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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拆遷款營銷方案

發布時間:2021-05-09 14:55:38

⑴ 拆遷項目征地房屋補償實施方案公告包含哪些內容

1)房屋拆遷四至范圍、總戶數、總建築面積(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分別單列)
2)非居住房屋補償安置標准
3)拆遷農民居住房屋的補償安置方式
4)互換產權商品住房坐落、市場單價
5)土地使用權單價
6)拆遷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價格補貼金額(含易地新建村民住房)
7)符合易地新建村民住房條件的新建房屋的土地坐落位置

⑵ 拆遷方案怎麼做啊

拆遷方案是拆遷組織者制定的可供各方實施的方案,可以參考以下範文做出。
xxx市拆遷方案(範文)
一、按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xx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和《xx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辦理「房屋拆遷許可證」等批文。
二、對被拆遷人的房屋認真進行摸底調查,對被拆遷戶的房屋的權屬、證件以及朝向、年代、結構、層數等進行拍照,並記錄存檔。
三、對被拆遷戶房屋的用途,以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為准,原作住宅的房屋在本省本辦法施行前連續2年已改為非住宅的房屋,並依法辦理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的,拆遷時可按非住宅房屋給予補償安置。
四、拆遷時間:自2006年5 月31日至 2006年12月31日止。
五、對產權人下落不明,暫時無法確認產權或者產權不清的房屋實施拆遷的,拆遷人應當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到公證機關辦理補償款提存公證和證據保全手續,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實施拆遷。
六、對被拆遷戶的房屋將聘請具有評估資質3級以上房屋評估機構進行市場評估,並告知被拆遷人評估結果總的房屋補償費,預計房屋拆遷補償費,並送達被拆遷人,被拆遷戶如對評估機構進行市場評估的結果有異議,可以從評估報告送達之日起5日內,要求原評估機構進行復估,對評估機構的復估結果不服的,可按法定程序申請重新評估。
七、送達房屋評估結果報告和房屋拆遷告知書,告知房屋拆遷安置金額,並在規定的期限內與拆遷人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同時收回「二證」(房產證、土地證)注銷。
八、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協議後,拆遷人應當按照協議的約定金額向被拆遷人開具領款證明到預存專款的銀行支取補償款。
九、被拆遷人自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合同起,拆遷人應支付被拆遷戶搬遷補助費每戶300元,一次性過渡安置費按拆遷面積每平方米5元計算,總額不足600元的按600元補償。
十、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搬遷後的原有供電、供水、通訊、有線電視等設施免費移裝。
十一、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所在的市、縣房管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十二、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申請辦理證據保全,並就裁決確定的補償款中被拆遷人未接受的部份辦理提存公證。

⑶ 最新的房屋拆遷補償和土地附著物補償標準是哪些

房屋拆遷補償和土地附著物補償標準是對按照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其補償費用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等。

(3)土地拆遷款營銷方案擴展閱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⑷ 如何制定集體土地房屋拆遷達成協議促進會方案

促進會是個社團組織,而一個社團組織應該用章程來規范它的行為,而不是方案。
一般社團成立前就應該制定章程,章程中應該包含:
一、成立促進會的依據、目的、宗旨;
二、成員條件及入、退會手續
三、組織機構;
四、運作方式;
五、解散條件、清算方式;
六、其他需要由章程規范的內容,如促成一份拆遷協議向什麼人收多少錢等。
然後向民政部門提交章程、和討論章程的會議記錄等,申請進行社團登記。
另外,你說的方案,應該叫設立「集體房屋拆遷達成協議促進會方案》
方案內容包括:
一、組成設立促進會籌備小組;
二、章程草案
三、召開成員大會或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討論章程;
四、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
等內容。

