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村務監督委員會簡介
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職責
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職責
(一)對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重大事項民主決策情況,村務公開和民主理財情況,村級各項收支、集體土地徵收徵用、工程項目招投標等村務管理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二)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員會等村級組織正確履行職責,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三)主動收集並認真受理村民的意見建議,及時向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反映村民對村務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權利義務
村務監督委員會及其成員依法依規對村務活動進行監督,享有以下權利:
(一)知情權。列席村民委員會會議,向村幹部和村民了解有關情況,查閱、復制與監督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了解掌握村務的決策和管理執行情況;
(二)質詢權。對村務事項和村幹部履職情況開展詢問質詢,要求村幹部作出解釋;
(三)審核權。對村務、財務公開情況和財務報賬前的原始憑證進行審核;
(四)建議權。圍繞村務事項提出工作建議和意見。對村民委員會的決定有原則性不同意見時,可建議提請村黨組織或鄉協助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決定。
村務監督委員會及其成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反映問題;
(二)認真完成村黨組織和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授權監督的事項;
(三)積極參加村黨組織縣、鄉有關部門等組織的有關活動;
(四)帶頭遵守村規民約。
監督內容和程序
村務監督委員會開展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一)村務決策的監督。主要監督村務決策是否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及時糾正違反決策程序的行為。對應當依法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討論決定的有關事項,而村民委員會不組織召集或擅自作出決定的,村務監督委員會應及時向村黨組織、鄉黨委、政府和紀委反映,並督促村民委員會及時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
(二)村務公開的監督。對村務公開事項進行事先審查,主要審查公開內容是否全面、真實,公開時間是否及時,公開形式是否科學,公開程序是否規范。經審查符合要求的,村務監督委員會在公開內容上簽署意見或蓋章。對公開事項存有疑義的,村務監督委員會應及時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村民委員會應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和處理。
(三)村級集體「三資」管理的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參與制定本村集體的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對財務支出事項,由村務監督委員會按月或按季進行審查。未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的票據,鄉會計代理服務中心或「三資」服務中心不得入賬。對有爭議的票據,村務監督委員會可提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村務監督委員會對村級集體投資經營情況和集體土地房屋、山林、礦產等資產、資源處置情況實行全過程監督。
(四)村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對工程從立項、招投標、質量驗收到資金預決算及支付等進行全過程監督。主要監督項目立項是否科學、民主;是否按有關規定實行招投標;有無隨意變更工程設計;工程建設質量是否合格;資金管理和支付是否規范等。對項目實施中發現的問題,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及時向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反映。若發現有村幹部違規違紀的,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及時向村黨組織、鄉黨委、政府和紀委反映,並協助進行調查。
村務監督委員會實施監督時一般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收集民意。根據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事項,圍繞村民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或根據村黨組織、鄉黨委、政府和紀委的要求,通過上門走訪、個別約談、議事日等形式廣泛收集村民的意見和建議,確定監督事項。
