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一份活動策劃書!
南華大學大學生「同伴教育」陽光站校園、社區宣傳策劃書
第一部分 活動背景及目的
一、 活動背景
自1981年12月1日在美國確診第一個艾滋病病例至今,艾滋病跟人類如影隨形,肆虐橫行將近30年,奪走了千萬人的生命。據2009年的調查數據顯示,全球大約6000萬人感染了艾滋病,死亡病例達到了5萬之多。聯合國前秘書長安南先生曾鄭重指出,「目前我們正面對兩個新的挑戰:恐怖主義和艾滋病」。
為此,近年來,中央頒布了一系列強有力的政策來遏制艾滋病的蔓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預防與控制艾滋病中長期規劃(1998-2010年)的通知》、《國務院關於切實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01-2005年)的通知》精神。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大力開展疫情監測,積極推行行為干預措施,認真落實「四面一關懷」等政策,逐步形成了政府組織領導、個部各門負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防治工作機制,並初步遏制了艾滋病的流行與蔓延。但是,艾滋病在全國仍然呈現低流行態勢,在部分重點地區呈現高流行趨勢,而且疫情逐步從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擴散,防治工作還相當嚴峻。為鞏固成效,進一步推動防治工作的深入開展,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國務院又制定了《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06-2010年)》。
南華大學大學生「同伴教育」陽光站作為湖南省首個以同伴教育形式進行防艾禁毒宣傳,關注青少年生殖健康為宗旨的大學生青年志願者組織,本著「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行動准則,為宣傳預防艾滋病知識,呼籲人們珍愛生命,消除對艾滋病患者的歧視而不懈努力著。校園、社區、公車都留下了我們的足跡。我們的目標是以實際行動「遏制艾滋,履行承諾」,並呼籲社會各界人士為防艾事業共獻力量。
二、活動目的
1、宣傳防艾與禁毒基本知識,消除大家對艾滋病的恐慌和誤解,著力提高全民禁毒意識和抵制毒品的能力。
2、宣傳國家對艾滋病的最新政策,行為干預措施,令廣大群眾自覺履行規定。
3、宣傳本社團,加深社團知名度。
第二部分 活動概述
一、 社區宣傳
時間:2010年3月27日
地點:衡陽市蓮湖廣場
活動內容:
1、 在蓮湖廣場設咨詢點,通過擺放展板以及宣傳橫幅的形式布置場地。
2、 通過口授的方式向行人宣傳防艾以及禁毒的知識,發放宣傳資料—艾滋病的基本知識以及國家對預防艾滋病的最新政策,並現場采訪。
3、 設立「愛心箱」,可給艾滋病人捐獻任何物品或者給艾滋病人的留言。
二、 校內宣傳
時間:2010年3月28日
地點:南華大學各校區
活動內容:
1、 在三大校區食堂門口以及南華廣場設咨詢點,通過擺放展板、懸掛相關還報以及宣傳橫幅的形式布置場地。
2、 通過口授的方式向行人宣傳防艾以及禁毒的知識,發放宣傳資料以及國家 對艾滋病的最新政策。
3、 開展有獎問卷調查及現場采訪。
4、 設立「愛心箱」,可給艾滋病人捐獻任何物品或者給艾滋病人的留言。
第三部分 活動流程與人員安排
一、 前期准備
辦公室:准備物品(詳見經費預算);製作防艾機器人外殼(用紙盒製作,有隊員穿戴,外殼上貼有宣傳資料,暫定);製作愛心箱。 3月26日前完成
負責人:謝珊緣
科教部:1、設計調查問卷並印製(內容包含國家對艾滋病的最新政策)。 3月25日晚前完成
2、准備最新有關艾滋病及禁毒的資料並製成宣傳單。 3月25日晚前完成
3、協作防艾先鋒隊開展防艾禁毒知識培訓。
負責人:徐鵬
網路部:前期對活動的預報及宣傳。 3月23—29日
負責人:羅亞煌
外聯部:1、聯系衡陽市疾控中心提供最新的宣傳資料。 3月23—26日
2、聯系校外宣傳地點(註:因為是公益活動,所以本站不提供租賃費)。 3月23—26日
負責人:劉暢
防艾先鋒隊 :與科教部合作,對活動參與者進行防艾禁毒知識的培訓;約定活動具體時間,根據互動內容分好組。 3月26日晚
負責人:張帆
宣傳部:准備以禁毒和國家對艾滋病的最新政策為題材的展板以及海報。 3月26日前完成
負責人:彭杏
通訊社:安排人員到現場采訪,並報告給相關負責人。
負責人:程迪
二、 中期安排
(一)、3月27日 社區宣傳
1、需搬運物品的活動人員在8:10到辦公室集合,辦公室分發物品。
2、全體參加活動的隊員8:30在蓮湖廣場集合,布置場地。
3、9:00活動正式開始,具體安排如下:
(1)在廣場掛出海報,擺出展板,同時由隊員在旁邊給市民進行講解。
(2)大部分隊員以口授的形式向市民宣傳知識,並發放宣傳單等宣傳資料。
(3)機器人宣傳:三個隊員穿著用紙盒製作的外殼(貼有宣傳海報),並向人群解說海報內容和防艾禁毒知識。
(4)在據點設立「愛心箱」,由防艾先鋒隊隊員負責看管。
4、11:30—2:30 休息時間,安排人員負責看管物品。
5、活動繼續,內容同上。
6、5:30 活動結束,隊員們打掃場地,清點物資,搬運回辦公室。
(二)、3月28日 校內宣傳
1、搬運物品隊員在8:10到辦公室集合,辦公室分發物品。
2、全體參加活動隊員8:30在各自負責據點集合,布置場地。
3、9:00活動正式開始,具體安排如下:
(1)在南華廣場以及三大校區食堂門口,擺出展板,懸掛橫幅及海報,同時由隊員在旁邊進行講解。
(2)大部分隊員以口授的形式向市民宣傳知識,並發放宣傳單等宣傳資料。
(3)在南華廣場以及三大校區食堂門口進行有獎問卷調查,只要填寫了問卷的人就有一次機會參加射飛鏢。射中10環特等獎,射中9環一等獎,依此類推。
(4)在據點設立「愛心箱」,由防艾先鋒隊隊員負責看管。
4、11:30—2:30 休息時間,安排人員負責看管物品。
5、活動繼續,內容同上。
6、5:30 活動結束,隊員們打掃場地,清點物資,搬運回辦公室。
註:(1)「愛心箱」可用於裝市民捐獻給艾滋病人的任何物品或者給艾滋病人的祝福語。
(2)「機器人宣傳」外殼為紙盒製作,可供隊員穿著,並且貼有宣傳海報。
三、 後期安排
1、 網路部:在網站上及時對活動進行報道。 負責人:羅亞煌
2、 通訊社:活動完成當天向各大媒體、網站投稿。 負責人:程迪
3、 宣傳部:製作展板並擺放在校園人流密集處,宣傳本次活動。 負責人:彭杏
4、 辦公室:收集活動相關資料。 負責人:謝珊緣
5、 科教部:組織分析問卷調查並寫出分析報告。 負責人:徐鵬
6、 參與活動人員沒人上交一篇感想。 3月31日晚交到辦公室
註:各部門後期工作完成後,按時向本部門負責隊委匯報工作成果。
第四部分 經費預算
單位:元
物品 單價 數量 合計
海報 10 10 100
展板 40 6 240
宣傳單 0.2 1000 200
調查問卷 0.2 600 120
橫幅 40 1 40
愛心箱 30
氣球 0.1 100 10
膠水、馬克筆、膠布 30
獎
品 洗衣粉 4 5 20
卷紙 3 10 30
本子 1.5 40 60
共計 880
㈡ 急求青年志願者社區服務行動方案
山東省社區志願服務工作總結 近年來,在團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共青團山東省委積極引導廣大青年以「服務社會發展進步,服務人民群眾需求,服務青年成長成才」為宗旨,大力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精神,不斷開拓工作領域加強項目建設,全省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青年志願服務網。以社區青年志願服務為新的增長點和著力點的志願服務活動正向著持久、規范、制度化的方向發展,先後開展了「金暉行動」、助殘行動、築城行動、法律援助、消防志願者、禁毒志願者等一系列志願服務活動,得到了廣大青年的積極響應,得到了黨政領導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 一、志願者為老服務金暉行動 自團中央、全國老齡委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志願者為老服務金暉行動」以來,山東團省委積極響應,扎實推進。各地從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出發,以「一助一」長期結隊服務為基本形式,廣泛開展「青春輝映夕陽紅」、「紅領巾為老年人送溫暖」等主題活動。建立健全以「青年志願者送溫暖小組」為主的社會服務體系,積極與駐軍部隊及「三老」優撫對象結對子,送溫暖;以志願者服務站為主開展了「青年志願者服務月」活動,組織衛生系統的團員青年為敬老院的老人們進行了免費查體。2002年6月,啟動了「青春輝映夕陽紅」志願者服務活動,在各基層團組織中成立青年志願者敬老愛老服務隊,與敬老院的老人們結成「一助一」對子,利用節假日、休息日為老人提供做家務、陪老幹部聊天、進行家電維修、醫療保健等服務,為「三老」提供了形式多樣的個體和集體服務項目,極大地豐富了「三老」的晚年生活。幾年來,我們在組織、實施青年志願者行動中,始終堅持活動開展與機制建設並舉,組織發動與社會招募同步的原則,通過社會化、事業化的運作方式,積極推動我省青年志願者行動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發展。共建成志願者為老服務站3137個,志願者為老服務基地2038個;同時努力抓好隊伍建設,我們針對青年志願者的組成復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現實,採取了集中、分散相結合的培訓方法,運用不同形式開展培訓工作。 針對國家民政部在全國推行社會性、福利性養老敬老的「星光計劃」,山東團省委制定了實施方案,重新調整了社區服務志願者隊伍,並對專業隊及志願者進行了登記、造冊,建立了活動檔案,隨著社區建設的不斷深入,社區服務工作也逐漸走入正軌。 