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習水縣2006年新周期降消項目實施方案的年度目標
(以縣為單位)
1、總目標
(1)孕產婦死亡率:在2001年基礎上下降1/4(80/十萬以下)
(2)新生兒破傷風發生率:控制在1‰以下
(3)孕產婦住院分娩率:50%以上
(4)高危孕產婦住院分娩率:95%以上
(5)做好孕產婦死亡監測、5歲以下兒童監測和出生缺陷監測工作。
2、支持性目標
(1)孕產婦產前檢查覆蓋率:≥90%
(2)高危孕產婦篩查管理率:70%以上
(3)消毒接生率:≥98%
(4)縣級醫療保健機構,鄉鎮(區)衛生院產科「三基」考試合格率:≥98%
(5)育齡婦女健教知曉率:>85%
二、項目實施范圍及時間
(一)項目工作覆蓋全縣所有鄉鎮(區)、村。
(二)孕產婦死亡在全縣范圍內監測,5歲以下兒童死亡監測點為:桑木鎮、溫水鎮、民化鄉。出生缺陷監測點為: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縣計生婦幼保健中心。
(三)項目實施時間:2005年12月—2006年12月
三、項目任務
項目總體任務為:人員培訓;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救助;建立和完善孕產婦急救「綠色通道」和「危急症搶救中心」,開展健康教育,監督指導;鄉級衛生院產科基本設備配備,鞏固和創建愛嬰醫院成果,積極創建愛嬰縣。
四、項目措施
本階段項目工作在上周期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項目管理
1、調整充實「降消」項目協調領導小組,充分發揮協調、組織和管理職能,負責項目實施全過程領導。
2、縣衛生局調整充實項目技術指導組和督導組,加強項目管理及業務指導。
3、推行目標管理責任制。縣人民政府與縣降消項目調協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鄉鎮(區)人民政府簽定目標責任書,各鄉鎮(區)根據縣「降消」項目實施方案,結合鄉鎮(區)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計劃,逐級簽定責任書,將項目工作任務切實落實到基層。
(二)人員培訓
1、管理培訓:(每次培訓要有通知、培訓記錄、簽到冊等資料)
(1)責任部門:縣衛生局為主,縣婦兒工委配合。
(2)培訓對象及內容
①行政人員培訓:培訓對象為縣、鄉鎮(區)行政領導幹部,組織實施項目有關工作部門負責人。培訓內容為項目目的及意義、相關部門職責、項目實施及經費管理、項目監督及協調。
②醫療保健機構培訓:培訓對象為縣醫療保健機構領導及工作人員。培訓內容為項目目的及意義、項目實施及執行單位職責與管理、孕產婦急救系統建立與運行。
③村幹部培訓:培訓對象為村支書、主任、婦女主任。培訓內容為項目目的及意義、村幹部職責、健康教育方法、村孕產婦運轉急救「綠色生命通道」支持系統的建立與運行。
2、業務培訓:縣衛生局組織,每次培訓有培訓內容及課程安排,講稿和參加培訓人員花名冊及考試考核結果。
(1)縣級師資培訓。培訓內容包括:項目培訓的目的要求、培訓方法、培訓計劃的制定;孕產婦保健、產科危重症的處理及轉診;有關衛生技術服務規范、產科常用技術操作規程及急救設備操作規范、設備的管理和使用等。
(2)縣級醫療保健機構、鄉鎮(區)衛生院助產人員培訓:縣級醫療保健機構和中心鄉鎮(區)衛生院助產人員重點培訓產科急救基本知識、技能和技術規范,以提高產科急救能力;一般鄉鎮(區)衛生院助產人員重點培訓正常產處理、常見產科急救基本技能轉診過程中基本急救技能。培訓教材以「降消」項目縣、鄉、村級教材及題庫為主。
(3)村醫、村接生員、保健員培訓:重點培訓孕產婦系統保健管理、孕產婦記危識別與管理、產後訪視、母乳喂養及嬰幼兒營養指導、健康教育方法等。轉變接生員職能,做好宣傳動員和護送孕產婦(尤其是高危孕產婦)住院分娩工作。
