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業和信息化部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工作步驟
(一)廣泛動員部署
成立工業和信息化部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部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苗圩同志任組長,郭炎炎同志任副組長,莫瑋、劉賢利、黃文玉、徐愈、祝軍、王新哲、彭曉芳、梁彥、楊鐵生、李維嘉等同志為成員,規劃司負責日常工作。制定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和工作要求。
(二)深入開展檢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部屬單位對2008年以來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項目進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對策,有關情況於2010年1月底前報部專項治理領導小組。
配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對重點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支持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進行督促檢查。
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選擇重點項目、重點環節組織抽查,並配合中央專項治理領導小組適時組織督查。
(三)認真進行整改
1、及時糾正問題。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及時進行糾正。
2、落實監管責任。依照法律法規和職責分工,落實對工程建設各環節的監管責任。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建立有效聯動、密切監控的監督機制。
3、加強制度建設。清理我部工程建設領域相關規章制度,加強對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制度建設,注重製度之間的銜接配套,增強針對性、系統性和有效性。
(四)鞏固治理成果,建立長效機制
對專項治理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提出需要進一步完善的法規制度和加強日常監管的工作措施。
全面總結專項治理工作,於2011年底前形成部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報中央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⑵ 施工項目信息化的含義及目的
1、信息指的是用口頭的方式、書面的方式或電子的方式傳輸(傳達、傳遞)的知識、新聞,或可靠的或不可靠的情報。聲音、文字、數字和圖像等都是信息表達的形式。建設工程項目的實施需要人力資源和物質資源,應認識到信息也是項目實施的重要資源之一。
2、信息管理指的是信息傳輸的合理的組織和控制。施工方在投標過程中、承包合同洽談過程中、施工准備工作中、施工過程中、驗收過程中,以及在保修期工作中形成大量的各種信息。這些信息不但在施工方內部各部門間流轉,其中許多信息還必須提供給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業主方、設計方、相關的施工合作方和供貨方等,還有許多有價值的信息應有序地保存,可供其他項目施工借鑒。上述過程包含了信息傳輸的過程,由誰(哪個工作崗位或工作部門等)、在何時、向誰(哪個項目主管和參與單位的工作崗位或工作部門等)、以什麼方式、提供什麼信息等屬於信息傳輸的組織和控制,這就是信息管理的內涵。
3、信息管理不能簡單理解為僅對產生的信息進行歸檔和一般的信息領域的行政事務管理。為充分發揮信息資源的作用和提高信息管理的水平,施工單位和其項目管理部門都應設置專門的工作部門(或專門的人員)負責信息管理。
二、目的
1、建設工程項目的信息管理的目的旨在通過有效的項目信息傳輸的組織和控制為項目建設的增值服務
2、建設工程項目的信息管理是通過對各個系統、各項工作和各種數據的管理,使項目的信息能方便和有效地獲取、存儲(存檔是存儲的一項工作)、處理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