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
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強化全民安全意識,提高勞動者安全生產技術素質,是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今年是國務院確定的「安全生產年」,又將迎來建國60周年紀念活動,組織開展好全年安全宣教培訓工作,對保證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立足防範,強化監督有著重大意義。??? 按照《安全培訓管理辦法》(國家總局第20號令)規定,依據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培訓「十一五」規劃要求,結合我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部署,特製定2009年全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計劃。???? 一、工作目標??? ??? 2009年全區安全生產宣教培訓工作以「關愛生命、安全發展」為主題,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著力增強全社會安全發展意識。要基本形成適應我區安全生產工作要求的安全培訓體系和工作機制;實現全區安全生產培訓標准化管理;培訓面和培訓力度明顯加大,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自我保護意識明顯增強,安全培訓工作步入持續健康發展的軌道。具體目標為:??? (1)重點抓好全區高危行業(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和危化品)相關人員的安全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做到培訓率達到100%,依法持證上崗。??? (2)繼續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安全管理知識培訓,力求培訓率達到90%以上。??? (3)繼續組織鄉(鎮)、場分管安全的鄉鎮長及安辦主任安全知識培訓,培訓率達到100%。??? (4)繼續抓好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對外出務工人員利用多媒體教學設施做到隨到隨學,市內人員採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進行培訓。??? (5)配合安全生產標准化工作及「四個一」活動的開展,把企業全員安全培訓貫穿到企業安全基礎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同時加強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培訓聯系,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安全培訓工作的監管。(6)繼續抓好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等七部委《關於加強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意見》(安監總局培訓[2006]228號)聯合發文精神,把我區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進一步落到實處。(7)積極完成市安監局下達2009安全培訓計劃各項指標。?? ?二、工作措施一是落實好全年教育培訓計劃。針對部分鄉鎮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調整及鄉鎮安全專管員執法工作需要,繼續組織鄉(鎮)、場分管安全的鄉鎮長及安辦主任安全知識培訓和業務經驗交流活動。分期分批組織開展對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員的安全培訓,加強高危行業從業人員、特種工操作人員、新進工人和農名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全員安全素質。全年培訓職工2000人,其中農民工1000人。二是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安全培訓工作的指導和督促。加強對電力、建築、石油行業安全培訓及持證上崗專項檢查,督促其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依法持證上崗。?? 三是以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為警示教材,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安全知識為主要內容,積極配合市安委會、市安監局在《孝感晚報》開辟安全生產專版,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簡訊、展版、牆報、手冊等多種形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四是在六月份全力抓好全國第八個「安全生產月」集中宣教活動。圍繞今年宣傳月確定的「關愛生命、安全發展」主題,廣泛發動組織全區各類企業幹部職工參加「安康杯」安全知識競賽、反「三違」等群眾性活動,進一步延伸拓展安全宣傳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農村的「五進」活動,大力普及安全生產常識。五是指導各企業廣泛開展安全文化建設活動,培植樹立一批企業安全文化標桿企業。繼續支持維達(湖北)紙業公司等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文化建設的典型作法,積極推廣交流並廣泛進行典型宣傳,營造企業安全文化氛圍,發揮良好導向作用。六是精心打造我區安全生產信息化網路平台,加快安全生產電子管理建設步伐。進一步完善已開通的孝南區安全生產門戶網站、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審批電子網頁、安全監管及危險源管理信息系統等,實現全區安全生產信息資源共享互動,在全區范圍內形成一個反應快捷,方便公眾,運行高效的安全生產信息化體系。
