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關於進一步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的通知的文件全文
一、突出培訓重點。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要以促進就業和服務經濟發展為出發點,以企業吸納農民工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和創業培訓為工作重點,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適當擴大培訓規模,下大力氣提高培訓質量和效果,努力實現「培訓一人、就業一人」和「就業一人、培訓一人」的目標。
二、大力開展在崗農民工和困難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對企業吸納的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和困難企業的在崗職工,要根據企業崗位要求和企業技術改造升級的需要,重點開展崗位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會同行業、企業主管部門,重點開展建築業、製造業、服務業等行業在崗農民工培訓和困難企業職工培訓。
企業吸納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並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由企業依託所屬培訓機構或定點培訓機構進行職業技能培訓的,對企業給予一定的職業培訓補貼。企業組織開展培訓之前,應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培訓計劃大綱、錄用農村勞動者花名冊(應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勞動合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培訓結束後,企業憑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人員花名冊、職業培訓合格證書(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委託定點培訓機構開展培訓的還應提供職業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後,由財政部門將職業培訓補貼資金直接撥入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同時將資金支付情況抄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對困難企業組織開展的職工在崗或輪崗培訓,要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7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8號)執行。
三、切實加強勞動預備制培訓。對未能繼續升學的農村初高中畢業生(即「兩後生」),鼓勵其參加6-12個月(1-2個學期)的勞動預備制培訓,提升技能水平和就業能力。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指導技工院校擴大勞動預備制招生規模,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圍繞國家產業振興規劃和當地產業結構調整對後備技能人才的需求,強化定向培訓和技能實訓。按照中發〔2010〕1號文件的要求,對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後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農村「兩後生」,給予培訓費補貼,逐步實施農村新成長勞動力免費勞動預備制培訓。
四、積極開展中短期實用技能培訓。對登記失業人員、進城求職農村勞動者、登記求職的高校畢業生,要結合企業的實際需要和勞動者就業要求,積極開展中短期(1-6個月)實用技能培訓。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結合農村轉移勞動者向城市非農產業轉移和有組織的勞務輸出需求,結合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特點以及就業需求,充分發揮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台的組織作用,依託定點培訓機構開展訂單式培訓,突出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五、全面推進創業培訓。重點對有創業願望並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登記失業人員、進城求職農村勞動者及返鄉農民工、登記求職的高校畢業生,開展不少於10天的創業培訓。要結合當地產業發展和創業項目,根據不同對象的特點,因材施教,增強創業培訓的實效性,並注重創業培訓與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的銜接,著力提高創業成功率和穩定經營率。
六、提高培訓資金使用效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職業培訓需求,加大資金投入,提高就業專項資金用於職業培訓補貼的比例,切實保障職業培訓資金需要;要完善職業培訓補貼標准制定辦法,根據培訓專業(工種)的培訓成本和培訓期限,按照培訓的課時數,合理確定在崗農民工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中短期實用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等各類職業培訓補貼標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採取有效措施,對補貼對象審核、資金撥付等重點環節實施公開透明的監督管理辦法,確保資金安全。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配合發展改革部門,繼續加強中等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對承擔轉移培訓任務的技工學校,在改善辦學條件方面給予重點支持,推動培訓計劃順利實施。
