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村裡說了算,合法嗎
您好,不是誰說了算。而是誰說的對了算。
因為關於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是有明確的政府公告、文件,由市、縣級人民政府在村委會予以公告、張貼,土地、房屋補償款會由市、縣級人民政府轉給村委會,再由村委會轉給村民個人。
㈡ 如何做好征地拆遷工作
做好以下基本工作:
必須考慮被拆遷人現實利益;
原原本本公布拆遷政策,不要留貓膩、不要搞變通;
公布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必須做到人人知曉;
原原本本公布所有被拆遷人的拆遷資料,讓大家心明眼亮;
做好被拆遷人的思想工作;
公布被拆遷人補償明細,讓大家看得明明白白。
㈢ 拆遷計劃與拆遷方案怎麼寫
中共永新區委 永新區人民政府
關於北大橋(北岸)征地拆遷工作實施方案
北大橋是市委市政府「136」重點工程,涉及永新區、江南區,永新區負責江北段(北大路),為使永新段的征地拆遷工作順利進行,經城區黨委、政府研究同意,特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北大橋征地拆遷
2、項目業主:南寧市城市建設發展總公司
3、動遷單位:南寧市永旺達房屋拆遷有限公司
二、組織機構
成立永新區北大橋征地拆遷工作指揮部:
總 指 揮:肖志鋼(中共永新區委書記)
黃 寧(中共永新區委副書記、政府區長)
副總指揮:謝坪芝(永新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李乃玲(永新區政協主席)
成 員:賴建耀(中共永新區委副書記)
黃可黎(中共永新區委常委、組織部長)
陳創源(中共永新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龐 華(中共永新區委常委、統戰部長)
韋景峻(中共永新區委常委、宣傳部長)
田家全(中共永新區委常委、區委辦主任)
杜家統(永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覃萬儒(永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唐啟文(永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馮 力(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楊 毅(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梁明志(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楊 程(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蒙 堅(永新區政協副主席)
農會清(永新區人民法院院長)
史維和(永新區人民檢察院院長)
覃顯凡(市公安局永新分局政委)
指揮部下設五個工作組:
(一)總協調組:
組 長:賴建耀(中共永新區委副書記)
梁明志(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岳廣修(城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馬粵桂(永新區房屋和征地拆遷辦公室主任)
主要職責:負責指揮部與各工作組之間的信息傳遞,督促檢查各工作組工作完成情況,做好與市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二)後勤保障組:
組 長:馮 力(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陸永龍(中共永新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永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彭淑清(永新區機關後勤中心副主任)
成 員:從區委辦、政府辦、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房屋和拆遷辦等部門抽調。
主要職責:落實後勤保障工作等。
(三)文秘宣傳組:
組 長:韋景峻(中共永新區委常委、宣傳部長)
副組長:陸永龍(中共永新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韋永海(中共永新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成 員:從區委辦、政府辦、宣傳部等部門抽調。
主要職責:拆遷各種宣傳材料、宣傳報道、簡報、文秘、會務等工作。
(四)安全穩定組:
組 長:賴建耀(中共永新區委副書記)
陳創源(中共永新區政法委書記)
副組長:覃顯凡 (永新公安分局政委)
農會清(永新區法院院長)
史維和(永新區檢察院檢察長)
成 員:其他成員從公安分局、派出所、治安聯防隊等單位抽調。
主要職責:保障征地、拆遷工作的安全及社會穩定,了解、反饋並制止征地拆遷中的不穩定因素,杜絕突發事件的發生。
(五)征地拆遷工作組
組 長:梁明志(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閉百寧(永新區建設局局長)
梁秋平(永新區建設局支部書記、人防辦主任)
鄧高凡(永新區新陽辦事處黨工委書記)
鄺 滌(永新區新陽街道辦事處主任)
鄧大部(永新區華強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
黃志賢(永新區華強街道辦事處主任)
成 員:從城區房屋和征地拆遷辦、新陽辦、華強辦、動遷公司、北大南社區抽調
(一)主要職責:
拆遷:
負責所公告的征地拆遷范圍的征地房屋拆遷工作以及調查、登記、丈量、復核、計算、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征地:辦理回收國有土地相關手續
二、工作計劃
(一)前期准備工作:(10月21日~ 月 日)
1、 月 日前與業主對接,並落實由業主出具動遷委託書。
2、城區黨委、政府成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確定具體工作實施方案。
3、 月 日與業主對接項目的拆遷紅線圖、征地內分圖、征地拆遷委託書。
4、發征地拆遷公告(要認真審核征地拆遷手續,確保征地拆遷手續合法)。
5、 月 日前,材料准備及動員大會准備,包括:
①准備征地拆遷宣傳手冊及材料,落實工作組辦公場地。
②完成對工作要人員征地拆遷的政策培訓。
④召開工作組與業主代表參加的征地進場前的協調工作會。
(二)征地拆遷動員及信息反饋階段:( 月 日--- 月 日)
1、召開征地拆遷動員大會。
2、全面調查、反饋被征地、拆遷人的意見。
(三)具體實施階段:( 月 日~11月30日)
1、 月 — 日,為動員簽約階段(宣傳、丈量、復核、確權、計算、簽約)。
2、 月 日前完成征地拆遷工作,全面移交檔案。
被征單位騰空土地,由施工單位進場施工。
三、風險金抵押
1、為了增強工作人員的責任心,本次征地拆遷工作實行風險金抵押制,即要求工作人員交納一定的風險抵押金,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的,以其交納風險金的叄倍兌現獎金(本金同時退還);如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完成工作的,其交納的風險抵押金不予退還。
2、風險抵押金繳交標准:城區正職領導1000元/人,城區副職領導800元/人,其他工作人員500元/人。
五、工作要求
(1)工作組成員脫產投入本次征地拆遷工作。
(2)各工作組要確保本次北大橋(永新段)征地拆遷工作順利完成。
(3)要求參戰人員團結一心,在城區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再接再厲,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這次工作。
2004年10月18日
㈣ 征地拆遷公告 征地拆遷補償方案 要公開多長時間
征地公告一般是針對集體土地徵收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發布,張貼於被拆遷范圍內即周圍較為醒目、易於公眾查看的地點,也可以通過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予以公布,公告之日起45日內擬定補償安置方案並予以公告,對該方案有不同意見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
對於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雖然徵收決定和補償方案應當同時公告,但是對於補償方案的徵求意見的時間是不少於30日,即公開時間是不少於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