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場消防培訓內容
目 錄
1.引言 3
2. 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工作應用 5
3. 商場、市場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
4. 商場、市場火災特點及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21
5.商場、市場e網管理信息系統應用 22
6. 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明白卡 24
7. 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宣傳 26
8. 商場、市場涉及術語及定義 28
9、商場、市場火災案例 33
10.商場、市場消防安全標識化 36
引 言
商場、市場泛指為人們日常購物行為提供商業活動的各種場所空間,包括銷售多種類、多花色品種(以工業製品為主)的百貨商場;銷售民用商品的商場;銷售菜肉、禽蛋、水產和副食品的市場;向顧客開放,可直接挑選商品,按標價付款的(超級市場)營業場所;集中各種店鋪、攤位在一起、也可以與百貨營業廳並存或附帶餐飲、修理等服務業的聯營商場。商場、市場屬於公眾聚集場所,具有人員密集、流動性大、空間構成復雜,用電設備多,可燃物多,火災荷載大等火災危險性,消防安全管理稍有疏忽就有可能發生火災,極易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因此,做好此類場所的火災防控具有重大意義。
本手冊按照公安部在全國實施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中提出的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目標,結合潮州市商場、市場行業特點,對「四個能力」建設內容進行介紹和規范統一,簡要介紹了商場、市場防火、滅火、自救逃生等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識和技能,供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使用和參考。
註: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是指: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1.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切實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2.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切實做到「火情發現早、小火滅得了」;3.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切實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4.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切實做到「消防設施標識化、消防常識普及化」。
第一篇
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工作應用
一、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商場、市場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內設的部門、班組每周應當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天要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兩個小時一次。餐廚區和熟食加工區在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防火檢查、巡查的重點是:
1、商場、市場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常閉式防火門是否保持常閉狀態,閉門器、順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門窗上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市場區域與區域之間是否保持相應的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上是否設置攤位或堆放貨物;室外市場是否在高壓線兩側5米內擺設攤點;是否存在其它影響疏散通道和消防設施使用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2、商場、市場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置是否正確、醒目、完整好用;
3、商場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並組織員工進行演練;員工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和疏散逃生知識;
4、商場、市場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後持證上崗;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堅持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於2人。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是否正常,連接消防控制室的各類報警設施以及通訊器材是否暢通好用;值班記錄是否齊全,填寫是否真實;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內、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6、消防器材是否配備充足並且完整好用;各類滅火葯劑、材料、油料等是否齊備充足;
7、市場內是否儲存、經營易燃易爆物品;
8、市場是否按規定建立健全志願消防隊並配備專、兼職防火人員;攤位經營人員是否接受過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9、各種電氣線路、設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有無違章使用情況;是否將營業照明用電與動力、消防用電分開設置;電氣線路和用電設備是否由正式電工安裝、檢查和維護;是否未經市場主管部門批准,擅自進行電焊或切割;是否亂拉亂接電線或超負荷用電;
10、水泵房、配電室、風機房、電梯機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實;
11、是否在市場內攤位、堆場吸煙和使用明火;是否未經主管部門批准、未切實採取可行的消防安全措施,擅自在市場內使用易燃易爆液體、氣體爐火;
12、商場的周轉倉等倉儲區內的倉儲物是否放置在高於室內地面10cm以上的地腳板或貨架上;所有燈管是否加裝防爆燈罩;倉儲物與房頂消防設備設施距離是否不少於0.5米,與燈距是否不少於1米,是否設置禁止吸煙等防火警示標識。
13、商場賣場內有無吸煙或遺留火種的現象;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14、商場餐廚區和熟食加工區的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漏;灶台、油煙罩和煙道清洗是否及時;營業結束後,火源、電源是否切斷,有無遺留火種的現象。
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主管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的經費。
二、 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商場、市場易燃可燃物多,發生火災後蔓延速度快。因此,單位場所員工必須掌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基本技能:
1、要根據單位經營規模和使用性質,研究制定切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實戰演練,確保每名員工都熟悉初起火災撲救的程序和要求;
2、要建立消防應急處置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第一梯隊由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員工組成,第二梯隊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當班員工組成。每個梯隊分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等分組,一旦發生火災,各分組要按照具體分工,迅速各就各位。不足50人的商場、市場可成立一個梯隊;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放置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當值班人員接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生的火災報警信號時,要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確認火情後,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等通訊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報告,同時組織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進行滅火;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到報警後,要立即啟動消防設施,並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到場,並撥打「119」電話向公安消防隊報警;
5、要維持好火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並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人員採取斷電、斷氣等措施,以防止火勢的擴大蔓延。
三、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商場、市場人員聚集且流動性強,場所人員對環境比較陌生,若對場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不熟悉,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單位員工必須具備火場逃生自救、互救特別是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1、要研究制定本單位、本部門、本區域切合實際的火場疏散逃生預案,並通過實地演練,熟悉這些地方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方向,使全體員工熟練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2、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對周圍環境了如指掌,熟悉逃生路線,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疏散裝備、器材的放置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一旦發生火災後,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要迅速啟動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或其它警示信號;在現場情況允許的情況下,必須通知到每一位顧客,及時將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4、人員在通過煙氣彌漫的火場時,要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頭彎腰快速前行,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減少將有毒氣體吸入體內的可能;
5、一旦身上著火,不要到處亂跑,要就地翻滾,壓滅身上的火苗或將著火的衣服脫下,防止燒傷;