⑸ 關於農村土地補償款村民自製分配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非配方案如下:
(一) 征地補償
1、 徵收耕地補償標准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 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准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5、徵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其他稅費
1、耕地佔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4、耕地佔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況。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准、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後,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國土資源部門會同交通、林業部門,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各市動遷辦公室共同確認。
3、組織征地聽證。在征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准、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4、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補償標准,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簽訂征地補償協議,並將協議作為征地報件必備件附征地卷一同上報。
5、公開征地批准事項。經依法批准徵收的土地,除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等特殊情況外,省國土資源廳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征地批准事項。縣(市)國土資源部門應按照《徵用土地公告辦法》規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組公告征地批准事項。
6、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市、縣政府批准後應按法律規定的時限向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時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要協同農業、民政等有關部門對被征地集體組織內部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的分配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四)、房屋地上物補償標准
1、房屋補償標准
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
搗(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
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著物補償標准
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
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
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300元。
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補償180—330元。
磚石牆每延長米補償190元。
格柵(含工藝格柵欄)每延長米補償450元。
大門樓每個補償2400元。
飲用水井(含壓水設備)每眼補償1000元。
農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設備)每眼補償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設備)每眼補償3萬元。
排水管(塑料管、鑄鐵)每延長米補償80—150元。
電話移機補助費每戶200元。
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300元。
墳每座補償5000元。
3、異地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每戶2萬元。

(五)、徵佔林木補償標准
1、林木補償標准
⑴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
⑵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
⑶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⑷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後林木補償標准
一般林木(楊柳榆槐等) 幼齡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35-65元; 中齡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50元。
3、森林植被恢復費
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苗圃地每畝120000元; 未成林每畝86600元; 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每畝63360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畝50000元; 宜林地、採伐跡地、火燒跡地每畝43340元。
4、林業設計費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總和的3%收取。

(六)、果樹補償標准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七)、電力設施動遷補償標准
1、低壓線路改移(0.4KV)每公里補償30000元;線路加高木桿平均每根1000元,砼桿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線、佔地、稅金等費用)。
2、高壓線路改移(10KV)每公里補償47000元;線路加高砼單桿平均每根60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線、佔地、稅金等費用)。
3、高壓線路加高(66KV):砼單桿平均每根55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砼A桿平均每基10000元,鐵塔平均每基10萬元(含金具、線、佔地、稅金等費用)。
4、高壓線路加高(220KV以上):砼雙桿平均每基2萬元,鐵塔平均每基20萬元(含金具、線、佔地、稅金等費用)。

(八)、郵電通訊設施動遷補償標准
1、電話線路
木桿平均每根(含話線橫擔瓷瓶等)1000-2000元; 砼桿平均每根(含話線橫擔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電)纜
木桿平均每根500元; 砼桿平均每根1000元; 光(電)纜每米50-150元。
3、地下電纜
電纜、光纜每米100-200元。

(九)、農田灌溉水利設施動遷補償標准
採取工程修復和補償相結合的原則,按成本價適當補償。
1、農村小型水庫
水庫水面(灌溉與養殖兼用)每畝補償19000元;水庫水面(灌溉)每畝補償16000元; 水庫荒灘每畝補償300元。
2、農田灌溉水利設施
小型閘門(砼結構)每個補償15000-20000元; 排灌乾渠堤壩每延長米補償80元。

(十)、廠礦企事業單位動遷補償標准
國有和集體所有制的廠礦企事業單位的動遷,考慮實際損失給予適當的補償。辦公用房參照民房動遷標准;廠房等生產設施按重置折舊計算,適當考慮停工搬遷損失費用。

(十一)、施工運輸道路補償標准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鄉村運輸道路,施工期間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養護,工程竣工後按補償標准由各市組織修復。鄉村道路(瀝青路面)視取料難易、路面寬度情況,每公里補償20-35萬元。
鄉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9萬元。
鄉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補償4萬元

(十二)、鄉村道路和田間作業道補償標准
考慮農民群眾生產和生活需要,確需修建的鄉村道路連接線和田間作業道,按補償標准由各市組織實施。
村道路連接線(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12萬元(含征地費用、簡易構造物)。
鄉村道路連接線、田間作業道每公里補償8萬元

(十三)、征地及動遷不可預見費
按簽訂的征地和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核定總費用的5%計算。不可預見費由建設單位負責使用,主要用於因工程設計變更引發的擴大征地和地上附著物動遷的補償;
工程設計時沒有發現,征地動遷協議中沒有列入的不可預見的地下構造物動遷補償;因國家政策性調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災害等不可預見項目的補償。涉及征地的不可預見項目,由省交通廳和省國土資源廳共同核定。

