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險推動營銷方案設計
摘要: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保險市場迎來了發展的良好機遇,但是威脅與挑戰也如期而至。本文就目前保險市場的營銷現狀進行了分析與討論,旨在找出有效策略,全面提升我國保險市場的營銷管理水平,並從根本上提高我國保險業的整體競爭力。
關鍵詞:保險市場;現狀;發展前景
1保險市場營銷的基本含義和重要性
保險市場營銷作為一項營銷策略和手段,它以保險市場為起點和結束,它將目標市場的准客戶作為其對象。保險市場營銷作為一項總體性活動,它滿足了保險市場各種風險保險需求和慾望,它除了要以推銷保險商品獲得經濟利益以外,還要提升保險業的市場競爭力,為保險業樹立良好的信譽和形象。保險市場營銷可分為以下幾類:保險市場營銷環境的分析、保險市場營銷策略的制定、保險市場營銷的管理以及保險市場營銷目標的選擇等。保險市場營銷的基本策略也體現在如下幾方面:(一)保險市場營銷始終堅持以客戶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價值鏈;(二)保險公司的商品、服務手段與價值等均為其營銷載體;(三)保險市場營銷為了取得長遠的業績成效,通常以關系和網路為依託;(四)保險市場營銷負責目標市場的分析,它在控制營銷過程和實施營銷計劃的過程中,會不斷滿足保險公司獲取經濟利益的需求。
市場營銷是市場經濟中較為關鍵的環節,它能有效連接保險企業和社會需要,對我國保險業的長期穩定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它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需要以市場營銷為依託。在計劃經濟時代,我國保險業處於壟斷地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為主要保險對象,針對家庭或者個人的保險較少,保險的方式要麼是依託行政干預,要麼是強制保險。最近幾年,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不斷完善和發展,保險需求呈現出多元化趨勢,營銷策略的制定主要以投保客戶的需求為依據。由此可見,傳統的營銷手段和方式已經不能滿足市場發展需求,大力發展市場營銷顯得極為重要和迫切;第二,市場營銷的發展能在無形中促使人們保險意識的形成。我國人口眾多且地域分布廣,經濟發展迅速,保險市場蘊含巨大的潛力,但是人們的保險意識普遍較弱,擴大保險市場的規模任重道遠。目前,我國保險市場不斷引進市場營銷理念,它具備極強的服務性,且營銷方式日趨多元化,能推動人們購買力的提升。現如今,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各主要保險公司為了拓展業務,佔取更為廣闊的市場,贏得良好的信譽和形象,就要注重營銷方式和內容的創新,不斷提升消費者的保險意識和保險觀念,充分認識到保險對於自身發展的重要意義,擴大了保險市場需求;第三,市場營銷理念的引進能不斷優化保險公司的管理,不斷提升服務效率。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要掌握戰略優勢,獲得較好的經濟利益,就要優化管理模式,以前瞻性的眼光看待市場需求,在險種的選擇以及推廣上保持嚴謹態度,同時要不斷提升服務效率和質量,充分滿足客戶需求,提升消費者的滿意度,促進保險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1]
2我國保險市場的現狀
保險業在我國的發展時間較短,但它的發展速度和規模卻遠遠超出人們的想像。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保險市場取得了引人矚目的成績。
2.1保險業的健康穩定發展,滿足了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保險業成績顯著,對經濟建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2006年,我國保險公司人身保險的賠付為55億元,而支付財產保險賠款總計為259億元,它能在一定程度上穩定社會秩序,恢復生產,為社會發展帶來了巨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2.2保險市場機制不斷趨於完善
保險市場不斷拓寬和完善准入機制,催生了新的市場主體的誕生。傳統的保險市場准入門檻相對較高,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保險市場壟斷性質的形成,阻礙了保險業的長期穩定發展。2004年,我國不斷調整保險業發展策略,逐漸放寬行業准入機制,催生了新的保險公司的興起,而建築專業保險公司獲批更有著歷史性的突破,從根本上打破了保險公司壟斷的組織形式和專業化經濟。
2.3市場主體不斷增多,初步形成了多家保險公司共同競爭的新格局
目前,保險市場初步改變了傳統的融資方式,部分保險公司拓寬了營銷渠道,不斷吸收民營資本和外資,使得股權結構日益優化,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有些領域還逐步引進和滲透進外國保險公司,它與國內保險公司形成了良性的競爭環境,保險業出現了齊頭並進的良好發展態勢。
2.4保險業存在的問題
最近幾年,我國保險市場取得了長遠發展,對於推動市場經濟的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但是其發展過程中也衍生了一系列的矛盾和缺陷,對於保險市場的長遠發展有著極為不利的影響,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4.1消費者對保險業缺乏足夠的認識,參保意識淡薄。社會大眾對保險業的整體認識不強,人們未充分認識到保險對於穩定社會經濟秩序以及保障個人利益的重要作用,主動購買保險的人少之又少,人們對於保險推銷也持消極觀念。所以,保險業呈現出買方市場的特點,即使保險員大力推銷仍效果甚微。保險業對於穩定社會秩序起著關鍵作用,要讓普通民眾充分認識到保險業的重要作用,引導人們主動參保,不斷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2.4.2保險業費用高,服務質量有待於進一步提升。相較於國外保險公司,國內保險業普遍呈現收費高、服務質量差等特點。首先,我國金融市場發展不夠成熟,監管嚴格,限制了保險業的發展;其次,我國保險業的發展周期較短,保險銷售仍處於探索階段,對於如何提高服務質量還任重道遠,所以在辦理保險理賠業務時,參保人與保險公司的矛盾激化,難以提供優質服務。
2.4.3保險市場要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自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各行業紛紛加入國際市場的行列,保險業也順應時代發展,逐漸與國際接軌。保險市場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掌握主動地位,就要不斷拓寬市場。一方面,要鼓勵國內保險公司積極走出去。同時,要積極引進外國保險公司。只有不斷走向國際市場,積極引進競爭機制,才能使國內保險公司始終保持發展活力,不斷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但是我們也要認清形勢,我國保險市場的主體仍需進一步完善。2.4.4保險組織形式和經營機制均呈現出單一結構。目前,我國保險公司均表現為商業性質,與國家產業政策相匹配的保險業相對匱乏,主要表現在基礎產業方面。就農業而言,農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抵禦風險的能力相對較弱,但是保險公司從自身利益角度出發,不願意為農業風險進行擔保。
