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對老師績效考核的具體方法有哪些
以下方法僅供參考:
把教師的年終考核和績效工資掛鉤應按學校制定的教師考核辦法進行。要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綜合評定:德,就是考核教師遵守職業道德情況;能,就是考核教師的教學能力和實踐能力;勤,就是考核教師的出勤情況(如是否有空堂和遲到、早退現象等);績,就是考核教師的教學效果,這個要結合聽課、教案檢查、作業檢查、學生打分綜合評定。建議把教師的年終考核進行量化,實行百分制或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評定,由人事(政工)科、教務處聯合成立考核專班發個通知,以便教師有所准備。考核的目的是促進教師新年在教學上跨一個新台階,以利進一步提高教學質量。與績效工資掛鉤要慎重,差距不能拉得太大,可以向兼課的班主任適當傾斜。
⑵ 教師績效工資方案
這樣的績效工資為哪般?
政府,從教師身上狂割三分之一多的肉, 可謂大刀闊斧;
教師,再鮮血淋漓地勞作,想贖回自己的肉,也已毫無希望
順德出台的績效工資方案簡單地說就是:每個月先從教師全部收入中扣除35%(其中農行每人300多元),扣除的錢中10000元用於做節日「慰問(「自慰」才對)金」,其餘的錢根據每年的兩次考核再重新分配,先考慮校所有行政領導,一線教職工則按半年的績效去分搶領導分剩的自慰蛋糕。
請問:這樣的績效工資改革,目的何在?
質疑之一.對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指導思想的質疑
1.中央政府在任何時候出台的政策都圍繞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其中之一就是「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教師就是教育行業中的廣大群眾。而今順德出台的「績效工資」卻損害了廣大教師的根本利益。這與黨中央的指導思想背道而馳。
2.順德績效工資方案的出台,在順德教育界乃至全社會掀起了軒然大波,給本來相當穩定的教育局面帶來強烈震盪,該方案極大挫傷了廣大教師的積極性。這與胡錦濤總書記要努力創建「和諧穩定的社會」指示相抵觸。
順德績效文件聲稱,績效工資改革,是為了「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全區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我們理解它的指導思想從本質上應該是激發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但如今這樣的一項改革用磨刀霍霍向教師「割肉」的方法猛砍,讓廣大教師承受身心痛苦,絕大多數教師收入銳減,甚至連國家檔案工資也沒能倖免遇難,原本按月分配的工資現在任人宰割,想割則割,想吞則吞,搞得人心惶惶,這樣的獎懲不僅不能體現公平,反倒是一種激發矛盾。「被割肉者」要麼變得死豬不怕開水燙,要麼將心中的不悅演化為到「潛規則」中去尋求補償;而「被補肉者」也會因手中之肉乃同仁的血汗,而惴惴不安起來。這樣的績效方案真正能夠起到「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全區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作用嗎?
我們不禁要問,績效工資發展到需內部「割肉」方能實現,著實尷尬了誰呢?
身在順德特別是鎮級中學的一線教師,面臨著家長不重教,學生不向學諸多困境,壓力層層加碼,這些年來成績提升有目共睹,可薪酬相對周邊地區卻節節退降也成不爭事實,現今一績效,更面臨全面下滑。教師積極性何來?
我們真在懷疑,這文件中標榜的指導思想是不是一個幌子?
質疑之二.對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分配原則的質疑
國務院《關於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績效工資「要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而順德的績效工資方案則首先規定保障領導必須吞侵一線教師工資,先考慮校所有行政領導(以高中崗位績效為例:校長3500元,副校長3200元,主任3000元,副主任2800元••••••),一線教職工則平均不到2100元。在保障行政領導拿足的情況下,就可以肯定一點,其他任何教師再鮮血淋漓地勞作,想贖回自己的肉,也已毫無希望!還有些人就會少得可憐。不僅如此,你因為贖不回自己的錢,還要被人根據此文件冠以「懶惰」的罪名。順德績效就這樣「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真乃「譏笑工資」!!!!!
