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三支一扶中的「扶貧」,工作內容是什麼
1、貧困調查與幫扶:主要就是調查鄉鎮里的貧困戶,並給予對口扶助,如資金、介紹工作、送他們去縣里的就業局職業技術培訓,幫助其提高職業技能,以便回來後進行種植養殖類的工作。
2、申報扶貧項目:有時候要和同事一起計劃扶貧項目,申請上報,批下來以後按步驟執行。需要配合領導及同事共同完成整個流程。
3、招商引資。部分地區資源豐富,有地方特色等情況,扶貧人員需要去為鄉鎮拉項目,招商引資。當然,在這個過程中,需要了解地方情況,設立項目並收集資料,尋找投資商等,會學習到很多東西。
4、整理材料。每年年末的時候,需要對所在地區一年的工作進行匯總分析,如項目計劃到實行的過程和總結,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招商引資的成果等。並預計下一年度要做的工作,撰寫工作計劃。
5、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各個地區的具體情況不同,相對的工作也會各有差異。
㈡ 扶貧辦主要是負責什麼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扶貧開發工作的政策和規章制度。
(二)開展調查研究,編制全縣扶貧開發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鄉(鎮)扶貧開發工作。
(三)負責全縣扶貧開發項目的評估論證、申報審批和組織實施工作。
(四)負責擬定全縣扶貧資金分配方案,指導、監督和檢查扶貧開發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貧困地區農民適用技術和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
(六)負責中央和國家有關部委,省、市、縣有關部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駐軍以及民營企業等方面社會扶貧的組織協調工作。
(七)負責全縣扶貧開發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實施外資扶貧項目。
(八)負責全縣扶貧開發的統計、監測和宣傳信息工作。
(九)承擔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