2.4.5專業人才較為缺乏,人才結構不盡合理。目前,制約我國保險業發展的主要因素是專業保險人才的缺乏。受主客觀因素的制約,我國長期忽略保險專業人才的培養。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各院校紛紛開設了市場保險專業,但人才培養模式較為落後,難以滿足市場實際需求。保險銷售人員經過簡單業務培訓後即可上崗,參與保險業務,擾亂了保險市場的正常發展。有的銷售人員為了提升業績,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阻礙了承保質量的提高。[2]
3推動我國保險市場發展的措施及建議
保險業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逐漸迎來了轉型和發展的關鍵時期,所以我們要全面提升保險業應對發展機遇的能力,同時要深化改革,推動保險業新的發展。
3.1保險市場向秩序化、健康化方向發展
為了滿足日益增加的市場需求,保險公司也如雨後春筍般逐漸興起,同時,保險代理作為新的發展形勢也不斷趨於完善和合理。未來,我國保險市場的競爭主體將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隱形的潛在主體在不久的將來將轉變為現實供給主體。除此之外,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保險市場逐漸呈現出多元競爭的態勢。目前,公司信譽、專業人才以及服務質量等逐漸成為保險市場競爭的主要方面,而且保險市場也不斷呈現出秩序化和健康化特徵。[3]
3.2專業保險人才的湧入,為保險業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保險業要取得長遠發展,必須重視專業人才的培養。受歷史和現實條件的限制,我國保險業一直欠缺專業人才。目前,我國保險業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國家及保險業開始重視專業保險人才的培養。首先,國內大學紛紛開設保險學科,為保險業輸入了大量新鮮血液,為保險業的長遠發展奠定了堅實的人才基礎。其次,保險公司開始重視實效培訓,不斷引進和吸收外國先進經驗,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從根本上提升了保險人員的整體素質。
3.3保險經營業務向專業化方向發展
目前,我國保險體制改革的進程不斷深入和發展,保險業務向專業化方向發展,農業保險以及出口信用保險逐漸從傳統商業保險中抽離出來,客觀上推動了保險業的專業化發展。
3.4保險體制不斷創新
我國保險業要保持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就必須從我國國情出發,不斷適應市場需求,不斷創新保險體制改革的內容和方式,從營銷方式、產品開發以及分配製度等方面著手,不斷創新形式。這樣,我國保險業才能更好的與國際市場接軌,全心全意為參保人服務,不斷提升我國保險業的信譽和形象,使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據主動地位。[4]
參考文獻
[1]向波林;我國保險市場營銷的現狀及策略選擇[J]時代金融;2013(02)
[2]賈麗穎;王超;何靜;淺談我國保險市場營銷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科協論壇(下半月);2012(09)
[3]李俊;論我國保險企業的市場營銷現狀及營銷渠道選擇[J]西南財經大學;2013(04)
[4]安祥林;淺談我國保險市場營銷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商業研究;2011(12)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B. 保險銷售公司管理辦法
第八十五條保險公司因分立、合並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解散。保險公司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分立、合並外,不得解散。
第八十八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准備金,必須轉移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
轉讓或者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准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已經2004年12月29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席吳定富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保險保障基金的繳納、管理和使用,保障保單持有人利益,有效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第九十七條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保險公司,是指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並依法登記注冊的商業保險公司,包括中資保險公司、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外資獨資保險公司和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
本辦法所稱保險保障基金,是指根據《保險法》,由保險公司繳納形成,按照集中管理、統籌使用的原則,在保險公司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及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根據本辦法第二十條認定的情形下,用於向保單持有人或者保單受讓公司等提供救濟的法定基金。
本辦法所稱保單持有人,是指在保險公司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的情形下,對保單利益享有請求權的保險合同當事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本辦法所稱保單受讓公司,是指在保險公司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的情形下,接受其依法轉讓的人壽保險合同的人壽保險公司。
第三條保險保障基金分為財產保險公司保障基金和人壽保險公司保障基金。
財產保險公司保障基金由財產保險公司、綜合再保險公司和財產再保險公司繳納形成。
人壽保險公司保障基金由人壽保險公司、健康保險公司和人壽再保險公司繳納形成。
第四條保險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開、合理、有效的原則。
第五條保險保障基金由中國保監會集中管理,統籌使用。
第二章繳納
第六條對於納入保險保障基金救濟范圍的保險業務,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下列比例繳納保險保障基金:
(一)財產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短期健康保險,按照自留保費的1%繳納;
(二)有保證利率的長期人壽保險和長期健康保險,按照自留保費的0.15%繳納;
(三)無保證利率的長期人壽保險,按照自留保費的0.05%繳納;
(四)保險公司其他保險業務的繳納比例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第七條中國保監會設立保險保障基金專門賬戶。保險保障基金按照保險公司分戶核算。
第八條保險公司應當及時、足額將保險保障基金繳納到保險保障基金專門賬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停繳納保險保障基金:
(一)財產保險公司、綜合再保險公司和財產再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達到公司總資產6%的;