3、時間安排
縣、鄉兩級各類培訓分兩個階段完成,業務培訓在2006年4月上旬完成,行政管理培訓在2006年6月30前完成。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針對管理及產科臨床、婦幼保健服務存在的問題與不足,適時進行強化培訓。
(三)項目督導
1、特派專家蹲點督導
專家人選:由縣衛生局協調省、市衛生廳(局)選派具有中、高級職稱和一定臨床及管理經驗的婦幼保健、產科臨床業務骨幹擔任特派駐縣專家。
2、分級督導
(1)縣降消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項目管理及業務督導,按分級督導原則,在項目執行期內,縣級督導不定期進行,縣婦幼保健站實行項目分片包干責任制,覆蓋所有鄉(鎮、區)和行政村;鄉鎮(區)衛生院也要劃片包干,下村指導工作,指導工作要覆蓋所有行政村。
(2)督導內容
①項目的組織管理。鄉鎮(區)政府(管委)及有關部門的組織領導、協調及項目計劃制定、配套資金落實情況、項目資料收集整理;
②人員培訓,健康教育宣傳;
③縣級孕產婦急救中心運行,鄉鎮衛生院助產技術服務及高危孕產婦轉診系統運行,各級醫療保健機構產科規范化管理;
④孕產婦住院分娩救助資金管理與使用,縣、鄉兩級平產住院分娩限價收費。
(3)督導要求
①對項目實施全程進行監督指導,掌握項目執行單位運行情況;
②幫助基層單位提高執行項目的能力和工作質量;
③幫助基層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④深入鄉村和農戶了解情況。
⑤督導記錄,每次督導填寫項目督導記錄,一式兩份,由被督導單位負責人簽章後,一份留被督導單位,一份報降消項目辦(衛生局)備查。
(四)愛嬰醫院(衛生院)
在「降消」項目(延續期)工作基礎上,繼續鞏固愛嬰醫院(衛生院)成果,開展創建「愛嬰縣」活動。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要抓好地段圍產保健工作,土城、良村、溫水、桑木、二郎、馬臨、大坡、程寨、同民、永安衛生院要在強化產科建設和服務質量的同時,積極帶動農村婦幼保健工作的開展,習酒、官店、寨壩三個中心鄉鎮衛生院和其他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積極創建愛嬰衛生院。
(五)孕產婦住院分娩
促進孕產婦住院分娩是本階段項目工作的重中之重。
1、實行住院分娩限價
為使農村孕產婦均能接受住院分娩,縣級醫療保健機構和鄉鎮(區)衛生院要實行住院分娩限價,平產費用包干。限價對象為:本縣農村戶口孕產婦(城鎮下崗職工、特困戶持相關部門頒發的有關證明、證件可進入項目管理)。
(1)縣級醫療機構住院分娩平產限價300元,鄉、鎮衛生院200元;
(2)縣級醫療機構剖宮產限價1500元,鄉鎮衛生院1000元;
(3)各項目實施單位要將限價情況張榜公布或通過媒體公示限價收費標准。
2、開展住院分娩救助
(1)孕產婦住院分娩救助對象:凡在持有經市、縣衛生局頒發的「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縣、鄉兩級醫療保健機構住院分娩的持有計劃生育證件的本縣農村戶口孕產婦、城鎮特困戶、下崗職工孕產婦。對未持計劃生育證件到醫療服務機構分娩的,醫療服務機構必須及時與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反饋,依法作相應處理。
(2)救助標准:住院分娩救助經費按每個孕產婦平產救助150元,難產每例救助250元,剖宮產(有醫學指征需特殊搶救的)及產科嚴重並發症每例救助500元(在此所謂難產為:①產鉗助產;②橫臀位分娩;③產程延長需處理;④產時大出血;⑤胎兒宮內窘迫;⑥產道損傷需處理;⑦胎盤粘連;⑧子宮收縮乏力等)。