6、疏散人員時,要通過喊話或發出燈光信號等方式,通知和引導人員採取正確方式,沿正確路線有序逃生,並提醒人員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7、員工疏散人員時,要最大限度地保證場所內無人後再撤離。當人員被困無法疏散時,要勸其保持冷靜,並帶領大家到相對安全的地方,躲避煙火,等待救援,並在第一時間告知消防隊被困人員所在方位;
8、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始終保持與指揮中心或消防控制室、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的聯絡,隨時根據火場變化調整疏散路線;
9、當火災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要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商場、市場的消防安全保衛任務重,單位領導及每一名員工都必須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具備基本的防火滅火技能。同時還要採取有效措施,向顧客宣傳消防知識。因此,單位必須具備消防安全教育能力。
1、商場、市場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須明確和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並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2、根據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處置程序;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管理制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等;
3、要加強對員工上崗或轉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才可上崗。對在崗人員,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懂得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火災方法,懂得逃生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4、要充分運用顧客須知、服務指南、展板、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宣傳欄、有線廣播、有線電視等宣傳載體,開展消防宣傳;利用每日點名、例會、交接班、總結大會、店慶等活動,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5、商場、市場要設立專兼職消防宣傳員,經過專業培訓後,專門從事(負責)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同時,單位還應在主要出入口設置「消防安全告知書」,向外來人員進行消防宣傳;
6、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要粘貼提示性或警示性標識,在重點部位、人員聚集區等場所粘貼「嚴禁煙火」、「嚴禁吸煙」等警示性標識;
第二篇
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保安人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頻次為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還應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三、防火巡查時應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發現火災應立即報火警並實施撲救。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五、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記錄表(2小時巡查)》,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六、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並督促整改。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單位保安人員擔任;
二、各部門防火檢查應每天進行一次,單位防火檢查應每周進行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情況;
(三)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五)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九)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十)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二)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十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並存檔備查。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並及時消除;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上級主管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四、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a) 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b) 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c) 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d) 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立即改正:
a) 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b)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c)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 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或者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
f)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g)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h)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 其他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
七、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八、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九、對於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對整改完畢的火災隱患進行確認。
十一、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制度
一、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應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並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對建築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並組織維修。當場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當場維修解決;當場沒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盡可能在24小時內維修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提供零配件或協助維修解決的,若不影響系統主要功能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解決。故障排除後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要求建築消防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單位根據本單位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應列明消防設施的名稱,應明確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內容和周期。
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儲備一定數量的建築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供應。
五、實施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應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負責填寫《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六、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七、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2年清洗、標定一次。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
八、儲存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的壓力容器應按《氣瓶檢測規程》的有關要求定期進行試驗、標識。
九、泡沫、乾粉等滅火劑應按產品說明書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包括滅火性能在內的測試。
十、以蓄電池作為後備電源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維護。
十一、其他類型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十二、按下列要求對產品設備及時進行更換:易損件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壽命;消防設備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產品壽命;經檢查測試,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災探測器、壓力容器、滅火劑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獨或結合其它場所設置一間消防宣傳培訓室,懸掛並放置宣傳培訓資料及設施,能夠開展消防宣傳培訓。
二、每年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需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重點部位、重點工種人員。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
1、防火檢查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宣傳和消防知識普及工作,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2、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
3、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
