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做好新形式下的民族宗教工作總結
範文在此:
今年以來,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人大、市政協的指導下,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民族工作會議、全國宗教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市委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決策部署,更加註重夯實基礎,更加註重解決問題,更加註重正面引導,更加註重精細服務,切實維護民宗領域和諧穩定,充分揮民宗界人士和少數民族群眾、信教群眾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強富美高」新無錫中的積極作用,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為「2013-2016年度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被省民委(省宗教局)推薦為「全國宗教工作系統先進集體」。
一是民宗領域安全穩定更加牢固可靠。制定《無錫市民宗系統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清單》。倡導宗教活動場所購買財產保險。出台《無錫市宗教活動場所安全技術防範系統建設與應用分類標准實施方案(暫行)》。會同相關部門推進市區部分宗教活動場所接通天然氣。開展宗教活動場所「房屋安全質量推進年」活動。開展不同主題、不同形式的明察暗訪、安全督查。會同相關區聯合相關部門合力做好元旦、春節場所撞鍾活動和復活節、「開齋節」、天主教朝聖月、聖誕節等重大宗教活動的安全保障工作,以及黨的十九大、「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第二屆世界物聯網大會等敏感節點的安全穩定工作。
二是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更加富有成效。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深化年」活動,及時宣傳我市各條戰線涌現出的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典型。在梁溪區古運苑社區、惠山區惠南社區成立無錫市「民族團結進社區示範點」。成立江蘇省首家由市級民宗部門和體育部門聯合命名的「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訓練基地」。指導江南大學等5支隊伍參加江蘇省「紅石榴杯」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運動會,獲得2個二等獎、3個三等獎。承辦第二屆江蘇省少數民族優秀舞蹈展演,藏族雙人舞《心之尋》、彝族群舞《老兵》2個節目榮獲優秀組織獎。市歌舞劇院被省民委推薦為「第五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範單位」。制定無錫市《關於進一步完善少數民族群眾服務體系的意見》。開展少數民族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開展全市公共服務行業和窗口單位貫徹落實民族平等政策情況的檢查督查。會同市招生辦開展少數民族考生中考、高考加分民族成份審核認定工作。
三是宗教事務管理更加精準精細。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提請市委市政府出台《無錫市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族宗教工作的實施意見》。召開全國、全省宗教工作會議精神專題學習會,舉辦宗教「中國化」巡迴講座。召開市級團體工作任務部署會,首次評選表彰民宗團體工作先進個人。建立市級團體聯席會議制度,舉辦市級團體新春聯誼會。出台《無錫市市級民宗團體集體活動考勤辦法》,舉辦團體季度集中學習會。向市財政爭取經費,將每個團體工作經費提高到20萬元,改造宗教場所危舊房經費30萬元,制定下發《市民宗團體財政補貼經費管理辦法(暫行)》、《宗教活動場所危舊房屋改造維修專項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暫行)》。指導市佛協、市道協穩妥有序換屆。完成宗教活動場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和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換發工作。推進星級宗教活動場所認定工作,截止10月底,2處場所被省檔案局認定為五星級檔案室。
四是服務中心大局更加聚焦聚力。指導市佛協、祥符禪寺建立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市第一所宗教院校——慈恩學院,順利招僧開學。指導宜興市舉辦「第四屆中國宜興國際素食文化暨綠色生活名品博覽會」、祥符禪寺承辦首屆江蘇佛教素食文化博覽會。指導市道協開展道教音樂傳承與保護工作,出版《無錫道教音樂記事》。在全市宗教界部署開展以「堅持宗教中國化方向」為主題的講經論道活動。指導市伊協承辦「東部地區伊斯蘭教中國化解經研討會」。新成立「無錫惠緣慈善基金會」、梁溪區「漢慈永興嗣慈善基金會」。支持和引導宗教界參與貴州省三都縣的幫扶活動,市級民宗團體出資130萬元用於支持馬尾綉產業發展。
五是民宗部門建設更加充滿活力。認真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穩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兩聚一高」先鋒行動,扎實開展「連心富民、聯企強市」大走訪活動。我局走訪農戶2150戶、企業15家、宗教場所12處、宗教團體12個,協調解決問題10餘起。精心組織新修訂《宗教事務條例》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制定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實施方案。梳理市級「不見面」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完善辦事指南。舉辦貫徹落實中央民族工作會議、全國宗教工作會議精神統戰(民宗)幹部培訓班。圍繞民宗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活動。持續開展「民宗心語」編撰活動。

② 如何培養加強民族宗教政策的意識
1、學習中央層面的文件,特別是專題會議文件精神,如中央民族工作會議、全國宗教工版作會議,第六次西藏權工作座談會等;
2、學習有關民族宗教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文件規定
3、關注學術界關於民族宗教的理論研究和學術討論
4、多關注問題,形成問題意識,從問題出發思考政策出台的背景、從執行情況考察其績效
5、關注國外民族宗教政策,進行對比研究與思考
③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統戰,民族宗教工作
一、全面理解和落實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
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是: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這四句話是一個有機整體,前三句講的是重大政策和原則,最後一句講的是根本方向和目的,是工作的重點。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是我們黨在革命、建設、改革的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必須毫不動搖地全面貫徹落實。