(二)調查分析。圍繞監督事項開展調查,了解、核實相關情況,查閱、收集有關資料。對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認真分析,及時將工作建議向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反映。
(三)監督落實。根據調查的結果,提出監督意見,明確分工,認真細致、客觀公正地開展監督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
(四)通報反饋。通過公開欄、召開會議、個別反饋等形式及時公布監督結果,對村民的詢問質疑作出解釋說明。
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
1.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村務監督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決定問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2.建立學習培訓制度。村務監督委員會應定期開展集體學習,加強自身建設。積極參加村黨組織、鄉和縣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學習培訓活動。
3.實行工作報告制度。村務監督委員會每年應向村黨組織和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
鄉黨委、政府和紀委要加強對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指導,通過調查核實、工作片會、集體會審等形式,協調和幫助解決村務監督中的困難和問題。
4.建立考評制度。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對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對其成員進行信任度測評。民主評議可與對村幹部述職評議和考核等一起進行,結果應當向全體村民公布。
5.建立工作台賬制度。村務監督委員會每次開展工作,都應認真、如實記錄,以備查閱。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台賬列為村務檔案。
6.建立申訴救助制度。村務監督委員會在受到無理阻撓導致無法正常開展工作時,或其成員受到打擊報復的,可以向村黨組織、鄉黨委、政府和紀委反映情況,村黨組織、鄉黨委、政府和紀委應及時協調和處理。
7.建立保障制度。村務監督委員會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辦公設備,做到牌子、印章齊全,制度張貼公示。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應享有一定的誤工補貼和報酬,具體標准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有條件的鄉可根據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考核情況,對工作業績突出的,給予一定的獎勵或補助。
村務監督委員會義務
一、向群眾宣傳黨和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村務管理和村務監督制度等,引導群眾依法行使民主權利。
二、支持村兩委工作,建立村兩委與村民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主動化解、消除村民與村兩委之間的誤解和矛盾。
三、向村黨組織和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村務監督工作情況,接受評議。
四、聯系村民,廣泛聽取意見,及時向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等組織反映村民對村務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村務監督委員會定期
向黨組織報告工作制度
一、村務監督委員會必須在村黨組織領導下依法開展民主監督工作,一般每月由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代表村務監督委員會向村黨組織匯報一次工作,如遇特殊情況或重大問題,應及時主動向黨組織請示報告。
二、村務監督委員會召開重要會議或研究重大事項之前,村務監督委員會要事先將會議議題向村黨組織匯報。
三、村務監督委員會向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提交的村務監督工作報告、涉及「三重一大」事項監督情況等需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審議批準的,由村務監督委員會事先提出意見,經村黨組織研究同意後,再由村務監督委員會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
四、村黨組織對村務監督委員會報告的工作要及時進行研究,並提出指導性意見,積極創造條件支持村務監督委員會在其職權范圍內開展工作。
村務監督委員會定期
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制度
一、村務監督委員會對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一般每季度由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代表村務監督委員會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一次工作。