金暉行動的開展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對志願服務的多方面需求和更多社會公眾參與為老志願服務的需求,同時引導青少年尊重、愛護和幫助老年人,加強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形成了尊老愛幼、老少共融、朝霞與夕陽相互輝映良好社會風尚。 二、百萬名青年志願者助殘行動 助殘是青年志願者工作的重要內容。團省委與省殘聯聯合下發了關於全省青年志願者助困助殘行動方案,對活動的具體情況做了認真部署。建立了較為系統的工作網路,利用學雷鋒活動月、助殘日、節假日,結合殘疾人及家庭的實際,了解了殘疾人的各種需求,積極為他們提供日常生活護理、衛生醫療保健、法律援助等多方面的服務,幫助殘疾人解決了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多次舉辦了義務技能短期培訓班,充分調動具有動較高專業素質或技能的志願者為他們提供免費培訓和專門指導,有針對性地幫助他們就業,增強他們參與社會需求、自立自強的勇氣和信心。 如今我省扶殘助殘的氛圍越來越濃厚,扶殘助殘的隊伍日益廣泛和擴大。在各級團組織以「踐行志願精神,倡樹助殘風尚」為主題開展「一助一」、「結對子」、「黨員助殘」、「紅領巾助殘」、「青年志願者助殘」等多種形式的助殘活動。 三、維護社會治安志願者築城行動 結合「平安山東」建設工作的開展,青年志願者積極實施築城行動,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政治穩定。建立相關機制,進行規范管理,把組織實施「築城行動」作為一項重要的日常工作來抓,認真組織,狠抓落實,建立健全機制,對志願者進行規范管理。志願者統一配帶標志服,利用業余時間開展城區巡邏活動,協助公安機關向轄區群眾開展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和咨詢服務活動;預防和制止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將現場抓獲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及時扭送公安機關;發現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立即保護現場,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年底將參照全國志願者評選表彰的有關規定,定期對維護社會治安志願者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評估。 青年志願者「築城行動」在我省的深入開展,極大的調動了廣大群眾尤其是團員青年自願參加維護社會治安的積極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及時預防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了社會治安秩序,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同時,又堅持了服務與育人的原則,使廣大群眾尤其是團員青年在活動中得到鍛煉、受到教育,增強遵紀守法意識,提高防範能力。 四、法律援助志願者服務計劃 為更有效的實施法律援助志願者服務計劃,我們聯合司法廳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法律援助志願者。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政法系統離退休幹部、政法記者以及法學專業學生、學者、專家等均可到法律援助中心注冊登記。法律服務志願者,將承擔法律咨詢、代擬訴訟文書、代理案件、刑事辯護公證、司法鑒定等多項義務服務。當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的請求後,將從注冊的志願者中指定一人為其無償進行法律援助,並實行跟蹤調查,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反饋,確保當事人在最大限度內得到救助。依託街道、社區青年中心和已建立的各級青少年維權崗,實施了法律援助志願者服務計劃,廣泛開展了普法宣傳、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活動,有效地維護了社區青少年的合法權益,增強了社區居民的法制意識。結合「三下鄉」活動,經常開展各類法律下鄉活動。我們以服務農村、服務農民、服務未成年人為重點,採取散發宣傳單、個案幫扶、法制講座、送法上門等生動活潑的方式,共組織了大型活動12次,服務人數達500多萬人,收到了良好的服務效果。 盡管我們在結合我省實際和特點,發揮自身優勢開展青年志願者行動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與嘗試,並且取得了一點成績,但在成績的背後,我們也有著深重的危機感,不能忽視,目前乃至將來,我們的事業都還面臨著種種困境。 青年志願者工作是一項適合時代特點,倡導文明新風,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又與國際接軌的共青團工作品牌,特別是在當前全國深入貫徹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推動精神文明建設,實施以法治國和以德治國戰略方略的大背景下,越來越顯現出生命力,是一項大有可為的事業。根據山東實際,在推進青年志願者行動工作中努力做到: 1、加強機制建設和制度建設,按照《山東省青年志願服務規定》,建立獎罰機制; 2、建立志願者服務基金和穩定的籌資渠道,使青年志願者服務活動有一個較為穩定的資金支持; 3、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在倡導、弘揚志願精神的前提下,開展有償和低償服務; 4、由於社會經濟發展的差異性和人的整體素質、文化背景等各個方面的不同,青年志願者行動必然呈現出差異性和不平衡性,在政策、實施目標等方面不能「一刀切」,也要體現差異。
給你些思路,方案應該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情
活動的目的,意義等
㈢ 求禁毒宣傳活動方案,主要是活動安排
關於廣泛開展學習宣傳《禁毒法》活動方案
為進一步宣傳《禁毒法》和提高青年志願者的禁毒知識水平,使青少年認清毒品的危害,提高拒毒防毒意識和自覺抵制毒品侵襲的能力,我校團委擬開展一系列學習《禁毒法》專題活動。
一、活動目的
通過開展《禁毒法》知識學習,培養一批《禁毒法》知識宣傳志願者,提高廣大師生員工據毒防毒意識,自覺有效地遠離毒品、抵制毒品,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構建和諧校園,促進和諧社會的全面發展。
二、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大力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和發展,努力營造健康文明的校園環境,遠離毒品、遠離傷害。
三、學習內容:
(一)學習《禁毒法》的主要內容,重點突出毒品管制、戒毒措施、全社會的禁毒職責以及違法責任等。
(二)學習毒品的基本知識及其危害,特別是新型毒品的知識及危害,提高青少年識毒、防毒和拒毒的能力。
四、活動階段
(一)宣傳動員階段:
**月26日—**月1日
廣泛開展動員活動,讓各班班委、團支部書記、全體學生知曉中等專業學校開展《禁毒法》的學習活動,該階段主要是在學校及各班張貼禁毒宣傳畫冊,發放禁毒宣傳資料。
****年**月1日下午5點在學校階梯一教室
開動員會,發放有關資料,並在教學樓貼宣傳海報。
(要求各班班長、團支書到會)
(二)活動實施階段:
6月1日—6月8日
全面實施
《禁毒法》
學習宣傳活動,
該階段主要是從幾個方面來實施的:
1、志願宣傳者培訓活動:
****年**月2日下午4:30—7:00在教學樓4樓406教室開展學習《禁毒法》專題講座暨禁毒相關知識培訓,放宣傳片。
(要求班長、團支書到會)
2、開展主題學習《禁毒法》活動
****年**月3日各班以主題班會形式開展學習《禁毒法》及禁毒相關知識,並觀看禁毒宣傳片。
3、櫥窗黑板報宣傳活動:宣傳部出一期禁毒知識櫥窗、黑板報,開展班級禁毒知識黑板報評選活動。
(**月7日前完成,**月8日進行檢查評比)
4、現場宣傳活動:
****年**月8日下午5點在學校足球場開展學習《禁毒法》有獎知識競答暨大型簽名活動。
(要求各班統一著裝,全部同學參加)
(三)總結上報階段:
**月9日—**月11日
1、總結活動成果,撰寫活動總結。
2、收取學習《禁毒法》心得體會文章。
3、上報活動總結及活動圖片。
4、對開展的宣傳情況進行總結評估,查找漏洞和不足,並加以改進。
㈣ 惠城區無毒學校創建「小手牽大手」禁毒知識問卷。(答案)
我也在做那份問卷!!!找了好久好辛苦~!不過後來我發現答案全在《禁毒法》裡面。你直接用網路就行了~我剛剛也想找答案來著..
㈤ 社區志願者服務計劃
近年來,在團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共青團山東省委積極引導廣大青年以「服務社會發展進步,服務人民群眾需求,服務青年成長成才」為宗旨,大力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精神,不斷開拓工作領域加強項目建設,全省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青年志願服務網。以社區青年志願服務為新的增長點和著力點的志願服務活動正向著持久、規范、制度化的方向發展,先後開展了「金暉行動」、助殘行動、築城行動、法律援助、消防志願者、禁毒志願者等一系列志願服務活動,得到了廣大青年的積極響應,得到了黨政領導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