4、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 安全疏散,並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衛工作,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並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後應填寫記錄。
四、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人員。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 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商場、市場其他相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列舉: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檢查制度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制度
施工動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專賣店、銷售櫃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篇:
商場、市場的火災危險性及消防安全重點保護部位
火災危險性:
一、中庭等共享空間容易造成火災蔓延,形成大面積立體火災。
二、容易出現佔用疏散通道,「蠶食」防火間距現象。
三、可燃物貨品多,容易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四、營業期間人員高度密集,疏散難度大,容易造成重大傷亡。
五、用火用電設備多,致災風險大。
六、撲救難度極大。
消防安全重點保護部位:
發電機房、倉庫、高、低壓配電房、用電設備、水泵房、疏散通道、賣場、餐廚區所及廚房、消防控制室等部位應設置為消防安全重點保護部位。
第四篇:
商場、市場e網管理信息系統應用
平台簡介:社會單位消防e網管理是一個社會單位自我開展、管理消防工作的平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過該系統指導、幫助社會單位開展「四個能力」建設;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社區、農村的居(村)委會可登陸信息平台發布消防監督管理信息,並對社會單位進行指導考評。
功能特點:通過將「四個能力」建設納入e網管理,為社會單位提供消防安全標准化、規范化、系統化管理樣板,使單位能夠便捷地將消防管理工作融入日常生產、經營之中,自覺貫徹消防法律法規、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改善消防安全環境。
信息系統管理制度:
一、e網信息系統是指通過網路發布、傳遞及存儲在廣東省公安廳消防局網上辦事服務大廳網路信息,單位應安排消防安全管理部門使用網路上的有用資源;
二、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單位信息系統的應用,確保硬體設備正常運行所需要的環境,定期檢查計算機、伺服器、網路等設備的運行的情況以及軟體系統的應用情況,確保系統的正常運行;
三、操作人員必須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並熟練掌握電腦操作規程,熟悉系統應用,按程序要求規范操作;
四、對系統內單位檔案信息、防火巡查、疏散演練、動態信息、消防設施維修保養信息、滅火及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培訓資料及記錄等動態信息應及時更新補充內容,日防火巡查記錄於每日下午5時30分前更新;月防火巡查於下一月的前一天完成更新;
五、單位應經常性的保持與網上消防監管員的適時請示匯報,加強信息溝通,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第六篇
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宣傳
1.單位在電梯口設置「消防安全責任告知書」和「消防安全承諾書」,每個樓層設置提示「火災危險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線、消防設施、器材所在位置需設置使用方法的標識類宣傳提示;
2.員工經常活動區域應張貼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相關的圖畫,以增強員工消防安全「四個能力」等常識性認識;通過消防刊物、視頻、網路以及舉辦消防文化活動等形式對公眾宣傳防火、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
3. 通過製作、購置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資料,採用張貼消防宣傳園地展板、消防安全三提示,錄制消防安全廣播、以標語、專欄等形式開展日常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4.商場、市場應根據自身特點設置以下消防安全標志和圖示:1)滅火器箱內應貼一張火災疏散路線圖;
2)滅火器箱上應張貼使用方法標識;
3)每樓層應張貼「消防安全三提示」圖示;
4)每個安全出口應設一個安全出口標志;
5)疏散走道每20 m應設一個疏散指示標志;
6)室內消火栓箱應設操作使用方法的標識;
7)常閉式防火門應設「常閉式防火門請保持常閉」等標識。
5.火災疏散路線圖標識要求:
要清晰標註疏散走道、疏散樓梯、電梯所在位置(明確哪台為消防電梯),同時,疏散路線要按不同位置發生火災情況考慮,用不同顏色的標線表示疏散路線方向及當前區域在圖中所在位置等。
㈡ 以「防火安全教育」為主題寫一篇活動設計
春夏季是火災的多發季節,為更好地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提高廣大師生的消防意識和技能,進一步推進我校的安全建設和文明建設,共建美好和諧校園。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方案。現將活動內容具體安排如下:一、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學校要高度重視消防工作,嚴格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將消防安全責任制逐一落實到每一個班級和每一名老師。切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對消防安全隱患排查不到位,責任不落實,致使火災隱患得不到整改,並由此引發火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重大人員傷亡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
(1)排查時間:3月1日—3月28日
(2)排查部位:教學樓、多媒體教室、圖書室、微機室、平房、辦公室等場所。
(3)排查內容:重點排查、微機室、教室等人群集中的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用電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實,上下樓道和消防通道是否順暢,應急照明、緊急出口指示設施是否正常等。
(4)排查要求:學校火災隱患排查實行派查、落實責任人制度,後勤處是安全隱患排查的具體責任人,排查要認真落實登記制度,做到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絕不允許走過場、圖形式。
三、具體工作安排
1、組織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學校聘請張溝派出所警官杜飛來校授課,講解有關消防知識,講解滅火器的用法等等,讓學生面對面、零距離的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利用校園廣播、學校報刊宣傳欄、黑板報、班會等宣傳陣地,經常性地向學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2、組織開展消防應急逃生疏散演練。學校於3月25日前制定詳細的演練計劃,演練分為動員、籌備、演練、總結四個階段,組織成立疏散工作臨時指揮小組和報警組、疏散組等職能小組。於3月25日下午3時進行全校消防應急逃生疏散演練活動。
3、召開消防主題班會。學校各班要圍繞消防安全這一主題,於3月22日組織新穎的、安全的、有吸引力的主題班會,進一步普及消防知識。
4、撰寫一篇消防安全作文。學校組織學生書學消防安全教育作文。設兩個主題,一個是「我的家庭火災逃生計劃」,另一個是「長大我也要當消防員」。
5、進行考試。學校給學生布置一份消防安全知識方面的家庭作業。
四、活動總結學校要及時反饋消防宣傳月活動信息,收集活動期間的圖片、聲像、文字資料等,並於3月28日前將消防宣傳進校園活動開展總結上報市教育局綜治辦。
㈢ 工地防火安全教育內容
安全生產主體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不斷加強安全知識的學習,未雨綢繆,加強安全教育,加強安全責任體系的建設,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那麼怎樣做到安全生產呢?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個人的能力所能解決的,它受到多種因素的制約。只有加強生產過程監督,下大力規范現場安全措施,加強對人員違章現場處理,不斷規范現場作業行為,推行標准化作業,將安全工作真正從事後分析轉移到過程監督中,實現安全管理關口前移,才是扭轉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大家知道消防安全知識內容有哪些嗎?
一、消防:消防是預防和撲救火災的總稱。
A、消防燃燒的條件:控制可燃物,隔絕助燃物消除火源,以破壞燃燒的條件,最終達到防火的目的。
B、撲救:就是根據不同的燃燒的條件,採用不同的滅火方法(窒息滅火法、冷卻滅火法、隔離滅火法、抑制滅火法)。有時甚至使用幾種方法,掌握進攻時機,協助配合,使已經產生的燃燒條件得到破壞,迅速有效地撲滅火災。
C、注意消防通道的暢通。
二、四種基本滅火法
1. 窒息滅火法:窒息滅火法就是根據可燃物燃燒需要足夠的空氣(氧)這個條件,採用適當措施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或者採用不燃物質或惰性氣體沖淡(稀)空氣中的氧含量,使燃燒物缺乏氧氣的助燃而熄滅。這種滅火方法適用於撲救密閉的房間和生產裝置、設備容器內的火災。
2. 冷卻滅火法:冷卻滅火法就是根據可燃物發生燃燒必須達到一定溫度的條件,將水或滅火劑直接噴灑在燃燒著的物體上,使燃燒物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從而終止燃燒。
3. 隔離滅火法:隔離滅火法是根據發生燃燒必須具備可燃物的這個條件,將與燃燒物體鄰近的可燃物隔離開,使燃燒停止。
4. 抑制滅火法:抑制滅火法是將滅火劑噴在燃燒物體上,參與燃燒反應過程,使燃燒中產生的游離基消失,形成穩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離基,從而使燃燒終止
㈣ 消防重點單位怎樣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1、定期類隱患檢查治理,制訂相應重大的消防隱患整改計劃;
2、夏季防雷檢測;
3、定期組織消防培訓、消防演練,或開展相應的消防活動項目;
4、消防器材、設施的相應的維護保養工作安排;
5、消防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周期性工作內容及管理或考核;
6、未進行消防驗收的單位項目組織整改,進行消防驗收。依法完善消防管理;
根據單位的不同,請進行補足。以上只是簡單的條目介紹!僅供參考
㈤ 機房管理員需要掌握機房的哪些情況拜託各位大神
這里看下對應學校機房的維護處理情況:
1、機房管理員負責計算機房的日常管理、簡單維護。
2、隨時給上機教師提供良好的服務。
3、機房管理員應對機房內的所有計算機等設備進行編號、建檔,並在每台計算機旁配備上機情況記錄卡,每天至少檢查記錄卡兩次。
4、保證計算機的正常運行,計算機的完好率應保持在98%以上。經常對設備進行檢測,發現問題應及時查找原因,若人為損壞要追查責任人。能自己修復的要及時修復並作好記錄,自己不能修復的要及時上報。
5、機房所有設備包括零配件要有詳細賬目,並交由主管部門存檔一份。設備或部件報損應先向主管部門報告,經確認後再填寫相應的報損單。零配件的采購需經主管部門審批。
6、除機房管理員外,其他任何人無權拆卸計算機。機房管理員應在每台計算機上加貼封條並經常檢查是否完好,封條由學校統一製作並加蓋公章。
7、未經主管部門批准,所有機房設備一律不得外借。
8、機房管理員應協助上機教師教學。對違反「學生上機條例」的行為進行制止、對學生不正當的操作進行糾正、處理一些小故障等。
9、機房管理員應負責機房的衛生,保證計算機有良好的工作環境。每天中午和放學都應仔細檢查機房水電、空調、門窗等,確認都已關閉後方可離開。
10、建立日記制度,對每天機房的使用情況應作詳細的記錄
11、保持機房清潔整齊,每天要進行衛生清掃,做到地板無紙屑、果皮,地板無灰塵。.
