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標准化 質量評定工作的組織與管理有哪些內容
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管理;1.工程質量目標的基礎管理工作;1.1質量思想教育工作;項目工程管理部主要成員應擺正工程質量第一的意識,;1.2技術能力培訓工作;為建設好工程必須有一支生產技術素質好,管理過硬的;1.3加強程序化、標准化、規范化工作;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做好技術交底,按要求;1.4質量信息工作;項目管理部應積極收集有關新規范、新技術、新工藝、;
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管理
1.工程質量目標的基礎管理工作
1.1質量思想教育工作
項目工程管理部主要成員應擺正工程質量第一的意識,在保證質量前提下考慮經濟效益。每個人堅持以「質量第一」的思想去組織和檢驗自己的工作,同時做好全體職工正確質量觀工作。
② 水利工程設計過程中怎樣處理安全和經濟的問題
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管理方案水利工程規模大,技術要求高,工程的質量不僅關系著工程效益的發揮,也關系著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在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影響其質量的主要因素包括「人、材料、機械、方法、環境」等五方面。本文針對這些主要因素,提出了多種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管理的策略方法。1加強質量管理培訓對於水利工程管理,不論從施工管理人員到直接的施工人員,都大體上了解質量對於水利工程施工的重要性,但是,卻僅有很少人知道如何去加強質量管理。因此加強水利工程施工的質量管理培訓是非常重要的。為了加強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培訓工作,必須要做到以下幾點:1)定期進行質量管理培訓,相關人員必須參加;2)定期對水利工程施工中的質量問題進行討論,針對遇到的質量問題及時拿出解決方案;3)各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之間要相互溝通,確保質量。2加強水利工程施工質量規范檢查工作施工質量規范工作包括:施工資料的規范,施工技術的規范,施工機械設備,原材料等的規范等。做好這些規范工作對於施工的質量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這些規范工作的檢查是非常有必要的。將這些規范工作檢查好,不但能保證水利工程的順利實施,還能保證其質量,也是一種規范化作用,為以後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3加強過程管理過程管理的加強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1)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每一步的檢驗工作,保證質量保證體系順利進行。按照國際質量認證標准和我國的工程管理標准制定質量管理體系文件。2)控制好施工材料,材料的好壞對於質量的影響尤為重要。因此,必須對施工材料把好關,要對材料進行嚴格的檢查。批量購置的材料、設備等,要根據國家、部頒技術標准先檢測後使用,不合格的不使用。3)注重內部管理人員素質的提高,好的管理人員對於工程有效實施非常重要,有利於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質量。4配合監理,落實每個環節監理工作是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管理中的重要部分,而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控制體系包含多個環節,每個環節都不能鬆懈,因此,僅僅注重其中的幾個關鍵環節是不行的,必須做好每個環節的監理工作,施工的時候,要經常組織技術人員和現場施工人員進行討論,落實工作的每個環節,同時要對資料進行完整的記錄,以備日後使用。5加強資金管理資金管理看似與質量管理的關系不大,實則有著緊密的聯系。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資金管理不當,將會嚴重影響水利工程實施的質量;2)資金要實現統一管理,實行專戶儲蓄或者專款專用的法,避免資金挪用,因為資金挪用,將會延誤工期,也將無法保證施工質量;3)對各分部工程,可採用招標預算大包乾的法對外承包,使分包單位公平競爭,降低造價,從而確保工程可靠的質量。6加強獎懲制度的實施採用獎懲制度,可以使管理人員和施工工作人員保持好的干勁,保持良好的心態,這樣工程項目才能夠順利進行,負責的管理人員以及工作人員才能處理好經濟效益,工程質量與發展速度的關系。通過實施獎懲制度,管理人員也會對施工中遇到的問題進行追究,找到出現問題的原因所在,能夠及時的改正,避免出現質量問題。對各施工人員做到獎懲分明,也使得工程建設領域有規范可依。7加強技術管理技術管理之間影響著水利工程施工的質量管理水平。因此,在施工中,必須健全技術文件審核、審批制度。根據施工約定的技術要求,有雙方提交的施工技術圖紙已經施工組織設計,施工計劃,進度安排等等資料,進行詳細的核查審批工作。促承包商嚴格按照設計網紙、施工規范、驗收標准進行施工,執行國家有關施丁質量檢驗制度。同時對於關鍵部分的施工,要專門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研討會,最後通過討論得出詳細的施工方案,嚴格按照方案進行施工,不允許有馬虎大意的地方。對於隱蔽工程來說,必須制定符合要求的技術說明書,得到最好管理層的認可後進行施工。技術是施工質量是否可靠的重要因素,所以每一個技術環節都必須做好,精益求精,才能保證水利工程施工的質量,才能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8加強工程質量評定與驗收施工質量的評定和驗收工作是施工質量管理的最後一道工序,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道工序。所謂施工驗收質量控制是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價、認定工作。對水利工程施工中出現質量偏差進行糾正,對施工中出現的不合格產品進行整改。施工質量檢查驗收要按照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規定的質量驗收劃分,從施工工序開始,依次做好檢驗批、單元工程、分部工程及單位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通過多層次的設防把關,嚴格驗收,控制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目標。