(3)貧困救助減免程序按照《衛生部基婦司關於「降消」項目貧困孕產婦住院分娩救助資金運轉方案》要求,結合本縣實際制定的「習水縣降消項目孕產婦住院分娩救助資金運轉方案」辦理。
(4)鄉鎮(區)應審定貧困孕產婦救助對象,並張榜公布7天無反應後,做好住院分娩宣傳動員工作,每季度向縣降消項目辦(衛生局)報送一次《貧困孕產婦住院分娩救助資金申請表》,經審定後落實孕產婦住院分娩貧困救助措施。
3、實施高危孕產婦住院分娩轉送補助
村醫、衛生員、接生員護送一名高危孕產婦到衛生院和縣級醫療保健機構住院分娩給予誤工補貼,補助30元,由接產單位墊付,每季度向縣降消項目辦(衛生局)報帳。
4、縣級醫療保健機構、鄉鎮(區)衛生院要加強產科質量管理,合理用葯,避免濫用抗生素,千方百計降低醫療成本,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減輕孕產婦住院分娩的經濟負擔。
(六)生命綠色通道
1、加強縣級孕產婦急救中心建設。健全規章制度,完善急救設施,強化技能培訓,提高救治水平,認真做好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急救工作和孕產婦運送和救治工作。鄉鎮(區)衛生院也要加強產科建設,規范操作技能,嚴格執行高危孕產婦轉診指征。鄉村醫生和接生員要做好孕產期保健服務,提高高危孕產婦識別能力,及時轉運護送高危孕產婦,形成上下貫通的孕產婦急救「綠色生命通道」。
2、建立和完善孕產婦轉運支持系統。鄉鎮(區)政府(管委)和村委會要高度重視孕產婦轉運工作,充分發揮鄉鎮、村孕產婦轉運小組的技能作用,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人員),建立鄉、村兩級「孕產婦住院分娩轉運」組織,及時運送孕產婦到醫院或衛生院住院分娩和救治。
3、改善住院分娩條件,80%鄉鎮衛生院達到《貴州省鄉鎮衛生院產科評審標准》,醫療保健機構和衛生院要規范設置母嬰同室和分娩區域,並為孕產婦及家屬用餐提供方便,產房和母嬰室有取(保)暖設施,為孕產婦營造安全、衛生、溫馨、舒適的住院分娩環境。
(七)健康教育
縣婦兒工委和衛生部門密切配合,全面深入開展健康教育宣傳,大力營造「關愛母親兒童健康」的社會氛圍。
1、在縣有線電視台、鄉鎮(區)接轉台、廣播站免費播放婦幼衛生科普知識。
2、組織婦女幹部和醫務人員進村入戶開展「以婦女為核心、家庭為最佳場所」的健康教育宣傳活動,對孕產婦進行孕產期保健、安全分娩等保健知識的宣傳教育。
3、縣醫療保健機構、鄉鎮(區)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要辦好健康教育衛生專欄,配合婦兒工委開展多種形式的婦幼保健宣傳咨詢活動。
4、及時發放和張貼省、市制發的「降消」項目和優生優育宣傳畫,折頁畫要發放到孕婦家中。各鄉鎮也要因地制宜製作宣傳單、宣傳標語,各醫療機構要發放給孕產婦公開信,使用住院病人健康教育指導表,大力宣傳「住院分娩、母嬰安全」婦幼衛生科普知識,宣傳本縣實施「降消」項目,實行住院分娩限價收費和醫療救助的有關政策。
(八)資料管理
縣降消項目辦(衛生局)、鄉鎮項目工作小組(衛生院)和縣級項目實施單位,要重視本轄區、本單位項目相關資料管理工作,明確專人負責,對反映項目工作的信息,如項目責任書、實施計劃、會議(例會)記錄、督導表、培訓檔案及花名冊、健康教育、宣傳咨詢活動,典型事例,經費開支的憑證單據等原始材料要認真收集、整理、存檔管理和按規定上報。
五、項目資金使用及安排
(一)資金使用
1、中央資金
2006年降消項目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共計100.685萬元,主要用於孕產婦住院救助、人員培訓、設備配備和健康教育、督導和婦幼衛生監測。
(1)健康教育:1萬元,由縣婦兒工委管理。
(2)人員培訓:1萬元,由降消項目辦管理。縣級培訓:2928,鄉級培訓:按行政村數計每村補助鄉衛生院32元,24個鄉鎮共計7072元。