12、確保機房安全,不丟失東西、防止火災。
13、負責學校網站的建立和維護。
㈥ 脫硫安全培訓有哪些內容
安全教育是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從根本上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的重要措施,也是預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做好企業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才能保證其它安全工作和企業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為使公司2010年的教育培訓有規劃、有重點、有目的的進行,特製定以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一、 基本思路
(一)加強「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意識教育。安全意識教育就是通過對員工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幫助員工端正事項,提高他們對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的認識。在提高思想意識的基礎上,才能正確理解並積極貫徹執行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自身的保護意識,不違章操作,不違反勞動紀律,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同時對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包括領導、公司各部門、車間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等)也應加強安全思想意識教育,確保他們在工作時做好帶頭作用,從關心人、愛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出發,重視安全生產,做到不違章指揮。
(二)將安全教育貫穿於生產的全過程中,加強全員參與的積極性和安全教育的長期性。做到「全員、全面、全過程」的安全教育。因為生產與安全是不可分割的統一體,哪裡有生產,哪裡就需要進行安全教育。
(三)開展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形式要因地制宜,因人而異,靈活多用,盡量採用符合人的認識特點的、感興趣的、易於接受的方式。針對我公司的具體情況,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會議形式。主要有:安全知識講座、座談會、報告會、先進經驗交流會、事故教訓現場會等。
(2)張掛形式。主要有:安全宣傳橫幅、標語、標志、圖片、安全宣傳欄等。
(3)音像製品。主要有:安全教育光碟、安全講座錄象等。
(4)現場觀摩演示形式。主要有:安全操作方法演示、消防演習、觸電急救方法演示等。
(四)嚴格執行公司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杜絕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崗的現象。對於新進廠的員工新工人,應嚴格要求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包括廠級、車間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學習內容包括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和嚴禁事項,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入操作崗位,考核情況要記錄在案,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24學時。
二、 主要的培訓內容計劃:
時間主題方式教育目的對象主培人員
全過程 三級安全教育 上課 加強新員工的安全素質 新進廠員工 安全員等
1月 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宣傳 宣傳 加強員工的法律意識 全體員工 安全員
2月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專業知識
上課 加強員工的安全意識 全體員工 安全員
3月 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上課 加強員工的安全操作 車間人員 安全員
4月 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會議、宣傳 使各崗位人員熟悉其崗位知識 各崗位操作人員 安全員
5月 公司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會議 加強管理人員安全意識、加強帶頭模範作用 公司管理人員 安全員
6、7月 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夏季安全知識教育 講座、宣傳等 使員工了解防火的重要性和如何救火等常識
預防中暑和觸電事故 全體員工 消防保衛員、安全員等
8月 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宣傳 加強員工安全意識和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 全體員工 安全員
9月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上課 確保安全生產 全體員工 安全員
10月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上課 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能素質 電工、焊工、司機等 安全員
11月 勞保用品使用安全教育 宣傳、現場指導 確保員工清楚穿戴勞保用品的作用和如何穿戴勞保用品 全體員工 安全員
12月 2009年度安全培訓活動總結、制定下一年安全培訓計劃
三、 要求
1.具體的培訓方案應在培訓的前一個月制定出來,並報領導審批,及時通知培訓涉及的相關人員做好准備。
2.培訓結束後,要對培訓的效果進行全面的總結。
3.不能按期舉行的安全培訓教育活動,要及時向上級報告,說明舉行的具體時間和原因。
4.年底寫好年度培訓教育活動的總結報告,提出本年度培訓欠缺的方面,和以後教育要注意的方面,並制定下一年的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㈦ 消防安全知識ppt 請在明天早上之前發給我 急急急急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一、 企業重點防火檢查、巡檢崗位
1、M高壓合成崗;溶硫崗;鹼吸收崗;
2、 CA縮合崗;DPG氧化崗
3、原料儲存庫區。
4、鍋爐房
二、防火、巡查要求
1、防火巡查、檢查由車間、部門的班長進行,至少每班一次;
2、班長在進行巡查、檢查時必須穿工裝、佩戴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3、在巡查過程中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匯報。如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的問題及時維修;
4、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5、防火巡查應包括:
⑴、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⑶、消防器材設施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
⑷、消除煙頭、發熱源等雜物情況;
⑸、其它需要巡查的情況;
6、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⑴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⑶、消防水源情況;
⑷、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按標志設置情況;
⑸、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⑹、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⑺、防火檢查開展情況;
⑻、其它需要防火檢查的情況。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結合公司實際而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管轄內的所有生產、辦公、生活場所(員工集體宿舍、食堂等)。