③ 《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對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管理和資源審查是如何規定的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
(1997年8月25日水利部水建[1997]339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質量振興綱要(1996年~2010年)》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為加強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保證工程質量,確保工程安全,發揮投資效益,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是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的專職機構,對水利工程質量進行強制性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在我國境內新建、擴建、改建、加固各類水利水電工程和城鎮供水、灘塗圍墾等工程(以下簡稱水利工程)及其技術改造,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均必須由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質量監督。工程建設、監理、設計和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階段,必須接受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
第四條工程質量監督的依據:
(一)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
(二)水利水電行業有關技術規程、規范,質量標准;
(三)經批準的設計文件等。
第五條工程竣工驗收前,必須經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進行等級核驗。未經工程質量等級核驗或者核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工程在申報優秀設計、優秀施工、優質工程項目時,必須有相應質量監督機構簽署的工程質量評定意見。
第二章機構與人員
第六條水利部主管全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按總站、中心站、站三級設置。
(一)水利部設置全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總站,辦事機構設在建設司。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管理局設置水利工程設計質量監督分站,各流域機構設置流域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分站作為總站的派出機構。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電)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設置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
(三)各地(市)水利(水電)局設置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
各級質量監督機構隸屬於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業務上接受上一級質量監督機構的指導。
第七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項目站(組),是相應質量監督機構的派出單位。
第八條各級質量監督機構的站長一般應由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工程建設的領導兼任,有條件的可配備相應級別的專職副站長。各級質量監督機構的正副站長由其主管部門任命,並報上一級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第九條各級質量監督機構應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質量監督員。質量監督員的數量由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專業配套的原則確定。
第十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取得工程師職稱,或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並有五年以上從事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咨詢或建設管理工作的經歷;
(二)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認真執法,責任心強;
(三)經過培訓並通過考核取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員證」。
第十一條質量監督機構可聘任符合條件的工程技術人員作為工程項目的兼職質量監督員。為保證質量監督工作的公正性、權威性,凡從事該工程監理、設計、施工、設備製造的人員不得擔任該工程的兼職質量監督員。
第十二條各質量監督分站、中心站、地(市)站和質量監督員必須經上一級質量監督機構考核、認證,取得合格證書後,方可從事質量監督工作。質量監督機構資質每四年復核一次,質量監督員證有效期為四年。
第十三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合格證書」和「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員證」由水利部統一印製。
第三章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全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總站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水利部有關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的方針、政策;