七、強化培訓機構管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規范農村勞動者轉移就業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8號)規定,堅持面向社會各級各類職業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通過招投標方式認定承擔各類培訓任務的培訓單位。要建立專家評審、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就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共同參與的培訓機構認定機制,要對申請承擔培訓任務的各類培訓機構的設備設施、教學實訓場地、師資配備和教材選用等情況進行重點考察。要將承擔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名稱、培訓專業(工種)及等級、培訓期限、收費標准等情況統一向社會公布。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承擔培訓任務的各類機構的監督檢查,建立開班申請、過程檢查、結業審核三項制度,強化培訓全過程監管。
八、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發展改革部門要高度重視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要成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牽頭,相關單位齊抓共管的工作協調機制,並將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實施情況作為就業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各地要根據就業形勢和勞動者就業需求變化情況、以及勞動者培訓需求確定培訓人數,並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逐級上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匯總,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
九、做好基礎服務工作。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發揮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動員符合條件的各類勞動者參加職業培訓,動員技工院校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承擔培訓任務。要逐步建立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對定點培訓機構實行動態管理,對參訓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並與當地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間共享相關信息。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為勞動者提供公平、公正、便捷的技能鑒定服務,按規定落實就業困難人員、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並適當減免鑒定費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根據企業用工和勞動者就業狀況,通過多種渠道及時發布用工信息,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
十、定期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各地要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地區實際情況,盡快研究制定2010年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的方案並組織實施。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確定工作責任人和聯系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聯系人情況請於2010年2月底之前上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為更好地了解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2010年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實施進展情況》(見附件),於每季度結束後10日內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能力建設司。
附件:2010年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實施進展情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 政 部
二○一○年二月十日

❷ 兩後生培訓是什麼意思
「兩後生培訓」是指對初、高中畢業未能繼續升學的學生進行培訓。
一、 「兩後生」概念
指初、高中畢業未能繼續升學的學生。
二、「兩後生」培訓方式
採取「訂單式」「就業式」學制教育和專業技能相結合的培訓模式,根據企業用工崗位摸底情況,選擇師資力量較強的職業院校對「兩後生」進行政策理論、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
三、「兩後生」培訓內容
根據地區相關企業用工需求和「兩後生」培訓意願,確定培訓專業,實施分類培訓。重點提高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能力和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專業技能教育,培訓期滿後,根據院校性質和專業,取得畢業證書及相關職業資格證書。