⑵ 安監局來檢查需要安全生產培訓需求分析報告;培訓效果評價報告;培訓工作評審。誰知道怎麼寫啊 謝謝
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
在今年年初,我們已經召開了市區安監系統危化品工作座談會,對2006年的工作進行了總結,對2007年的工作進行了部署。為什麼今年一過春節又召開這個會議呢?那就是因為要把大家召集在一起,認真深刻吸取龍崗坪地「2.11」事故教訓,研究進一步加強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措施,切實把我市的危化品工作抓實抓好。下面,我先講幾點意見,供大家討論:
一、認清形勢,查找不足,增強做好危化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去年,我市各級安監部門突出重點,集中力量,大力開展危化品行政許可工作,整改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隱患,全市危化品安全形勢平穩,未發生大的事故。企業該拿證的拿了證,該關的也關得差不多了。但是,目前在我市危化品企業還普遍存在如下一些問題,需要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一是部分企業在思想上麻痹大意,自認為拿了證便萬事大吉,放鬆了安全生產管理,帶來了很多問題。例如我們在檢查時發現,一些持證的危化品企業竟然連申請許可證時的安全評價報告都找不到了,安全管理狀況可見到了多麼混亂的地步。
二是一些企業負責人安全意識缺乏、法制觀念淡薄,擅自降低審批時的安全生產條件,產生了很多新的事故隱患。例如部分企業違規儲存固體硝化棉、生產未經審批的硝基漆;一些企業的安全設施(如:泡沫滅火器、可燃氣體報警儀等)沒有定期維護,不能發揮實際作用;部分企業的注冊安全主任不在職不在崗,企業安全生產處於無人管理、無人負責的真空狀態等等。
三是一些危化品企業在抓安全生產時,重設備的配置和制度的紙面化,忽視動態的安全檢查和對人的管理。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虛設、落不到實處,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上不了台階、始終停留在一個較低的層次上,沒有真正建立起一個自我約束、自我激勵、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平時的安全生產工作基本上依靠僥幸度日。
另外一方面,從監管情況來看,出現了這樣的情況:
一是「嚴抓嚴管」的思想有所鬆懈。以前搞行政許可,各級安監部門都十分重視,腦子里「危化品安全」這根弦都綳得很緊。現在,許可工作告一段落了,部分安監部門自我感覺鬆了一口氣,認為不用再象以前那樣管的那麼嚴了,導致對轄區危化品企業的監管措施不實、工作不細、要求不嚴,沒有繼續保持對危化品企業「嚴抓嚴管」的高壓態勢。
二是畏難僥幸的心理有所抬頭。一些安監部門的同志認為,危化品點多面廣,監管起來十分困難,安監隊伍人手也少,監管不過來,這樣就滋生了僥幸心理。這些同志認為,對危化品企業,少一次檢查不少,多一次檢查不多,工作起來沒有思路,不積極、不主動,不去想辦法如何在現有條件下怎樣加強監管的辦法,怎樣挖掘現有資源,發揮工作積極性,加大監管力度。長此下去,就會造成監管不到位,監管力不斷減弱。
三是隨著政府管理體制轉變,基層危化品監管力量相對弱化。全市實行街道綜合執法之前,各級安監部門對危化品企業違法行為的執法處罰都抓得很緊,工作也十分到位。但是,從今年3月1日起,全市全面推行街道綜合執法了,對非法生產、儲存、經營危化品行為的執法職能變成了城管街道綜合執法21項職能中的一小部分。表面上看來,好象基層危化品執法力量加強了,實際情況是怎樣的呢?在街道綜合執法21項職能中,只管無牌無證的危化品企業,他們是不承擔對已取得許可證企業的監管。在這種情況下,有的街道把原來的安監辦成建制地轉到了綜合執法隊,這就造成了對現有危化品的監管缺位,危化品監管在基層、在街道一級「沒腿」了,造成了在基層危化品檢查的次數、執法廣度和處罰力度上,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弱化的趨勢,這種狀況不改變,必出大問題,這是很危險的。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看不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我們為此將付出更大代價。與其將來有一天後悔不已,埋怨這埋怨那,倒不如現在就正視它,積極去想辦法面對它,解決這個問題,這才是我們共產黨人應有的態度。各區安監局回去以後都要認真對照檢查,凡是存在這些問題的,都要高度重視,積極研究,盡快向區政府做出專題匯報,早日糾正過來。總之,無論體制怎麼轉變,不管採取什麼辦法,基層的危化品監管力量只能加強,不能削弱,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二、強化危化品監管必須著重做好的幾項工作