(3)設備配備:3萬元,由縣降消項目辦根據上級指定設備名目上報設備計劃,由省財政、省衛生廳統一招標采購。
(4)住院分娩救助:95.685萬元,由降消項目辦管理。按每例活產嬰兒數(04年底數)×150元預算各鄉鎮救助經費。
2、項目配套資金
主要用於項目信息管理和項目督導工作。
(二)資金和設備管理
1、嚴格按照國家和省衛生廳、財政廳有關專項資金管理的規定執行,加強項目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項目資金實行封閉式運行(帳上運行),貧困救助減免費用和誤工補貼費用由醫療保健機構匯集獲得貧困救助減免的住院分娩產婦或護送人員蓋手印並簽字的相關依據向項目辦公室報帳。
3、實行項目資金管理報帳制,每兩個月報一次財務報表,年終報財務年報表。具體按照《貴州省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兒破傷風項目資金財務管理辦法》執行。
4、各鄉鎮衛生院建立項目維護登記制度,項目經費必須專款專用,縣衛生局和財政局按有關規定對項目經費使用、設備維修使用情況進行核查,嚴肅挪作他用。
5、項目配備的設備由縣衛生局根據實際需求配發鄉鎮衛生院,衛生院有專人負責,並保持完好狀態。
六、項目監督與評估
(一)監督指導
1、接受上級監督指導每年2—3次。縣級開展日常工作督導,每年督導4次,覆蓋各鄉鎮(區)及縣級項目單位。
2、監督指導內容主要包括:項目計劃和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住院分娩救助情況,重點是群眾受益情況;人員培訓和健康教育的效果;設備的購置和使用情況;項目指標的完成情況;現場指導和專題講座以及群眾對項目的評價。
(二)評估
項目期間,全縣共進行2次評估,分為半期和終期(7月和12月)評估,採取各鄉鎮及項目單位自查評估和衛生局組織評估組復評,評估覆蓋所有鄉鎮及縣級項目單位。
七、項目組織實施與部門職責
(一)縣級
1、縣「降消」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制定本縣項目實施計劃並組織實施,將項目工作納入政府工作議程,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
(2)對項目工作全程進行管理,組織督導、培訓,向縣政府報告項目進展情況;
(3)與項目執行單位簽訂責任書,落實項目工作任務;
(4)負責項目經費的安排使用。
縣婦兒工委辦負責協調項目相關部門,並組織開展健康教育宣傳以及動員,護送孕產婦住院分娩等工作,縣財政局負責資金的撥付,並在衛生局配合下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2、縣級醫療保健機構職責
(1)縣計生婦幼保健中心
①全面及時掌握各鄉鎮(區)項目活動進展情況,收集、統計、分析和上報項目工作數據;
②組織孕產婦死亡和新生兒破傷風病例個案調查和評審;
③負責鄉級人員培訓,協助指導鄉鎮(區)衛生院開展村級培訓;
④分片包干負責鄉、村婦幼保健管理與服務技術指導,在降消項目辦(衛生局)的安排下,協助項目技術指導組開展基層項目督導工作;
每月書面向縣衛生局匯報項目工作進展情況。
(2)縣急救中心(縣人民醫院)
①根據衛生局的安排,健全孕產婦急救組織,做好孕產婦急救中心的工作;
②協助降消項目辦(衛生局)做好鄉級人員培訓工作;
③在降消項目辦(衛生局)的安排下,協助項目技術指導組開展基層項目督導工作;
④負責指導鄉鎮(區)衛生院產科建設和助產技術服務,指導全縣孕產婦和嬰兒死亡原因分析、評審,提高幹預措施,協助計生婦幼保健中心指導基層婦幼保健技術服務。
(二)鄉級:鄉鎮(區)項目工作組(衛生院)職責
1、制訂項目工作計劃,納入政府工作日程,並組織實施;
2、負責村級衛生人員培訓;
3、健全例會工作制度,鄉級召開村醫會議每月一次,通過每月例會收集上月工作數據信息,布置工作,進行針對性的管理與技術培訓,作好例會記錄;