二、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設置要求
第三條 疏散出口:
1、當一個廳室或房間面積不大於60㎡時,可設一個疏散出口,當大於60㎡時,每個廳室或房間的疏散出口不應少於2個;此項包括:職工餐廳、辦公樓、職工宿舍;
2、房間內最遠點與最近疏散出口的距離不應大於20m。
第四條 疏散門:
1、疏散門應採用平開門,不應採用平移門、卷簾門及旋轉門;
2、疏散門應向外開啟,當其建築面積不大於60㎡且經常停留人數不多時,可向內開啟。疏散出口不應設置門檻,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圍內不應設置台階及影響人員正常疏散的障礙物。
第五條 疏散走道:
1、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凈寬不應小於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應設置影響人員疏散的障礙物;
2、疏散走道與其它部位應採取防火分隔措施;
3、疏散走道的地面、頂棚及隔牆等不應採用可燃材料裝修,嚴禁採用燃燒後產生劇毒氣體的材料進行裝飾或裝修。
第六條 疏散樓梯:
1、疏散樓梯應便於人員疏散,踏步布置均勻通暢,樓梯間內不應設置影響人員疏散的障礙物;
2、樓梯間內不應設置燒水間、可燃材料儲藏室,不應敷設空調風管和易燃、可燃液體管道及可燃氣體管道;
3、疏散樓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樓層的平面位置不應改變,其首層應能直通室外。
第七條 安全出口:
1、辦公室、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內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當層數不超過3層,且人數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但必須在窗口、陽台等部位設置輔助疏散設施。
2、除特殊情況外,人員密集場所的窗口、陽台等開口部位不應設置防盜窗,當必須設置時,應有從內部易於開啟的裝置,窗口、陽台等開口部位應設置輔助疏散器具。
第八條 安全疏散標識:
1、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正上方應採用「安全出口」作為指示標志;
2、沿疏散走道設置的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牆面上,且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於20米,對於袋形走道,不應大於10米,在走道轉角區,不應大於1米。設置在地面上的應急標志燈,應保證視角連續,且間距不應大於5米;
3、內走廊型的辦公室、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應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設置能保持視覺連續的疏散指示標線或間距不大於4m的疏散指示標志;
4、設置在疏散走道兩側的疏散指示標線應保持連續,設置在疏散路線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應採用嵌入式,疏散指示標志的激發光源或自然採光量應達到規定要求。
第九條 應急照明燈:
1、安全出口和面積不大於60㎡房間的疏散門的正上方 「安全出口」指示標志沒有連續不斷的應急燈光的,應安裝應急照明燈;
2、疏散路線上的樓梯間每層都必須安裝應急照明燈;
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
第十條 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為安全部,管理責任人為其所在班組的負責人。
第十一條 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為安全部,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人為安全部。
第十二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人員密集場所在使用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4、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5、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6、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窗口、陽台等部位不應安裝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否則必須在窗口、陽台等部位設置輔助疏散設施;
第十三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應每天進行檢查,確保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清晰、有效、沒被遮擋,發生損壞時應及時向管理責任職能部門匯報,以安排維修、更換和整改。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對整改質量負有監督和驗收的責任。
第十四條 安全部對安全疏散設施每月應組織一次檢查,進行一次疏散設施實驗檢測,並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 應急燈均以放電狀態出廠,使用前必須進行20 小時的充電,才可進行放電。使用中的應急燈具應定期進行性能檢查,每半個月或一個月通過連續開關試驗,以檢查電路轉換及電池的應急功能,並進行放電,以延長電池使用壽命。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是指滅火器、消防沙、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築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幕系統、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安全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鬥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
三、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四、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於隨時可用狀態。
五、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並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六、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七、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八、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壓。
(二)、消防泵動力。消防水泵應每天運轉一次。若採用自動控制時,應模擬自動控制參數進行啟動運轉,每次運轉易為5min。
(三)、報警閥各部件的工作狀態。每天巡檢一切供水總控制閥、報警控制閥及配件,進行外觀檢查,保證系統處於無故障狀態。
(四)、自動充氣裝置的工作狀態(如氣壓水罐、增壓水灌)。
2、定期檢查
除日常檢查時,應每月對系統進行一次定期檢查
(一)、管路。檢查系統管路有無腐蝕滲漏,如發現管路中有沉積物,應進行沖洗。
(二)、水源。每月檢查一次貯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對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術措施,發現故障,及時進行修理。檢查消防泵的啟動、吸水、流量和揚程,利用報警控制閥旁的泄放實驗閥進行一次供水試驗,驗證系統供水能力。
(三)、每月檢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介面及其部件,保證介面完好、無滲漏、有悶蓋。
3、年度檢查
(一)、每兩年對儲水設備應維修一次,進行修補和重新油漆。
(二)、每兩年對消防水泵應解體維修一次。
8.3、二氧化碳滅火器的定期檢查
要使二氧化碳滅火器保持良好的狀態,在發生火災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投入使用,必須根據規定的使用要求進行常規檢查和定期檢查、保養。
1、常規檢查
公司必須配有經過專門培訓的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對滅火器進行常規檢查。常規檢查每周進行一次。