質疑之三.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導致教師工資銳減成不爭事實
順德實行教師績效工資後,教師的收入是大幅減少的,下面通過順德政府公布的績效工資方案計算實行績效工資後的教師收入情況:
一、高級教師工資:
1. 檔案工資 1700×12=20400(元) (註:檔案工資要在原有的工資上減去約300元的政策性補貼)
2.績效崗位補貼:2350×12=28200(元)(每月固定的,佔70%)
3.獎勵績效補貼:總績效補貼×30%×12=2350÷70%×30%×12=12084(元)(獎勵績效佔30%)
4.節假日慰問金:10000(元)
年收入:70684(元)
二、一級教師工資:
1. 檔案工資 1100×12=13200(元)
2.績效崗位補貼:2100×12=25200(元)
3.獎勵績效補貼:總績效補貼×30%×12=2100÷70%×30%×12=10800(元)
4.節假日慰問金:10000(元)
年收入:59200(元)
三、二級教師工資:
1. 檔案工資 700×12=8400(元)
2.績效崗位補貼:1850×12=22200(元)
3.獎勵績效補貼:總績效補貼×30%×12=1850÷70%×30%×12=9516(元)
4.節假日慰問金:10000(元)
年收入:50116(元)
上述計算中的檔案工資基數基本以最高的檔次計算,將高級、一級、二級 教師的工資算術平均,得到每個教師年收入 59990(元),而且考慮到順德教師年齡結構,二級教師人數比一級多,一級又比高級多,那麼實行績效工資以後教師人均年收入應該不到55000元。
根據順德區有關文件目前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目前的平均工資水平以區教育局的審核為准,年人平為60358元,其中:小學為54828元;初中為58512元;鎮(街)高職中64390元;區屬高中69764元。
2009年教師收入擬調標准鎮(街)高(職)中:在職教師人均年增資6000元(月增資500元),增幅9.32%,增資後人均年收入70390元,占區屬在職教師人均收入的97.5%。
通過對比,實行績效工資後順德鎮屬學校的高中教師年收入要比原來的大幅減少(每月約減少1000元)。
而區政府文件說2009年鎮屬增資後人均收入70390元,大家可以推一推理,這些錢會到哪裡去了?政府又說2009年拿出一億來提高教師的的待遇,究竟這一億去了哪裡?
質疑之四.為何順德績效工資方案讓一線教師利益被一再侵佔
上一點中談到的還是教師的平均工資,只有不涉及種種被侵佔的利益的人才能拿到手,而事實是作為一線教師根本不可能。這種種利益被侵佔,包括:
1)方案表達的最顯性侵佔,即領導崗位績效侵佔。按方案大致估算,全校教師的崗位績效月平均數約為2000元,而校領導崗位績效月平均數最少應在2950以上,如以120教職工12位領導的學校計,一線教師在這一塊月被侵佔106元;
2)方案中的隱性侵佔,有級長崗位績效、科長崗位績效、組長崗位績效、班主任崗位績效,還有高職稱崗位績效、超課時或代課工作量績效(順及:順德根本就沒有一個統一的工作量標准,都是各自為政,亂搞一氣),一線教師這一塊月被侵佔至少得500元;
3)還有學校期末業績考核中的再次侵佔,績效考核內容中教育教學業績這30分,文件當然是各自為政自定,肯定又是行政科組長班主任佔分多,輪到普通一線教師又所剩無幾了;
4)另外還存在一些不可預知的顯隱性侵佔,如:拖欠侵佔,績效工資中的30%由財政「截留」後直接劃撥到學校,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掌握在學校手裡,「贖回」期限連校長也不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有可能一學期,也有可能一年發放一次」。既然是工資為什麼能不按月發放?難道地方政府來個文件「截留」職工工資不發這就不叫拖欠工資了?還有意外侵佔(婚病災喪等)••••••
經過這么一折騰,普通一線教師能拿到多少錢?
