Ⅰ 經濟和信息化局的職能是什麼
經濟信息化局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主要職能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民經濟運行和發展的方針、政策,擬訂工業方面的行業發展管理政策和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訂本區工業經濟行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監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態勢;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二)宏觀管理和指導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規范企業行為規則;負責國有企業的改革與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企業改革方針、政策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指導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指導國有企業的管理、扭虧,協調國有企業減輕負擔;協調指導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的運營。
(三)指導企業技術工作,協助編制企業技術進步的中、長期規劃,組織和實施年度技術改造投資和技術引進、消化吸收以及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推廣工作;負責工業企業科技開發和對外科技交流合作工作,指導工業產業結構、產品結構的調整和企業設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
(四)負責統籌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應用;推進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普及應用,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組織協調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工作,統籌推進電子政務;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
(五)指導工業、商貿企業生產質量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指導工業、相關生產服務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煤炭、電力、油品等重要物資供應,負責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物資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協調煙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
(六)檢查督促有關單位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執法責任制;做好服務基層和聯系點工作。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數據技術標准;協調經濟社會數據資源的組織管理;指導推進社會經濟各領域大數據開發應用;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八)貫徹執行國家、省、肇慶市有關科學技術工作和知識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我區科技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區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級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九)組織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及實施;管理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各類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組織實施深化產學研合作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區、鎮(街道)、企業黨政領導推動科技進步的實績考核工作。
(十)負責本級科技經費及上級下撥我區各項科技專項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投入及優化科技資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
(十一)負責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擬訂科技服務業規劃,促進科技咨詢、科技評估等科技服務機構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負責促進民營科技工作;制訂負責科技宣傳和科技統計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制訂知識產權工作發展規劃;參與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的研究;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負責專利執法工作;貫徹落實專利優惠政策和措施;指導專利中介機構工作,指導企業專利工作;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實施;負責有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指導、協調區直各部門和各鎮(街道)、企業的科技與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Ⅱ 湖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機構設置
根據上述職責,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28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大事項及決定的督辦工作;承擔財務、機關資產、車輛、基建及維修等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組織實施全委的政府信息公開和信息化建設。
綜合研究室
研究加速推進全省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近期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組織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並提出政策和措施;
匯總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數據;
參與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起草重要文件、報告;
承擔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法規處
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指導工業企業(除省國資委監管的企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承擔省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指導中小企業法律援助工作,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
產業政策處
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組織協調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的制定並監督執行,研究提出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意見,工業和信息化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
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的布局規劃、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政策措施;
依法組織實施國家相關行業的准入管理,並指導其發展;依據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參與投資項目審核;
負責包裝和室內裝飾業的行業管理;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設計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
運行監測協調處
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日常經濟運行調節,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
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主要預期經濟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日常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
投資規劃處
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工作;擬訂工業經濟發展規劃和推進新型工業化計劃,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行業規劃編制工作;
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提出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並組織實施;
擬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目錄;按規定許可權做好省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
科技處
組織擬訂全省企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全省產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重大技術裝備研製開發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
組織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組織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研發推廣;
推進實施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組織擬訂行業質量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推進產學研合作。
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組織推進工業企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
承擔工業企業節能目標的考核;參與節能行動方案;指導工業企業節能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研究提出由政府審批和核准投資的重大工業項目的能耗、水耗審核意見;組織實施工業企業節能監察工作。
能源運行處
協調煤炭、電力、石油和天然氣等重要生產運行要素的供應;實施煤電油氣應急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煤炭、石油、電力工業(含水電)的行業發展規劃及行業規范,編制並實施全省年度發用電計劃和全省電力運行調度;承擔電力應急工作,參與電力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監測電力運行,發布市場信息。
消費品工業處
承擔輕工、紡織、醫葯、食品、家電等行業的管理工作;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的相關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消費品工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
參與消費品工業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消費品工業相關企業的調整和重組;承擔全省葯品儲備工作。
裝備工業處
指導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船舶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
指導、協調並實施裝備工業重大專項,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
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參與裝備工業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
負責全省船舶設計資質認證和生產許可管理;
指導裝備工業相關企業的調整和重組。
原材料工業處
承擔冶金、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行業的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負責禁止化學武器有關職責;會同有關方面實施全省農葯的准入管理事項;參與原材料工業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指導原材料工業相關企業的調整和重組。以下略。
軍工發展計劃處
略
軍民結合推進處
略
軍品研製監管處
略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處
編制全省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和銷售許可、安全生產許可;負責全省民用爆炸物品科技成果、生產線驗收工作;負責全省民爆器材綜合統計和經濟分析工作。
安全生產與保密處
略
電子通信產業處
承擔電子信息通信產業(含軍工電子)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全省電子信息通信產業發展戰略,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事項;擬訂相關行業規劃、重點專項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准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推進電子信息通信產業企業技術改造和行業服務體系建設;參與實施國家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國家高技術發展重大專項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電子信息產品項目;管理省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跟蹤推進全省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指導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承擔電子信息產業分析匯總工作。
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處
承擔軟體產業和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行業相關規劃、技術標准並組織實施;承擔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相關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軟體和信息服務項目。指導、協調軟體和信息安全技術開發、產品研發及產業化;推動軟體服務外包等信息服務業發展;指導軟體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信息化推進處(省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
擬訂全省信息化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編制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承擔利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企業信息化的工作;組織實施信息化相關計劃及重點項目,做好信息化試點示範、標准規范化、宣傳培訓工作;協調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全省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工作;擬訂電子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的發展規劃和標准規范;協調跨地區、跨部門電子政務業務系統建設;組織全省電子政務績效評估;推動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建共享;協調、指導互聯網域名的使用。
信息安全處
協調全省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
新型工業化推進處
擬訂全省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對有關新型工業化的工作進行考核、督查;負責綜合分析全省新型工業化發展情況;指導、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省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處
研究提出促進全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監測與分析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的運行;擬訂政策重點扶持中小企業的項目及資金投入方向,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省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
中小企業服務指導處
承擔中小企業的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服務與協調工作;負責綜合分析全省新型工業化發展情況;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對有關新型工業化的工作進行考核、督查。
無線電管理處(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地方無線電管理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負責無線電頻率指配;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電磁環境測試、無線電設備檢測、技術審查、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全省無線電管理基礎設備和技術設施的建設及其運行維護;承擔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教育培訓處
承擔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教育培訓工作;擬訂人才開發與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相關行業職業培訓工作;承擔人才和智力對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導企業智力引進。
行業事務管理處
歸口管理已撤銷省直行管辦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省維護企業穩定工作;協調處理歸口管理企業有關重大不穩定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歸口管理企業職工解困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擔省委、省政府交辦的有關國企改革督辦任務。
人事處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險、隊伍建設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省工程、經濟系列的職稱評審有關工作;協助管理中央軍工集團公司在湘單位和有關省屬軍工單位領導班子建設。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處
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