(十四)、各市動遷辦公室管理費
按省市簽訂的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核定的總費用的3%計提。
各市動遷辦公室為臨時性機構,主要負責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拆遷地上、地下附著物和地方協調工作。市動遷辦公室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十五)高速公路佔地賠償——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一苗圃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苗圃地補償費=該苗圃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苗圃地面積(公頃)補償倍數
註:補償系數=臨時佔地(指佔用期二年以下,下同)為每年2.5--5倍;永久佔用(指佔用期三年以上,下同)為10--25倍。
二國有其它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其他林地補償費=所在鄉(鎮)農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林種補償系數三集體其它林地永久佔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體其他林地永久佔地補償費=所在鄉(鎮)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補償倍數(6至10)
四集體其它林地臨時佔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體其他林地臨時佔地補償費=所在鄉(鎮)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補償倍數(佔用期一年為1.5- 3倍,佔用期二年為5倍)

(十六) 對拆遷特困戶和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的房屋,由拆遷人按以下規定給予照顧:
1、對拆遷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住戶,其拆遷貨幣補償款低於5.5萬元的,按5.5萬元給予貨幣補償。
2、對拆遷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住戶中的殘疾人,其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標明殘疾標准程度為一級、二級的聽力、語言、肢體殘疾的和標明視力、智力、精神殘疾的,在第一條的基礎上,再給予補助1萬元照顧。