二、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每半年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就個人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廉潔自律情況做述職述廉報告,並接受評議。
三、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對村務監督委員會所提交的意見和建議,要及時進行研究討論,並作出決議。
民主評議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
一、村務監督委員會及其成員每半年要接受黨員和村民代表的評議。評議由村黨組織負責召集,鄉黨委派人參加。
二、民主評議村務監督委員會採取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黨員會議的形式進行。
三、村務監督委員會向大會報告工作。村務監督委員成員向全體黨員、村民代表匯報個人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廉潔自律情況。
四、黨員、村民代表按照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個格次,對村務監督委員會及其成員進行評議打分。
五、評議結果向村民公開,並依據評議結果實施獎懲。
❷ 如何發揮村務監督委員在村級組織中的作用
村民監督委員會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1.作用發揮不全面。目前,部分村民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僅局限於村財務監督,監委會的活動大多也是一月一次的財務支出審核。而對村務民主管理、民主決策的監督較少,如重大事項的決策程序是否到位,村「三務」公開是否及時、真實,有關村級工程項目的決策、建設、驗收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等等。另外,除監督作用之外,村監委會還應發揮村務決策中的參與作用、村務決策之後的宣傳解釋作用,以及村幹部和村民之間的溝通協調作用,這三種作用在實際更是往往被忽視。
2.方式方法不注意。少數村監委會對於在具體監督過程中發現的苗頭性問題不是及時向村黨組織匯報,及時與村級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溝通,及時與鎮紀委報告,而是大呼小叫,揪住細枝末葉不放,甚至無原則無大局觀地人為擴大影響,影響穩定。
3.目的方向不明確。個別村監委會因個人的感情好惡或部分群眾的不當影響,在監督中對人不對事,故意刁難或謀取私利;缺失公平公正的立場,不能尊重客觀事實、不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有的以個人利益或少數人的利益挾持集體利益、群體利益。
4.作用效果不突出。少數村財務公開不到位,該公開的不公開,已公開的群眾看不懂;村級重大事項決策程序不到位;村集體資產處置不規范;宅基地審批等資源配置不公平等等問題仍然存在。
三、影響村民監督委員會作用發揮的主要因素
(一)意識淡薄、認識偏差是影響村監委會作用發揮的思想因素。
1.鄉鎮層面。部分鎮領導沒有能夠站在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推動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村民監督委員會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部分基層幹部受傳統意識影響,認為村級組織關鍵在黨組織和村委會,抓不抓村監委會建設不會出大問題,也不會影響大局。另一方面,當前農村社會正處於城鄉統籌發展的過程中和利益格局的調整期,也正是社會矛盾的凸現期,穩定成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求穩怕亂成了當前各鎮黨委政府的主要心理。村民監督委員會的成立,長遠看促進了農村的和諧穩定,但短時間內將出現農村基層權力的再分解,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害怕引發新的矛盾,有畏難情緒。
2.村級組織層面。當前,不少村幹部沒有從促進村務管理、改善干群關系等積極方面來看待村民監督委員會的建立,而是更多地考慮村監委會給自身帶來的不利影響。有些村幹部認為建立村監委會就是對自己的不信任,有抵觸情緒;有些村幹部覺得村監委會監督束縛了手腳,是在找麻煩,影響辦事效率;有些村幹部更是存私心,怕被「奪權」,不願接受監督,擔心被監督之後,約束多了,自己權力就小了,以權謀私的空間就沒了。
(二)組織交叉、定位模糊是影響村監委會作用發揮的體制因素。
1.理論上關系處理問題。即村黨組織、村委會與村監委會之間的關系問題。根據《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規定,村黨支部是農村各種組織的領導核心,討論決定本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村委會作為村民自治組織,也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授權為依據、以全體村民的民主選舉為基礎的,在法律上並不具有服從村黨組織的義務。兩者的權力來源和職權的不同必然影響到農村政治的統一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只是規定村應當建立村民監督委員會等監督機構,並未對村監委會和村委會之間的關系作一個明確的界定。而《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則籠統地表述黨支部有推進村級民主監督、對黨員進行監督職責,而對監督由誰來實施,該組織與村黨組織的關系完全沒有涉及。