發生在龍崗坪地的「2.11」事故是一個深刻的教訓。這起事故的調查處理還沒有完,省里的調查組昨天剛剛到深圳。大家想像一下,如果這個事故發生在危化品生產、經營企業裡面,死亡10個人那是個什麼狀況?我們還有沒有機會坐在這里討論研究工作?這是個很現實的問題。所以,我們一定要從具體的事故中真正吸取教訓,引以為戒。不能感到此次事故與己無關,又在旁邊看熱鬧了。危化品企業比起發生這起事故的企業要危險得多,嚴重得多。如果我們的工作不抓緊抓細抓實,只停留在會上部署、口頭講講、發發文件,沒有觸及到企業、觸及到隱患,要想常年不發生事故,特別是不發生大的事故是不可能的。
國內外大量的事實表明,不管哪類企業,例如機械、電子、危化品還是核電站,都可以通過科學管理,保證安全運行,抑制事故的發生。我們作為管理者,必須懂得這樣的基本原理,必須多了解這樣的基本知識。這樣,工作起來就會有信心,有干勁。有的同志身為危化品管理者,不學習,不研究,「與其昏昏,使其昭昭」,對管住管好危化品企業沒有信心,存在嚴重的悲觀情緒,牢騷滿腹,怨天尤人。這種狀況,與我們擔負的職責和任務,與當前形勢發展的要求,是很不適應的。擺在我們目前的,只有「華山一條路」,那就是要求我們必須振奮精神,開動腦筋,出實招,干實事;就是要求我們一步一個腳印,扎扎實實地消除事故隱患,以「一萬的努力防止萬一的發生」;就是要求我們面對現實,在責任硬約束的條件下,干好工作。人力少,就要向群眾要力量。市局不久前出台了隱患有獎舉報制度,大家要很好地發揮它的作用。手段不足,就要向科技要力量。資源不足,就要緊緊依靠各級政府,爭取政府的支持。目標只有一個,出路也只有一條,就是要將危化品企業「管住管好」,就是要遏制危化品事故的發生,特別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從我市的實際來看,今年必須著重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第一,要建立健全對轄區危化品企業的檢查檔案。建立危化品企業的檢查檔案,就是要清楚掌握轄區內危化品企業的狀況;要對發現的問題一個一個解決好,將隱患一項一項消滅掉;要將大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通過建立檔案逐步形成制度化。在檢查整治過程中,要嚴格建立和落實安全檢查檔案制度,對轄區危化品企業要逐一建檔,詳細記載檢查部門、檢查時間、檢查人、被檢查企業名稱、地址、聯系人、隱患地點和部位、隱患性質、責令整改時限、復查時間、復查結論等內容,並經企業負責人簽字確認,做到有檔可查,檢查有據。全市開展大檢查和專項整治的具體工作,市局稍後將發出專文進行部署。
第二,要著力強化危化品安全大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專項整治,就是要集中力量,解決危化品企業中存在的一些共性問題,促使危化品企業強化認識,重視安全,消除隱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大檢查和專項整治這個手段還是要用好用足。今年,我們各級安監部門應當進一步強化對轄區危化品企業的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專項整治活動。檢查整治工作必須一家一家企業過關、一項一項落實。
今年的大檢查,上、下半年各開展一次。上半年的大檢查,各區必須在4月底之前完成,市裡將在5月份組織抽查。對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轄區安監部門要迅速下發整改指令,督促企業限期整改,並跟蹤落實;對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的,要堅決嚴肅處理。大檢查和專項整治的重點對象就是那些已經取得許可證的危化品生產、經營企業。大檢查和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就是著重檢查企業是否擅自降低審批時的安全生產條件,企業危化品生產儲存場所的防火防爆狀況是否滿足安全要求等等。
第三,要加大公眾參與的力度,著力完善隱患舉報制度。當前,全市危化品安全監管的人力相對不足,我們的監管資源畢竟有限,而群眾的力量是無窮的。加大公眾參與,就可以多渠道、多角度地發現企業存在的問題,將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同時也可以利用公眾的力量震懾那些違法違規的企業。今年,各級安監部門要積極實施並繼續完善隱患舉報制度,要公布隱患舉報電話,並利用多種宣傳方式,充分調動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到全市危化品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來,打一場群眾戰爭,讓安全隱患無處藏身,無法生長。同時,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在加強執法處罰力度的同時,要在各大新聞媒體上嚴厲曝光,督促企業切實整改。
第四、全面推行危化品企業安全標准化建設。安全標准化是從根本上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的基礎性措施。實施安全標准化管理,將使危化品企業的安全生產基礎得到明顯加強,逐步建立起自我約束、自我完善、持續改進的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切實解決企業「無人管安全、不會管安全」的問題。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准化建設,國家安監總局在2005年就部署了這項工作,省安監局在2006年11月印發了工作方案,市局也及時轉發了省局的文件。其工作目標就是:2007年完成危化品生產單位的安全標准化工作,2008年完成危化品經營、儲存單位的安全標准化工作。