(十七)對於特殊情況參照有關規定,依照現行當地物價市場,由省市主管部門舉行聽證會,與業主協商處理。

(十八)經濟建設是民生工程,要徵得人民理解與支持,掀起全民建設家園的氛圍,不得強制進行,若有對群眾有威脅,恐嚇甚者暴力行為,直接追究負責官員責任。

⑹ 拆遷安置方案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的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城市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四川省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並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件的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應當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互相配合,保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五條 城市房屋拆遷實行房屋拆遷許可證制度。未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不得實施拆遷。 第六條 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應當向房屋所在的市、縣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建設項目批准、核准或備案文件;(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四)拆遷計劃和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五)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存款證明。 前款所稱拆遷計劃包括拆遷范圍、拆遷方式、拆遷期限、拆遷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等。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包括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狀況,如房屋用途、產權歸屬、面積等;各種補償、補助費用的概算;產權調換房屋安置的標准、房源及相關證明文件;臨時過渡方式及期限等具體措施。 第七條 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由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實行專戶儲存,由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拆遷人和金融機構共同簽訂協議,實行專款專用。 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的存款額度,應當不少於扣除安置現房價值後該項目的補償安置總額。安置現房應當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准和城市公共建築設施配套要求,其價值應當由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隨機抽取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確定。 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的使用,由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出具資金用途的說明,由出具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的金融機構撥付。 被拆遷人有權向拆遷人或者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索取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存款證明和安置現房評估報告的副本或者復印件。金融機構出具虛假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存款證明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第八條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對拆遷安置地點、戶型等進行實地查核。安置用房應當具備公共交通、入學、就醫、日常生活等條件。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審查拆遷許可申請時,應當徵求包括被拆遷人代表在內的有關方面對拆遷計劃和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的意見。 第九條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房屋拆遷許可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理由。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可以向市、縣人民政府委託的出具了符合要求的拆遷計劃和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並取得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存款證明的國有土地儲備機構,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向臨時機構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第十條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在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同時,將建設項目名稱、房屋拆遷許可證批准文號、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拆遷工作人員、補償方式、安置地點等事項,以城市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十一條 拆遷人可以自行拆遷,也可以委託具有拆遷資格的單位實施拆遷。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充任拆遷人或者接受拆遷委託,也不得設立房屋拆遷公司。 第十二條 拆遷人應當在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和拆遷期限內實施房屋拆遷。 城市房屋拆遷許可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時間。未在房屋拆遷許可規定的期限內實施拆遷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許可期限屆滿15日前,向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延期拆遷的申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延期拆遷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給予答復。批准延長期限的,延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逾期未申請的,其房屋拆遷許可證自行失效,拆遷人應當重新提出城市房屋拆遷許可申請。 第十三條 在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公布的拆遷期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按照規定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第十四條 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補償金額,根據被拆除房的區位、用途、產權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拆遷當事人協商一致的,依照約定。 第十五條 被拆遷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應當由具有房地產價格評估資質的估價機構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的變化,獨立、客觀、公正地進行評估。具有房地產價格評估資質的機構,以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名單為准。 估價報告應當由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簽字,由估價機構同時印送拆遷人和被拆遷人。 第十六條 城市房地產市場價格的評估,應當嚴格按照估價技術規范進行。 城市房地產市場價格的評估應當包括被拆遷房屋及其土地價值的評估。 城市房屋拆遷價格評估的估價時點,一般為房屋拆遷許可證頒發之日;房屋拆遷許可證逾期失效的,估價時點為重新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之日。房屋拆遷分期分段實施的,估價時點為當期(段)房屋拆遷實施之日。 城市房地產市場價格的評估,一般應當採用市場比較法。不具備採用市場比較法條件的,可以採用其他估價辦法,並在估價報告中說明原因。 第十七條 城市房屋拆遷補償的面積,按照房屋的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以房屋權屬證書記載為准。拆遷當事人認為房屋權屬證書記載面積與實際面積不一致的,應當以依法設立的房屋面積鑒定機構實際測量的面積為准。 被拆遷房屋使用性質的認定,以房屋權屬證書記載為准。拆遷公告發布前的住宅房屋,已經依法取得城市規劃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改變用途的批准文件的,按照非住宅用房進行補償。 第十八條 拆遷當事人就房屋拆遷補償金額達不成協議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拆遷當事人協商確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協商不成的,由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組織拆遷當事人隨機抽取具有房地產價格評估資質的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拆遷人支付。 第十九條 拆遷當事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可以申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進行行政裁決。行政裁決申請人為拆遷人的,受理機構應當書面告知被拆遷人。行政裁決應當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第二十條 被拆遷人在行政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決定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 拆遷人未按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或者未向公證機關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辦理證據保全的,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第二十一條 拆遷人在實施拆遷中不得採用恐嚇、脅迫以及停止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手段強迫被拆遷人搬遷,不得擅自組織強制拆遷。 第二十二條 尚未完成拆遷安置補償的建設項目轉讓,應當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同意並辦理房屋拆遷許可證變更手續。原拆遷補償協議中有關權利、義務隨之轉讓給受讓人。項目轉讓人和受讓人應書面通知被拆遷人,並自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條 拆遷人應當在安置用房交付使用之日起3個月內憑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證件、資料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安置用房產權登記和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被拆遷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四條 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計算被拆除房屋的補償金額和產權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拆遷人應當依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面積實行產權調換。未經被拆遷人同意,不得擅自擴大或者縮小產權調換面積,拆遷人擴大或者縮小產權調換面積超過3%的,被拆遷人有權拒絕接受。 拆遷非公益事業用房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第二十五條 用於拆遷安置產權調換的住宅房屋,每戶房屋產權建築面積不得低於45平方米。 對私有住宅房屋產權建築面積低於45平方米,他處無住房並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被拆遷人,按不低於45平方米產權建築面積的標准戶型進行安置。45平方米以內的差價款由拆遷人承擔,被拆遷人不再支付;超過45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由被拆遷人按實際成本價結算,超過60平方米的由被拆遷人按市場價結算。 拆遷已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沒有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的住宅房屋,應給予照顧。具體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 第二十六條 拆遷出租的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成協議,或者被拆遷人對承租人進行了安置的,只對被拆遷房屋所有人進行補償安置;達不成協議的,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第二十七條 拆遷人應當向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補助費。 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由拆遷人提供周轉房的,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搬遷補助費由拆遷人一次性支付;需要過渡的,支付兩次搬遷補助費。 第二十八條 臨時安置補助費標准參照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使用面積的同區位、同類型住房的市場租金額確定。 實行產權調換的,自合同約定的被拆遷房屋交房之日起,過渡期限不得超過18個月。實行貨幣補償的,應給予45日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第二十九條 因拆遷人的責任使被拆遷人延長過渡期限的,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拆遷人,自簽訂協議並搬遷交房之日起,逾期不足6個月的,按月增加0.5倍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按月增加1倍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臨時安置補助費。對由拆遷人提供周轉用房過渡的被拆遷人,從逾期之月起按月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1倍臨時安置補助費。 非住宅房屋超過過渡期限的,應加發停產、停業補償費用。 第三十條 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拆遷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三十一條 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補助費和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補償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條 因城市房屋拆遷發生的電話、水、電、氣、閉路電視遷裝等費用,由拆遷人按拆遷時合法的收費標准補償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七條規定,將拆遷補償安置資金挪作他用的,由縣級以上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限期補足;逾期拒不補足的,可處以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尚未實施拆遷的,吊銷房屋拆遷許可證;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違法出具不實估價報告的,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或者建議取消其評估資質,報請批准核銷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書,禁止直接責任人5年內從事房地產評估業務,並處以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禁止其終身從事房地產評估業務。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拆遷人未按規定向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由縣級以上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吊銷房屋拆遷許可證。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拆遷人強迫被拆遷人搬遷或者擅自組織強制拆遷的,縣級以上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制止,責令賠償損失,並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賠償損失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有權不受理其行政裁決申請。被拆遷人有權提出民事侵權賠償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三十七條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依法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法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的;(二)對違規挪用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行為不及時制止和查處的; (三)未按規定發布拆遷公告的;(四)充任拆遷人或者接受拆遷委託的;(五)設立拆遷公司的; (六)不及時制止拆遷人強迫搬遷或者擅自組織強制拆遷的; (七)違法作出行政裁決的;(八)違法實施強制拆遷的;(九)玩忽職守、假公濟私的;(十)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或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第三十八條 本條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記得採納啊