2.實際操作層面問題。理論上,村民監督委員會應該是一個與村黨組織和村委會並駕齊驅的實體機構,職能分明,獨立性強。但事實上,村監委會卻時常會受到村黨組織和村委會的束縛,難以真正發揮監督作用。一般情況下,素質較高、能力較強、群眾公認度高的村民,首先會被作為村黨組織書記人選。此外,由於經濟待遇、政治待遇、權力空間上的種種差距,在換屆選舉時,村委會主任一職往往比村監委會主任更有吸引力。因此,村監委會成員素質通常遜於村「兩委會」成員,這種成員結構必然對村監委會的有效運行產生弱化傾向。
(三)體系缺陷、執行不力是影響村監委會作用發揮的制度因素。
1.制度體系不完備。因村監委會成立時間不長、經驗不足等原因,相關制度建設一般體現在較為宏觀層次的指導上,而在微觀層次的具體運作方面卻存在制度供給不足,針對性的指導和規范村監會工作的制度較少,監督制度不完善、不科學。
2.監督執行缺乏剛性。制度的硬傷掣肘了村監委會的履職,村務監督規范化、程序化規定的缺失,致使村務監督隨意性較大,監督就有可能流於形式,出現了「不監督」、「難監督」和「亂監督」問題,村監委會的運行效力大打折扣,甚至有名無實,形同虛設。
3.各鎮掌控不力。各鎮平時疏於對村監委會進行指導,對其工作要求不高。對村監委會成員培訓力度不夠大,頻率不夠高,內容不夠廣;對村監委會工作中遇到的困難了解不多,支持不夠;對村監委會工作出現的問題不及時予以糾正,聽之任之,缺乏有效約束其工作的辦法和措施。
(四)結構失衡、業務薄弱是影響村監委會作用發揮的素質因素。
多數村發展新黨員不積極,黨員隊伍嚴重老化,黨組織不能及時補充新鮮血液,這也間接導致了村監委會主任人選的選擇范圍和人員素質受影響。從我縣監委會成員來看,一是監委會成員年齡偏大。村監委主任層面,123名村監委主任中,35歲以下的4人,佔2.02%;60歲以上的68人,佔55.38%;平均年齡57歲。村監會成員層面,35歲以下的10人,佔1.6%;60歲以上的113人,佔31.83%;平均年齡52歲。二是文化程度不高。村監委會主任層面,高中的24人,佔14.9%;小學初中的99人,佔69.9%。村監委會委員層面,高中的12人,佔15.5%;初中小學的343人,佔82.8%。三是具備專業知識的不多。478名村監委會成員,熟悉財務和管理知識的67人,14.1%。因此,由於村監委會成員自身素質的偏差造成工作效率低下的現象較為普遍:有的因知識水平不高等原因,對村監委會工作不知從何下手;有的認為村監委會是形式上的,不可能有效監督村「兩委會」;有的為了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對監督工作不上心、不賣力;還有的認為都是鄰里鄉親的,沒必要用心監督等等。
(五)自治乏序、班子薄弱是影響村監委會作用發揮的基層基礎因素。
1.黨的領導在農村如何有效實現、實施問題。目前,黨支部和村委會之間的關系和矛盾越來越成為村民自治進程中一個不容忽視的焦點。在處理「兩委」關繫上,個別問題嚴重的村,由於「兩委」班子不和,往往導致村級事務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村級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成了「老大難」村。
2.村級組織責權利嚴重失衡問題。當前,責權利嚴重失衡是村級組織面臨的一個擺脫不了的困惑。一方面,近年來,農村集體經濟持續壯大,國家支農惠農資金大量投入,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加強,農村經濟活動日益頻繁,村幹部權力的「含金量」不斷提高。另一方面,在村主任實行「海選」的現實下,各鎮難以對其進行有效制約,而作為權力機構的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實際往往被架空。
四、充分發揮村民監督委員會作用的對策建議
(一)善於宣傳引導,深化認識,夯實思想基礎
1.注重高度。建立村民監督委員會,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有益探索,是規范村幹部用錢用權行為、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有力抓手,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有效載體,是暢通聯系溝通渠道、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積極舉措。
2.注重角度。從村監委會建立前後,村級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發生的變化入手,充分運用村民監督委員會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進行大力宣傳,讓廣大群眾直觀地明白建立村監委會的作用和意義。從而,引導和調動廣大村民參與監督的積極性。
3.注重廣度。各鎮要利用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幹部黨員學習網等平台,以專題講座、報告會、專題電視片等形式;村級組織要利用廣播、黑板報、宣傳窗、標語、農民信箱、文娛演出等載體,廣泛宣傳建立村民監督委員會的目的、意義和主要內容,深入推進基層民主監督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4.注重深度。對於村監委會成員,宣傳引導的目的則側重於打消其思想顧慮,增強其監督信心,充分調動其主觀能動性,使其敢於監督、善於監督、科學監督。
(二)准確把握定位,理清關系,構建體制保障