(二)制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檢測有關規定和辦法,並監督實施;
(三)歸口管理全國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指導各分站、中心站的質量監督工作;
(四)對部直屬重點工程組織實施質量監督。參加工程的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
(五)監督有爭議的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
(六)掌握全國水利工程質量運態,組織交流全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經驗,組織培訓質量監督人員。開展全國水利工程質量檢查活動。
第十五條水利工程設計質量監督分站受總站委託承擔的主要任務:
(一)歸口管理全國水利工程的設計質量監督工作;
(二)負責設計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三)掌握全國水利工程的設計質量動態,定期向總站報告設計質量監督情況。
第十六條各流域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分站的主要職責:
(一)對本流域內下列工程項目實施質量監督:
1.總站委託監督的部屬水利工程;
2.中央與地方合資項目,監督方式由分站和中心站協商確定;
3.省(自治區、直轄市)界及國際邊界河流上的水利工程。
(二)監督受監督水利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
(三)參加受監督水利程的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
(四)掌握本流域內水利工程質量動態,及時上報質量監督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開展水利工程質量檢查活動,組織交流本流域內的質量監督工作經驗。
第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水利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的方針、政策;
(二)管理轄區內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指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市(地)質量監督站工作;
(三)對轄區內除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規定以外的水利工程實施質量監督;協助配合由部總站和流域分站組織監督的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
(四)參加受監督水利工程的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
(五)監督受監督水利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
(六)掌握轄區內水利工程質量動態和質量監督工作情況,定期向總站報告,同時抄送流域分站;組織培訓質量監督人員,開展水利工程質量檢查活動,組織交流質量監督工作經驗。
第十八條市(地)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的職責,由各中心站根據本規定製訂。
第四章質量監督
第十九條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監督方式以抽查為主。大型水利工程應建立質量監督項目站,中、小型水利工程可根據需要建立質量監督項目站(組),或進行巡迴監督。
第二十條從工程開工前辦理質量監督手續始,到工程竣工驗收委員會同意工程交付使用止,為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期(含合同質量保修期)。
第二十一條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應在工程開工前到相應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監督手續,簽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書》,並按規定繳納質量監督費,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程項目建設審批文件;
(二)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與監理、設計、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副本;
(三)建設、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的基本情況和工程質量管理組織情況等資料。
第二十二條質量監督機構根據受監督工程的規模、重要性等,制訂質量監督計劃,確定質量監督的組織形式。在工程施工中,根據本規定對工程項目實施質量監督。
第二十三條工程質量監督的主要內容為:
(一)對監理、設計、施工和有關產品製作單位的資質進行復核;
(二)對建設、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體系和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以及設計單位現場服務等實施監督檢查;
(三)對工程項目的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的劃分進行監督檢查;
(四)監督檢查技術規程、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執行情況;
(五)檢查施工單位和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檢驗和質量評定情況;
(六)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對工程質量進行等級核定,編制工程質量評定報告,並向工程竣工驗收委員提出工程質量等級的建議。
第二十四條工程質量監督許可權如下:
(一)對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的資質等級、經營范圍進行核查,發現越級承包工程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責成建設單位限期改正,並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二)質量監督人員需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員證」進入施工現場執行質量監督。對工程有關部位進行檢查,調閱建設、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檢測試驗成果、檢查記錄和施工記錄;
(三)對違反技術規程、規范、質量標准或設計文件的施工單位,通知建設、監理單位採取糾正措施。問題嚴重時,可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整頓的建議;
(四)對使用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等,責成建設單位採取措施糾正;
(五)提請有關部門獎勵先進質量管理單位及個人;
(六)提請有關部門或司法機關追究造成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經濟、刑事責任。
第五章質量檢測
第二十五條工程質量檢測是工程質量監督和質量檢查的重要手段。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必須取得省級以上計量認證合格證書,並經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授權,方可從事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工作,檢測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二十六條質量監督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委託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承擔以下主要任務:
(一)核查受監督工程參建單位的試驗室裝備、人員資質、試驗方法及成果等;
(二)根據需要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樣檢測,提出檢測報告;
(三)參與工程質量事故分析和研究處理方案;
(四)質量監督機構委託的其他任務。
第二十七條質量檢測單位所出具的檢測鑒定報告必須實事求是,數據准確可靠,並對出具的數據和報告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工程質量檢測實行有償服務,檢測費用由委託方支付,收費標准按有關規定確定。在處理工程質量爭端時,發生的一切費用由責任方支付。
第六章工程質量監督費
第二十九條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應向質量監督機構繳納工程質量監督費。工程質量監督費屬事業性收費。工程質量監督收費,根據國家計委等部門的有關文件規定,收費標准按水利工程所在地域確定。原則上,大城市按受監工程建築安裝工作量的0.15%,中等城市按受監工程建築安裝工作質量的0.20%,小城市按受監工程建築安裝工作量的0.25%收取。城區以外的水利工程可比照小城市的收費標准適當提高。
第三十條工程質量監督費由工程建設單位負責繳納。大中型工程在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時,應確定繳納計劃,每年按年度投資計劃,年初一次結算清年度工程質量監督費。中小型水利工程在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時繳納工程質量監督費的50%,余額由質量監督部門根據工程進度收繳。
水利工程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必須繳清全部的工程質量監督費。
第三十一條質量監督費應用於質量監督工作的正常經費開支,不得挪作它用。其使用范圍主要為:工程質量監督、檢測開支以及必要的差旅費開支等。
第七章獎懲
第三十二條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未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要求辦理質量監督手續的,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對建設單位進行處罰,並責令限期改正或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質量檢測單位偽造檢測數據,檢測結論的,視情節輕重,報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質量監督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質量監督機構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對在工程質量管理和質量監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質量管理部門或報請水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可根據本規定製訂實施細則,並報全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總站核備。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由水利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水利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發布部門:水利部發布日期:1997年08月25日實施日期:1997年08月25日(中央法規)
④ 如何做好水利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水利系統幹部職工培訓工作總結
2012年,昌吉州水利系統在上級及有關業務部門指導和大力支持下,深入貫徹落實區州黨委水利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明確2012年工作思路及重點,並按照自治州幹部培訓工作會議的部署和要求,圍繞加快水利工作發展的目標,以「科技之冬」活動為契機,以加強人才隊伍的能力建設為重點,不斷更新培訓理念,優化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將素質和能力培養貫穿於水利幹部教育培訓的全過程,有效提高水利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科學化水平,形成了「科技興水」的良好格局。
一、培訓基本情況