⑺ 我想問關於農村房屋土地拆遷的賠償方案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另外,你可以參照當地政府的徵用土地補償政策。

⑻ 土地徵收和房屋拆遷的程序是怎樣的

土地徵收及房屋拆遷的程序如下:
(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
1.徵收補償決定與徵收補償方案的決定與公布
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首先由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並報市、縣人民政府,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方案進行討論並予以公布,以徵求公眾意見並根據公眾意見修改補償方案。其中徵求公眾意見的過程不少於30日。當多數被徵收人不認可補償方案時,政府應當組織聽證會並對方案再予修改。
在政府做出房屋徵收決定前,徵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並做到專戶儲存,專款專用。房屋徵收決定作出後,政府應當及時對徵收補償方案、公民行政復議權、公民行政訴訟權等予以公告,並對徵收范圍內的房屋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調查登記。在房屋徵收范圍確定後是不得在該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或是改變房屋用途的。對此,房屋徵收部門會書面通知有關部門停止辦理相關手續,以防止公民採用不當手段增加補償費用。暫停期限不超過一年。
2. 補償協議的簽訂
在房屋徵收部門和被徵收人達成合議後,雙方應當簽訂補償協議,以明確補償方式、補償金額、支付期限、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搬遷期限、過渡方式、過渡期限等內容。簽署協議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約定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據協議提起訴訟,以保障自身權益。對於在簽約期限內因無法達成合議而未簽約或房屋所有權不明的情況,將由作出徵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被徵收人對此決定不滿意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對於在法定期限內既不復議也不訴訟同時還不搬遷的被徵收人,人民政府可以申請法院對其強制執行。
(二)集體土地徵收與補償
1. 用地的申報和審批
徵收集體土地首先需要由市、縣國土局研究通過後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安置途徑、補償標准等書面告知被征地的集體經濟組織,同時通知相關政府部門停止辦理有關的房產手續,以防止被徵收人通過不當途徑增加補償費用。在送達征地告知後,市、縣國土局將對擬徵收土地的權屬、種類、面積以及土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並將調查結果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簽字確認。在征地依法報批之前,市、縣國土局還需告知被徵收方就土地徵收補償標准、安置途徑等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隨後,市、縣國土局就調查及聽證結果擬定土地徵收方案,包括:項目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用土地方案以及供地方案。並將該方案報縣人民政府,由縣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或省政府上報審批。在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後,省政府或國務院應當在30日內作出批復。在收到批准文件10日內,被徵收土地所在市、縣人民政府應當進行徵收土地公告。同國有土地徵收相類似的是,集體土地征地在報批前也需要將社會保障費用足額繳至財政專戶,並做到專戶儲存,專款專用。
2. 徵收土地公告與補償
隨著徵收土地的公告,相應的政府部門(即市、縣國土局)應當在公告之日起45日內擬定征地補償和安置方案並予以公告。該方案還需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並由省國土資源局備案。被征地的集體經濟組織及農戶等需在公告期內到指定地點辦理補償登記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獲得補償。

⑼ 針對一塊土地進行開發計劃(房地產方向)

其實具體情況還得根據自己的實際出發,別人寫的肯定不符合你的現狀,還是把大體格式給你看下吧

第一章 房地產可行性研究

第1操作環節:成功邁出投資第一步
第2操作環節:可行性研究的誤區及相應對策
第3操作環節:房地產可行性研究戰略分析
第4操作環節:設計成功的可行性研究流程
第5操作環節:撰寫出色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書
第6操作環節:如何協調可行性研究投資預算
第7操作環節:從全局出發進行可行性研究

