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烏蘭察布市教育局的教師培訓科工作職責
一、研究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統籌規劃和指導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二、草擬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制定教師培訓計劃和實施方案。
三、制定中小學教師學歷提高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各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教師培訓機構開展教師培訓,抓好教師師德建設及專業培訓和技能培訓工作。
五、履行市漢語委辦公室工作職能。指導全市漢語言文字規范工作,負責普通話培訓測試的檢查、指導。
六、負責教育對外合作交流,統籌管理全市教師、學生出國留學、培訓及對外交流活動;組織、協調外國文教專家來我市講學,指導對外宣傳和對外漢語工作。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