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具體職責包括哪些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4條第2款的規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具體職責是:
(一)具體承辦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事宜;
(二)維護和更新本行政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組織編制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四)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五)本行政機關規定的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其他職責。
B. 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推進行政權力清單公開。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項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等信息的公開。
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及時公開經批準的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報表,並對財政轉移支付安排、執行情況以及舉借債務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
推進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一是做好保障性住房特別是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工作。定期公開住房公積金管理運行情況,及時公開推進工程質量治理行動的進展情況。二是做好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和供應結果公開工作,重點公開棚戶區改造用地年度供應計劃、供地時序、宗地規劃條件和土地使用要求。三是全面做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補助獎勵政策和標准、初步評估結果、補償方案、補償標准、補償結果等公開工作。
推進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重點圍繞鐵路、城市基礎設施、節能環保、農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領域的政府投資項目,推進審批、核准、備案等項目信息的公開,做好項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標、重大設計變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約、質量安全檢查、資金管理、驗收等項目實施信息的公開工作。
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公開。一是做好社會保險信息公開。定期向社會公開各項社會保險參保情況、待遇支付情況和水平,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結余和收益情況等信息。二是推進社會救助信息公開。重點做好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公開工作;實行救助實施過程公開,加大救助對象人數、救助標准、補助水平和資金支出等信息公開力度。三是推進教育領域信息公開。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開」,即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四是深化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公開。做好法定傳染病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公開,全面公開醫療服務、價格、收費等信息。
推進國有企業信息公開。做好國有企業主要財務指標、整體運行情況、業績考核結果等信息公開工作,依法依規披露國有企業改革重組有關事項,加大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職務變動及招聘等信息公開力度。研究制定國有企業信息公開工作指導意見,明確公開范圍、內容、程序、工作要求等,進一步推動國有企業信息公開。
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加大環境執法檢查依據、內容、標准、程序和結果公開力度。加強空氣和水環境信息公開,定期發布環境質量監測信息。加強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公開,及時公布應對情況及調查結果。
推進食品葯品安全信息公開。做好食品葯品監管政策法規、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葯品監督抽驗、食品葯品安全消費知識和保健食品消費警示信息公開工作。推進社會組織、中介機構信息公開。加大社會組織成立、變更、注銷、評估、年檢結果、查處結果等信息公開力度。推動慈善組織信息公開。
C. 如何組織開展本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開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以及規章授權和委託的組織,在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過程中,通過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動將政府信息向社會公眾或依申請而向特定的個人或組織公開的制度。對此,可以從廣義與狹義兩個方面來理解。
廣義上的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政務公開,二是信息公開;狹義上的政府信息公開主指政務公開。政務公開主要是指行政機關公開其行政事務,強調的是行政機關要公開其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和執法結果,屬於辦事制度層面的公開。廣義上的政府信息公開的內涵和外延要比政務公開廣闊的多,它不僅要求政府事務公開,而且,要求政府公開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
D. 如何解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不足
(一)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內作機制,加強信息審容核、發布、監督等工作,促進工作的規范化、常態化。
(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
我市將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充分發揮政府門戶網站、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作為信息公開平台的作用。加大各級「一中心兩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建設。積極開展政務微博、簡訊信息公開渠道建設。加大基層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積極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向鄉鎮、村延伸工作。
(三)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力度。
充分利用網站、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多形式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工作,及時宣傳報道和表揚先進典型,使政府信息公開成為公眾關注的重點,輿論、群眾監督的焦點,形成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合力。
(四)加強業務培訓。
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學習和培訓,通過開展培訓會和交流會,提高業務人員的素質,打造工作作風實、業務能力強的信息公開人才隊伍。
(五)加強督促檢查。
加強對各級各部門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的督查,對開展該項工作不力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並限時制定出整改措施,推進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E.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政務公開事項主要有:政府規章、政府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以及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其他文件;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計劃及其進展和完成情況;城市總體規劃、其他各類城市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規劃;政府及有關部門年度工作目標及執行情況;財政預算及執行情況;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政府采購限額標准、采購結果及其監督情況;重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公開招標中標情況及工程進度情況;上級政府或政府部門下撥的專項經費和物資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況;為抵禦災害而接受捐贈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的批准文件、補償標准、安置方案等情況;扶貧、優撫、教育、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等方面的標准、條件及實施情況;有關項目審批、指標分配、發證驗照、行政收費、行政處罰和幹部選拔任用、公務員錄用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