使用指南

可行性研究通常是一種打哪兒指哪兒的游戲,先射出箭,然後畫出靶心。 中國房地產發展的階段性局限,導致市場的不確定因素較多,項目成 敗的迴旋餘地也較大.如此也罷,最危險的是可行性研究僅僅成為一紙說辭。《房地產可行性研究實戰操作手冊》從實用的角度總結了房地產可行性研究的要點與程序,並將之納入整體戰略設計。

第1操作環節:成功近出投資第一步

1.透視民地產可行性研究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在投資決策之前對擬開發的項目進行全面、系統的調查研究和分析,運用科學的技術評價方法,得出一系列評價指標植,以最終確定該項目是否可行的綜合研究。

一般來說,可行性研究是以市場供需為立足點,以資源投入為限度,以科學方法為手段,以系列評價指標為結果,它通常要處理兩方面的問題:

第一是要確定項目在技術上能否實施;

第二是如何才能取得最佳的效益(主要是經濟效益)。

從房地產項目開發的實際情況來看,單從建築施工技術上講,一般不存在一時無法突破的重大難點,無論是大跨度橋梁,還是超高層建築,如上海市的楊浦、南浦大橋,及高達 420米、 88層的金茂大廈和高達 468米的東方明珠塔就是很好的佐證。可見,關鍵在於投資的回報,即能否取得最佳的經濟效益,並兼顧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2、項目投資制勝第一法寶

一個房地產項目在實施之前,都必須進行投資可行性分析。在該階段,可行性分析所要解決的波特定項目成功的可能性問題。當然,一個投資方案有成功的可能性,或者說其是可行的,也並不意味著該項目是合適的。-般情況下,可行性分析要研究的不僅僅是一個方案,而是同時研交多個方案,有時幾個方案都可能是可行的,而且都很可能具有吸引力。要在多個可行方案中優選出最優秀方案,研究人員只能在可行性分析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市場、資金、風險等各方面的問題,綜合評價合理取捨。可行性研究,至少要能精確地回答這么三個問題:

a、這項目是可行的還是不可行的
b、如果可行,可行到什麼程度
c、如果投資,可能遇到的最壞的情況是什麼,對此應作什麼打算

第3操作環節:房地產可行性研究戰略分析

分析角度一:社會經濟環免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

房地產業不是個孤立的行業,本書多處強調,將房地產業當作國民經濟的『噴頭產業」來看待是錯誤的,這並不僅僅是個說法問題,而是一個最基本的認識問題:到底是房地產業帶動國民經濟的發展還是國民經濟的成長帶動房地產業的發展?如果把這個問題搞顛倒了,在形勢的判斷上就會出現根本性的失誤。無論政府還是企業都會導致「先人為主」的決策傾向。如年代初海南、惠州、北海等地出現房地產業畸形膨脹,大起大落,都是無視當地國民經濟發展情況,主次顛倒,沒有擺正房地產業的位置所帶來的後果。

分析角度二:當地政府行政行為對市場的影響

一些地方政府的城市規劃及規劃控制水平對當地房地產開發有著直接的影響。眾所周知,在城市規劃管理比較好的張家港市及江陰市,房地產開發一直處於比較平穩的狀態。超前而科學的規劃、有效的規模控制、嚴格的規劃管理,使這兩個城市的房地產開發避免7盲目的、一窩蜂的現象,本著配套一片、開發一片、管理一片的原則,這里的小區住宅市場基本上沒有出現供大於求的情況,所有樓盤的預售成績都很好。與此形成對比的是,不少城市的土地批出規模嚴重失控,房地產市場管理混亂,造成地皮炒賣現象嚴重,商品房供應量過大,市場價格起落過劇,地方政府規劃管理不妥,給發展商們帶來了很大的風險。

分析角度三:街區環境對房地產營銷的影響

古北新區並非上海鬧市區,樓價何以如此昂貴?原來,由80年代起率先開發的第一個上海外貿區—一虹橋開發區,隨著愈來愈多外商人駐辦公,鄰近的古北新區自然成為外商購買或租賃住宅的主要目標。區內滿是豪華住宅,住戶大部分是港、台同胞及外國人,所以成為上海唯—一個名副其實的境外人士居住區。這使古北新區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並自然形成了一個獨特的社交圈及生活社區,區內樓宇質素又不賴,需求者多而且捨得花大價錢,故此售價及租金曾一直穩步上揚。進入1996 年以後,該小區房價雖有所下跌,但仍是國內最貴的地方。

