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人才引進居住證需要三統一:合同、個稅,社保是一個單位,如果不統一怎麼辦
不統一,社保、個稅的指標項就不能算積分了。但你之前是派遣形式的,那也是統一的,外服只是代繳。
『貳』 同一集團內部調動,個稅和社保單位不一致 如何填寫情況說明
在同一個單位內部因為崗位的不同收入有差別因此今年的個人所得稅數額不同,社保的繳費基數也不同這是因為收入差異造成是差別就按這個思路寫情況說明即可
『叄』 稅務核查系統社保和個稅統一協查
現在的金稅三期,就是為了統一數據平台做准備。
企業的工資支出,個人申報的收入個稅,社保繳費基數,公積金繳費基數,統一核對。
『肆』 求解,社保和個稅怎麼匹配上
沒關系,個稅是你工資上的事情。硬要有關系就是按你工資稅前的金額來實際繳納社保
『伍』 如何處理社保和個稅繳納單位不一致的問題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陸』 籌備期員工的社保與個稅應該怎麼繳納
單位給員工交納的社會保險屬於單位應交部分: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
貸:銀行存款;
屬於單位代交員工個人應負擔的部分在其他應付款過渡,在其他應付款設二級科目,交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員工保險,
貸方仍為銀行存款;
員工個人應交部分在從工資中代扣時:
借;應付工資(按應發工資數)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員工保險,
實發工資做: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柒』 如何保證社保基數與個稅一致
符合休假條件時間的單位還是繼續繳納社保的。
法律只是有規定,婦女懷孕期間不能開除、要合理休產假、以及產假工資,生育費用報銷等,但是對於未達到休假要求的孕婦是否可以在家休假沒有規定;
按照社保繳納原則,和單位沒有解除勞動關系時單位必須繳納社保。
所以說符合休假的單位是繼續繳納的。
『捌』 申報社保基數和個稅是按照基本工資申報還是全部收入申報
社保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
①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②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交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