實施危化品安全標准化的對象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依法設立並取得許可證的危化品生產單位;二是依法設立並取得許可證、自有倉儲且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經營單位;三是依法設立、自有倉儲且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從事危化品純儲存業務的單位。其基本程序是:企業自評――申請考評――實施考評――批准發證。申請一級達標的,由國家安監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最終認定發證;申請二級達標的,由省安科所最終認定發證。實施危化品單位安全標准化,將重點強化危化品從業單位以下八個方面的建設:
1、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 依法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3、 依法培訓各類從業人員;
4、 嚴格安全設施設備建設和管理;
5、 嚴格作業現場管理;
6、 及時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隱患;
7、 做好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和建立安全監測監控系統;
8、 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按照省里的統一部署,我們市裡的各級安監部門,要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要著力抓好對轄區危化品企業的宣傳發動工作;
二是要會同省安科所,在今年四、五月份開展好危化品企業安全標准化建設的培訓工作;
三是要加強對企業開展安全標准化建設工作的專項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認真實施標准化建設,確保轄區內企業如期通過考評達標;
四是要配合省安科所,積極開展對企業安全標准化達標申請情況的核實,及時出具有關證明文件及推薦公函。
第五、進一步加強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近年來,我市各級安監部門在重大危險源安全培訓、登記建檔、數據補充和信息系統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今年,還要著重做好兩點:一是推動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分級工作。這項工作,國家總局的評估標准還沒有出台,省里也沒有具體部署。我們深圳是先行先試。市局非常重視,已撥出150萬元專款支持此項工作。目前的工作任務就是制定重大危險源評估試行標准,開展企業重大危險源評估分級試點。二是選擇若幹家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做得比較好的企業,開展重大危險源遠程監控的試點工作。關於安全生產遠程監控技術,市安委辦剛剛發了文,要求全市推廣應用。市安科學會將會同監控技術研發單位,建立我市安全生產監測信息服務平台,為政府的安全監管和企業的安全管理提供實時服務。請各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上述這兩項創新性的工作。
同志們,過去的一年,大家工作十分辛苦。新的一年,我們要繼續振奮精神,不斷創新,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為確保我市安全生產形勢的平穩,為建設「和諧深圳」做出應有的貢獻。
⑶ 員工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總結如題 謝謝了
公司對全公司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大力宣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通過專家們深入淺出地講解,學員認真地學習了相關知識,學員們的安全理念、安全意識、風險防範能力與職業責任均得到了進一步加強,現將此次培訓的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組織健全,是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取得成功的保證。安全生產知識培訓作為落實公司年度安全會議精神,廣泛開展學習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員工素質確保安全目標實現的重要手段。公司領導對培訓工作非常重視,專門在辦公會議上強調了各部門責任,質量安全部制定了培訓方案和具體實施計劃,並與公司各部門進行了協商溝通,同時要求公司各部門、項目部積極配合培訓工作的展開,督促各部門及生產一線員工參加培訓,責任到人,培訓過程嚴格按照計劃進行。有了領導的支持和合理的培訓計劃做基礎,整個培訓過程中,員工積極響應,培訓熱情很高。培訓主要由省安監局、長沙市海事局、市消防中隊等單位的專家負責。按照公司培訓要求,授課人認真編寫了相關教案,質量安全部匯編了相關資料發放到各個學員手中,培訓採取集中培訓和自學相結合的形式,員工培訓過程歷時兩天半,共有128名員工參加,基本實現了安全培訓率達到98%。 二、培訓內容實在,形式多樣,突出結合安全意識、安全風險及施工實際,這次培訓的教材以授課人根據公司要求編制的課案,針對公司施工實際情況,突出了海上施工相關安全方面的內容。同時質量安全部收集整理了培訓知識手冊等書籍作為補充教材,對員工灌輸了先進的安全理念、介紹了應急救援機制的建立,傳授了海上防火救生的方法與策略等等。