一、志願者為老服務金暉行動 自團中央、全國老齡委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志願者為老服務金暉行動」以來,山東團省委積極響應,扎實推進。各地從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出發,以「一助一」長期結隊服務為基本形式,廣泛開展「青春輝映夕陽紅」、「紅領巾為老年人送溫暖」等主題活動。建立健全以「青年志願者送溫暖小組」為主的社會服務體系,積極與駐軍部隊及「三老」優撫對象結對子,送溫暖;以志願者服務站為主開展了「青年志願者服務月」活動,組織衛生系統的團員青年為敬老院的老人們進行了免費查體。2002年6月,啟動了「青春輝映夕陽紅」志願者服務活動,在各基層團組織中成立青年志願者敬老愛老服務隊,與敬老院的老人們結成「一助一」對子,利用節假日、休息日為老人提供做家務、陪老幹部聊天、進行家電維修、醫療保健等服務,為「三老」提供了形式多樣的個體和集體服務項目,極大地豐富了「三老」的晚年生活。幾年來,我們在組織、實施青年志願者行動中,始終堅持活動開展與機制建設並舉,組織發動與社會招募同步的原則,通過社會化、事業化的運作方式,積極推動我省青年志願者行動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發展。共建成志願者為老服務站3137個,志願者為老服務基地2038個;同時努力抓好隊伍建設,我們針對青年志願者的組成復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現實,採取了集中、分散相結合的培訓方法,運用不同形式開展培訓工作。 針對國家民政部在全國推行社會性、福利性養老敬老的「星光計劃」,山東團省委制定了實施方案,重新調整了社區服務志願者隊伍,並對專業隊及志願者進行了登記、造冊,建立了活動檔案,隨著社區建設的不斷深入,社區服務工作也逐漸走入正軌。 金暉行動的開展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對志願服務的多方面需求和更多社會公眾參與為老志願服務的需求,同時引導青少年尊重、愛護和幫助老年人,加強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形成了尊老愛幼、老少共融、朝霞與夕陽相互輝映良好社會風尚。
二、百萬名青年志願者助殘行動 助殘是青年志願者工作的重要內容。團省委與省殘聯聯合下發了關於全省青年志願者助困助殘行動方案,對活動的具體情況做了認真部署。建立了較為系統的工作網路,利用學雷鋒活動月、助殘日、節假日,結合殘疾人及家庭的實際,了解了殘疾人的各種需求,積極為他們提供日常生活護理、衛生醫療保健、法律援助等多方面的服務,幫助殘疾人解決了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多次舉辦了義務技能短期培訓班,充分調動具有動較高專業素質或技能的志願者為他們提供免費培訓和專門指導,有針對性地幫助他們就業,增強他們參與社會需求、自立自強的勇氣和信心。 如今我省扶殘助殘的氛圍越來越濃厚,扶殘助殘的隊伍日益廣泛和擴大。在各級團組織以「踐行志願精神,倡樹助殘風尚」為主題開展「一助一」、「結對子」、「黨員助殘」、「紅領巾助殘」、「青年志願者助殘」等多種形式的助殘活動。
三、維護社會治安志願者築城行動 結合「平安山東」建設工作的開展,青年志願者積極實施築城行動,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政治穩定。建立相關機制,進行規范管理,把組織實施「築城行動」作為一項重要的日常工作來抓,認真組織,狠抓落實,建立健全機制,對志願者進行規范管理。志願者統一配帶標志服,利用業余時間開展城區巡邏活動,協助公安機關向轄區群眾開展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和咨詢服務活動;預防和制止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將現場抓獲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及時扭送公安機關;發現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立即保護現場,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年底將參照全國志願者評選表彰的有關規定,定期對維護社會治安志願者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評估。 青年志願者「築城行動」在我省的深入開展,極大的調動了廣大群眾尤其是團員青年自願參加維護社會治安的積極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及時預防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了社會治安秩序,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同時,又堅持了服務與育人的原則,使廣大群眾尤其是團員青年在活動中得到鍛煉、受到教育,增強遵紀守法意識,提高防範能力。
四、法律援助志願者服務計劃 為更有效的實施法律援助志願者服務計劃,我們聯合司法廳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法律援助志願者。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政法系統離退休幹部、政法記者以及法學專業學生、學者、專家等均可到法律援助中心注冊登記。法律服務志願者,將承擔法律咨詢、代擬訴訟文書、代理案件、刑事辯護公證、司法鑒定等多項義務服務。當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的請求後,將從注冊的志願者中指定一人為其無償進行法律援助,並實行跟蹤調查,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反饋,確保當事人在最大限度內得到救助。依託街道、社區青年中心和已建立的各級青少年維權崗,實施了法律援助志願者服務計劃,廣泛開展了普法宣傳、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活動,有效地維護了社區青少年的合法權益,增強了社區居民的法制意識。結合「三下鄉」活動,經常開展各類法律下鄉活動。我們以服務農村、服務農民、服務未成年人為重點,採取散發宣傳單、個案幫扶、法制講座、送法上門等生動活潑的方式,共組織了大型活動12次,服務人數達500多萬人,收到了良好的服務效果。 盡管我們在結合我省實際和特點,發揮自身優勢開展青年志願者行動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與嘗試,並且取得了一點成績,但在成績的背後,我們也有著深重的危機感,不能忽視,目前乃至將來,我們的事業都還面臨著種種困境。 青年志願者工作是一項適合時代特點,倡導文明新風,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又與國際接軌的共青團工作品牌,特別是在當前全國深入貫徹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推動精神文明建設,實施以法治國和以德治國戰略方略的大背景下,越來越顯現出生命力,是一項大有可為的事業。
根據山東實際,在推進青年志願者行動工作中努力做到:
1、加強機制建設和制度建設,按照《山東省青年志願服務規定》,建立獎罰機制;
2、建立志願者服務基金和穩定的籌資渠道,使青年志願者服務活動有一個較為穩定的資金支持;
3、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在倡導、弘揚志願精神的前提下,開展有償和低償服務;
4、由於社會經濟發展的差異性和人的整體素質、文化背景等各個方面的不同,青年志願者行動必然呈現出差異性和不平衡性,在政策、實施目標等方面不能「一刀切」,也要體現差異。
給你些思路,方案應該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情
活動的目的,意義等
㈥ 禁毒條例的《戒毒條例》全文
戒毒條例條例全文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7號 《戒毒條例》已經2011年6月22日國務院第16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是為了規范戒毒工作。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戒毒工作,幫助吸毒成癮人員戒除毒癮,維護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政府統一領導,禁毒委員會組織、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戒毒工作體制。
戒毒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戒毒、綜合矯治、關懷救助的原則,採取自願戒毒、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等多種措施,建立戒毒治療、康復指導、救助服務兼備的工作體系。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戒毒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禁毒委員會可以組織公安機關、衛生行政和負責葯品監督管理的部門開展吸毒監測、調查,並向社會公開監測、調查結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對涉嫌吸毒人員進行檢測,對吸毒人員進行登記並依法實行動態管控,依法責令社區戒毒、決定強制隔離戒毒、責令社區康復,管理公安機關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康復場所,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和支持。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司法行政部門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康復場所,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和支持。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戒毒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會同公安機關、司法行政等部門制定戒毒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對戒毒醫療服務提供指導和支持。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提供康復和職業技能培訓等指導和支持。