1.理清關系。村監委會作為一個建制村的建制性班子,與村黨組織、村委會一樣,具有相當的獨立性。村監委會具有雙重領導機構特徵,既受村黨組織領導,對村民大會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又受上級鎮紀委領導。
2.明確職能。村監委會的職責具體可概括為以下五方面:一是黨務監督。黨務公開監督,群眾意見、建議反饋;列席黨組織會議,參與監督黨務決策過程;監督黨務管理和執行過程,及時向黨組織反饋意見。二是公開監督。監督、檢查村務公開制度的落實,對村務、財務公開的內容進行審核;負責對群眾反映問題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年終總結村務公開工作情況,並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三是事務監督。列席重要村務會議,列席村兩委班子相關會議;參與村務決策;對村級資金、資產和資源的使用、處置和受益分配等進行全過程監督。四是民主理財監督。監督村民委員會的財務收支和管理工作;監督、核查村財務制度、財務計劃、經濟合同的執行和實施情況。五是幹部監督。對村組幹部的監督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監督村組幹部決策是否民主、合理;例如強農惠農政策的落實、農村「三資」(資金、資產、資源)的管理是否經過村支部、村委會、村監委會的研究,無有「暗箱操作」,是否做到的公開、公正;二是監督村組幹部履職過程是否規范;例如在履職過程是否有簡化程序、弄虛作假的行為;三是監督村組幹部是否廉潔自律,看在在具體的事務管理方面有無吃、拿、卡、要,損公肥私的行為。在監督方式方面上,可以通過在群眾中走訪了解、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鄉鎮幹部反映等方式。
3.作用定位。一是「連心橋」。農村工作千頭萬緒、錯綜復雜,幹部和群眾在日常工作中不可避免地發生這樣那樣的誤會和矛盾。村監委會在工作中要主動收集村情民意,掌握群眾思想動態,及時把群眾的意見及關心的熱點問題反映給村兩委,再把村兩委會的處理意見和意圖及時地傳達給群眾。同時,村監委會在履職過程中,充分吸收群眾的意見建議,代表群眾的觀點想法、體現群眾的利益導向,參與到監督管理中,從而使村兩委會工作決策、工作開展和發展穩定體現「以民為本」。通過下情上達與上情下達的信息溝通,架起村民與村幹部之間的交流溝通的橋梁,暢通村民反映問題的渠道。二是「智囊團」。在日常工作中,村監委會參與村兩委工作決策、處理協調具體問題、主動辦理民生事項,通過一定范圍的走訪、調查等方式開展常規監督或根據特定村務組織質詢聽證等活動,期間能夠聽到群眾呼聲、發現苗頭性問題,利用這一優勢,當好村「兩委會」的參謀助手,積極向村兩委提出合理化建議,從而有效擔當起村級管理決策的「智囊團」,推動所在村的全面建設和事業發展。三是「潤滑劑」。村監委會能夠充分發揮聯系群眾的優勢,主動宣傳各級黨委、政府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有關法律法規和村重要決策、重大事項、相關政策,尤其是在群眾不知情、不理解,甚至有抵觸情緒時,及時配合村幹部做好有關事項的解釋說明工作,及時消除群眾的疑慮和誤解,化解農村的各種矛盾和問題,促進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當好「潤滑劑」,真正達到「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幹部一個清白」,進一步融洽黨群、干群關系。四是「助推器」。村監委會在對村「兩委會」工作實施有效監督的同時,還應主動參與對村民的教育和民間糾紛調處,化解干群矛盾,及時從源頭上消除農村不穩定因素,促進社會穩定和諧,成為農村改革發展的「助推器」。
(三)探索工作機制,規范程序,嚴格制度控制
1.注重規范,創新工作流程。把創新村級民主監督流程、加強村級公共權力監督作為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重頭戲」,進行積極的探索、實踐,努力破解村民監督中的難點問題。近年來,我縣探索實施了村民決策「一事一議一簽一公開」制度、村務財務黨務按季度公開、賬務按月逐筆公開等監督制度。在村級重大事項民主決策、「三務」公開、「三資」監管等方面進行了創新,突出了村民監督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了村民監督水平,較好地發揮了村民監督委員會的作用,促進了村級事務有序、規范運行。
2.注重體系,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健全學習培訓制度。村民監督委員會應定期開展集體學習,加強自身建設。各鎮和有關部門要把村民監督委員會成員的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村幹部培訓計劃,統籌安排。要加強崗前和日常培訓,村民監督委員會換屆後,須開展全面系統的培訓。二是健全工作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村監委會工作例會,也可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臨時召開會議。會議應採取民主協商、民主表決的方式進行。同時,應通過走訪村民、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對各項村務的決策和實施,廣泛征詢村民的意見建議,努力提高監督工作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水平。三是健全履職報告制度。村民監督委員會每半年向村黨組織和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各鎮要加強對村民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指導,定期組織召開村民監督工作會議,聽取各村監督委員會工作情況匯報。對村民監督委員會反映的問題,各鎮要認真調查核實,及時處理。四是健全工作台賬制度。村民監督委員會每次活動,應認真、如實做好記錄;受理的群眾反映及處理情況都應認真、如實登記,均列為村務檔案,以備查閱。
