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心理健康社會救助
建議你可以向當地的人力和社會保障局的培訓機構咨詢,應該有類似的培訓,同時可以向民政局,市工會求助.
2. 社會救助的八大內容
社會救助的八大內容有:
1、最低生活保障
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是保證基本生活的生活費用補貼, 是為貧困人口提供的一種救濟。它具有臨時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增加,超過了規定的救濟標准,則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
2、特困人員供養
國家對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法履行義務能力的列入特困人員供養名單。
3、受災人員救助
指的是遭受了自然災害的受災人群,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人們規定的一種補助。

4、醫療救助
指的是因為貧困而沒有經濟能力進行治病的公民實施專門的幫助和支持。它通常是在政府有關部門的主導下,社會廣泛參與,通過醫療機構針對貧困人口的患病者實施的恢復其健康、維持其基本生存能力的救治行為。
5、教育救助
指國家或社會團體、個人為保障適齡人口獲得接受教育的機會,在不同階段向貧困地區和貧困學生提供物質和資金援助的制度。其特點是通過減免、資助等方式幫助貧困人口完成相關階段的學業,以提高其文化技能,最終解決他們的生計問題。
6、住房救助
指政府向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要保障的特殊家庭提供現金補貼或直接提供住房的一種社會救助項目。其實質和特點就是由政府承擔住房市場費用與居民支付能力之間的差額,解決部分居民對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問題。
7、就業救助
是就業困難人員通過黨和政府各項促進就業扶持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就業服務機構為主的有關部門的具體幫助,實現再就業,以此達到增加家庭勞動收入,擺脫貧困的目的。
8、臨時救助
指國家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的應急性、過渡性的救助。
3. 在趕寫論文,題目是社會轉型視野中的社會救助工作思考,不知道選題的目的和意義,求幫忙,O(∩_∩)O謝謝
這個選題還可以啊,關鍵是你怎麼寫好這個選題,多查些資料和實例,轉型中的困難和前景等等。
近年來,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社會救助工作,堅持把建立和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構建和諧十堰的大事來抓,不斷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強化措施,初步建立了以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和災民救助為基礎,以醫療、臨時救助為補充,以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相配套的社會救助制度框架,城鄉困難群眾得到了適度普惠的社會福利救助,為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十堰市社會救助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1、農村低保實現從無到有制度化。全市農村低保工作起步於2007年,由定期定量救助整體過渡形成農村低保制度。初始保障人口9.6萬人,月人平補助30元。自2008年以來,全市連續三年擴大農村低保保障規模,並適時提高了補助水平。到2010年底,全市農村低保對象由9.6萬人擴大到24.3萬人,增長了2.5倍,佔全市農業總人口的10%;月人均補助由30元提高到62元;年資金發放總量由6400萬元增至1.6億元,增長近3倍,基本實現了從無到有的常態制度化的低標准、廣覆蓋預期目標。
2、城市低保實現應保盡保規范化。全市城市低保制度從1997年開始啟動建立,經多次擴面和清理工作,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不斷提高。自2008年以來,全市城市低保對象穩定在9萬人左右,占非農業人口的10%;月均補助由117元提高到144元,增長23%;年資金發放總量由1.4億元增加到近1.8億元,增長28%。在低保金的管理和發放方面,建立了分類施保、臨時物價補貼、補助金銀行代發、補助標准自然增長等機制,基本實現了規范運行、動態管理的應保盡保。