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要尊重和保護公民個人自主選擇、維持或改變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強迫。堅持政教分離,禁止以行政力量消滅或者發展宗教,禁止利用恐嚇、欺騙等手段傳播宗教,禁止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製造民族矛盾、破壞國家統一的活動。
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就是要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進行依法管理,使宗教在憲法和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活動,並提高服務意識和社會管理水平。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就是要堅持我國宗教不受外國勢力支配,任何境外組織和個人不得在我國傳播、發展和控制宗教,外國人在華宗教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我國宗教界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在互相尊重、平等友好基礎上交流交往。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就是要鼓勵支持各宗教發揚愛國愛教、團結進步、服務社會的優良傳統,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積極開展教義教理新闡釋、禮儀制度新規范和社會服務新探索,自覺適應社會進步和時代要求。
二、准確把握宗教社會作用的兩重性規律
「我國宗教的社會作用仍然具有兩重性,既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還會受到一定范圍內存在的階級斗爭和國際上的一些復雜因素的影響。對這個基本的現實,我們必須保持清醒的認識。」宗教具有心理調適等作用,對維系社會秩序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同時,宗教作為一種文化現象和社會倫理道德體系,其中包含了勸人為善等積極內容。但是,宗教作為一種有神論的世界觀,也會束縛人們的思想,對社會帶來負面影響。
宗教社會作用的兩重性在不同社會有不同的表現。在階級社會,統治階級出於維護統治的需要,利用宗教來控制人民,讓人們把改變現實的苦難寄託於虛幻的世界,宗教成為剝削階級統治的工具。馬克思、恩格斯、列寧從宗教對社會的發展能否起推動作用、對無產階級爭取社會主義的斗爭是否有利的角度,對宗教在階級社會中的社會作用作過大量深入的分析,認為歷史上宗教被剝削階級用來為其剝削制度辯護,起過麻醉人民精神的消極作用。宗教既可以用來維護現存社會秩序,也可以成為破壞原有社會秩序的工具。
在社會主義社會,宗教的社會作用仍然具有兩重性。處理得好,可以對社會發展和穩定產生積極作用。處理得不好,就會產生消極作用,甚至產生很大的破壞作用。關鍵是能否有效地管理和引導。社會主義社會為發揮宗教中的積極因素、抑制消極作用創造了有利條件。在社會主義條件下,我國宗教界人士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具有愛國愛教的優良傳統,是愛國統一戰線的重要組成部分;廣大信教群眾是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建設力量。宗教教理教義中的某些內容,對繼承和發揚中國傳統文化和倫理道德,具有積極作用;宗教團體舉辦各種公益事業,有利於服務社會;宗教團體與世界各國宗教界互相交流,有利於增進各國人民間的了解和友誼、維護世界和平。同時,也要防止亂建寺觀、教堂,濫塑露天宗教造像,浪費錢財,影響社會生產的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的改善;防止宗教狂熱對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進步產生不良影響;防止宗教被境內外敵對勢力所利用,破壞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要全面、正確地認識社會主義社會宗教社會作用的兩重性,既不能誇大宗教的消極作用,也不能誇大宗教的積極作用。要為宗教發揮積極因素、抑制消極因素創造有利條件和環境,引導和支持宗教界弘揚積極因素,抑制消極因素,因勢利導,趨利避害,不斷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④ 怎樣開展好黨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規政策學教活動
努力學習黨的先進性代表!
西域胡楊 .發揚你的胡楊精神.胡楊是一種了不起的植物
⑤ 如何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一、樹立創新理念,尋找民族宗教工作的金鑰匙
一是樹立「交朋友、辦實事、抓引導」三位一體的理念,與少數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保持良性互動關系。積極推薦少數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擔任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建立與少數民族代表、宗教界人士定期談話和交流制度,經常傾聽他們的心聲,了解他們的困難,真心實意地為他們辦實事、辦好事。節日組織慰問少數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層人士活動,把教育引導工作溶入融洽的情感交流之中。通過交朋友、辦實事,使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少數民族群眾和信教群眾中入耳、入腦,切實改變糾紛產生後,才臨時抱「佛腳」找民族宗教界人士做工作;不穩定事件發生後,才重視與民族宗教界人士加強聯系的被動局面,努力 形成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積極主動協助黨和政府處理民族宗教問題的良性互動關系。
二是樹立以積極心態看待宗教的理念,推動宗教界發揮積極作用。
宗教同其他社會文化形態一樣,有消極的一面,也有積極的一面。如果我們用消極的眼光去看待它,或許它就會一直朝著消極的方面發展,並產生消極的作用;如果我們用積極的眼光去看待它,就會推動它朝著積極而有益的方向發展,產生積極的社會作用。因此,要揚棄過去消極看待宗教社會作用的片面思維,運用馬克思主義宗教觀辯證地看待其社會作用的「兩重性」,正確地把握社會主義條件下宗教與信教群眾之間的關系,支持宗教界對宗教教義作出符合社會進步要求的闡釋,幫助他們用宗教倫理道德中的積極成份去促進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用宗教文化的精華去服務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發揮宗教特有優勢,開展社會公益事業,為社會作出更多的好事、善事。
三是樹立社會化的民族宗教工作理念,整合各種資源,形成全縣上下齊抓民族宗教工作的合力。民族宗教工作具有群眾性、長期性和特殊復雜性,單靠民族宗教部門一家之力,很難有大的作為,必須整合社會資源,調動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參與民族宗教工作,變民族宗教工作「風雨一肩挑」為「千鈞重擔眾人挑」。建立統一、高效的民族宗教工作領導機制,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領導組,強化民族宗教工作的領導職能;建立快捷、靈敏的信息反饋機制,構建縣鄉村三級宗教工作部門互聯的縱向網路和由統 戰、宗教等部門互聯的橫向信息網路,各個鄉鎮均明確分管領導
和兼職宗教工作幹部,各村明確一名信息聯絡員,做到重大問題、重要情況及時報告和處理;建立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在解決突出問題時,各級黨政組織和統戰、民族宗教部門同步到位、協調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