為認真貫徹落實昌州黨發〔2011〕55號文件關於加強水利隊伍建設的總體要求,實現「到2015年確保基層1600多名水利工作人員普遍培訓一次,全州水利系統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人員比例由55.8%提高到70%以上」的目標任務,在全面調研的基礎上,結合自治州實際,擬定了《昌吉州水利系統2012—2015年人才教育培訓實施方案》、《昌吉州2012年水利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計劃》,明確目標任務的具體內容。在全州水利系統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促一級,層層抓落實,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本著「缺什麼、訓什麼」的原則來合理安排,及時總結往年的培訓經驗,突出基本知識掌握,注重提高實際操作能力,既有思想高度,又有理論深度。截止到2012年11月,共舉辦各類培訓17期,2033人次參加了培訓,其中:各類業務培訓班13期,606人參加了培訓;木壘縣水利局、XX縣、XX縣舉辦業務培訓班3期,640人參加了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網上繼續教育培訓1期,787人參加。職工隊伍整體素質上了一個新台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採取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升幹部隊伍整體素質。近年來,昌吉州水利系統牢固樹立大教育、大培訓的觀念,始終把建設高素質人才隊伍作為水利事業發展的重要支撐,把幹部培訓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打造一支作風過硬、結構合理、專業配套、技術精湛,能適應現階段競爭需要的高素質專業人才隊伍,促進水利事業快速、持續、健康發展的培訓工作思路。為加大各類培訓的力度,全州幹部職工以極大的熱情積極參加各級各部門組織的理論培訓、崗位培訓、業務培訓、繼續教育等培訓。同時,將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與年度水利建設與管理「天山杯」競賽評比、水管考核掛鉤,實行責任獎懲。通過培訓,進一步提高了廣大幹部職工的綜合素質、牢固樹立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增強了服務三農的能力,為昌吉州水利經濟快速發展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促進作用。
(二)把搶抓發展機遇爭取政策支持作為幹部教育培訓的首要任務。為進一步明確2012年工作思路及重點,進一步加強水利系統幹部職工培訓力度,搶抓發展機遇,更好地爭取國家和自治區的政策支持,州水管總站通過與國家水利部灌排中心對外聯絡與農田水利處溝通聯絡,9月5-6日國家水利部灌排中心為我州舉辦首期《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與農民用水戶協會運行管理培訓班》。參加培訓的人員來自全州基層水管站所和部分民用水戶協會,共計78人,特邀了國家水利部、自治區水利廳的相關專家領導授課;10月9-10日《全疆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核算暨管理培訓班》、《全疆水利管理信息系統培訓班》北疆片區在昌吉成功舉辦,來自全疆各地水利(務)局、發改委及區直流域管理單位的有關負責同志和水價核算人員、業務骨乾等276人參加了兩個班的培訓,特邀了自治區發改委和水利廳的專家進行了詳細的解讀,並對學員提出的問題進行了現場答疑,氣氛熱烈,形成了和諧的互動。3月《新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常規水質化驗培訓班》2期培訓班在昌吉州舉辦,來自全疆水利系統14個州、市和地區88名水質檢測人員參加了培訓。全疆的培訓班在昌吉成功召開,為積極推進我州水價綜合改革、加快信息報送、水質化驗等奠定了基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進一步創新繼續教育方式方法,確保幹部培訓工作取得實效。近年來,昌吉州水利管理總站在全州水利系統建立了覆蓋全員的遠程教育培訓網路平台,以「報名網路化,培訓多樣化,考試無紙化,管理數字化」為辦學目標,開發啟動了水利專業繼續教育網路遠程培訓工程,走出了一條現代遠程教育培訓的新路子,使全州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收到明顯成效。2012年,為更好的提高專業技術人員自主選學能力,服務於我州水利專業繼續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昌吉州水利網上教育培訓系統進行了全新改版,使網站的操作性得到進一步增強,提高了專業技術人員在自主學習過程中的便利性。改版後的昌吉州水利培訓網站,內容更加豐富,板塊更合理。不但能夠將水利上常規課程囊括其中,而且震撼推出的多個選修精品課程、綜合論述試題以及簡訊發送功能,目的在於幫助學員在最短的時間內,學習到最具實戰效用的看家本領,同時,突顯改版後的人性化設計,新版網站的出現,將成為全州水利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服務的主要「窗口」和載體,是在昌吉州水利管理總站與各縣市之間架起的一座密切溝通互動的橋梁,充分激發我州水利培訓管理工作活力,進一步改進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手段,增加培訓手段的多樣化。
(四)創新教育培訓模式,探索教育培訓長效機制。為了進一步加大幹部教育培訓力度,提高水利人才隊伍整體素質,積極拓寬培訓渠道,為幹部職工提供更多的培訓機會。以幹部職工需求為導向,拓展和創新培訓內容。豐富培訓方式,一是選送業務骨幹參加水利部、水利廳組織的業務培訓。二是組織水管單位領導同兄弟縣市進行先進經驗的交流研討。三是選派優秀基層站所長、業務骨幹赴發達地區學習考察。進一步規范培訓辦班行為,保障各類培訓取得實效,提高了培訓效果。
(五)加強教學管理與學員管理
我們始終以制度建設為中心,在深化內部基礎管理上下功夫,每年年初,制定《水利系統幹部職工培訓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對各類培訓班的計劃上報、培訓費的收取、培訓的教學管理等都作了明確規定,在行政管理上抓高效,在教學管理上抓嚴謹,在學員管理上抓過程,在後勤管理上抓服務,使培訓工作有章可循,規范有序,為培訓教學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培訓活動的特點
今年培訓與以往相比,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顯著特點:
一是師資層次高。今年的各類業務培訓班,特邀了國家水利部、自治區發改委、審計廳和水利廳具有對本領域工作有深入研究和豐富實踐經驗的專家領導授課,可以說,培訓班的授課老師,是專家層次最高的。
二是培訓內容精。今年培訓,我們本著「缺什麼、訓什麼」的原則來合理安排,突出基本知識掌握,注重提高實際操作能力,整個培訓,既有基礎理論輔導,又有業務知識指導,從理論到實踐,從宏觀到微觀,相互補充,相互結合,對於開展工作都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實效性。
三是教學計劃實。整個培訓過程,計劃周密,落實到位。充分採用多媒體技術製作課件,提高了培訓質量和效果。
四、培訓活動的主要收獲
一是拓寬了思路,明確了方向。培訓內容較以往有了大的更新,避免了千篇一律、年年講授老一套的弊端,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在培訓形式採取現場答疑、相互交流探討、相互參觀等有效形式,形成了和諧的互動。增強幹部職工學習的主動性和實效性。通過培訓,使我們的幹部職工及時掌握國家政策趨向,把握水利工作重點,不斷增強發展意識、創新意識,明確奮斗方向和目標。通過培訓,進一步拓寬了大家的視野,拓展了思路,增強了大家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掌握了知識,提高了素質。通過培訓,解決實踐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積極主動地把學習到的理論知識、方法技能充分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這種培訓思路的大轉變,變「要我學」為「我要學」,極大地調動了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增強了理論修養,提高了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強了信心。
三是培養了骨幹,建立了隊伍。參加培訓的同志,都是昌吉州水利事業的主要力量。通過培訓,達到了培養業務骨幹,建立高素質隊伍的目標,全面實現昌吉州水利事業跨越式發展提供了人才保證。
四是促進了交流,增強了合力。培訓給大家提供了一個相互交流學習的機會,利於各縣市、各單位進行多方面的業務協作和資源整合,增強了開展工作的合力。大家能夠主動切磋,取長補短,積極交流,共同促進,加深了了解,增進了友誼,形成了團結活潑、互幫互學的濃厚學習氣氛。
⑤ 水利工程安全生產措施方案備案怎麼寫
6.4安全保證措施
6.4.1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⑴ 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
選派具有建造師資質證書的項目經理擔任本合同段項目經理。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操作人員均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指示、決議,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負責制,各級單位第一管理者為本級第一責任人,逐級負責,確保萬無一失。做到領導認識到位、管理到位、責任到位。對其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任。明確規定各職能部門、各級人員在安全管理
工作中所承擔的職責、任務和許可權,形成一個「人人講安全、事事為安全、時時想安全、處處要安全」的良好施工氛圍。
⑵ 建立持證上崗制度
安全員、質量員、試驗員等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操作工人佩帶胸牌並持證上崗。胸牌貼有本人照片並標明單位、崗位職務、姓名、編號。
⑶ 明確安全生產目標
在開工前,明確安全生產總目標,並根據總目標制定分階段、分項安全目標及相應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
⑷ 建立安全獎懲制度
根據規定對安全生產工作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於違章施工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處罰,並追查責任。
⑸ 堅持安全檢查制度
建立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安全檢查制度,查安全隱患、查事故苗頭,消除不安全因素。通過安全檢查增強廣大幹部職工的安全意識,促進企業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解決安全生產上存在的問題。
① 檢查組織
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檢查組,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有計劃、有目的、有整改、有總結、有處理地進行檢查。
安全管理部每旬組織一次質量檢查,每月由總工程師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總結分析會。
施工隊每天進行施工安全檢查並做好詳細記錄,提出保持或改進措施,並落實實行。
發現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時,各級安檢人員有權制止,必要時向主管領導提出暫停施工、進行整頓的建議。
② 檢查類型
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定期檢查:施工隊每天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詳細記錄,提出保持或改進措施,加以落實。項目總工程師和安全監察部每旬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項目經理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分析總結會。不定期檢查:按照施工生產的不同階段安排不定期檢查,具體為施工准備工作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後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和專職安全人員日常檢查進行。
③ 安全檢查內容
堅持以自查為主,互查為輔,邊查邊改的原則;主要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領導、查隱患、查事故處理。結合季節特點,重點查防觸電、防墜落、防機械車輛事故、防火、防雷擊等措施的落實。
④ 檢查方法和手段