3、五保供養實現集散結合標准化。全市納入五保供養政策保障對象29103人,現有農村中心福利院174所,床位15349張,農村福利院集中供養15221人,集中供養率52.3%。對分散供養對象,採取居家供養、親友寄養和簽訂供養協議等方式,使散居五保對象的基本生活得到較好照顧。同時,全市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財政補助標准,分別由2008年的每人每年1500元和1000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年2100元和1600元,增幅分別達到40%和60%。2008年以來,全市累計發放五保供養資金1.19億元,基本實現了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按標施保。
4、醫療救助實現及時補缺人性化。全市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制度始建於2005年,經過多次調整和完善,基本形成了一次性大病比例救助、門診救助、資助參加居民醫保、資助參加新農合和定點醫院優惠減免的「五位一體」救助和服務體系。2008年以來,全市累計籌措城鄉特困醫療救助資金1.08億元,發放8982萬元,全額資助城鄉低保對象、五保對象參保參合66萬人次,參合參保率達到100%;實施門診和住院醫療救助4.8萬人次;大病救助全面取消了病種限制,降低了起付線,城區救助封頂線已由初始年份的3000元提高到8000元,有效緩解了城鄉困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5、救災減災實現協同聯動科學化。自2008年到2010年期間,全市共有644.8萬人次遭受各類自然災害影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10.89萬人次,倒塌房屋14061戶38570間,農作物受災541.1萬公頃,因災直接經濟損失59億元。在開展減災救災工作中,全市不斷加強救災減災體制、機制建設,完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流程及預案,建成了一批救災物資倉庫,自然災害應對能力逐年提高。三年來,全市累計籌措發放自然災害救助資金1.89億元,對79.16萬人次的災民實施了生活和醫療救濟,恢復倒塌房屋38570間,實施危房改造工程3942戶,有效保障了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和災區社會穩定。
6、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及時互動常態化。自2008年以來,全市堅持「文明救助、自願救助、無償救助」的原則,接待和勸導流浪乞討人員28800人,實施生活救助和送返救助23360人。同時,加大了對流浪兒童和病患人員的救助保護力度,累計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894人次,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和傳染病人310人。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救助站)項目正在建設之中,即將竣工投入使用。
二、加強十堰社會救助工作的主要做法
1、建制度,力促社會救助與時代發展同步。市委、市政府把建立完善社會救助制度作為夯實社會救助工作前提基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依法行執的基本要求,及時研究和制定社會救助工作政策保障依據,先後出台了《關於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十堰市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全面加強新時期民政工作的意見》、《關於將符合條件的特困失地農民納入城鄉救助保障范圍的通知》、《關於規范城鄉貧困群眾大病救助工作的指導意見》、《十堰市市級城鄉貧困群眾臨時<特別>救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同時,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均相應出台了一系列社會救助文件和管理制度,這些社會救助制度互通、互聯、互補,構成一個有機的制度體系,編織了一張廣覆蓋、有效能的社會救助網路。
2、增投入,力促社會救助與民生需求合拍。全市各級黨委政府把增加資金投入作為做好社會救助工作的重要保障,最大限度滿足救助對象的基本需求。2008—2010年,全市籌措社會救助資金總額 13.28億元,其中爭取中央和省級補助達 11.47億元,占總量的86%,市縣兩級政府安排1.81億元,占總量的14%。其中2010年全市社會救助資金總量達4.98億元,比2008年3.58億元增幅40%。同時,2008年以來,市縣兩級政府連續四年把城鄉低保(包括困難失地農民救助)、農村危房改造、農村福利院建設等工作,作為硬性指標列入政府為民辦實事內容,公開向全市人民承諾,並逐一兌現落實,累計投入辦實事資金4800餘萬元。