第五條、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
第六條、縣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需要設置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康復場所的,應當合理布局,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康復場所的建設標准,由國務院建設部門、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第七條、戒毒人員在入學、就業、享受社會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視。
對戒毒人員戒毒的個人信息應當依法予以保密。對戒斷3年未復吸的人員,不再實行動態管控。
第八條、國家鼓勵、扶持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參與戒毒科研、戒毒社會服務和戒毒社會公益事業。
對在戒毒工作中有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自願戒毒
第九條、國家鼓勵吸毒成癮人員自行戒除毒癮。吸毒人員可以自行到戒毒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對自願接受戒毒治療的吸毒人員,公安機關對其原吸毒行為不予處罰。
第十條、戒毒醫療機構應當與自願戒毒人員或者其監護人簽訂自願戒毒協議,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戒毒的個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員應當遵守的規章制度、終止戒毒治療的情形等作出約定,並應當載明戒毒療效、戒毒治療風險。
第十一條、戒毒醫療機構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自願戒毒人員開展艾滋病等傳染病的預防、咨詢教育;
(二)對自願戒毒人員採取脫毒治療、心理康復、行為矯治等多種治療措施,並應當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戒毒治療規范;
(三)採用科學、規范的診療技術和方法,使用的葯物、醫院制劑、醫療器械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四)依法加強葯品管理,防止麻醉葯品、精神葯品流失濫用。
第十二條、符合參加戒毒葯物維持治療條件的戒毒人員,由本人申請,並經登記,可以參加戒毒葯物維持治療。登記參加戒毒葯物維持治療的戒毒人員的信息應當及時報公安機關備案。
戒毒葯物維持治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三章社區戒毒
第十三條、對吸毒成癮人員,縣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並出具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送達本人及其家屬,通知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
第十四條、社區戒毒人員應當自收到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社區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拒絕接受社區戒毒。
社區戒毒的期限為3年,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第十五條、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社區戒毒工作領導小組,配備社區戒毒專職工作人員,制定社區戒毒工作計劃,落實社區戒毒措施。
第十六條、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在社區戒毒人員報到後及時與其簽訂社區戒毒協議,明確社區戒毒的具體措施、社區戒毒人員應當遵守的規定以及違反社區戒毒協議應承擔的責任。
第十七條、社區戒毒專職工作人員、社區民警、社區醫務人員、社區戒毒人員的家庭成員以及禁毒志願者共同組成社區戒毒工作小組具體實施社區戒毒。
第十八條、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和社區戒毒工作小組應當採取下列措施管理、幫助社區戒毒人員:
(一)戒毒知識輔導;
(二)教育、勸誡;
(三)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指導,就學、就業、就醫援助;
(四)幫助戒毒人員戒除毒癮的其他措施。
第十九條、社區戒毒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履行社區戒毒協議;
(二)根據公安機關的要求,定期接受檢測;
(三)離開社區戒毒執行地所在縣(市、區)3日以上的,須書面報告。
第二十條、社區戒毒人員在社區戒毒期間,逃避或者拒絕接受檢測3次以上,擅自離開社區戒毒執行地所在縣(市、區)3次以上或者累計超過30日的,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規定的「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
第二十一條、社區戒毒人員拒絕接受社區戒毒,在社區戒毒期間又吸食、注射毒品,以及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社區戒毒專職工作人員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第二十二條、社區戒毒人員的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發生變化,需要變更社區戒毒執行地的,社區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將有關材料轉送至變更後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
社區戒毒人員應當自社區戒毒執行地變更之日起15日內前往變更後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報到,社區戒毒時間自報到之日起連續計算。
變更後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本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與社區戒毒人員簽訂新的社區戒毒協議,繼續執行社區戒毒。
第二十三條、社區戒毒自期滿之日起解除。社區戒毒執行地公安機關應當出具解除社區戒毒通知書送達社區戒毒人員本人及其家屬,並在7日內通知社區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
第二十四條、社區戒毒人員被依法收監執行刑罰、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社區戒毒終止。
社區戒毒人員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社區戒毒中止,由羈押場所給予必要的戒毒治療,釋放後繼續接受社區戒毒。
第四章強制隔離戒毒
第二十五條、吸毒成癮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縣級、社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所在地縣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應當與其就戒毒治療期限、戒毒治療措施等作出約定。
第二十六條、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不適用強制隔離戒毒的吸毒成癮人員,縣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作出社區戒毒的決定,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的規定進行社區戒毒。
第二十七條、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2年,自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之日起計算。
被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在公安機關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行強制隔離戒毒3個月至6個月後,轉至司法行政部門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繼續執行強制隔離戒毒。