3.注重方向,完善救濟保障。村監委會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向村兩委會提出,並可視情提交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對村兩委會不採納正確意見的,可以向各鎮紀委或有關職能部門反映,各鎮和有關職能部門應及時妥善處理解決。村監委會工作受到無理阻撓,或其成員受到打擊報復的,可以向村黨組織、各鎮紀委提出申訴,村黨組織、各鎮紀委應及時協調和嚴肅處理。此外,還必須有適應村監委會工作需要的硬體設施,達到「八有」標准,即管理有組織、辦公有場所、對外有牌子、工作有制度、運行有程序、監審有章子、活動有記載、監督有實效。
4.注重約束,強化紀律要求。為確保村監委會對村級事務的有效監督,防止部分村監委會成員監督缺位、錯位、越位等現象,各鎮紀委要加強檢查監督,定期考察考核。一旦發現村監委會工作存在問題,工作不到位,或出現越權等違規問題時,可由各鎮紀委向村監委會提出進行約談,給予提醒教育。對問題較為嚴重者,下達整改通知書,確保對村監委會的紀律約束。村監委會成員年終要進行述職述廉,定期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由村民代表會議對其工作進行評估,接受信任度測評。信任票達不到半數或任職期間發生違紀違法行為被查處的,由各鎮紀委責令辭職。
(四)注重教育管理,提升素質,加強隊伍建設
1.嚴格考核。建立健全《村民監督委員會考核辦法》,進一步細化量化村監委會及其成員的崗位目標責任考核,由各鎮紀委牽頭負責對村監委會考核。同時,強化結果運用,對考核結果為良好以上的村監委會,按規定發放相應報酬;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進行通報表彰,並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
2.加強管理。各鎮紀委要加強對村監委會的日常管理職責,及時了解村監委會工作情況,對村監委委會成員在開展工作中不履職盡責,違反有關規定甚至出現營私舞弊、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相應處理,如提醒教育、誡免談話,直到啟動罷免程序、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常態教育。針對村民監督委員會成員整體素質偏低的事實,應通過常態化的培訓教育來切實提高村監委會成員的履職能力。要按照「重點輪訓、分級培訓、定期教育、個人自學」相結合的方法,對其進行教育培訓。運用以會代訓、舉辦專題講座、交流工作心得等形式,著重在以下三方面進行培訓:一是政治素質。作為村民監督委員會成員必須具有一定的政治水平,了解村民監督委員會對於農村政治乃至國家政治發展的重要作用,從而增強他們的履職使命感和責任感。二是道德素質。作為村監委會成員應該具備較高的道德素質,即要時刻以廣大村民的利益為重,決不姑息任何權力濫用和權力私用的行為。三是業務素質。村民監督委員會的業務素質高低直接關繫到履職能力的強弱,業務素質是其最基本的素質,因此,要充分發揮村監委會的作用,培養和提升他們的業務能力是必不可少的一環。
❸ 如何提高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積極性
一是要建立一個健全的長效機制。完備的制度是搞好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前提和基礎。這其中內包括村務監容督委員的工作職責,紀律以及農村財務的管理制度等。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定期召開例會,定期對村級工作進行評議並公布。如有重要的開支,必須及時召開群眾代表大會集體商議。
二是要提高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待遇,增強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責任心與信心。目前,除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有待遇外,其他成員沒有落實待遇。在開展工作過程中無法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三是要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履職水平。嚴格落實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思想政治和作風教育,以及村務、財務、黨委等方面的業務知識學習,不斷提高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綜合素質和履職水平。
❹ 如何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的作用
一是要建立一個健全的長效機制。完備的制度是搞好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前提和基礎。這其中包括村務監督委員的工作職責,紀律以及農村財務的管理制度等。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定期召開例會,定期對村級工作進行評議並公布。如有重要的開支,必須及時召開群眾代表大會集體商議。