3、抓規范,力促社會救助與公平正義相伴。以規范管理促進社會救助結果的公正,切實提高救助對象保障質量。全市對申請農村和城市低保的對象,按照村(居)、鄉鎮(街道)、縣級民政部門三級評審和村(居)、縣級民政部門「兩次公示」的程序進行,通過「入戶調查、收入核實、民主評議」三個環節進行把關。對集中供養的農村五保對象,按照「本人自願申請、村委會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的程序操作;對分散供養對象,發證到人,與監護人簽訂監護責任書,落實責任。同時,在對低保對象實行分類管理、分類施保基礎上,通過建立限期保障制度、公益勞動制度、優先就業培訓制度、低保對象常年公示制度,採取抽查制、舉報制、電腦核准、入戶調查等辦法,加強對城鄉低保的監管,確保了社會救助政策在落實中的公開透明和公平正義。如在城市低保工作方面,全市有9個縣市區獲省A級規范化管理榮譽稱號。
4、促合作,力促社會救助與公共服務聯動。在實施社會救助過程中,建立了民政、財政、審計、監察、銀行等相關職能部門協作配合的救助資金社會化發放機制,形成了「民政部門核定對象和補助標准,財政部門核撥資金,銀行代發到人,審計、監察部門監督」的發放模式,實行低保對象專戶專折,銀行免收入戶費,資金直達低保對象個人賬戶,提高了兌付實效。建立了衛生、教育、司法、勞動保障、扶貧、供電供水、慈善等部門多渠道、多領域的救助格局,有力緩解了困難群眾的醫療、入學、住房等生產生活方面的經濟負擔,取得較好成效。
三、推進十堰社會救助工作面臨的主要問題
1、補助水平偏低,城鄉反差較大。從城鄉低保補助水平上看,全市實際保障水平尚不足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城市低保月人均補助144元,比全省平均水平163元低19元,在全省17個市州中排名第11位;農村低保月人均補助62元,比全省平均水平66元低4元,在全省17個市州中排名第10位。同時,城鄉保障水平差距較大。城市低保標准為每月280元,農村低保標准為每年800元,平均每月66.7元,且只是參照標准,城鄉低保標准相差4.19倍。城市低保對象月人均補助144元,農村低保對象月人均補助僅62元,城鄉低保對象補助相差2.3倍。
2、籌資渠道單一,對上依賴較強。全市社會救助資金主要來源於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入,特別是對中央和省的依賴程度較高,渠道單一,在挖掘社會資源、拓展籌資渠道方面明顯不足,多元化的投入機制尚未建立。以2010年為例,全市城市低保資金總量1.91億元,其中,中央和省政府補助資金達到1.72億元,占總量的90%。地方配套市、縣兩級配套1963萬元,僅占資金總量的10%;全市農村低保資金總量1.75億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1.57億元,占總量的89%,地方配套資金1852萬元,僅占總量的11%。同時,在省直管縣財政體制下,因縣級財政底子薄、財力弱,市級財政又無法給予補助,存在部分縣級財政配套不足的情況,特別是在農村低保和五保方面較為突出。
3、救助設施欠缺,承載功能較弱。從農村福利院現狀看,全市有農村福利院174所,床位 15349張,平均每所福利院只有 88張床位,全市五保對象平均集中供養率僅為52.3%,低於全省平均水平57.6%近5個百分點。由於部分福利院年久失修,設施陳舊,服務功能和承載能力嚴重不足,全市尚有部分對象願意入院集中供養,但受福利院床位和服務設施限制,難以對其實施集中供養。同時,我市自然災害頻發,特別是近兩年自然災害呈現強度越來越大、頻次越來越高、范圍越來越廣、損失越來越重的特點,備災救災任務艱巨而繁重。目前部分縣市區避災場所建設滯後,缺乏必需的救災應急避難場所和臨時安置點,且不同程度缺乏必要的應急物資、設備、器具等。
4、人員經費不足,服務能力較低。目前,全市鄉鎮(街辦)一級從事民政工作的幹部共有231人,而專職的僅有20人,社區(村)一級專職人員更是空缺。全市民政部門常年直接救助和服務的城鄉社會救助對象達38餘萬人,平均每個鄉鎮(街辦)專兼職民政幹部,承擔著直接服務1500人的工作量。同時,全市社會救助工作經費總量年平均僅有250萬元,對38萬直接服務的救助對象來說,年人平僅有6元,遠不能滿足在社會救助中調查摸底、建檔立卡、材料報表列印、交通通訊等實際需要。由於人員經費緊張,造成社會救助服務功能和質量弱化。
四、當前十堰社會救助工作的主要任務
1、加大城鄉低保一體化建設力度。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緊扣「改善和保障民生、統籌城鄉發展、促進城鄉一體」這一主線,從保障城鄉困難居民基本生活的長遠利益出發,以統籌城鄉發展、縮小城鄉救助差距為目標,堅持「城鄉通開、量力而行,城鄉一體、應保盡保,制度整合、分類管理」的原則,十堰城區在茅箭區,各縣市相應在「竹房城鎮帶」、「漢江生態經濟帶」區域內分別選擇一個鄉鎮街辦,加快推進城鄉低保一體化試點工作。在今年試點基礎上,利用3—5年時間,逐步搭建起完善的城鄉低保一體化的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