(一)、檢查滅火器室內清潔衛生狀況,是否有潮濕或陽光直射的現象。冬季和夏季應檢查室內溫度是否符合規定。
(二)、檢查瓶上的壓力表指針是否處於正常位置。
(三)、檢查管道系統有無松脫、損壞和嚴重腐蝕。
(四)、檢查閥門和檢測控制器等零部件是否完好無損,開關是否調定到正常位置。
8.4、室內消火拴系統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經常保持清潔、乾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塗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註潤滑油。
8.5、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范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並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現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佔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4、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8.6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後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後應作密封試驗並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後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並應及時充填
(二)、對乾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乾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乾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後,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並標注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地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認真整改火災隱患,依據《消防法》、公安部消防局《重大火災隱患判定、督辦及銷案辦法》、《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標准》和《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無論車間部門及外來施工人員全部適用於本制度;
二、火災隱患的界定
第三條 火災隱患是指違反(或者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規,具有火災危險性,可能造成火災,需要限期或立即改正的情形。認定條件如下:
1、有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或消防技術規范、標準的事實存在;
2、由於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或消防技術規范、標准,而導致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工藝技術上的缺陷或管理上的漏洞,以致存在火災危險性,有可能造成火災危害的;
3、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在規定的時間內或立即整改的。
第四條 凡火災隱患能在短時期內或立即整改的,為一般火災隱患。
第五條 凡火災隱患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多,整改時間長而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導致火災發生或火災危害增大,並可能造成特大火災事故後果和社會影響的,為重大火災隱患。
三、火災隱患的主要范圍
第六條 車間建築物方面:
1、車間建築地址選擇不當,布局不合理,防火間距不足,違章亂搭亂建的;
2、明火作業場所、倉庫、生產車間交錯布置;
3、在甲、乙類物品庫房內設置辦公室、休息室的;
4、違章搭建違章建築,影響安全布局,佔用防火間距,阻塞消防車通道的;
5、建築物的結構、耐火等級、層數、面積與使用性質不相適應,如甲、乙類物品庫房採用三級或以下級耐火等級建築等違反或不符合有關消防技術規范的;
6、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汽產生,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易引起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未採取相應通風、防火、防爆措施或設置不當的;
7、安全疏散出口數目不足、疏散寬度過小、疏散距離過遠的;建築內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通道被封堵、站用的。
第七條 電氣設備方面:
1、不按環境選擇導線和敷設方式,截面與負荷量不相適應,電線亂接亂拉,導線嚴重破損、接觸不良等,有可能造成短路、過載、接觸電阻過大,產生電弧、電火花的;
2、照明燈具與使用場所不相適應,易燃易爆場所不採用防爆燈,在物資倉庫內使用功率超過60瓦的白熾燈泡,或燈泡與可燃物未保持不小於0.5米水平距離等,與可燃物相臨近的;
3、配電盤材質與使用環境不符,用木、竹等可燃物製作的,在有可燃粉塵或纖維產生的場所採用非密閉型配電盤;接線零亂,導線選型不合要求,配電盤內用裸導線連接的;熔斷器不符合額定電流要求或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的;
4、用電設備安裝使用不合要求,選型與使用場所不相適應,缺乏安全裝置的;在有爆炸危險場所選用非防爆、有可燃粉塵場所選用非密閉型開關、接觸器、電機的;在同一線路上接入過多的並聯負載或不經過計算隨便更換大功率用電設備以至過載的;在導線截面積改變和接入負載時,沒有安裝合適的熔斷器的。
第八條 罐區及成品庫區:
1、物資存放過密、過多,超過額定庫容量,內部沒有留足「五距」(即梁距0.3米、燈距0.5米、牆距0.5米、柱距0.3米、堆距1米)防火間距不夠,無檢查通道,通風不良,易受潮、蓄熱,不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的;
2、易燃液體與易燃、可燃固體、可燃氣體混放在一起,氧氣瓶與乙炔瓶,遇水燃燒物資與含有水分的物資放在一起,運輸和包裝方法不符合防火要求的;
3、維修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未另外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的。
第九條 消防安全防護方面:
1、疏散指示標志缺少、損壞或者標識錯誤,影響人員安全疏散的;
2、儲罐區、提升機、電焊機等設備沒有靜電接地裝置或接地裝置的工頻接地電阻大於30歐姆的;儲罐區、反應釜等重要設備及建築物未安裝避雷設施或避雷設施年久失修不能有效泄放雷電的;
3、電器產品的安裝或者線路、管路的敷設不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危及消防安全的。
第十條 明火作業方面:
1、火源或熱源(高溫蒸汽、電熱器具等),靠近可燃物體、物質的;
2、在明火作業場所存放易燃可燃物質,在未清除或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行明火作業的;
3、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第十一條 消防器材設施方面:
1、消防水源、消火栓未安設或者設置不當、水壓過小、損壞,不適應滅火需要的;
2、消防器材缺乏,配備數量及其性能與使用場所不相適應,放置位置不當或者損壞的;
3、室外消防設施被埋壓、圍占、損壞,影響使用的。
第十二條 消防組織和管理工作方面:
1、未按要求建立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或不健全不落實的;
2、重點部位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或消防巡檢人員脫崗的;重點工種、特殊崗位人員未經消防培訓上崗操作的;
3、違章關閉消防設施、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不講科學,冒險蠻干,隨意拆卸或更換易燃易爆物品或場所的安全裝置等管理不善、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
四、火災隱患的整改