(二)人壽保險公司、健康保險公司和人壽再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達到公司總資產1%的。
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減少或者總資產增加,其保險保障基金余額占總資產比例不能滿足前款要求的,應當自動恢復繳納保險保障基金。
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等於該公司累計繳納的保險保障基金金額加上分攤的投資收益,減去各種使用額。
第九條保險公司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其保險保障基金余額不足以支付應當給予保單持有人或者保單受讓公司的救濟的,不足部分的金額按照其餘公司上一年度以自留保費計算的市場份額扣減其保險保障基金余額。
第十條保險公司繳納保險保障基金,實行按年計算,按季預繳。
保險公司應當在每季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預繳保險保障基金,在每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匯算清繳。
第十一條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保險行業發展和風險的實際情況,調整保險保障基金的繳納比例、規模上限、繳納方式等規定。
第三章管理和監督
第十二條保險保障基金的資金運用應當遵循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原則,在確保資產安全的前提下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
保險保障基金的資金運用,限於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和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保險保障基金不得運用於股權投資、房地產投資和其他各類實業投資。
中國保監會可以委託專業的投資管理機構運用保險保障基金。
第十三條保險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對保險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實施監督。
第十四條保險保障基金理事會由保險公司、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等機構組成。
保險保障基金理事會的工作辦法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第十五條中國保監會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5個月內完成經審計的保險保障基金財務報告,並向理事會及其成員單位和各保險公司公布。
第四章使用
第十六條保險公司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其清算財產不足以償付保單利益的,保險保障基金按照下列規則對非人壽保險合同的保單持有人提供救濟:
(一)保單持有人的損失在人民幣5萬元以內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予以全額救濟;
(二)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對其損失超過人民幣5萬元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的救濟金額為超過部分金額的90%;保單持有人為機構的,對其損失超過人民幣5萬元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的救濟金額為超過部分金額的80%。
前款所稱保單持有人的損失,是指保單持有人的保單利益與其從清算財產中獲得的清償金額之間的差額。
第十七條人壽保險公司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必須轉讓給其他人壽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人壽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中國保監會指定人壽保險公司接收。
第十八條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的保險公司的清算資產不足以償付人壽保險合同保單利益的,保險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規則向保單受讓公司提供救濟:
(一)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救濟金額以轉讓後保單利益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90%為限;
(二)保單持有人為機構的,救濟金額以轉讓後保單利益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80%為限。
保單受讓公司應當根據前款標准核算轉讓後保單持有人的保單利益,並據此與保單持有人修訂人壽保險合同。
第十九條保險公司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的,保單持有人在清算結束前可以簽訂債權轉讓協議,由保險保障基金向保單持有人支付救濟款,保單持有人將其對保險公司的債權讓渡給保險保障基金。
清算結束後,保險保障基金獲得的清償金額多於支付的救濟款的,保險保障基金應當將差額部分返還給保單持有人。
第二十條在保險業面臨重大危機,可能嚴重危及社會公共利益和金融穩定的情形下,中國保監會可以動用保險保障基金。
第二十一條保險公司的下列業務不屬於保險保障基金的救濟范圍:
(一)保險公司在境外直接承保的業務和從境外分入的業務;
(二)保險公司的政策性保險業務;
(三)中國保監會認定不屬於保險保障基金救濟范圍的其他保險業務。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保險公司違反本辦法規定,由中國保監會責令改正,並處以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限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
對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中國保監會可以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警告,責令撤換,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保險公司應當在本辦法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將已提存保險保障基金的50%繳納到中國保監會設立的保險保障基金專門賬戶,剩餘部分在本辦法施行之日起1年內繳清。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中國保監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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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保險 具體營銷方案
答復:在保險營銷過程中如何滿足客戶的需求?
著重歸納總結以下幾點:
第一、在保險營銷過程中,以銷售人員熟練掌握保險知識和內容,為營銷的課程並組織銷售人員進行實踐和深入的學習,為保險營銷行業做好人才儲備的後備力量。
第二、在保險營銷過程中,以銷售經理定期開展保險知識技能的培訓講座,以深刻關注保險行業的相關政策及法律法規,以銷售人員認真聽取銷售會議的指示要求,並領會好銷售工作的具體任務及規劃目標,並作好銷售會議的記錄。