四、「兩後生」培訓的就業去向
「兩後生」的招生選拔和就業緊緊圍繞地區「64122」工程建設、「六大支柱產業」布局以及縣(市)的企業實際用工需求,考試合格後並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由院校或人社部門推薦就業,努力使參加整建制學制教育培訓的「兩後生」成為合格的產業工人。企業根據崗位需求和「兩後生」技能水平的高低,審定是否聘用,經企業試用合格後可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實現就業。「兩後生」就業是個人和企業的雙向選擇,用人權在於企業,決不能由政府包辦。
❸ 兩後生怎麼申請
有,用詳細的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全省貧困地區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的管理,規范項目的組織實施,根據國務院扶貧開發辦公室《關於加強推進貧困地區勞動力培訓,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關於在貧困地區實施「雨露計劃」的意見》、《貧困青壯年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實施指導意見》和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甘肅省貧困地區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特製訂本細則。
第二條
「雨露計劃」是以農村貧困戶中青年勞動力為對象,以幫助貧困農戶增收脫貧為目標,以轉移就業前的技能培訓為重點,按照「政府推動、學校承辦、市場運作、部門監管、扶貧到戶、農民受益」的原則,多渠道、多形式開展的貧困勞動力轉移培訓。「雨露計劃」實施的基本原則是:以建檔立卡登記在冊的貧困戶和返貧的新增貧困戶青壯年勞動力為對象,以專業教育培訓機構為載體,提高貧困勞動力就業技能水平和綜合素質,幫助貧困農戶轉移就業,實現穩定脫貧,從而推動貧困地區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第三條 雨露計劃實施的總體目標是:每年培訓轉移貧困戶勞動力10萬人左右。具體目標是:「培訓一人,輸出一人,就業一人,脫貧一戶」。
第二章實施范圍與資助對象
第四條 「雨露計劃」 實施的范圍是:國家和省定全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三西建設縣、有重點鄉(村)的非重點縣。
第五條
扶貧資金資助的培訓對象是:居住在上述區域范圍內且符合以下條件的貧困農民:年齡在16(初中畢業)-40周歲,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礎、有轉移願望和符合用工單位條件的勞動力。對初中畢業後未考入高中,高中畢業後未考入大中專院校的「兩後生」和退役士兵優先資助。
第六條 各縣(市)扶貧開發辦公室要進村入戶,摸清底數,登記造冊,並在此基礎上建立起生源登記表和資料庫,實行計算機動態管理。
第七條
凡符合扶貧轉移培訓資助條件的貧困農民,必須填寫《甘肅省「雨露計劃」培訓申請登記表》,並經有關部門審定。「兩後生」學員必須限定在建檔立卡的貧困戶中。
第八條 「雨露計劃」培訓項目資助的申請、審定和登記程序為:
1、戶申請。由有轉移培訓願望的貧困戶勞動力向鄉(鎮)或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提出參加轉移培訓的申請,並填寫申請登記表。
2、村推薦。由村委會對申請人的資格和家庭經濟狀況進行初審,並予以公示,公示結束後在申請登記表上簽注推薦意見並蓋章。
3、鄉審核。由鄉鎮有關部門按照本《辦法》第五條,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審核,並在申請登記表上蓋章。
4、縣審定。由縣扶貧辦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審定,並予以登記。
5、培訓基地招收。
第三章基地管理與培訓就業
第九條
「雨露計劃」培訓工作一律由省市認定的培訓基地承擔。培訓基地的認定要嚴格按照《甘肅省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基地管理辦法》進行,面向社會,擇優認定。
第十條 為方便貧困農民就近培訓,保證培訓質量和就業安置,提倡培訓能力較強的基地在貧困勞動力較集中的縣(市)設立分校或聯合辦學。
第十一條
培訓內容以製造業、服務業、建築業和輕工化工等有關行業的用工技能需求為重點。同時,輔助開展政策法規、行為規范、權益保護、就業常識等政策引導性培訓。
第十二條 「兩後生」培訓為一至兩年,其它培訓時間一般為20天—90天。
第十三條
培訓基地要根據國家職業標准、就業崗位要求、用人單位訂單以及用工市場需求,科學安排教學計劃,合理配備師資力量,嚴格培訓教學管理,努力提高培訓質量。
❹ 湖南省貧困戶兩後生培訓,至少可以學幾天,必須要有一個月嗎
依法辦事,按規定學期規定執行
❺ 兩後生培訓是什麼意思
後生,多指年輕的小夥子,是山西、陝西黃土高原一帶地區的方言、口語,同時現代漢語中也指後代子孫、較後出生、年輕人、晚輩。

拓展資料:
引證解釋:
1.後來生下的
《爾雅·釋親》:「男子先生為兄,後生為弟」;
2.後嗣,子孫
《詩·商頌·殷武》:「壽考且寧,以保我後生。」鄭玄箋:「王乃壽考且安,以此全守我子孫」;
3.後輩,下一代
宋·梅堯臣《依韻和劉敞秀才》:「後生不聞義,前輩懼為黨」;
4.弟子,學生
《墨子·非儒下》:「夫為弟子後生,其師,必修其言,法其行,力不足知弗及而後已。」孫詒讓間詁:「後生亦弟子也;
5.年輕
《二刻拍案驚奇》卷二:「娘子花朶兒般後生,恁地會忘事」;
6.青年男子
唐·寒山 《詩》之二二七:「三五痴後生,作事不真實」;
7.謂醒悟較晚
《韓詩外傳》卷六:「問者曰:『古之知道者曰先生,何也?』曰:『猶言先醒也。不聞道術之人,則冥於得失。不知治亂之所由,眊眊乎其猶醉也。故世主有先生者,有後生者,有不生者……後生者,三年而復,宋昭公是也』」;
8.來生
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歸心》:「若引之先業,冀以後生,更為通耳」;
9.【方言】晉語、粵語、吳語[2]等中的一個詞,意為「小夥子」「年輕」。粵語亦為「後生仔」,吳語亦稱「後生家」。
❻ 順德勞動局有國家為務工人員免費技能培訓的學校嗎
哪些人員可以享受職業培訓補貼?