第十三條 對於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任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6、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7、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第十四條 對於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的處理:
1、按照逐級負責的原則,火災隱患的車間或部門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情況向公司安全部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2、對於車間或部門能夠自行整改的,安全部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3、火災隱患整改需要一定的時間或過程,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責任車間應當制訂過渡防範措施並落實,以保障安全。不能保障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將危及人身安全的,責任車間應當自行對危險部位採取停產整頓的措施。
4、對於車間無力整改的,車間應將存在的火災隱患情況和整改方案上報公司安全部。
第十五條 對於公司上級檢查發現通知、通報的消防隱患,責任車間按上述規定整改完成後,填寫「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表上報到公司安全部。
用電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電氣安全管理規程》、《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裝卸作業安全技術管理規則》,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用火、用電管理是指因工作需要或在工作中,在原材料儲罐區、成品庫區、本公司其它轄區內,對本單位職工和為本單位建設施工人員的用火、用電行為的管理。
二、用火安全管理
第三條 原材料儲罐區、成品庫區內進行電、氣割焊等動火作業、用火作業,應由公司安全消防部門、原材料罐區車間消防管理負責人辦理審批手續,在其它工作場所由本公司安全消防管理部門審批。
第四條 原材料罐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外、物品庫區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罐區或庫區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五條 動火審批:由動火的部門或人員向作業區域的消防管理負責人部門申請,由作業所在區域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批准辦理動火證,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的情況下,才能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內進行焊接。如在載有貨物的車輛等割焊金屬件與可燃物直接接觸的地方進行割焊,在割焊接結束看守一段時間,確認無危險後才能離開。
第六條 兩個以上車間共同使用的建築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部門應通知使用部門共同採取防範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第七條 人員密集場所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爐火、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採取防火隔熱措施。
第八條 消防安全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並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十條 危險貨物裝卸作業時,應嚴格執行《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有關防火安全的規定。裝卸、搬運危險貨物應使用防爆叉車並隨車配備性能良好的滅火器。其他裝卸工具也應採取防火花措施。
㈧ 機房管理辦法
一、機房日常運維管理
1、運維人員每天在8:30到達機房進行設備巡檢,每天17:30下班後再次進行設備巡檢,並在《設備日巡檢記錄表》中進行記錄。如發現異常情況,需立即上報機房主管人員,並聯系相關產品服務商獲取技術支持。

2、對任何異常情況及其處理操作應在事件單中被記錄,為日後的問題管理提供依據。
3、機房運維人員每天上、下午均應合理安排時間在機房查看設備運行狀態,包括內存、硬碟、CPU等系統資源狀態,如出現資源運行異常,應查看相關系統設備運行進程並轉入事件管理流程進行處理。
4、保持機房整潔、衛生。所有設備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將任何廢棄物品留在機房內。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機房的物品不得私自帶走。
二、機房網路安全管理
1、新購置的設備,在安裝、使用前應當認真經過安檢。使用之前採取防止病毒感染措施,試運行正常後,再投入正式運行。
2、機房設備嚴禁連接互聯網。
3、對於網路設備和伺服器,要制定不同的用戶賬號,賦予不同的用戶操作許可權,並予以登記、備案。禁用guest賬戶,刪除伺服器中的多餘的、過期的以及共享的賬戶。必須定期統計相關信息和操作狀況,並向上級領導。
4、設置登錄伺服器的操作超時鎖定,超過10分鍾不操作即鎖定,需要重新認證後登錄。
5、系統中所涉及的涉密伺服器、終端、以及應用程序的本地登錄和遠程登錄必須進行用戶身份鑒別,並與安全審計相關聯,保證系統內安全事件的可查性。
6、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嚴禁進行滲透測試,嚴禁攻擊其它聯網主機,嚴禁散布病毒。
7、嚴格執行計算機操作規程和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對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的防病毒教育。
8、網路伺服器應當安裝防火牆系統,加強網路安全管理。
9、病毒檢測和網路安全檢測必須指定專門的技術和管理人員負責;負責人員必須定期對網路安全和病毒檢測進行檢查。定期採用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批准使用的檢測工具對系統進行安全性檢測,檢測工具和版本應及時更新。對於發現的系統軟體和應用軟體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從系統軟體開發商和應用軟體開發商獲取相關的補救措施,如安裝補丁軟體、制定新的安全策略、升級病毒庫等。
三、機房硬體設備安全管理
1、機房運維人員必須熟知機房內設備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規則,特別是對伺服器、交換機進行熟悉操作,做到及時維護。
2、應定期檢查、整理設備連接線路,定期檢查硬體運作狀態(如設備指示燈、儀表),定期調閱硬體運作自檢報告,從而及時了解設備運作狀態。
3、禁止隨意搬動設備、隨意在設備上進行安裝、拆卸硬體、或隨意更換設備連線、禁止隨意進行硬體復位。
4、禁止在伺服器上進行實驗性質的配置操作,如需要對伺服器進行配置,應在其他可進行試驗的機器上調試通過並確認可行後,才能對伺服器進行准確的配置。
5、對會影響到全局的硬體設備的更改、調試等操作應預先發布通知,並且應有充分的時間、方案、人員准備,才能進行硬體設備的更改。
6、對重大設備配置的更改,必須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經過討論確認可行後,由具備資格的技術人員進行更改和調整,並應做好詳細的更改和操作記錄。對設備的更改、升級、配置等操作之前,應對更改、升級、配置所帶來的負面後果做好充分的准備,必要時需要先准備好後備配件和應急措施。
7、不允許任何人在伺服器、交換設備等核心設備上進行與工作范圍無關的任何操作。未經上級允許,不得對核心伺服器和設備進行調整配置。
8、硬體設備出現故障時,應填寫好《硬體設備維修故障登記表》,詳細填寫故障狀況及故障原因,並報修,故障處理結束後,因填寫處理情況及結果,交由上級驗收、簽字後,存檔備查。
9、存儲過涉密信息的硬體和固件應到具有涉密信息系統數據恢復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
10、不再使用或無法使用的設備應按照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的相關規定及時進行報廢處理,並記錄最終去向。
四、機房軟體安全使用管理