執行前款規定不具備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由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共同提出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具體執行方案,但在公安機關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行強制隔離戒毒的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
第二十八條、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身體和攜帶物品進行檢查時發現的毒品等違禁品,應當依法處理;對生活必需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代為保管。
女性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身體檢查,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進行。
第二十九條、強制隔離戒毒場所設立戒毒醫療機構應當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應當配備設施設備及必要的管理人員,依法為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提供科學規范的戒毒治療、心理治療、身體康復訓練和衛生、道德、法制教育,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第三十條、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應當根據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性別、年齡、患病等情況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實行分別管理;對吸食不同種類毒品的,應當有針對性地採取必要的治療措施;根據戒毒治療的不同階段和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表現,實行逐步適應社會的分級管理。
第三十一條、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患嚴重疾病,不出所治療可能危及生命的,經強制隔離戒毒場所主管機關批准,並報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機關備案,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允許其所外就醫。所外就醫的費用由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本人承擔。
所外就醫期間,強制隔離戒毒期限連續計算。對於健康狀況不再適宜回所執行強制隔離戒毒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應當向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機關提出變更為社區戒毒的建議,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機關應當自收到建議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經批准變更為社區戒毒的,已執行的強制隔離戒毒期限折抵社區戒毒期限。
第三十二條、強制隔離戒毒人員脫逃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應當立即通知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追回脫逃人員。被追回的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應當繼續執行強制隔離戒毒,脫逃期間不計入強制隔離戒毒期限。被追回的強制隔離戒毒人員不得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
第三十三條、對強制隔離戒毒場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提出的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延長戒毒期限的意見,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機關應當自收到意見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對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或者延長強制隔離戒毒期限的,批准機關應當出具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或者延長強制隔離戒毒期限決定書,送達被決定人,並在送達後24小時以內通知被決定人的家屬、所在單位以及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第三十四條、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應當在解除強制隔離戒毒3日前通知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機關,出具解除強制隔離戒毒證明書送達戒毒人員本人,並通知其家屬、所在單位、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將其領回。
第三十五條、強制隔離戒毒診斷評估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司法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三十六條、強制隔離戒毒人員被依法收監執行刑罰、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由監管場所、羈押場所給予必要的戒毒治療,強制隔離戒毒的時間連續計算;刑罰執行完畢時、解除強制性教育措施時或者釋放時強制隔離戒毒尚未期滿的,繼續執行強制隔離戒毒。
第五章社區康復
第三十七條、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不超過3年的社區康復。
社區康復在當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執行,經當事人同意,也可以在戒毒康復場所中執行。
第三十八條、被責令接受社區康復的人員,應當自收到責令社區康復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報到,簽訂社區康復協議。
被責令接受社區康復的人員拒絕接受社區康復或者嚴重違反社區康復協議,並再次吸食、注射毒品被決定強制隔離戒毒的,強制隔離戒毒不得提前解除。
第三十九條、負責社區康復工作的人員應當為社區康復人員提供必要的心理治療和輔導、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指導以及就學、就業、就醫援助。
第四十條、社區康復自期滿之日起解除。社區康復執行地公安機關出具解除社區康復通知書送達社區康復人員本人及其家屬,並在7日內通知社區康復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
第四十一條、自願戒毒人員、社區戒毒、社區康復的人員可以自願與戒毒康復場所簽訂協議,到戒毒康復場所戒毒康復、生活和勞動。
戒毒康復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為戒毒人員提供戒毒康復、職業技能培訓和生產勞動條件。
第四十二條、戒毒康復場所應當加強管理,嚴禁毒品流入,並建立戒毒康復人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機制。
戒毒康復場所組織戒毒人員參加生產勞動,應當參照國家勞動用工制度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行政等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泄露戒毒人員個人信息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與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簽訂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協議,不落實社區戒毒、社區康復措施的;
(二)不履行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報告義務的;
(三)其他不履行社區戒毒、社區康復監督職責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侮辱、虐待、體罰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
(二)收受、索要財物的;
(三)擅自使用、損毀、處理沒收或者代為保管的財物的;
(四)為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提供麻醉葯品、精神葯品或者違反規定傳遞其他物品的;
(五)在強制隔離戒毒診斷評估工作中弄虛作假的;
(六)私放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
(七)其他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1月12日國務院發布的《強制戒毒辦法》同時廢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一章、總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是為了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