在培訓授課中,授課人利用投影儀,通過生動的畫面,詳細的介紹相關的法律法規,並結合一個個真實的案例,給員工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大家防患與未然,提高預防事故的意識和能力,減少或杜絕事故發生。 三、嚴格考核,獎懲分明 培訓過程中,質量安全部對學員進行了嚴格地考勤,每次上課均進行簽到、點名。培訓剛結束馬上進行理論考試。理論考試採用人力資源部擬定的試卷,考試成績和員工的績效掛鉤,並對考試前七名及全出勤率的學員給予了物質獎勵。這次培訓考試的參考率達到80%,合格率達到88%。 四、深入調查,收集意見 在培訓過程中,質量安全部及時就此次培訓的效果及公司安全方面的工作情況,在所有參加培訓人員中進行了問卷調查,共發放問卷調查表128份,收回128份,反饋率達100%,職工積極踴躍的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議,質量安全部對意見和建議進行了歸納總結。 通過此次培訓學習,員工在安全理念、安全意識、安全風險防範和職業責任四個方面有了很大的進步,通過活動的開展,加強了企業員工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了員工的集體意識,培養了員工敬業愛崗的精神。 五、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本次培訓工作雖說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許多進步,但離公司的目標還有差距。總結過去是為了更好的做好今天和明天的工作,在本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工作中,主要存在的問題如下: 1、培訓的內容在理論和實踐相結合上還有一定差距,更須加強實際操作的培訓。 2、培訓參與的人員不積極,培訓時間短,公司各部門經理、職員及項目經理參與度不高,內容形式還有待充實。 3、個別員工對培訓的意義認識不足,對培訓重視不夠。建議在今後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中,增強對員工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增強培訓工作和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實效性,強化培訓紀律要求。 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關繫到公司穩定健康的發展,任重而道遠,今後我們將持之以恆地進一步做好此項工作,使公司的安全培訓工作再上新台階。
⑷ 安監局來檢查需要安全生產培訓需求分析報告;培訓效果評價報告;培訓工作評審。誰知道怎麼寫啊謝謝
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在今年年初,我們已經召開了市區安監系統危化品工作座談會,對2006年的工作進行了總結,對2007年的工作進行了部署。為什麼今年一過春節又召開這個會議呢?那就是因為要把大家召集在一起,認真深刻吸取龍崗坪地「2.11」事故教訓,研究進一步加強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措施,切實把我市的危化品工作抓實抓好。下面,我先講幾點意見,供大家討論:一、認清形勢,查找不足,增強做好危化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去年,我市各級安監部門突出重點,集中力量,大力開展危化品行政許可工作,整改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隱患,全市危化品安全形勢平穩,未發生大的事故。企業該拿證的拿了證,該關的也關得差不多了。但是,目前在我市危化品企業還普遍存在如下一些問題,需要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一是部分企業在思想上麻痹大意,自認為拿了證便萬事大吉,放鬆了安全生產管理,帶來了很多問題。例如我們在檢查時發現,一些持證的危化品企業竟然連申請許可證時的安全評價報告都找不到了,安全管理狀況可見到了多麼混亂的地步。二是一些企業負責人安全意識缺乏、法制觀念淡薄,擅自降低審批時的安全生產條件,產生了很多新的事故隱患。例如部分企業違規儲存固體硝化棉、生產未經審批的硝基漆;一些企業的安全設施(如:泡沫滅火器、可燃氣體報警儀等)沒有定期維護,不能發揮實際作用;部分企業的注冊安全主任不在職不在崗,企業安全生產處於無人管理、無人負責的真空狀態等等。三是一些危化品企業在抓安全生產時,重設備的配置和制度的紙面化,忽視動態的安全檢查和對人的管理。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虛設、落不到實處,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上不了台階、始終停留在一個較低的層次上,沒有真正建立起一個自我約束、自我激勵、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平時的安全生產工作基本上依靠僥幸度日。另外一方面,從監管情況來看,出現了這樣的情況:一是「嚴抓嚴管」的思想有所鬆懈。以前搞行政許可,各級安監部門都十分重視,腦子里「危化品安全」這根弦都綳得很緊。現在,許可工作告一段落了,部分安監部門自我感覺鬆了一口氣,認為不用再象以前那樣管的那麼嚴了,導致對轄區危化品企業的監管措施不實、工作不細、要求不嚴,沒有繼續保持對危化品企業「嚴抓嚴管」的高壓態勢。二是畏難僥幸的心理有所抬頭。一些安監部門的同志認為,危化品點多面廣,監管起來十分困難,安監隊伍人手也少,監管不過來,這樣就滋生了僥幸心理。這些同志認為,對危化品企業,少一次檢查不少,多一次檢查不多,工作起來沒有思路,不積極、不主動,不去想辦法如何在現有條件下怎樣加強監管的辦法,怎樣挖掘現有資源,發揮工作積極性,加大監管力度。