所有登記失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並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已經進城務工和有進城就業願望年齡在16歲至45歲之間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農村勞動者,可以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培訓補貼。大中專院校(含技師學校、技工學校)在校學生不得享受職業培訓補貼。
深圳職業培訓補貼政策
昨天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我市2013年企業崗前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申報順延1個月,書面材料申報截止時間調整為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符合條件的戶籍從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每年均可以申請一次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補貼,補貼標准從每人500元至2200元不等,企業也可申請職業培訓補貼。已享受廣東省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補貼等同類補貼的不重復享受。
據了解,由於2013年我市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補貼辦法進行了較大調整,信息管理系統改造升級,導致企業實際申報時間比政策規定申報時間較晚,為方便企業申報,結合實際,決定2013年企業崗前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申報順延1個月,即網上申報截止時間調整為1月31日,書面材料申報截止時間調整為2月28日。
此外,增加6個個人申報受理點:光明新區社會建設局、深圳市坪山新區職業技能鑒定所、深圳市龍華新區職業技能鑒定所、大鵬新區社會建設局、深圳市鹽田區職業技能鑒定所、深圳市友聯船舶職業技能鑒定所。
四川攀枝花職業培訓補貼政策
①培訓費用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專業(工種)按培訓費用的100%給予補貼。
②培訓費用在500元以上的專業(工種),超過500元部分按培訓費用的50%給予補貼,但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000元。
③汽車駕駛培訓取得C照的補貼500元;取得A照、B照的補貼1500元。
青島職業培訓補貼政策
職業培訓的補貼政策、使用范圍
一、哪些機構可以從事職業培訓?
根據國務院《社會力量辦學條例》規定,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批准,取得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的培訓機構,可按照批準的職業(工種)和層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二、哪些人員享受政府經費補貼培訓?
(一)由就業轉為失業的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可享受一次性政府補貼的職業技能培訓;
(二)凡進行了失業登記、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城鎮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未享受職業培訓補貼政策並有求職要求的,可享受一次性政府補貼的技能培訓培訓;
(三)已經參加過一次免費培訓仍未實現就業的「4045」人員等就業困難群體,可享受二次政府補貼的技能培訓培訓;
(四)勞動預備制人員(未能升入高一級學校學習且有就業要求的城鎮普通初、高中畢業生)參加勞動保障部門統一組織的勞動預備制培訓,可享受一次性政府培訓補貼。
三、職業培訓有哪些補貼政策?
(一)由就業轉為失業的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可享受最高不超過1500元的培訓費補貼;
(二)凡進行了失業登記、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城鎮失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可享受不超過800元(不含鑒定費)培訓費補貼,超過800元的部分由個人負擔;
(三)已經參加過一次免費培訓仍未實現就業的「4045」人員等就業困難群體,參加第二次職業技能培訓可享受不超過800元(不含鑒定費)培訓費補貼,超過800元的部分由個人負擔;在二次培訓期間,培訓期限超過一個月(按整月計,最長三個月),可按失業保險金標准給予生活補貼。
(四)勞動預備制人員(未能升入高一級學校學習且有就業要求的城鎮普通初、高中畢業生)參加1—3年勞動保障部門統一組織的勞動預備制培訓,可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准,享受50%的培訓費補貼。
四、哪些人員可以享受二次培訓補貼?
已經參加過一次免費培訓仍未實現就業的「4045」人員等就業困難群體(指2002年底前女滿40周歲、男滿45周歲以上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及「協保」人員、「低保」失業人員),可以參加二次培訓。
五、二次培訓費及生活費補貼標準是什麼?