二是要提高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待遇,增強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責任心與信心。目前,除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有待遇外,其他成員沒有落實待遇。在開展工作過程中無法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三是要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履職水平。嚴格落實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思想政治和作風教育,以及村務、財務、黨委等方面的業務知識學習,不斷提高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綜合素質和履職水平。
❺ 如何做好村民監督委員會工作
1、以「提升能力」為重點,強化培養。
圍繞培養一支「能監督、會監督」的村監委隊伍,在工作中,從三方面入手,注重培養教育。一是強化宣傳,提高思想認識。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通過開展廉政文化進農村、進家庭等活動,廣泛宣傳建立村監委的目的和意義,明確村監委的工作職責,以「亮成員身份、亮工作職責、亮工作要求、亮監督流程」的四亮為載體,擴大社會影響力,既為推動工作營造良好氛圍,又提高了全體村幹部的思想認識,做到主動配合並接受監督。
二是強化培訓,提升業務水平。科學制訂「3+1」的學習培訓計劃,確保村監委主任每年培訓不少於3天,其他成員不少於1天。村監委成立後,專門舉辦上崗培訓班,邀請區紀委領導專題講課;兩年多來,先後組織15位村監委主任參加區、鎮紀委統一開展的培訓班5期;以會代訓,每季鎮紀委針對工作需要開展學習交流活動,先後就重大村務決策公開程序、村幹部廉潔自律規定、
三資管理核算清查等組織學習,通過多途徑教育,不斷提升履職意識和服務水平。三是強化指導,提升運行質量。專門成立由鎮紀委、組織、農業、農經等部門的負責人組成的指導工作組,不定期下村檢查指導,以個別談話、查看資料等形式,對村監委工作中存在的疑難問題現場解答,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見。通過一線指導,進一步規范了運行程序,確保村監委良性發展。
2、以「提升實效」為目標,強化履職。
以充分發揮作用、提高工作實效為目標,緊緊圍繞群眾關心關注的四大重點,更加註重知情權、參與權、反映權、質詢權和建議權的落實,做到履職到位。
一是注重發揮在民主理財中的作用。每月召開由村監委成員、民主理財成員參加的理財會議,對本村所有票據進行一一核對,掌握每筆收入、支出的具體情況,對核對無誤後的票據簽字、蓋章方能報鎮村級財務中心入賬。對存有異議的,及時向村兩委提出,督促解釋、糾正。
二是注重發揮在三資管理中的作用。所有村監委主任作為各村三資管理領導小組成員之一,全程參與三資的摸底、清理、登記、核實、核銷、拍照等工作,尤其對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提出合理化建議,並廣泛宣傳三資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是注重發揮在村級工程中的作用。在項目確定、招投標、推進、驗收等各個環節把好關。如項目實施前,及時將群眾的建議意見向村兩委反饋,提出合理化建設,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在項目推進中,村監委成員深入到工程現場,對照建設標准、質量要求加班加點進行監督。兩年多來,在美麗鄉村建設、村莊聯片整治、林間道路、水庫擴容等村級工程推進中隨時能看到村監委成員深處一線。
四是注重發揮在重大村務決策中的作用。及時制定下發《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村級重大黨務村務財務「三重二輪一監督」制度的實施辦法》,明確村務監督委員會對黨務、村務、財務每一次決策的全過程及票決所通過事項的執行實施進行全程監督,《票決結果報告單》、《票決公示單》、《實施結果公示單》必須經村監委全體成員簽字方能生效。
3、以「提升管理」為宗旨,健全機制。
積極探索村監委規范化管理模式,從理順監督機制、規范機制創新出發,推出陽光村務「三三」工作法。
一是開好「三個會」,提高責任感。即村級每月例會,各村每月結合民主理財召開村監委工作例會,組織村監委成員開展學習交流,梳理本月工作內容,商定下月工作安排,並及時做好例會記錄。鎮級季度交流會,自建立村監委以來,鎮紀委每季定期召開村監委主任會議,匯報交流工作,分析存在困難,並對統一下發的村監委工作例會、村務決策監督、民主理財、村務信訪調處、工程及資產資源出讓5本記錄本開展互評互檢。年終表彰會,年終鎮紀委將結合年度工作會議,評選、表彰一批村務監督先進工作者,樹立比拼標桿。
二是制訂「三個單」,提高針對性。即月度報告單,各村村監委每月工作情況以月度報告單的形式向鎮紀委報送,確保鎮紀委隨時掌握情況。季度通告單,由鎮紀委按季匯總各村監督事項後,對存在異議的事項匯總整理,報送鎮聯村領導,由聯村領導抓好落實。監督事項提醒單,村監委對每次監督事項中存有異議的,經核查認為有必要修改完善的,向村委會下發提醒單,並報鎮紀委備案,對下發的提醒單,村委會必須有處理結果。
三是明確「三個制」,提高規范性。即工作責任制,對村監委的組織機構、工作職責、監督內容、工作流程等做到上牆公示,時刻接受黨員群眾監督。會議列席制,明確村監委主任可列席村民代表大會,村監委成員可列席黨員會議和村民代表大會,對村兩委重大項目、決策等具有知情權、質詢權和建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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