長此下去,就會造成監管不到位,監管力不斷減弱。三是隨著政府管理體制轉變,基層危化品監管力量相對弱化。全市實行街道綜合執法之前,各級安監部門對危化品企業違法行為的執法處罰都抓得很緊,工作也十分到位。但是,從今年3月1日起,全市全面推行街道綜合執法了,對非法生產、儲存、經營危化品行為的執法職能變成了城管街道綜合執法21項職能中的一小部分。表面上看來,好象基層危化品執法力量加強了,實際情況是怎樣的呢?在街道綜合執法21項職能中,只管無牌無證的危化品企業,他們是不承擔對已取得許可證企業的監管。在這種情況下,有的街道把原來的安監辦成建制地轉到了綜合執法隊,這就造成了對現有危化品的監管缺位,危化品監管在基層、在街道一級「沒腿」了,造成了在基層危化品檢查的次數、執法廣度和處罰力度上,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弱化的趨勢,這種狀況不改變,必出大問題,這是很危險的。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看不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我們為此將付出更大代價。與其將來有一天後悔不已,埋怨這埋怨那,倒不如現在就正視它,積極去想辦法面對它,解決這個問題,這才是我們共產黨人應有的態度。各區安監局回去以後都要認真對照檢查,凡是存在這些問題的,都要高度重視,積極研究,盡快向區政府做出專題匯報,早日糾正過來。總之,無論體制怎麼轉變,不管採取什麼辦法,基層的危化品監管力量只能加強,不能削弱,這絕不是危言聳聽。二、強化危化品監管必須著重做好的幾項工作發生在龍崗坪地的「2.11」事故是一個深刻的教訓。這起事故的調查處理還沒有完,省里的調查組昨天剛剛到深圳。大家想像一下,如果這個事故發生在危化品生產、經營企業裡面,死亡10個人那是個什麼狀況?我們還有沒有機會坐在這里討論研究工作?這是個很現實的問題。所以,我們一定要從具體的事故中真正吸取教訓,引以為戒。不能感到此次事故與己無關,又在旁邊看熱鬧了。危化品企業比起發生這起事故的企業要危險得多,嚴重得多。如果我們的工作不抓緊抓細抓實,只停留在會上部署、口頭講講、發發文件,沒有觸及到企業、觸及到隱患,要想常年不發生事故,特別是不發生大的事故是不可能的。國內外大量的事實表明,不管哪類企業,例如機械、電子、危化品還是核電站,都可以通過科學管理,保證安全運行,抑制事故的發生。我們作為管理者,必須懂得這樣的基本原理,必須多了解這樣的基本知識。這樣,工作起來就會有信心,有干勁。有的同志身為危化品管理者,不學習,不研究,「與其昏昏,使其昭昭」,對管住管好危化品企業沒有信心,存在嚴重的悲觀情緒,牢騷滿腹,怨天尤人。這種狀況,與我們擔負的職責和任務,與當前形勢發展的要求,是很不適應的。擺在我們目前的,只有「華山一條路」,那就是要求我們必須振奮精神,開動腦筋,出實招,干實事;就是要求我們一步一個腳印,扎扎實實地消除事故隱患,以「一萬的努力防止萬一的發生」;就是要求我們面對現實,在責任硬約束的條件下,干好工作。人力少,就要向群眾要力量。市局不久前出台了隱患有獎舉報制度,大家要很好地發揮它的作用。手段不足,就要向科技要力量。資源不足,就要緊緊依靠各級政府,爭取政府的支持。目標只有一個,出路也只有一條,就是要將危化品企業「管住管好」,就是要遏制危化品事故的發生,特別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從我市的實際來看,今年必須著重做好以下幾項工作:第一,要建立健全對轄區危化品企業的檢查檔案。建立危化品企業的檢查檔案,就是要清楚掌握轄區內危化品企業的狀況;要對發現的問題一個一個解決好,將隱患一項一項消滅掉;要將大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通過建立檔案逐步形成制度化。在檢查整治過程中,要嚴格建立和落實安全檢查檔案制度,對轄區危化品企業要逐一建檔,詳細記載檢查部門、檢查時間、檢查人、被檢查企業名稱、地址、聯系人、隱患地點和部位、隱患性質、責令整改時限、復查時間、復查結論等內容,並經企業負責人簽字確認,做到有檔可查,檢查有據。全市開展大檢查和專項整治的具體工作,市局稍後將發出專文進行部署。第二,要著力強化危化品安全大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專項整治,就是要集中力量,解決危化品企業中存在的一些共性問題,促使危化品企業強化認識,重視安全,消除隱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大檢查和專項整治這個手段還是要用好用足。今年,我們各級安監部門應當進一步強化對轄區危化品企業的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專項整治活動。檢查整治工作必須一家一家企業過關、一項一項落實。今年的大檢查,上、下半年各開展一次。上半年的大檢查,各區必須在4月底之前完成,市裡將在5月份組織抽查。對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轄區安監部門要迅速下發整改指令,督促企業限期整改,並跟蹤落實;對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的,要堅決嚴肅處理。大檢查和專項整治的重點對象就是那些已經取得許可證的危化品生產、經營企業。大檢查和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就是著重檢查企業是否擅自降低審批時的安全生產條件,企業危化品生產儲存場所的防火防爆狀況是否滿足安全要求等等。第三,要加大公眾參與的力度,著力完善隱患舉報制度。當前,全市危化品安全監管的人力相對不足,我們的監管資源畢竟有限,而群眾的力量是無窮的。加大公眾參與,就可以多渠道、多角度地發現企業存在的問題,將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同時也可以利用公眾的力量震懾那些違法違規的企業。