第二條、本法所稱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根據醫療、教學、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產、經營、使用、儲存、運輸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
第三條、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履行禁毒職責或者義務。
第四條、禁毒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並舉的方針。禁毒工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第五條、國務院設立國家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國的禁毒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設立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禁毒工作。
第六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禁毒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將禁毒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七條、國家鼓勵對禁毒工作的社會捐贈,並依法給予稅收優惠。
第八條、國家鼓勵開展禁毒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的緝毒技術、裝備和戒毒方法。
第九條、國家鼓勵公民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予以保護,對舉報有功人員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條、國家鼓勵志願人員參與禁毒宣傳教育和戒毒社會服務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志願人員進行指導、培訓,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四章、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條、國家採取各種措施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員。
吸毒成癮人員應當進行戒毒治療。吸毒成癮的認定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規定。
第三十二條、公安機關可以對涉嫌吸毒的人員進行必要的檢測,被檢測人員應當予以配合;對拒絕接受檢測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強制檢測。
公安機關應當對吸毒人員進行登記。
第三十三條、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
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第三十四條、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社區戒毒工作。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關基層組織,根據戒毒人員本人和家庭情況,與戒毒人員簽訂社區戒毒協議,落實有針對性的社區戒毒措施。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衛生行政、民政等部門應當對社區戒毒工作提供指導和協助。
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縣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對無職業且缺乏就業能力的戒毒人員,應當提供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和就業援助。
第三十五條、接受社區戒毒的戒毒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自覺履行社區戒毒協議,並根據公安機關的要求,定期接受檢測。
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戒毒人員,參與社區戒毒的工作人員應當進行批評、教育;對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或者在社區戒毒期間又吸食、注射毒品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三十六條、吸毒人員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療資質的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
設置戒毒醫療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從事戒毒治療業務的,應當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條件,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並報同級公安機關備案。戒毒治療應當遵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戒毒治療規范,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戒毒治療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戒毒治療的葯品、醫療器械和治療方法不得做廣告。戒毒治療收取費用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收費標准執行。
第三十七條、醫療機構根據戒毒治療的需要,可以對接受戒毒治療的戒毒人員進行身體和所攜帶物品的檢查;對在治療期間有人身危險的,可以採取必要的臨時保護性約束措施。
發現接受戒毒治療的戒毒人員在治療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三十八條、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第三十九條、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婦女吸毒成癮的,不適用強制隔離戒毒。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癮的,可以不適用強制隔離戒毒。
對依照前款規定不適用強制隔離戒毒的吸毒成癮人員,依照本法規定進行社區戒毒,由負責社區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加強幫助、教育和監督,督促落實社區戒毒措施。
第四十條、公安機關對吸毒成癮人員決定予以強制隔離戒毒的,應當製作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在執行強制隔離戒毒前送達被決定人,並在送達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決定人的家屬、所在單位和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決定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查清其身份後通知。
被決定人對公安機關作出的強制隔離戒毒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四十一條、對被決定予以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行。
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的設置、管理體制和經費保障,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十二條、戒毒人員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時,應當接受對其身體和所攜帶物品的檢查。
第四十三條、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應當根據戒毒人員吸食、注射毒品的種類及成癮程度等,對戒毒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生理、心理治療和身體康復訓練。
根據戒毒的需要,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組織戒毒人員參加必要的生產勞動,對戒毒人員進行職業技能培訓。組織戒毒人員參加生產勞動的,應當支付勞動報酬。
第四十四條、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應當根據戒毒人員的性別、年齡、患病等情況,對戒毒人員實行分別管理。