二次培訓費按每人不超過800元標准給予補貼;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及享受保險待遇期滿的「4045」人員,二次培訓期間,按失業保險金標准給予生活補貼。
北京職業培訓政策補貼資金管理辦法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
為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3號)》、《關於印發北京市就業再就業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社〔2009〕703號)和《關於印發<促進就業資金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人社就發〔2010〕110號)等文件精神,充分發揮培訓促進就業的作用,進一步加強職業培訓補貼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能,現將《北京市職業培訓補貼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並就做好職業培訓補貼資金管理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
職業培訓補貼政策是黨和政府重要的惠民政策,也是大力開展職業培訓,提高城鄉勞動者素質,充分發揮培訓促進就業、穩定就業的重要保障,因此,管好、用好職業培訓補貼資金,關繫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繫到職業培訓事業的高效有序發展,關繫到首都產業結構調整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各區縣要高度重視此次職業培訓補貼政策的調整,將此項工作做為提高培訓質量、提升管理水平,加強資金監管、強化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切實做到認識到位、領導到位、人員到位、工作到位。
二、完善制度、規范管理
各區縣要按照本市通知的有關規定,建立完善培訓機構開班審核、監督檢查、結業審核、信息公開、經費公示、資金審計等各項管理制度,明確開展培訓各個操作環節的工作流程,細化經費審批程序和內容,加強對資金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管,切實把職業培訓補貼政策落到實處,確保培訓資金安全和使用效率。各區縣要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強化本系統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紀律約束,防範道德風險,杜絕違法亂紀行為。
三、不斷創新、提高質量
各區縣要結合區域經濟的發展實際,大膽探索新的培訓模式,引導定點培訓機構在規范開展職業培訓工作的基礎上,根據企業用工和人力資源市場的需求,結合不同培訓群體的特點,在培訓形式、培訓方法、教學手段等方面進行改革創新,突出培訓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實用性。各區縣要加大工作力度,不斷總結經驗,提高培訓質量,努力在培訓促進就業的效果上實現新突破。
河池市職業培訓補貼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增強就業穩定性」要求,進一步加強我市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廣西就業專項資金有關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桂財社〔2011〕213號)精神,現將我區職業培訓補貼政策以回答形式進行宣傳,以便有就業創業願望和參加職業技能培訓要求的廣大勞動者准確掌握相關政策,積極主動地參加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提升自身就業創業能力,更好地提高就業收入。
一、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范圍
1.什麼是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資金?
答:是指各級財政安排的用於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等穩定和促進就業的培訓補貼資金。
2.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包括哪些內容?補貼對象有哪些?
答:①就業技能培訓: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指畢業時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簡稱為四類人員)。
②創業培訓:四類人員,以及畢業年度的職業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
③在崗培訓:企業新錄用的四類人員。
④勞動預備制培訓:具有廣西戶籍的城鄉未繼續升學應屆初、高中畢業生。
3.勞動者一年內可以享受多少次培訓補貼?
答:符合享受補貼條件的人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當年內不得重復申請。
二、就業技能培訓補貼
4.什麼叫做就業技能培訓補貼?
答:就業技能培訓是指幫助各類勞動者為提高就業能力而進行的必備職業知識、職業技能的培養和訓練活動。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是指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的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等四類人員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各級財政按規定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符合條件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學員的培訓費補貼。
5.如何申請就業技能培訓補貼?
答:培訓補貼對象參加就業技能培訓,自主選擇定點培訓機構,個人先行付費,在培訓合格後6個月內直接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培訓補貼;培訓補貼對象因家庭經濟困難無力支付培訓補貼標准內費用的,在確保補貼資金使用效果和安全性的前提下,經個人申請,可由定點培訓機構先行墊支並代為申請培訓補貼,但定點培訓機構必須和申請人簽訂代為申請培訓補貼協議書。
6.就業技能培訓補貼的標准如何?有哪些具體規定?
答:按照培訓職業(工種)的不同和就業技能培訓課時要求,分類給予補貼。
A類職業(工種)為每人次1500元;
B類職業(工種)為每人次1200元;
C類職業(工種)為每人次900元。
培訓補貼對象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培訓合格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未頒布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應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6個月內實現就業或創業的,按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6個月內沒有實現就業或創業,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按補貼標準的80%給予補貼,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補貼標準的60%給予補貼。
7.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職業(工種)具體是怎樣分類的?