今年,各級安監部門要積極實施並繼續完善隱患舉報制度,要公布隱患舉報電話,並利用多種宣傳方式,充分調動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到全市危化品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來,打一場群眾戰爭,讓安全隱患無處藏身,無法生長。同時,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在加強執法處罰力度的同時,要在各大新聞媒體上嚴厲曝光,督促企業切實整改。第四、全面推行危化品企業安全標准化建設。安全標准化是從根本上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的基礎性措施。實施安全標准化管理,將使危化品企業的安全生產基礎得到明顯加強,逐步建立起自我約束、自我完善、持續改進的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切實解決企業「無人管安全、不會管安全」的問題。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准化建設,國家安監總局在2005年就部署了這項工作,省安監局在2006年11月印發了工作方案,市局也及時轉發了省局的文件。其工作目標就是:2007年完成危化品生產單位的安全標准化工作,2008年完成危化品經營、儲存單位的安全標准化工作。實施危化品安全標准化的對象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依法設立並取得許可證的危化品生產單位;二是依法設立並取得許可證、自有倉儲且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經營單位;三是依法設立、自有倉儲且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從事危化品純儲存業務的單位。其基本程序是:企業自評――申請考評――實施考評――批准發證。申請一級達標的,由國家安監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最終認定發證;申請二級達標的,由省安科所最終認定發證。實施危化品單位安全標准化,將重點強化危化品從業單位以下八個方面的建設:1、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2、 依法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3、 依法培訓各類從業人員;4、 嚴格安全設施設備建設和管理;5、 嚴格作業現場管理;6、 及時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隱患;7、 做好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和建立安全監測監控系統;8、 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按照省里的統一部署,我們市裡的各級安監部門,要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要著力抓好對轄區危化品企業的宣傳發動工作;二是要會同省安科所,在今年四、五月份開展好危化品企業安全標准化建設的培訓工作;三是要加強對企業開展安全標准化建設工作的專項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認真實施標准化建設,確保轄區內企業如期通過考評達標;四是要配合省安科所,積極開展對企業安全標准化達標申請情況的核實,及時出具有關證明文件及推薦公函。第五、進一步加強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近年來,我市各級安監部門在重大危險源安全培訓、登記建檔、數據補充和信息系統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今年,還要著重做好兩點:一是推動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分級工作。這項工作,國家總局的評估標准還沒有出台,省里也沒有具體部署。我們深圳是先行先試。市局非常重視,已撥出150萬元專款支持此項工作。目前的工作任務就是制定重大危險源評估試行標准,開展企業重大危險源評估分級試點。二是選擇若幹家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做得比較好的企業,開展重大危險源遠程監控的試點工作。關於安全生產遠程監控技術,市安委辦剛剛發了文,要求全市推廣應用。市安科學會將會同監控技術研發單位,建立我市安全生產監測信息服務平台,為政府的安全監管和企業的安全管理提供實時服務。請各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上述這兩項創新性的工作。同志們,過去的一年,大家工作十分辛苦。新的一年,我們要繼續振奮精神,不斷創新,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為確保我市安全生產形勢的平穩,為建設「和諧深圳」做出應有的貢獻。
⑸ 什麼是安全生產培訓哪些人員要進行安全生產培訓
蘇女士是一家危化品生產企業負責人,2015年1月初,市安監局下發通知,要求蘇女士參加本年度安全生產培訓,蘇女士認為安全生產培訓應該由享有行政執法權的安全生產人員參加,自己的企業生產線已經通過了安全監測,沒有參加安全生產培訓的必要了。後來安監局組織蘇女士等未准時參加培訓的人員進行補充培訓。那麼,到底什麼是安全生產培訓呢?哪些人員要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呢?