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對有嚴重殘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員,應當給予必要的看護和治療;對患有傳染病的戒毒人員,應當依法採取必要的隔離、治療措施;對可能發生自傷、自殘等情形的戒毒人員,可以採取相應的保護性約束措施。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管理人員不得體罰、虐待或者侮辱戒毒人員。
第四十五條、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應當根據戒毒治療的需要配備執業醫師。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的執業醫師具有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處方權的,可以按照有關技術規范對戒毒人員使用麻醉葯品、精神葯品。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業醫師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四十六條、戒毒人員的親屬和所在單位或者就讀學校的工作人員,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探訪戒毒人員。戒毒人員經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視配偶、直系親屬。
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管理人員應當對強制隔離戒毒場所以外的人員交給戒毒人員的物品和郵件進行檢查,防止夾帶毒品。在檢查郵件時,應當依法保護戒毒人員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七條、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
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後,經診斷評估,對於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
強制隔離戒毒期滿前,經診斷評估,對於需要延長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員,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提出延長戒毒期限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最長可以延長一年。
第四十八條、對於被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不超過三年的社區康復。社區康復參照本法關於社區戒毒的規定實施。
第四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戒毒工作的需要,可以開辦戒毒康復場所;對社會力量依法開辦的公益性戒毒康復場所應當給予扶持,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幫助。
戒毒人員可以自願在戒毒康復場所生活、勞動。戒毒康復場所組織戒毒人員參加生產勞動的,應當參照國家勞動用工制度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第五十條、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對被依法拘留、逮捕、收監執行刑罰以及被依法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吸毒人員,應當給予必要的戒毒治療。
第五十一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公安機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鞏固戒毒成果的需要和本行政區域艾滋病流行情況,可以組織開展戒毒葯物維持治療工作。
第五十二條、戒毒人員在入學、就業、享受社會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視。有關部門、組織和人員應當在入學、就業、享受社會保障等方面對戒毒人員給予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㈦ 禁毒宣傳方案
xx縣「全民禁毒宣傳月」活動方案
為了營造濃厚的全民禁毒氛圍,深入普及合成毒品危害知識,進一步擴大禁毒宣傳教育覆蓋面,根據省禁毒委毒品預防教育工作總體部署,特製定2015年xx縣「全民禁毒宣傳月」活動方案如下:
一、活動時間
20xx年6月
二、活動內容
今年的全民禁毒宣傳月以「拒絕毒品、擁抱健康」為主題,以減少毒品社會危害為目標,以青少年、外來務工人員為重點對象,重點圍繞禁毒宣傳進鄉鎮、進村居等內容和載體,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禁毒防毒宣傳。
(一)開展「最美禁毒人」評選創建活動。按照《關於在全省開展「最美禁毒人」創建評選活動的通知》(xx禁毒辦[2015]42號)要求,在全縣發掘出在禁毒工作本職崗位盡心盡職和熱心禁毒公益事業、為禁毒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群體和個人,通過組織媒體深入廣泛宣傳報道「最美禁毒人」先進事跡,在全社會不斷傳播禁毒工作正能量,弘揚「最美禁毒人」精神。
(二)開展學校禁毒宣傳活動。縣教育局要在全縣中小學校、職校開展1課時以上的防範合成毒品主題班會教育,組織學生進行禁毒牆報黑板報、禁毒徵文、禁毒海報等創作比賽及觀看禁毒警示宣傳片,切實提高在校學生的拒毒防毒意識。
(三)廣泛開展面向全民的禁毒宣傳教育。通過各種群眾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形式,面向廣大群眾開展識毒、防毒、禁種鏟毒等知識的普及性宣傳,營造全社會參與禁毒濃厚氛圍,增強全民禁毒意識。廣泛宣傳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有關規定,激發廣大群眾參與禁毒斗爭的熱情。各鄉鎮(街道)村居藉助平安宣傳欄和社區宣傳欄進行宣傳。發放適合社區宣傳的廣告畫到各鄉鎮(街道)、村居用於宣傳月張貼。
(四)公檢法機關聯合舉辦新聞發布會。6月26日前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人民法院和縣司法局將聯合舉辦禁毒新聞發布會,通報全縣禁毒情況,邀請新聞媒體、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加發布會,並藉助媒體手段開展宣傳。
(五)禁毒露天廣場電影播放活動。「6.26」國際禁毒日前後聯合有關單位在新城廣場、幸福花園、孔廟開展禁毒露天廣場電影播放活動,最大限度地渲染禁毒的濃厚氛圍。
(六)開展禁毒知識網路競賽。縣禁毒辦、縣公安局在全民禁毒宣傳月期間組織開展「6.26國際禁毒日禁毒知識網路競賽」活動。利用「xxxx公安」微信公眾平台,在微信平台上發布禁毒知識題目,開展「禁毒知識網路競賽」主題活動。只要關注「xxxx公安」微信公眾號,即可參加活動。設置獎項為:
一等獎1名,獎品:Ipad mini2;
二等獎2名,獎品:行車記錄儀;
三等獎3名,獎品:小米移動電源;
四等獎100名,獎品:高檔遮陽傘;
五等獎150名,獎品:時尚陶瓷杯2個;
幸運獎100名,獎品:10元話費。
通過這個主題活動,旨在最大限度的擴大禁毒宣傳覆蓋面,讓更多的群眾參與到禁毒活動中。
(六)分級分項目、有重點的開展重點人群禁毒宣傳講座。積極組織異地務工人員和娛樂服務場所從業人員學習有關毒品知識,認清合成毒品的危害性、隱蔽性、欺騙性、違法性,提高其識毒拒毒能力。異地務工人員由工會負責組織學習培訓,娛樂服務場所從業人員由文廣新局負責組織學習培訓,並與娛樂服務場所從業人員簽訂拒毒、禁毒承諾書。
(七)「6.26」國際禁毒日舉辦「 珍愛生命 遠離毒品 」現場主題活動。「6.26」國際禁毒日當天,縣禁毒辦及禁毒成員單位在城區廣場開展禁毒宣傳現場活動。縣禁毒辦將印製禁毒宣傳資料、禁毒教育噴繪掛圖,製作一批適合廣場活動發放的宣傳品。通過發放禁毒小禮品、懸掛橫幅、擺放展板、發放禁毒小冊子、接受群眾咨詢、播放視頻、發送禁毒簡訊等形式多樣、形象生動的活動方式,切實提高宣傳教育的實效。各鄉鎮(街道)要深入社區、企業、娛樂和經營性場所開展專題禁毒宣傳活動;在車站、學校、社區、街道、商業區、車流量大的紅綠燈口、全縣各電子顯示屏懸掛禁毒橫幅或滾動播放禁毒標語,大力營造全民禁毒氛圍;開展圖文並茂,形象生動、簡潔易懂的大型圖片展覽,調動廣大群眾參與禁毒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八)積極開展「拒絕毒品,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緊緊圍繞「抵制毒品,參與禁毒」、「遠離毒品,拒絕毒駕」的禁毒宣傳,組織相關單位以發放宣傳單、講解宣傳畫板、面對面進行宣傳教育等形式,全面宣傳 「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如何識毒、防毒等常識,廣泛宣傳毒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和後果,加強司乘人員的禁毒宣傳教育。
(九)開展合成毒品危害宣傳教育。通過網路、微信微博、報刊、電視、戶外及樓宇傳媒等各種媒體,從現身說法、致病機理、染毒陷阱、防範技巧、重點涉毒場所場景等多角度入手,普及宣傳合成毒品危害,在社會上大力倡導「拒絕毒品、擁抱健康」的主題,提高全民主動拒絕毒品的意識和能力。縣禁毒辦已在騰訊、新浪開通官方微博(賬號新浪:xx禁毒 http://e.weibo.com/u/xxxxxxxxxx,騰訊:xx禁毒http://t.qq.com/xxxxxxxxx),和禁毒微信公眾平台「xx禁毒」(xxxxxxxxx),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禁毒辦、各禁毒社工要發動組織,積極參與到禁毒微宣傳活動中,及時發布各類禁毒宣傳活動、禁毒感人事跡、禁毒微故事等。