1、設立計算機軟體管理台帳,對每套計算機軟體進行登記,並納入資產管理。
2、妥善保存計算機軟體介質、說明書、使用許可證(或合同)等資料。
3、根據操作說明,正確使用各類應用軟體。
4、須安裝非專用軟體,須經上報並檢測、辦理安裝使用備案手續。
5、軟體必須由專人來保管,禁止任何人員將機房軟體私自拷貝、隨意向外傳播。
6、任何在用軟體的升級均需主管人員書面批准。
五、機房資料、文檔和數據安全管理
1、資料、文檔、數據等必須有效組織、整理和歸檔備案。
2、硬碟、軟盤、光碟、磁帶、帶存儲功能的設備等涉密信息存儲介質應按照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
3、禁止任何人員將機房內的資料、文檔、數據、配置參數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給其他無關人員。
4、對於牽涉到網路安全、數據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碼、資料、文檔等必須妥善存放。外來工作人員的確需要翻閱文檔、資料或者查詢相關和數據的,應由機房相關負責人代為查閱,並只能向其提供與其當前工作內容相關的數據或資料。
5、重要資料、文檔、數據應採取對應的技術手段進行加密、存儲和備份。對於加密的數據保證其還原行,防止遺失重要和數據。
6、嚴禁使用計算機、終端機、網際網路為無關人員查詢、調閱涉密數據;存有秘密信息的磁碟、光碟,嚴禁外借、復制;不得向無關人員提供網路入口及口令。
7、調動工作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涉密文件、資料和使用的保密筆記本上交,並遞交在調離後一定期限內不失密泄密的保證書。
8、發現失、泄密現象,要及時上報。
9、不再使用或無法使用的涉密信息存儲介質在進行報廢處理時,應進行信息消除或載體銷毀處理,所採用的技術、設備和措施應符合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的有關規定。
六、機房保安管理
1、中心機房應採取有效的門控措施,並裝備「三鐵一器」。
2、出入機房應注意鎖好防盜門。對於有客人進出機房,機房相關的工作人員應負責客人的安全防範工作。最後離開機房的人員必須自覺檢查和關閉所有機房門窗、鎖定防盜裝置。應主動拒絕陌生人進出機房。
3、工作人員離開工作區域前,要保證伺服器、交換機等設備控制台的密碼處於鎖定狀態。
4、運維人員要嚴格執行人員出入登記制度,不得邀請無關人員到機房參觀,外單位系統、線路維護人員要進入機房需提前與管理人員聯系,批准後方可由管理人員陪同進入,並填寫《人員出入登記表》。
5、外來人員進入必須有專門的工作人員全面負責其行為安全。
6、未經主管領導批准,禁止將機房相關的鑰匙、保安密碼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漏給其他人員,同時有責任對保安信息保密。對於遺失鑰匙、泄漏保安信息的情況即時上報,並積極主動採取措施保證機房安全。
7、機房人員對機房保安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責任及時提出改善建議。
8、絕不允許與機房工作無關的人員直接或間接操縱機房任何設備。
9、出現機房盜竊、破門、火警、水浸、110報警等嚴重事件時,機房工作人員有義務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時間到達現場,協助處理相關的事件。
七、機房用電安全管理
1、機房人員應學習常規的用電安全操作和知識,了解機房內部的供電、用電設施的操作規程。
2、機房人員應經常學習、掌握機房用電應急處理步驟、措施和要領。機房應安排有專業資質的人員定期檢查供電、用電設備、UPS設備。
3、機房人員應定好UPS放電計劃,對UPS的放電時長做出准確的評估,並做出更換或修復UPS計劃報告相關人事。
4、運維人員定期檢查UPS各項運行參數、負載、電池容量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應及時調整處理,並做好記錄。
5、嚴禁隨意對設備斷電、更改設備供電線路,嚴禁隨意串接、並接、搭接各種供電線路、嚴禁把電源排插散落在地。發現用電安全隱患,應即時採取措施解決,不能解決的必須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員提出解決。機房內的電源開關、電源插座要明確標出控制的設備。
6、在使用功率超過特定瓦數的用電設備前,必須得到上級主管批准,並在保證線路的保險的基礎上使用。
7、在發生市電報警要盡快趕往機房查看,並通告相關人員。事件處理完後,應及時復位市電報警設備。
8、在外部供電系統停電時,機房工作人員應全力配合完成停電應急工作。當需要發電機發電時,應計算好機房用電功率合理選擇發電機型號發電,嚴禁發電超負載供電。
9、定期(不長於三個月)對供電設施進行檢測與檢修,保障供電正常。
八、機房空調管理
1、為保證設備良好的工作環境,應保持合適的機房溫度和濕度,機房溫度應保持在22℃--26℃,機房濕度應低於70%。
2、空調運行時,巡檢人員按時檢查各項運行參數、狀態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應及時調整處理,並做好記錄。
3、定期進行空調機的清理,防止因散熱不良造成空調的工作異常。
4、配備備用電風扇,以防止空調出現故障時機房溫度的快速上升。定期進行備用電風扇可用性檢查。
5、每年春秋換季期對空調系統進行全面的檢查保養,確保機組的正常運行。
6、每天巡檢一次,確保空調系統正常運行,如發現故障應及時上報。夏季要提高巡檢頻率,每天兩次,上下午各一次。
7、機房維護人員應懂得進行一些必要的空調降溫手段,以便在出現溫度升高的狀況下能通過輔助手段降低溫度上升的速度。
九、機房消防安全管理
1、機房工作人員應熟悉機房內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規則,了解消防設備操作原理、掌握消防應急處理步驟、措施和要領。
2、消防設備應放在顯眼易取之處,任何人不能隨意更改消防系統工作狀態、設備位置。需要變更消防系統工作狀態和設備位置的,必須取得主管領導批准。工作人員更應保護消防設備不被破壞。
3、每日對火災重大風險點如蓄電池組進行巡檢,檢查內容包括電池是否漏水,有無發熱異常,電極觸點是否連接正常。
4、插座及蓄電池附近不得擺放紙箱、說明書等易燃物品。
5、應定期消防常識培訓、消防設備使用培訓。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應即時採取措施解決,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員提出解決。
6、嚴禁在機房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如因線路或其他原因引起明火,應及時撥打119和通知相應負責人迅速解決問題。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狀態,保證消防設備可用性。
十、機房應急響應
1、機房停電時,UPS設備將為機房設備提供電力支持,但UPS能夠提供的電力有限,因此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具體如下:
在停電時,有簡訊報警機制通知到機房維護人員,維護人員應馬上通知機房主管人員,並在一小時內趕回機房。
機房維護人員積極配合主管人員協調各供電電路運維方及時檢查處理市電迴路故障。
按照《基本業務服務設備列表》,只保留基本業務服務設備運行,對其餘設備進行關閉。
當UPS電力不足時,應及時關閉所有設備,避免突然斷電造成的系統設備故障。
2、當機房溫度升高時,為保護各設備,需要採取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具體如下:
達到溫度閾值時,應有簡訊通知機制通知機房維護人員,維護人員一小時內到場,馬上啟用備用電風扇。
當機房溫度超過28℃時,維護人員應立即通知主管人員並積極協調空調維護商盡快處理。
在溫度超過35℃時,可以根據《基本業務服務設備列表》關閉非基本設備,只提供基本業務服務設備運行;
當機房溫度超過40℃時,應當關閉所有系統設備運行。
3、火災不像供電及空調故障那樣存在一段緩沖期去處理或減少影響,對無人值守機房來說一旦發生火災,勢必導致重大財產損失。對於機房火災應當是預防為主,因此必須重視每日的蓄電池組巡檢。當機房發生火災時,本著先救人,後救物的思想原則採取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具體如下:
有報警機制通知到所屬地區消防部門,並通知到機房維護人員及主管人員。並根據預先制定的火災發生時聯系人目錄通知到位。
到場後立即斷開電源,防止由於電源引起的火情進一步擴大。
尋找安全的地點監控火情,並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應對火災。
4、設備發生故障時,使用備用設備替換現有設備,並保證新設備配置和用戶密鑰與舊設備一致、保證新設備配置和數據與舊設備一致。
5、傳輸線路幹路發生故障時,請及時聯系網路供應商,對線路進行檢測維修。
6、發生不可預見的緊急請況時,及時向主管人員匯報,並與相關技術人員聯系,採取妥當的應急辦法進行應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