第三、在保險營銷過程中,以銷售人員接納客戶的需求意向,為客戶作出保險理財的計劃書,為客戶謹慎投資理財,並作出對客戶的短期收益與長期規劃的預算投資經費。
第四、在保險營銷過程中,以銷售人員為客戶量身定製產品的個性化服務,為客戶提供專屬產品方案及品牌策略,為客戶提供讓渡附加價值與增值服務,讓顧客認知於市場產品的價值為前提條件,以共同實現市場產品品牌的公信力與信譽度。
第五、在保險營銷過程中,以銷售人員為客戶推薦保險的險種和類型,為客戶制定合適的保險理財計劃,讓顧客認同於產品訂單的需求,以銷售人員做好客戶訂單的催收賬款歸檔,為顧客講解或說明分期保險的收益率與市場行情分析等相關情況。
第六、作為保險營銷團隊,以培養銷售團隊的凝聚力和號召力,以增強銷售團隊協作與進取的精神,以加強保險營銷團隊的人才梯隊建設,為創造銷售團隊的最佳業績,而作出堅持不懈的努力奮斗。
第七、作為保險營銷人員,以做到細心與專心的專業團隊,以做好每一個工作流程和細節,事必躬親以關呼到每一個顧客的需求和期望價值,為每一個顧客作出解答或幫助,以體現銷售人員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義務,以共同提升保險營銷團隊的品質與服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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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關於保險公司銷售管理辦法
《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經2012年12月21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2013年1月6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3年第2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從業資格、執業管理、管理責任、法律責任、附則6章38條,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中國保監會2006年7月1日頒布的《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保監會令〔2006〕3號)予以廢止。
《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經2006年3月13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2006年4月6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6年第3號公布。該《規定》分總則、資格管理、展業登記管理、展業行為管理、崗前培訓與後續教育、保險公司的管理責任、法律責任、附則8章64條,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13年1月6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3年第2號公布《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該《辦法》第36條決定,廢止中國保監會2006年7月1日頒布的《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保監會令〔2006〕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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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保險市場營銷的保險市場營銷管理程序
1.分析營銷機會
2.保險市場調查與預測
3.保險市場細分與目標市場選擇
4.制定保險市場營銷策略
5.組織實施和控制營銷計劃

F. 養老保險營銷策劃方案
社保是基礎,商業保險是有益補充。再代理人為你設計商業保險之前,是要了解你是否有購買社保的情況的。
購買保險的一般原則:
1、先大人,後小孩(父母才是孩子最大的保障。買保險,不要主次顛倒。天下父母心都是一樣的,誰都希望給孩子多些。但惟獨保險,我們自己保得多,保得足,才是愛孩子的體現。)
2、先保障,後理財
3、投保順序一般為;意外醫療重疾教育金養老金(投資理財)
4、年保費支出為年收入的10-20%
5、不一定一次購買到位,意外險可以全家都買,其他的看經濟條件先給家庭支柱購買,再逐步完善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為了獲得一份科學合理的保險規劃,建議你參考上述投保規則通過第三方保險中間站(不屬於任何保險公司,不銷售任何保險產品,而是為保險買賣雙方搭建的交流互動平台)的「保險招標」功能,按照設定的科學流程,匿名發布你家庭的保險需求,可以獲得當地各大保險公司的不同代理人給你家庭定製的保險方案,自己客觀比較選擇,也不會受到無謂的打擾,主動選擇中意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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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保險 銷售管理辦法
第九十五條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
(一)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
(二)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
(三)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與保險有關的其他業務。
保險人不得兼營人身保險業務和財產保險業務。但是,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可以經營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和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保險公司應當在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批準的業務范圍內從事保險經營活動。
第九十六條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保險公司可以經營本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的保險業務的下列再保險業務:
(一)分出保險;
(二)分入保險。
第九十七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其注冊資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證金,存入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的銀行,除公司清算時用於清償債務外,不得動用。
第九十八條保險公司應當根據保障被保險人利益、保證償付能力的原則,提取各項責任准備金。
保險公司提取和結轉責任准備金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制定。
第九十九條保險公司應當依法提取公積金。
第一百條保險公司應當繳納保險保障基金。
保險保障基金應當集中管理,並在下列情形下統籌使用:
(一)在保險公司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時,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濟;