2、加大城鄉低保五保資金投入力度。一是通過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按照公共財政支出要求,加大城鄉社會救助資金的投入。在加大向上爭取力度的同時,按標准足額落實城鄉低保、五保地方配套資金,並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吸引社會閑散資金,參與社會救助工作。同時,加強社會救助資金監管,確保資金安全。二是逐年加大社會救助工作經費的投入,並對基層適當予以補助,以確保社會救助工作順利推進。三是建立健全保障標准和補助水平自然增長機制,適時調整城鄉低保標准,切實提高城鄉救助對象補助水平,在更深層次更高水平上,滿足救助對象基本需求。「十二五」期間,城鄉低保補助水平年均增長20%,農村低保保障人口達到並保持在25萬人左右,人均補助水平逐年提升並達到100元/月,並隨著政府財力增強,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3、加大社會救助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採取政府投入為主、單位包聯幫建、社會各界和群眾捐資幫扶等多種形式籌措資金,按計劃、分階段新建和改擴建一批農村鄉鎮福利院,增加床位設置,完善服務設施,爭取通過3—5年努力,全面提升集中供養保障能力,使自願集中供養率達到80%以上,使75%以上的鄉鎮中心福利院達到省級模範福利院標准。自2011年起,各縣市每年至少改擴建福利院3所以上,使其逐步達到省模範福利院標准,各區確保轄區內五保對象自願條件下全部入住福利院。同時,把避難場所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現有場所的維護管理,加註「避災標識」,並在此基礎上,加大資金投入,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新建一批避難場所。
4、加大鄉鎮基層服務能力建設力度。全面落實省編辦《關於加強鄉鎮民政組織建設有關意見》文件精神,在鄉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加掛民政辦公室牌子,並啟用民政辦公室印章,鄉鎮機關除現有1名民政助理外,再明確1人從事民政管理工作。同時,根據鄉鎮規模按照「以錢養事」的辦法,設置公益性崗位1-3個(3萬人以下設1個崗位,3-6萬人的設2個崗位,6萬人以上的設3個崗位),專職從事民政等社會救助工作。同時,不斷改善辦公條件,落實好基層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加強業務培訓和能力建設,不斷提高分析和解決社會問題、管理社會事務的能力,為推動社會救助事業穩步發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
5、加大社會救助規范管理力度。一是堅持「程序、陽光、制約」原則,健全制度,創新機制,全面推行社會救助規范化管理。在更高水平更高標准上謀劃社會救助工作,切實做到應保盡保,動態管理,應退盡退,規范運行,確保城鄉低保、五保等工作公開、公正、透明、有序。二是按照「生活設施標准化、院容院貌田園化、內務管理賓館化」的要求,加強福利院管理和服務。三是規范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工作。積極推進醫療救助與新農合、居民醫保的銜接、互動,完善和健全事前、事中、事後救助方式。簡化和規范臨時救助程序,做到標准適度、程序規范、手續齊備。四是完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逐步健全綜合協調機制,推進救災減災協調發展。通過採取各種有效手段和管理措施,使全市社會救助工作總體上達到制度健全完善、審批程序規范、操作陽光有序、服務管理優質、人民群眾滿意的目標。
4. 如何加強社會救助隊伍建設
當前,基層社會救助逐步擴展到城鄉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業務,涉及千千萬萬基層廣大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其經辦能力建設如何事關社會救助的各項政策落地的效果。因此,推進社會救助工作,必須以精準作保障,堅持不懈地抓好基層社會救助經辦能力建設,打造城鄉全覆蓋的社會救助保障網路。
目前,在社會救助工作中,基層工作人手緊張、保障條件不足等問題日益顯現。這進一步暴露出基層社會救助准確度不夠高,經辦能力仍然薄弱,能力建設不足的問題。
重視不夠,配置不高。
社會救助工作是鎮(街)社會事務辦下屬的民政辦的一部分工作,經辦人員兼管工作過多,且與其他鎮(街)幹部相比待遇較低,有的人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對社會救助工作不夠重視導致工作效率低、服務質量差,制約著基層工作的開展。