答:根據(桂財社〔2011〕213號)文件規定,享受職業培訓的工種(工種)分為:A類(培訓時間為300個標准學時)共51個職業(工種);B類(培訓時間為200個標准學時)共62個職業(工種);C類(培訓時間為100個標准學時)共78個職業(工種)。
三、創業培訓補貼
8.什麼叫做創業培訓補貼?
答:創業培訓是對具有創業願望和相應條件的人員所進行的開辦小企業或自謀職業所必備的基礎知識和必備能力的培訓。創業培訓補貼是指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的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等四類人員以及畢業年度的職業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各級財政按規定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符合條件參加創業培訓學員的培訓費補貼。
9.如何申請創業培訓補貼?
答:培訓補貼對象參加創業培訓(SIYB培訓),自主選擇定點培訓機構,個人先行付費,應在培訓合格後1年內直接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培訓補貼;培訓補貼對象因家庭經濟困難無力支付培訓補貼標准內費用的,在確保補貼資金使用效果和安全性的前提下,經個人申請,可由定點培訓機構先行墊支並代為申請。定點培訓機構代為申請必須和申請人簽訂代為申請培訓補貼協議書。
10.創業培訓補貼的標准如何?有哪些具體規定?
答:創業培訓的補貼標准為每人次1300元。
參加創業培訓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1年內實現創業的,按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1年內沒有實現創業的,按補貼標準的60%給予補貼。參加創業培訓未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不給予培訓補貼;對已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創業人員,參加「改善企業培訓」(IYB培訓) 、「發展企業培訓」(EYB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 按補貼標準的60%給予補貼。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不給予培訓補貼。
四、在崗培訓補貼
11.什麼叫做在崗培訓補貼?
答:在崗培訓,主要是指對企業在職職工進行的以提升崗位工作能力、新產品和新技術開發能力以及生產技能水平為主要目的的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在崗培訓補貼是企業對新錄用四類人員(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的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各級財政按規定由就業專項資金支出的培訓費補貼。
12.申請在崗培訓補貼有哪些規定?
答:企業新錄用四類人員,並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就業協議,在勞動合同或就業協議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由企業依託所屬培訓機構或定點培訓機構進行職業技能培訓的,根據培訓後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對企業給予一定的職業培訓補貼。
13.如何申請在崗培訓補貼?
答:企業組織開展培訓之前,應向人社部門提交培訓開班申請、培訓計劃大綱、培訓人員花名冊及《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就業協議)復印件等材料。錄用登記失業人員的,還應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錄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或學校的有關證明。
培訓結束後,企業憑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人員花名冊、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用人單位的銀行基本賬戶等材料,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14.在崗培訓補貼的標准如何?
答:在崗培訓的培訓補貼標准為就業技能培訓同類職業(工種)補貼標準的50%。
五、勞動預備制培訓補貼
15.什麼叫做勞動預備制培訓補貼?
答:勞動預備制培訓是指具有廣西戶籍,未能繼續升學的初中、高中畢業生(即「兩後生」),到具備勞動預備制培訓資質的技工院校參加1-2個學期全日制脫產學習方式進行的職業技能培訓。各級財政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學員的培訓費補貼叫做勞動預備制培訓補貼。
16.如何申請勞動預備制培訓補貼?
承擔勞動預備制培訓的技工院校在招收勞動預備制培訓學員入學後1 個月內,將《勞動預備制培訓對象基本信息表》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提出預撥勞動預備制培訓補貼申請,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報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可按補貼標準的50%預撥培訓費用,用於各技工院校組織培訓教學和培訓管理。培訓結束後1個月內,承擔勞動預備制培訓的技工院校向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送勞動預備制培訓補貼申請,並提供規定的培訓材料,按培訓補貼標准結算培訓補貼。
17.勞動預備制生活補貼標准如何規定?
答:對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的農村學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學員,參照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補助標准給予生活費補貼。
18.如何申請勞動預備制培訓生活費補貼?