採取領導和員工相結合,自查和互查相結合,定期和經常性檢查相結合,專業和綜合檢查相結合及對照安全檢查表檢查等方法和手段進行安全檢查。
⑹ 堅持教育培訓制度
① 加強全員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核
施工前,按照「技規」、「行規」等有關施工安全的規定,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措施,組織全體施工人員認真學習,並貫徹執行,使項目經理部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科學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保證施工生產按計劃、有秩序的進行,確保施工安全。
② 加大安全教育培訓的力度
加強全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核,使各級幹部和廣大職工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安全生產的科學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③ 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
④ 安全生產的經常性教育
在做好對新工人、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各級領導幹部、管理幹部的安全生產培訓的同時,把經常性的安全教育貫穿於生產管理工作的全過程,並根據接受教育對象的不同特點,採取多層次、多河堤、多方式進行。內容包括: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教育;適時安全教育。
⑺ 堅持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管理活動
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不同的形式組建安全管理TQC 小組,嚴格按照PDCA 循環的四個階段(即:計劃、實施、檢查、處理四個階段) 八個步驟(調查分析現狀,找出問題,分析各種影響因素,找出主要影響因素,針對主要影響因素制定措施;執行措施,檢查工作效果,鞏固措施、制定標准,將遺留問題轉入下一個循環等八個步驟),制定出每旬、每月的活動計劃,規定每次活動的時間、內容、目標等,並組織實施,直至達到解決問題的目的。
⑻ 事故申報制度
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和處理》的規定,認真做好意外職工傷亡、施工機具損壞等事故統計、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所有事故在規定的時間內申報。對事故進行詳細調查,並寫出事故調查處理報告。
6.4.2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針對工程特點、施工環境、施工方法、勞動組織、作業方法、使用的機械、動力設備、變配電設施、以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等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
(1)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在開工前編制,並經過審批後實施。
(2) 經過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在施工中嚴格執行。
(3) 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施、防護設置的實施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實行驗收制度。
(4) 技術負責人、安全技術人員經常深入工地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及時糾正違反安全技術措施的行為、問題。
(5) 各級安全部門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准則,經常性地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並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6) 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建立嚴格的獎懲制度。
6.4.3 施工現場及臨時工程安全措施
6.4.3.1 施工現場
(1) 施工現場以有利於生產、方便職工生活為原則,符合防洪防汛、防火、防雷等安全要求,具備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條件。
(2) 施工現場內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防火、防洪、防風及防雷擊等安全設施完備,且定期檢查,如有損壞,及時修理。
(3) 現場運輸道路平整、暢通、排水設施良好;特殊、危險地段設醒目的標志,夜間設有照明設施。
(4) 施工現場內各種材料分類碼放整齊穩固,拆除的模板、鋼管及其他廢舊物品及時清理,以保持現場的整潔有序。
(5) 發電機房、變電所,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嚴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6) 對環境有污染的設施和材料設置在遠離人員居住區的較為空曠的地點,必要時配有防污染設施。
6.4.3.2 場內交通及水電設施
(1) 施工便道與其他機動車道的平交道,應經有關部門批准,並設置路標及防護措施,另外派專人負責指揮。
(2) 施工便道在穿越現場區域的高壓線等電力通訊地段設置交通標志,大型施工機械及特種車輛通過時設有專人負責指揮。
(3) 施工便道平整無坑窪;路面高過自然地面500px,低窪地段適當加高;面層用碎石鋪墊,並派專人維護。
(4) 工地施工用水和飲用水在施工前對水質進行化驗鑒定,並採取相應的處理和防護措施。飲用水要經過凈化,達到現行衛生部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之規定。
(5) 工地內合理布置排水溝。排水溝不得妨礙工地內的交通。
6.4.3.3 臨時電力及照明線路
(1) 變壓器設在施工現場邊角處,並設圍欄;根據用電位置,在主幹線電桿上裝設分線箱。