4、劃片包干,縣婦幼保健站和鄉鎮衛生院劃片包干,深入鄉、村指導工作;
5、加強本院產科建設與質量管理,提高助產技術服務能力,促進住院分娩,及時組織危重孕產婦的應急救治和轉運;
6、加強婦幼保健資料管理,掌握各村育齡婦女數、孕產婦數、高危孕產婦數、活產數、住院分娩及消毒接生數,孕產婦死亡和五歲以下兒童死亡,新生兒破傷風發病及孕產期保健服務基本數據,按時收集統計,上報縣計生婦幼保健中心。
(三)村級
1、「村級孕產婦住院分娩轉運小組」由村長、婦女主任、村醫、村長助理及村裡有影響的人組成,負責動員本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和高危孕產婦的轉運;
2、村衛生室負責本村婦幼保健工作和相關數據的記錄、收集、統計、上報;
3、村醫應做好孕產婦建卡、產檢、產訪、高危識別篩查和健康教育及動員孕產婦住院分娩,發現高危孕產婦要及時向村委會報告並協助轉診;
4、對確需家庭接生的孕產婦,要嚴格按消毒接生操作規范進行;
5、及時掌握孕產婦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新生兒破傷風病例,做好登記,立即報告鄉鎮(區)衛生院防保組。
八、相關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工作,積極推動住院分娩率的提高。在醫療保健機構外出生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的發放,必須有家庭接生員出具的接生情況證明,家庭接生員必須持有《助產技術考核合格證書》,並且村委會必須出具證明。縣衛生局、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務必做好《出生醫學證明》的監督、管理工作。縣公安局要進一步加強戶籍管理,新出生嬰兒必須出具《出生醫學證明》方可辦理戶籍上戶。
(二)延續期項目實施至本方案行文之日止。延續期各項目實施單位要認真做好項目實施工作小結,制定項目工作計劃和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項目工作正常運行。

⑵ 高危孕產婦概念如何管理
高危孕產婦管理 高危孕產婦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種因素可能危害孕婦、胎兒與新生兒或導致難產者」。世界衛生組織和聯全國組織所進行的國際研究新觀點認為:高危孕產婦除病理因素外應該擴大到社會、經濟、交通、文化等社會高危因素。在產前檢查時除發現有合並症和並發症的孕婦外,還應將居住在高山偏遠、交通不便、丈夫長期不...在家以及觀念落後、貧困的孕婦,也作為高危孕婦來進行孕期高危管理,盡早處理,並動員她們提前住院待產。 (一)高危孕產婦篩查制度 所有的孕婦應在當地村衛生室(所)或鄉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建卡(冊),建卡(冊)時特別強調要詢問既往難產史、生育史、內、外、婦科病史。醫療保健機構在產前檢查時必須做心、肝、腎、血液等內科病史的採集和檢查,同時要認真做規范的產前檢查和記錄,早期發現妊娠並發症和合並症。 產前檢查要按照《高危孕產婦評分標准》進行高危篩查,評分在10-30分以上者到縣級以上機構分娩。 (二)高危孕產婦首診制度, 醫療保健機構對高危孕產婦要實行首診負責制,發現高危孕產婦要建檔管理,專人負責,早期干預,及時轉診,避免診治延誤。 (三)高危孕產婦逐級報告制度 村級發現高危孕產婦及時報告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負責管理全鄉(鎮)高危孕產婦,及時將評分在10分以者報縣婦幼保健院,對高危孕婦進行動態管理;縣級醫療機構定期報告給縣婦幼保健院進行動態管理。 (四)高危孕產婦追蹤隨訪制度 縣級婦幼保健機構負責將篩查出的高危孕產婦及時反饋到孕產婦所在的鄉(鎮)衛生院;鄉級婦幼保健人員定期下村跟蹤隨訪高危孕產婦。 (五)高危孕產婦護送轉診制度 負責轉運的醫務人員和接診人員應有在轉動途中初步急救的能力,轉診時要使用《高危孕產婦轉診及反饋通知單》。鄉(鎮)衛生院一旦識別出高危孕產婦後應及時上轉。上級急救中心要及時向下級單位反饋轉診病人的診斷、治療、處理、結局等信息,評價轉診是否及時和延誤,並指導和糾正不正確的處理方法,不斷提高轉診的效率。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實施「降消」項目工作要求,院婦幼保健人員應按照高危評分標准對孕婦定期進行高危因素篩查,做好評分記錄,加蓋高危標記,實行專案管理。 二、做好孕產期保健知識宣傳進行衛生、營養、科學育人,計劃生育知識指導。 三、高危孕婦實行分級分類管理,梵谷危孕婦應住院分娩,重危高危必須到縣級醫療機構分娩。重危高危孕婦轉診必須有醫護人員陪護。 四、對基層轉入的高危孕婦必須進行登記,反饋病情,高危轉歸後,仍回原單位進行系統管理。 五、統一高危妊娠篩查表,按時上報高危孕婦管理工作情況。 孕產婦重症監護制度 一、每位婦產科專業技術人員都有對高妊娠因素進行篩查的責任。在早孕初查或產前檢查時應注意篩查高危妊娠因素,根據農村高危妊娠管理程序,按照《陝西省高危妊娠管理辦法》進行高危妊娠評分,判斷其對母嬰健康的危害程序。凡篩查出來的高危孕婦應進行專案管理。 二、高危妊娠的監護及管理 (1)對高危孕婦進行登記造冊、專案管理,並在全縣統一的孕產婦保健手冊上作特殊標記,實行定期隨訪。 (2)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實行分類、分級管理,輕度高危妊娠由鄉鎮衛生院負責定期檢查和處理,重度高危妊娠者由縣醫院負責診治。病情緩解後可返回,由鄉鎮衛生院負責定期隨訪。 (3)梵谷危孕婦均應住院分娩,並盡可能動員在縣醫院住院待產分娩。 (4)凡屬妊娠禁忌症者,應送縣以上醫療保健單位確診,並盡早動員終止妊娠。 (5)要提高高危妊娠的監護手段,開設高危孕婦門診,確定合理治療方案,選擇對母兒有利的分娩方式,決定適時分娩,確保母兒平安。 (6)高危孕婦的產後訪視由防保產負責實施。 孕產婦急危重病管理制度 一、醫務人員應按科室工作制度及各班的崗位職責和作流程工作。 二、對(危、急、重、搶救)病人建立登記並進行隨訪。 三、對住院時間較長的病人,要盡早組織討論分析原因,制定進一步有效的治療措施。 四、對治療效果不滿意的患者,積極組織、協調相關科室進會認診、搶救。 五、督促檢查會診治療方案的落實情況。 六、對疑難病症治療效果仍不滿意,需外院會診者,及時聯系外院會診或轉院事宜。 新生兒窒息復甦制度 一、每次分娩時有一名熟練掌握新生兒復甦技術的醫護人員在場,其職責是照料新生兒。 二、復甦一名嚴重窒息兒要兒科醫師和助產士(師)各一名。 三、多胎分娩的每名新生兒都應由專人負責。 四、復甦小組每個成員均應具備熟練的復甦技能。 五、檢查復甦設備、葯品齊全,並且功能良好。 危重病人搶救報告制度 一、搶救工作應有經治(或值班)醫師和護士和組織。重大搶救應由科主任或院領導參加組織,所有參加搶救人員要聽從指揮,嚴肅認真分工協作。 二、搶救工作中遇有診斷、治療、技術操作等方面的困難時,應及時請示、迅速予以解決。一切搶救工作要做好記錄、要求准確、清晰、扼要、完整、並准確記錄執行時間。 三、醫護要密切合作,口頭醫囑護士須復述一遍,無誤後方可執行。 四、各種急救葯物的安瓿、輸液輸血空瓶等用完後要集中放在一起,以便查對。 五、搶救物品使用後要及時歸還原處,清理補充,並保持整齊清潔。 六、新入院或突變的危重病人,應及時電話通知醫務科或總值班,並填寫病危通知單一式三份,分別交病人家屬和醫務科,另外一分貼在病歷上。 七、危重病人搶救結果,應電話在報告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