人手不夠,力不從心。社會救助對象覆蓋面越來越寬,醫療救助從八類人群擴大到九類人群,農村低保和臨時救助由每季度申報調整為每月,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要錄入信息系統,要進行核查比對等。雖然有些地區出台了關於加強和改進工作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對各鎮(街)工作人員配置提出了具體要求。但實際上大多數鎮(街)並沒有配齊配足,有的鎮(街)特別是小鎮僅有一人或「半個人」在從事社會救助工作。這使社會救助工作人手不夠,力不從心。
隊伍不強,素質不高。
有的鎮(街)經辦人員年齡結構老化現象嚴重,機構運轉沒有活力;有的經辦人員吃苦意識不強,深入一線調查研究不夠,對本轄區貧困戶的實際生活現狀問題分析不夠深入;少數基層人員對新出台的政策研究不透,對問題調查方向不明,一些調查走訪流於形式,對群眾真實困難了解浮於表面,直接影響著社會救助工作的開展;甚至有個別經辦人員法律意識淡薄,違規違紀為親屬辦理低保。
經費不足,保障不力。
各鎮(街)開展城鄉低保、臨時救助、醫療救助等工作,要進行入戶調查,要組織群眾評議,要完善備案公示、審核程序,要錄入信息進行比對,且救助范圍擴大,救助節奏加快,工作量大大增加。各村(居)委會一方面要向前來參加評議活動的群眾提供會議補助,另一方面要向入戶調查的村、組幹部提供誤工、交通補助。目前的經費預算已明顯不足,基層幹部和群眾都有怨言。
面對基層經辦能力差的現狀,應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能力建設,全面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建立完善體制機制,加強隊伍建設。
將「網格化」理念植入社會救助工作中,依託網格員對困難群眾「第一時間」發現和報告,將社會救助由被動向主動轉變。同時,通過各途徑和渠道配齊配強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建立健全區(縣)、鎮(街)、村(居)、小組及網格員五級網路管理體系,實現「五級聯動」。建立長效培訓機制,圍繞基層隊伍素質提高,建立科學性、規范性、有效性的基層社會救助經辦人員教育培養機制,重點採取在思想上引、業務上帶、能力上培等措施進行傳、幫、帶,有針對性地讓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在基層實踐中得到歷練。建立社會救助工作人才交流、激勵機制,暢通人才交流的綠色通道,增加基層人員掛職鍛煉或交流提拔重用機會,形成「進得來、出得去、頂得上、用得好」的人才合理流動機制。
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規范監督管理。
從建章立制、完善機制入手,不斷健全完善社會救助的各項規章制度,形成完善的制度體系,為依法開展社會救助工作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重點堅持做好三個結合:堅持做好長期公示和動態變化情況公示相結合的制度,堅持做好備案制度與公開制度相結合,堅持做好信訪舉報制度與信息核查制度相結合,提高社會救助精準度。積極加強與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的協調配合,開展聯合檢查,積極爭取並密切配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監督。
搭建信息辦公平台,提高服務水平。
要適應新常態,逐步建立完善與市、區(縣)、鎮(街)、村(居)相連接的網上辦公系統,不斷完善社會救助各項業務申報審批網路系統,將城鄉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業務審批和資金發放全部實行網上辦理。不斷加強與同級部門之間的對接,實現城鄉低保、醫療救助系統聯網和定點醫療機構與醫療救助聯網,搭建起縱橫相連的信息化辦公平台,優化運行機制,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完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系統平台,將工商、稅務、人社、財政、衛計、公安等相關部門的信息數據進行資源共享,綜合運用,確保精準救助,提高服務水平。
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強化保障能力。
加大工作經費的預算,全面落實入戶調查的經辦人員誤工補貼和交通補貼,參加評議群眾的會議補貼等,充分調動基層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及群眾的工作積極性和參與主動性。對基層聘用的社會救助工作助理員,以及村(居)民小組長和網路員的待遇由財政統一納入預算,落實一定的工作補貼,確保事有人干。要進一步加強基層社會救助基礎條件的建設,給予辦公場所、設施設備、機構運轉及人員培訓的經費保障,即實行「一站式辦公」,設立便民服務窗口,配套現代化設施設備,落實崗位人員,提高保障條件,方便群眾辦事。
引入政府購買服務,探索救助方式。