安全生產培訓既包括企業安全保障制度的完善和規范,又涵蓋了對員工安全意識、技能的教育引導。根據我國《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可知,安全培訓是指以提高安全監管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和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需要參加安全生產培訓的人又包括以下三類:(一)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如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從事安全監管監察、行政執法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和煤礦安全監察人員;(二)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如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三)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如從事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教師、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等。案例中蘇女士作為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屬於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范疇,應該參加此項培訓。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培訓是指以提高安全監管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和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前款所稱安全監管監察人員是指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從事安全監管監察、行政執法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和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是指從事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教師、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等。
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管理,保證生產安全性,是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定責任,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按照有關部門的組織安排參加培訓。
⑹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的最新修訂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63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修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等11件規章的決定》已經2013年8月19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棟梁
2013年8月29日
其中,《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修改內容:
增加一條,作為第五條:「安全培訓的機構應當具備從事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要的條件。從事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注冊安全工程師等相關人員培訓的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將教師、教學和實習實訓設施等情況書面報告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
「國家鼓勵安全生產相關社會組織對安全培訓機構實行自律管理。」
刪去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
增加一條,作為第九條:「對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也可以委託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安全培訓。
「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託具有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刪去第二十一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十九條。
第四十條第一項修改為:「具備從事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要的條件的情況」,第二項修改為:「建立培訓管理制度和教師配備的情況」。
刪去第四十五條第一款中的「情節嚴重的,撤銷其資質證書,並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修改為:「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刪去第三項、第五項。
刪去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條第一項。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80號令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廢止和修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培訓等領域十部規章的決定》已經2015年2月2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長 楊棟梁
2015年5月29日
其中,對《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作出修改:
1.將第五條修改為:「安全培訓的機構應當具備從事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要的條件。從事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注冊安全工程師等相關人員培訓的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將教師、教學和實習實訓設施等情況書面報告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
「安全生產相關社會組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章程,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培訓有關服務,對安全培訓機構實行自律管理,促進安全培訓工作水平的提升。」
2.將第六條修改為:「安全培訓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培訓大綱進行。
「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與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制定。
「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大綱由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制定。
「除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金屬冶煉單位以外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組織制定。」
3.將第八條修改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培訓工作。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
「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培訓,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
4.在第九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生產經營單位委託其他機構進行安全培訓的,保證安全培訓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5.將第十條修改為:「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培訓管理制度,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所需經費,對從業人員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者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當對其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接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的,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學校應當協助生產經營單位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如實記錄並建檔備查。」
6.將第十五條修改為:「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安全培訓工作制度和人員培訓檔案。安全培訓相關情況,應當如實記錄並建檔備查。」
7.將第十八條修改為:「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應當接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的考核,應當堅持教考分離、統一標准、統一題庫、分級負責的原則,分步推行有遠程視頻監控的計算機考試。」
8.將第十九條第一款修改為:「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及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考核標准,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制定。」將第三款修改為:「除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金屬冶煉單位以外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考核標准,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9.將第二十三條修改為:「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經考核合格後,頒發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經考核合格後,頒發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金屬冶煉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後,頒發安全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經考核合格後,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經考核合格後,頒發上崗證;其他人員經培訓合格後,頒發培訓合格證。」
10.將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中的「安全資格證」均修改為「安全合格證」。
11.將第三十條第三項修改為:「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接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的情況;」。增加一項,作為第四項:「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情況;」。
12.將第三十五條修改為:「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合格證或者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除撤銷其相關證書外,處3000元以下的罰款,並自撤銷其相關證書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