(2) 在施工現場專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系統中,採用TZ-S 接零保護系統,電氣設備的外殼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不得在同一供電系統中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 工地內架設的電力及照明線路,其懸吊高度及距工作地點的水平距離按當地電力部門的規定執行。
(4)工地內的電線按標准架設。不得將電線捆在無瓷瓶的鋼筋、樹木、腳手架上;露天設置的閘刀開關裝在專用配電箱里,不得用鋼絲或其他金屬絲替代保險絲。
(5) 生活區室內照明線路用瓷夾固定,電線接頭牢固,並用絕緣膠布包紮;保險絲按實際用電負荷量裝設。
(6) 電工在接近高壓線操作時,必須符合安全距離。
(7) 使用高溫燈具時,與易燃物的距離不得小於1m,一般電燈泡距易燃物品的距離不得小於1250px。
(8) 移動式電動機具設備用橡膠電纜供電,經常注意理順;跨越道路時,埋入地下或穿管保護。
(9) 電器設備的傳動帶、轉輪、飛輪等外露部位必須安設防護罩。
6.4.4 高空作業安全管理措施
(1)高空作業搭設安全架,安全架採用鋼棚架管,棚架管的強度滿足規范要求。
(2)安全架支撐、搭設連接牢固,承台和周圍設置安全網。
(3)操作人員在作業時綁安全帶、戴安全帽。
(4)高空作業時實行監護制度,作業過程派安全員在旁監護。安全架底部嚴禁站人。
(5)高空作業材料、工具、物品通過吊運傳輸,嚴禁通過拋擲傳輸,吊運綁扎牢固。
6.4.5機械設備安全管理措施
(1)制定機械設備安全運行維護規程,落實崗位責任制,定機、定人、定期維護、保養。
(2)操作人員經過相應部門組織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有效上崗證。
(3)操作人員上崗前,經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有禁忌病症人員不準從事機械操作。
(4)機械操作人員經常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機械設備定期送到有關部門進行檢驗,並購買保險。
(5)機械在每次運行前都要經安全檢查,嚴禁帶病使用,操作手嚴禁酒後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離開機械設備,按規定將機械平穩停放在安全位置,拉上受動制動裝置、熄滅啟動裝置並取走啟動鑰匙,將駕駛室鎖好。
6.4.6行車安全措施
(1) 車輛運輸堅持「三個合理安排」、「五定」的方法。「三個合理安排」,即合理安排運輸計劃,合理安排車輛,合理安排裝卸。「五定」,即定人、定車、定任務、定行車路線、定物資類別。
(2) 做好司機的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加強專業技術培訓,定期舉辦汽車駕駛員和汽車修理工培訓。在職司機人員堅持每周一次技術課,認真抓好安全行車和法紀教育,使司機養成遵章守紀、安全行車的好作風,落實安全責任制。做好各種工程車輛的檢修與維護、消除事故隱患。
(3) 堅持「四項車管制度」。
檢查制度:堅持日常檢查、途中檢查、修理保養質量檢查、安全檢查制度。保養制度:堅持定程保養、換季保養和四化保養制度。修舊利廢制度。車場日制度。
(4) 搞好配件管理,確保正常供應。
(5) 做好各種工程車輛的檢修與維護、消除事故隱患,不使用帶病設備。加強現場修理,對機械故障和配件損壞隨時進行修理和更換,保證現場的設備完好率。
(6) 嚴格執行「三定」保養制度。定人、定位、定項分工保養。合理確定保養周期,突出保養重點。及時清潔三濾(空氣濾芯、柴油濾芯、機油濾芯)和燃油油路,發現問題及時修理更換。
(7) 盡量減少機械設備的接地壓力,防止機械沉陷。
(8) 施工時,指派專人負責各種機械設備安全作業范圍監督、檢查,杜絕傷人事故的發生。
6.4.7電器設備安全操作措施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的要求進行設計、驗收和檢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建立、健全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嚴格落實「防止誤觸帶電體、防止漏電、實行安全電壓」三項技術措施。使用高壓電器,採取加強外絕緣措施。其他電工產品均滿足施工要求。避雷器選用適於本地區的避雷器。低壓電器設備有足夠的的可靠性及提高分斷能力延長觸點壽命;空氣開關、熱繼電器注意確定恰當的額定電流值;控制電動設備溫升等。
(1) 施工用電採用「三相五線」制,按「一機一閘一漏保」防護。
(2)變壓器設在施工現場邊角處,並設圍欄;根據用電位置,在主幹線電桿上裝設分線箱。
(3) 在施工現場專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系統中,採用TZ-S 接零保護系統,電氣設備的外殼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不得在同一供電系統中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4) 工地內的電線按標准架設。施工現場內電線與其所經過的建築物或工作地點保持安全距離,現場架空線與建築物水平距離不小於250px,跨越臨時設施時垂直距離不小於2.5m。同時,加大電線的安全系數,施工現場內不架裸線。不得將電線捆在無瓷瓶的鋼筋、樹木、腳手架上;露d 設置的閘刀開關裝在專用配電箱里,不得用鋼絲或其他金屬絲替代保險絲。
(5) 生活區室內照明線路用瓷夾固定,電線接頭牢固,並用絕緣膠布包紮;保險絲按實際用電負荷量裝設。使用高溫燈具時,與易燃物的距離不得小於1m,一般電燈泡距易燃物品的距離不得小於1250px。
(6) 電工在接近高壓線操作時,必須符合安全距離。
(7) 移動式電動機具設備用橡膠電纜供電,經常注意理順;跨越道路時,埋入地下或穿管保護。電器設備的傳動輪、轉輪、飛輪等外露部位安設防護罩。
(8) 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均設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嚴禁非專業人員操作機電設備。每台電氣設備設開關和熔斷保險,嚴禁一閘多機,各種電器設備均要採取接零或接地保護。凡是移動式和手持電動工具均在配電箱內裝漏電保護裝置。
(9) 照明線路按標准架設,不準採用一根火線與一根地線的做法,不借用保護接地做照明零線。
(10) 對從事電焊工作的人員加強安全教育,懂得電焊機兩次電壓不是安全電壓等基本知識。各類電焊機的機殼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電焊鉗設有可靠的絕緣,不準使用無絕緣的簡易焊鉗和絕緣把損壞的焊鉗。在狹小場地或金屬架上作業時,設絕緣襯墊將焊工與焊件絕緣。
(11) 施工中若有人觸電,不得用手拉觸電人,立即切斷電源,採取救護措施。
(12) 變配電室嚴禁使用易燃的材料修建,建築結構符合防火、防水、防漏、防盜、防小動物竄入及通風良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