推動社會救助的管理服務方式升級,要積極探索引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現階段,可以探索兩大類服務的購買:一是購買管理服務,即在社會救助基層部門通過設置崗位或購買第三方社會自治組織服務等方式,充實和協助基層社會救助部門有效開展對象認定、家庭調查、個案發現等工作,確保抽查核准率100%,復審准確率100%。二是探索建立政府購買項目機制。針對貧困群體的個性化需求,設計相應救助服務項目,並向社會公開發包,或者允許當地社會組織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救助服務項目,經過政府評估後立項實施。在提供項目資助的同時,也可以運用財政資金積極吸引更多社會資源的投入,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5. 如何完善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統籌協調發展機制
加強和做好社會救助工作,事關長遠,事關社會穩定。進一步完善和加強社會救助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權益,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社會救助體系作為一項系統工程,需要不斷探索,不斷完善,以適應新時期的需要。
(一)整合政策資源,建立切實有效的協調機制
1、完善社會救助工作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
社會救助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系統工作。健全社會救助工作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是做好社會救助工作的組織保證。一是各級政府應成立社會救助工作的領導協調組織,其職責主要是統一政策,協調步伐,全面管理與監督社會救助工作。二是應建立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多邊救助機制,加強相關部門、單位之間及其與社會的溝通與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協商救助行動,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協調運作的長效工作機制,以有效整合各種社會救助資源,形成強大的整體推進合力。在鄉鎮辦建立公共服務中心,建立統一的服務工作平台,並依託這一中心搞好社會救助的受理、審查、申報、資金發放等工作,避免多頭申報、多頭救助、缺失救助,實現救助項目互補和救助效能最大化。著力推進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網路,實現信息資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監督機制,要動員黨政、媒體和社會組織等方面力量,通過紀檢、審計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推動社會救助體系健康發展。
2、搞好社會救助體系各項制度間的銜接配套
社會救助體系內容豐富,要素較多,頭緒復雜,涉及面廣,必須統籌考慮,整體設計,側重提升制度的整體效能,應重點在兩個層次上做好銜接配套:一是對各單項救助制度進行必要的整合和規范,使各項救助制度相互銜接,構成一個有機的制度體系,以充分發揮社會救助體系的整體效能。二是推進社會救助體系與社會保險、社會福利以及就業再就業、扶貧開發等制度間的銜接配套。要進一步搞好與就業、扶貧、住房、醫療等政策的銜接。民政、勞動部門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協調配合,民政部門加強對低保對象的分類管理,強化動態管理;勞動部門要認真落實關於促進困難群體就業和再就業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業崗位為目標,以強化就業服務為手段,以加大資金投入為保障,支持和鼓勵困難群體就業。扶貧部門在工作中重點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參加項目帶動和就業,並提供免費技術培訓,加強與其他惠農政策的銜接,通過扶持,幫助救助對象擺脫貧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勞動、衛生部門要在定點醫院設立保險、合作醫療、醫療救助「三辦合一」窗口,全部採取集中墊付補償金、救助金,事後統一結算,既減少各部門工作量,又方便困難群眾。
3、簡化程序,方便救助對象
在低保金發放上,要將發放的程序盡量簡化,並通過銀行系統給予支付,實行社會化發放,直接支付給低保對象本人,減少中間環節。