質疑之五.對順德績效工資方案中「獎勵性績效工資」這一說法的嚴重質疑
如果是「獎勵性績效工資」,按道理是因為績效好,政府部門籌資予以褒獎,現順德變成完全從教師口袋裡掏出重新分配,這叫哪門子獎勵性績效工資?
一.對方案中將原國家工資部分扣除人均300多元的疑問
1.方案中,將原來的國家工資部分每人扣除了近三百元(因為每個人國家部分的工資數不一樣,所以每人扣除的數目也不一樣)。相關領導解釋說:這是2006年工資改革時廣東省下發的文件中所提到的「活津貼」,在各地實施績效工資時應該從原工資中扣除「地方性津貼」。而原國家工資中的「活津貼」全國是統一的,不能算地方性津貼,不應扣除。
2.扣除「活津貼」依據何在?
3.扣除的「活津貼」是否納入獎勵性績效工資當中?如果不納入獎勵性績效工資,而是直接減去,那麼2009年順德用一個億(初級中學人均每月300元)增加教師的收入的說法是否有欺世盜名之嫌?
二.方案中所提到的節日「慰問費」的疑問
1.請解釋「慰問費」的含義?
2.從教師的收入中每人扣除10000元作為節日發放給教師的「慰問費」,這種說法太離譜。用自己的錢慰問自己?還叫「慰問」嗎?典型的「自慰」。
3.將教師的「收入」改成「慰問費」,從性質上講,「收入」與「慰問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收入指的是,教師每年能得到多少?而「慰問費」是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而發放的,經濟狀況好時可以發一點,不好時可以不發。試問:如果順德經濟不景氣或遇到什麼「金融風波」時,是不是就可以隨意取消「慰問費」?是否可以理解為:順德教師收入每人每年降低一萬元?
質疑之六.對「兩相當」及順德教師增資的百分比的疑問
1.兩相當到底是指基本工資兩相當還是年總收入兩相當?順德區公務員的年總收入是多少?能否曬一曬?公務員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車補、醫療保險等究竟是多少?
2.據媒體報導:順德教師2010年收入增長17%,請問這個17%是以原來的哪個部分為基礎計算的?國家工資部分?地方生活補貼?還是總收入?
按09年增資17%的比例計算,用初級中學教師平均每月增資300元,除以17%,得數是1764元,是以這個數為標准增資的嗎?(教師們看不懂,也想不明白)
按照2009年順德初級中學人均3250元的生活補貼標准計算,每人增資300元,只增加了9.2%,與增資17%相去甚遠,對嗎?
以此類推,2010年、2011年分別增資41.5%,也是按這個讓人摸不著頭腦的方法計算嗎?
在一番質疑之後,我們不禁要問,順德的官員們:如果讓你將收入的三分之一拿出來重新分配,並面臨著根本拿不回來的局面,你會樂意嗎?當然對你們來說,永遠可能不會面臨這樣的結果。因而我們說了有用嗎?
不管有用無用,還是來點建議:
一. 所謂的績效工資必須是在政府有較大投入時才可施行
1. 先落實「兩相當」再實行績效工資
2. 獎勵性績效工資不能以降低教師的收入來實施,而應在保證教師收入不降低(最好提高一點)的前提下由政府另撥資金解決。在確保原有工資不動(因為順德現有工資本身就偏低於周邊地區)的前提下,政府籌款可小規模「績效」
3. 真正確保一線教師利益不被一再侵佔,政府應根據每所學校的領導崗位績效級長崗位績效、科長崗位績效、組長崗位績效、班主任崗位績效,還有高職稱崗位績效、超課時或代課工作量績效情況,在平均工資總額外,另劃撥津貼。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和慰問金應該真正體現政府在獎勵和慰問教師工作
1. 堅決反對扣除原國家工資中的「活津貼」部分。
2. 期末獎勵性績效津貼應該由政府另撥,不應從教師工資中扣除。
3. 節假日慰問費不應該從教師的收入中提出,而應該由政府另想辦法籌措資金來解決。
三.切實履行政府「兩相當」的承諾,而不是玩「忽悠」
四.區統一工作量,對同類學校統一考核標准,統發工資,做到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