(十)對社區吸毒人員進行走訪慰問。6.26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各鄉鎮(街道)禁毒辦要組織工作人員對轄區內的吸毒人員進行走訪慰問活動。
(十一)充實禁毒志願者隊伍並廣泛開展禁毒宣傳活動。積極動員廣大青年特別是青年zd幹警、青年教師、青年法律工作者、大中學生、青年醫務人員等各方面熱心參與志願者活動和禁毒工作的社會各界人士加入到禁毒志願者隊伍中來,切實為禁毒志願者行動提供人力支撐。縣禁毒辦要積極配合團委組建禁毒志願者隊伍,統籌禁毒志願服務工作,並健全完善志願者服務隊活動制度,推動志願者服務隊活動經常化、制度化。
(十二)深入開展阻擊合成毒品「防火牆」行動。藉助公安機相關警種力量,加大對娛樂和經營服務場所內合成毒品的防範治理力度,嚴格落實「防火牆」行動相關工作要求。組織對所有娛樂和經營服務場所禁毒宣傳情況進行一次排查摸底,確保將禁毒宣傳畫冊等禁毒宣傳資料送入本地所有歌舞娛樂場所和經營性服務場所,消除覆蓋盲點和死角。
三、活動要求
1.精心組織。要根據本地實際,制定本地禁毒宣傳月方案並抓好實施。要精心策劃組織開展禁毒知識進萬家、禁毒志願者活動、禁毒文藝演出等主題活動。
2.廣泛宣傳。要及時組織本地網路、報刊、廣電等媒體單位以及相關成員單位召開禁毒新聞宣傳策劃會,利用多種媒體平台集中推出禁毒專欄、專版、專題節目,開展禁毒集中宣傳。要充分利用「xx禁毒」微信公眾號和本地訂閱人數靠前或影響力較大的微信公眾號、禁毒委成員單位微信公眾號,開展在移動終端的禁毒宣傳。要協調有關通信數字電視營運商、戶外樓宇傳媒等單位,利用簡訊、戶外廣告屏、樓宇電視等載體投放禁毒標語、以之前省禁毒辦下發的新版公益視頻宣傳片為重點的公益廣告,提高禁毒宣傳的社會覆蓋面,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禁毒氛圍。
3.推動工作。要按照年度禁毒預防教育工作安排,藉助全民禁毒宣傳月有利時機,通過黨政領導視察慰問、媒體集中宣傳報道等形式,進一步部署毒品預防教育示範學校創建、禁毒教育基地建設、禁毒教育進黨校等工作,加大對年度重點工作的推進力度。
4.認真總結。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將禁毒集中宣傳活動期間好的做法,特別是在與成員單位的協作、與媒體的互動、社會力量的動員等方面進行固化,形成良性工作機制,推動禁毒宣傳的社會化、常態化。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在宣傳活動期間及時報送進展情況,活動結束後,認真收集圖片、影像、視頻、文字等相關資料,充實禁毒工作檔案,於 7月2日前將相關總結材料以及活動記錄、圖片及電子文檔發到[email protected]並將書面材料上報縣禁毒辦。本次活動開展情況以上報的文字資料及圖片為准,並作為年終考核依據。
xx縣禁毒辦
20xx年6月5日
㈧ 全國禁毒教育實施意見規定什麼
1、「禁毒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並舉的方針。實行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2、「國務院設立國家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國的禁毒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設立禁毒委員會,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禁毒工作。」
3、「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禁毒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將禁毒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4、「國家鼓勵對禁毒工作的社會捐贈,並依法給予稅收優惠。」
5、「國家鼓勵開展禁毒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的緝毒技術、裝備和戒毒方法。」
6、「國家鼓勵公民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

(8)社區禁毒志願者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關於禁毒教育的標語
1、珍惜生命,遠離毒品;
2、吸毒害人害己害社會;
3、一日吸毒,一生戒毒,終生想毒;
4、敲開了毒品的門,挖好了自己的墳;
5、吸毒一口,掉入虎口。
6、一吸興奮,二吸上癮,三丟性命。
禁毒相關的法律法規
法律法規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第347條);
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條);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條);
4、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第350條);
5、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1條);
6、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第352條);
7、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3條);
8、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第354條);
9、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第355條);
10、強迫他人吸毒罪(第356條);
11、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7條);
12、非法提供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罪(第358條)。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禁毒
㈨ 急急急!關於禁毒法及禁毒法的觀後感,摘抄也行,誰第一個寫就算誰最佳答案(今晚多加100分)!
121211月7日一個陽光明媚的一天,我們學校組織去參觀禁毒館。早上我們8點鍾在禁毒館集中。
到了禁毒館我們就看到「珍愛生命,遠離毒品」!這8個字。在參觀完禁毒館,我的心平靜不下來,一個個被毒品所殘害的生命依舊歷歷在目。
回想起剛剛所看過的畫面真是慘不忍睹!毒品使人骨瘦如柴,自殺,為了獲取大量的毒資甚至去殺害親人。通過參觀禁毒館,使我知道了各種毒品的名稱,還知道了他們的毒性,知道了「海洛因」是世界上的「毒品之王」。
可惡的毒品,殘害著人的生命。許多青少年為了它。走向了犯罪道路。做出了許多傷天害理的事。他們在吸毒成癮,而沒有錢買毒品時他們就去搶劫。他們搶劫時,還殺人滅口,就這樣犯下了不可原諒的滔天大罪。這個事例還不算什麼,更可惡的是一個二十幾歲的小夥子,他也染上了毒癮,天天向母親伸手要錢,最後,母親跟他說沒錢了,他卻一怒之下將母親殺害了。他本來是青春年華,因該孝敬母親,但是毒品卻使他走向了犯罪深淵。還有一個也像他一樣,把生平最愛他的奶奶殺害。毒品是吸血鬼,毒品是犯罪的主謀,毒品是光明走向黑暗的橋。通過這幾個事例,令我明白了,在青少年時期,因該好好學習,孝敬父母,而不是去做那些喪盡天良的事,不然就不會躲過法律的懲罰。
在禁毒館里的圖片中,我還看到一些剛出來嬰兒,受母體的影響,成天性殘疾,毒品真是又可狠,又可氣。圖片中還說煙在未來也將成為毒品之一,如果你的家人還在抽煙,那麼最好快點勸他們戒掉。看著看著我便覺得奇怪,為什麼吸毒者大部分都是青少年呢?原來青少年的好奇心強,自我防範意識差,所以便誤入歧途。
少年朋友們,如果說吸毒是瘟疫,那麼最容易受傳染的是我們。那就讓我們加強防範意識,珍愛生命,遠離毒品,共同創造出美好的未來吧!
在回來的路上我感觸很多。。。。。。。。。。。。。。。
(2)禁毒作文
在人生中,我們會被各種各樣的善與惡包圍著,我們必須分清哪些是善,哪些是惡,哪些是好人,哪些是壞人。當壞人千方百計誘惑你時,不要被一時的假象蒙騙了。「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
1840年,鴉片和大麻首先來到了中國。鴉片戰爭從此爆發。鴉片是由提煉纓素而成,可作葯用,但含有大量麻醉性毒素,一抽上癮,人就變得瘦柴如骨,精神萎縮。中國人吃了鴉片後,屢戰屢敗,使鴉片成為了洋鬼子一大功」。毒品害處多,吸毒就等於自毀前程。1985年,全國中學生運動會上勇奪兩金一銀的健將阿惠因吸毒變得骨瘦如柴,形如『老嫗』。碩士研究生江濤因吸毒傾家盪產,變成了社會上的一個廢物……許多例子告訴我們毒品是可怕的,是一個害人的壞蛋。新中國成立後,海洛因又到來了,弄得走私案一樁又一樁,中國人民痛苦不堪。盡管中國建立了許多座戒毒所,但是吸毒者和販毒分子就更聰明了,更隱秘了。
在這些信息中我們知道:吸毒是不好的,有些人也想戒毒,可沾染容易戒時難啊,大家都在電視里看過,只要毒癮一來,如果沒有在吸毒品,那種痛苦將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多少意志堅強的人都忍受不了。我在各種禁毒宣傳畫上看到,甚至有的人用各種方法來分散注意力,有的用刀割自己的,有用頭撞牆的,有把牙刷望鼻孔里塞的等等。難道他們不痛嗎?他們也是沒辦法的,有的人就索性不去忍受,去向父母或親戚騙錢。騙不到了就去偷、搶、去殺人。有些人吸毒不是故意的而是在毒品販子的煽風點火下,或是在朋友的推薦下:「你就試一下而已,再說你意志力不是很強嗎?沒事的。」這樣就會有人也這么想結果就去試一試。就是因為這么一試出大事了,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們是祖國的未來,所以我們應該杜絕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