在城鄉醫療救助方面,一是縮短辦理時限。根據救助對象難以墊付醫療費用的實際困難,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只要經民政部門授權的定點醫療機構核定,就可直接在定點醫療機構核報醫療救助費。二是改進資金結算辦法。第一,建立定點醫院墊付機制。各市縣加強與定點醫療機構協調與配合,由定點醫院墊付醫療額度內的醫療費用,救助對象出院時只支付個人自付部分,民政部門定期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墊付的費用。第二,對按規定轉診救助對象簡化手續。對按規定轉診到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救助對象,可採取就醫後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有關費用的補助,必要時可預付部分救助金。第三,加強與有關部門配合,實現醫療救助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信息共享,推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醫療救助的「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三是設立多種靈活便民措施。通過發放一定限額的救助卡,建立平價葯店等方式方便救助對象日常門診與購葯。救助對象憑醫療救助卡、低保金領取證或醫療救助證及身份證即可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或購葯。定點醫療機構在救助卡所限定金額內救助,超出限額由救助對象自付,救助卡內金額可跨年度和戶內對象之間調劑使用。
6. 如何發揮社會救助的兜底作用
改善民計民生,發揮社會救助的保障兜底作用
保障社會底線公平和增進國民福利是時代賦予的最緊迫任務,也是構建和諧社會、保障基本民生最首要、最基本的任務。各社區務必高度重視,緊緊圍繞提高群眾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從改善民生入手,切實構築底線公平。要全面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醫療救助制度和臨時救助制度,做好城市低保對象調查、認定、審核、資金發放等工作,加強對失業人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動態管理,及時掌握其就業及收入狀況,切實做到「應保盡保」,確保困難群體基本生活。要制訂社區災害應急預案,建立應急處置小組和應急小分隊,組織相關應急預案演練、人員培訓和相關應急知識普及工作,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切實增強社區災害應急處置及防災減災能力。要加強轄區內流浪乞討人員勸導和生活救助,引導其到救助管理站求助,同時加強轄區內精神病人基本情況調查,逐一建卡立檔,強化監管,確保管控萬無一失。要大力組織社區黨員、志願者「攀窮親」、「結窮對」、「幫窮戶」,對社區困難群眾進行幫扶。要大力發展社區慈善事業,加強對社區捐助接收站點、「慈善超市」的建設和管理,搭建社區居民自助互助平台,增強社區扶貧濟困作用。要重視福利彩票銷售,積極配合開展福彩銷售進社區工作,大力搞好公益宣傳,樹立「扶老、助殘、救孤、濟困、賑災」的福彩公益形象。要建立健全監督保障和工作評價體系,推行「鄉、村兩級聯查聯審制」、「城鄉低保聽證評議制」、「票決制」、監督員制度和資金發放打卡直發制度,進一步細化和規范社會救助的申請、調查、審批、公示等程序,不斷增強社會救助工作透明度,使社會救助工作真正成為陽光操作、對象准確、管理規范、社會滿意的民心工程。
7. 社會救助專職人員有怎樣的職業精神
在了解社會救助人員的職業精神之前有必要先清除社會救助人員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性質:
社會救助是社會保障的核心內容之一,目前我國社會救助主要內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等等,實行社會救助有利於穩定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有效地保護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而社會救助員是政府部門採取「政府出資購買服務崗位」的辦法,招聘符合一定條件的市民作為社會救助員為貧困救助對象提供服務。
社會救助員屬於社區工作者的一種,要經過一定的選拔程序才能被社區黨組織、社區委員會和社區服務站錄用,上崗前,還會由當地民政部門工作人員就城市低保、城市大病醫療救助、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的培訓。
因此成為一名社會救助人員,一定要有樂於奉獻,認真負責的職業精神,對待每一個被幫扶的對象都要富有愛心和耐心
最後,如果你想成為一名社會救助人員的話,推薦你使用社會救助人員題庫APP來進行選拔考試的准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