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反恐怖主義工作責任制實施具體辦法有哪些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新聞發布會在烏魯木齊召開,該辦法已於2016年8月1日正式實施,這標志著新疆反恐維穩工作法治化水平邁上一個新的台階。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乃依木·亞森在發布會上指出,新疆是中國反恐怖斗爭的前沿陣地和主戰場,正處於恐怖活動活躍期、反分裂斗爭激烈期、干預治療陣痛期「三期疊加」的特殊歷史時期。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的規定,制定一部適應新疆反恐怖斗爭和法治新疆建設實際需要的地方性法規,將打擊和有效防範暴力恐怖活動納入法治化軌道,推進依法治疆,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財產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乃依木·亞森說,《實施辦法》總結了反恐維穩好的經驗,汲取實踐中的成功做法,把行之有效的經驗固化下來,突出立法實效,並明確了反恐怖主義工作機制,突出全社會共同責任擔當,強化了安全防範工作,力爭把違法犯罪行為遏制在預謀階段,彰顯了依法治疆的法治精神。
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熊選國指出,《實施辦法》在國家反恐怖主義戰略框架下,明確了反恐怖主義、反極端主義工作的基本原則,建立了在新疆統一領導下的反恐怖主義、反極端主義制度機制體系;建立了反恐怖主義、反極端主義工作責任體系,明確了工作責任制;建立了反恐怖主義、反極端主義安全防範體系、應急預案體系、應對處置恐怖事件指揮體系;建立了跨地區、跨部門情報信息工作機制,統籌新疆反恐怖主義、反極端主義情報信息工作;《實施辦法》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進一步細化了法制教育制度的責任主體、具體措施和程序要求,強化了責任追究機制。
熊選國表示,《實施辦法》的出台為新疆反恐怖主義、反極端主義工作進一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創造了堅實的法治基礎。(完)
Ⅱ 反恐怖主義法規定 教育 有誰組織實施
根據《反恐法》第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反恐怖主義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反恐怖主義意識。
教育、人力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有關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將恐怖活動預防、應急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培訓的內容。
新聞、廣播、電視、文化、宗教、互聯網等有關單位,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反恐怖主義宣傳教育。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加強反恐怖主義宣傳教育。
Ⅲ 談談作為一名幼兒園老師如何防範恐怖主義活動
學生防範和打擊恐怖主義的方法有: 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 積極參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了解恐怖主義的真實意圖 做好防範措施,遠離恐怖注意
Ⅳ 如何開展反恐怖主義宣傳教育活動
第一來,加強反恐怖主源義教育。比如傳授學生一些基本恐怖主義的常識,播放一些資料片等,給予學生一定的心理准備。
第二,不要過度的宣傳恐怖主義,以防對大眾造成恐懼的影響。在適度范圍內,尤其要教育大眾如何應對突發事件。
第三,可以適當的進行一些反恐演習。
第四,國家要在政策上大力投入一些反恐預防方案。
Ⅳ 建立反恐怖主義專業力量,加強專業訓練,配備什麼反恐怖主義專業設備,設施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有關部門,以及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職責,建立反恐怖主義專業力量,加強專業訓練,配備必要的反恐怖主義專業設備、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