(二)在保險公司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時,向依法接受其人壽保險合同的保險公司提供救濟;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保險保障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一百零一條保險公司應當具有與其業務規模和風險程度相適應的最低償付能力。保險公司的認可資產減去認可負債的差額不得低於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數額;低於規定數額的,應當按照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要求採取相應措施達到規定的數額。
第一百零二條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當年自留保險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四倍。
第一百零三條保險公司對每一危險單位,即對一次保險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范圍所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百分之十;超過的部分應當辦理再保險。
保險公司對危險單位的劃分應當符合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
第一百零四條保險公司對危險單位的劃分方法和巨災風險安排方案,應當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一百零五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辦理再保險,並審慎選擇再保險接受人。
第一百零六條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循安全性原則。
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於下列形式: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
(三)投資不動產;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製定。
第一百零七條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保險公司可以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證券投資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第一百零八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建立對關聯交易的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百零九條保險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關聯交易損害公司的利益。
第一百一十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真實、准確、完整地披露財務會計報告、風險管理狀況、保險產品經營情況等重大事項。
第一百一十一條保險公司從事保險銷售的人員應當品行良好,具有保險銷售所需的專業能力。保險銷售人員的行為規范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第一百一十二條保險公司應當建立保險代理人登記管理制度,加強對保險代理人的培訓和管理,不得唆使、誘導保險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活動。
第一百一十三條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應當依法使用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不得轉讓、出租、出借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
第一百一十四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公平、合理擬訂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不得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和本法規定,及時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第一百一十五條保險公司開展業務,應當遵循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第一百一十六條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二)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
(三)阻礙投保人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或者誘導其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
(四)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六)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虛構保險合同或者故意誇大已經發生的保險事故的損失程度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七)挪用、截留、侵佔保險費;
(八)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
(九)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
(十)利用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或者保險評估機構,從事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或者編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費用等違法活動;
(十一)以捏造、散布虛假事實等方式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或者以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擾亂保險市場秩序;
(十二)泄露在業務活動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商業秘密;
(十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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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如何制定保險營銷方案
制定保險營銷方案可以根據以下兩點來:
1.制定保險營銷方案,起碼要先了解回當地的市場,摸清最答重要的競爭對手,結合自己的特點,充分利用自己的優勢,進行不同的營銷策略。當然,可以學習對手的好的東西。
2.一般會做企劃案的制定,活動的策劃和實施,客戶答謝會的運作,業務競賽的啟動和激勵等等。要點就是如何讓客戶認可保險,讓營銷員更好的銷售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