答:生活費補貼申請材料以培訓學校為單位,由培訓學校收集申請材料後送當地人社部門進行審核認定,經人社部門審核認定後向財政部門申請生活費補貼資金,財政部門按人社部門審定的補貼金額撥付補貼資金,並委託培訓學校將生活費補貼發放給學員本人。學校必須按月將生活費補貼發放情況在校園內公布,並抄送當地人社部門和財政部門。
❼ 大專生可以申請兩後生雨露計劃
用詳細的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全省貧困地區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的管理,規范項目的組織實施,根據國務院扶貧開發辦公室《關於加強推進貧困地區勞動力培訓,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關於在貧困地區實施「雨露計劃」的意見》、《貧困青壯年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實施指導意見》和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甘肅省貧困地區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特製訂本細則。
第二條
「雨露計劃」是以農村貧困戶中青年勞動力為對象,以幫助貧困農戶增收脫貧為目標,以轉移就業前的技能培訓為重點,按照「政府推動、學校承辦、市場運作、部門監管、扶貧到戶、農民受益」的原則,多渠道、多形式開展的貧困勞動力轉移培訓。「雨露計劃」實施的基本原則是:以建檔立卡登記在冊的貧困戶和返貧的新增貧困戶青壯年勞動力為對象,以專業教育培訓機構為載體,提高貧困勞動力就業技能水平和綜合素質,幫助貧困農戶轉移就業,實現穩定脫貧,從而推動貧困地區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第三條 雨露計劃實施的總體目標是:每年培訓轉移貧困戶勞動力10萬人左右。具體目標是:「培訓一人,輸出一人,就業一人,脫貧一戶」。
第二章實施范圍與資助對象
第四條 「雨露計劃」 實施的范圍是:國家和省定全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三西建設縣、有重點鄉(村)的非重點縣。
第五條
扶貧資金資助的培訓對象是:居住在上述區域范圍內且符合以下條件的貧困農民:年齡在16(初中畢業)-40周歲,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礎、有轉移願望和符合用工單位條件的勞動力。對初中畢業後未考入高中,高中畢業後未考入大中專院校的「兩後生」和退役士兵優先資助。
第六條 各縣(市)扶貧開發辦公室要進村入戶,摸清底數,登記造冊,並在此基礎上建立起生源登記表和資料庫,實行計算機動態管理。
第七條
凡符合扶貧轉移培訓資助條件的貧困農民,必須填寫《甘肅省「雨露計劃」培訓申請登記表》,並經有關部門審定。「兩後生」學員必須限定在建檔立卡的貧困戶中。
第八條 「雨露計劃」培訓項目資助的申請、審定和登記程序為:
1、戶申請。由有轉移培訓願望的貧困戶勞動力向鄉(鎮)或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提出參加轉移培訓的申請,並填寫申請登記表。
2、村推薦。由村委會對申請人的資格和家庭經濟狀況進行初審,並予以公示,公示結束後在申請登記表上簽注推薦意見並蓋章。
3、鄉審核。由鄉鎮有關部門按照本《辦法》第五條,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審核,並在申請登記表上蓋章。
4、縣審定。由縣扶貧辦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審定,並予以登記。
5、培訓基地招收。
第三章基地管理與培訓就業
第九條
「雨露計劃」培訓工作一律由省市認定的培訓基地承擔。培訓基地的認定要嚴格按照《甘肅省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基地管理辦法》進行,面向社會,擇優認定。
第十條 為方便貧困農民就近培訓,保證培訓質量和就業安置,提倡培訓能力較強的基地在貧困勞動力較集中的縣(市)設立分校或聯合辦學。
第十一條
培訓內容以製造業、服務業、建築業和輕工化工等有關行業的用工技能需求為重點。同時,輔助開展政策法規、行為規范、權益保護、就業常識等政策引導性培訓。
第十二條 「兩後生」培訓為一至兩年,其它培訓時間一般為20天—90天。
第十三條
培訓基地要根據國家職業標准、就業崗位要求、用人單位訂單以及用工市場需求,科學安排教學計劃,合理配備師資力量,嚴格培訓教學管理,努力提高培訓質量。
回答不易,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