從古北新區的例子可以看出,房地產的價值似乎並不完全取決於樓盤自身的檔次和質量,還與周邊的街區環境有關。正因為有虹橋開發區的發展,才產生了對古北新區高尚住宅的需求,虹橋開發區與古北新區之間明顯存在著功能上的互補關系。街區功能是使房地產實現其市場價值的外在動因。

投資商自身條件考察

1、考察你的經驗

隔行如隔山,隔山買牛難。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可能對自己完全不了解的領域進行投資,房地產投資也是如此。即使是已經在房地產業內有一定資歷的企業,如果該公司以前是開發市內寫字樓的,如今目標投資對象是郊區別墅,那麼能不能考慮呢?那要看公司的經理層里是否有具備別墅開發經驗的人才,否則還是慎重為好。當然,事情並不是絕對的,當你認為「經驗」這一風險也值得冒的時候,就不必在這個問題上多思量了。

2、考察你的投資方式

由於企業背景和實力不同,各房地產投資企業的項目投資方式也不一樣。也許你的企業從來不會在建一幢樓後靠出租來獲取長期回報,而是建一部分賣一部分,甚至靠預售樓盤來滾動開發,那麼對那些適合於長線開發的項目和適於長錢投資的地區,你就要三思而後行了。有時候一個好項目,到了某些房地產企業手裡就成了臭狗屎了,想扔也扔不掉。

3、考察你的融資能力

每一個房地產項目的開發都會遇到借貸和融資問題。問題是你的借貸渠道和融資渠道是否可靠,如果項目建到一半而你的後續資金又無人提供,那可要人命了。筆者見到不少這樣的事情:一個建了一半的項目因為沒有後續資金而停工兩三年,前期成本已經上升了一半,如此就算建好了也無利潤可言了,明擺著是虧本的生意。分析角度四:投資商的自身條件對營銷的影響俗語說「太貴有自知之明」。房地產商在進行項目分析時是不可能不對自身的條件進行分析的。一家公司不可能什麼樣的項目都能開發,也不可能什麼樣的風險都敢去冒,所以在考察一個地區、一個項目值不值得去投資時,還必須有針對性地權衡:本公司適不適合於那個地區去投資,適不適合於投資那樣的項目。

第四操作環節 設計成功的可行性研究流程

步驟A 人員安排組合
項目 內容 人數 負責項目 費用 時間
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造價工程師
市場調查和分析人員
經濟分析專家
製作人員
社會學,環境等專家
步驟B:市場分析
a、宏觀因素分析

房地產開發商在一個國家的某個地區擬進行房地產投資時,首先要考慮的是該國的宏觀因素如政治、經濟、文化、地理地貌、風俗習慣及宗教信仰,有無地區沖突或戰爭發生的可能性。

b、區域性因素分析

一般來講,項目所在國內部地區之間的發展是不平衡的,差異總是不同程度地存在,僅研究其宏觀因素還不夠、還必須對項目所在區域進行因素分析,這是因為:首先 宏觀經濟對區域經濟的影響程度不同,對有的區域影響大,有的區域影響小;其次 區域經濟發展受宏觀經濟的影響存在著「時滯』現象,宏觀的經濟現狀往往要經過一段長時間以後才能對區域經濟的發展產生影響,有的地區反應快,有的地區則滯後性較為明顯,投資時必須加以考慮;其三 國家特定的地區經濟使得某些區域經濟或多或少受宏觀經濟波動的影響,甚至形成於宏觀經濟趨勢相反的逆向走勢。我國的經濟特區、自由貿易娶、保稅區對國際資本依賴程度相對較低,即使在我國宏觀經濟調整期間,國內資金緊張的情況下,其國際資本所受影響較小,這些地區的項目受到沖擊也較小。

c、微觀市場分析

對擬投資項目所在地區的房地產微觀市場的分析可以分成以下兩個部分,其一是對擬 投資房地產市場的分析,其二是對與投資項目同類型的物業市場分析。

步驟C: 市場預測

a 需求預測

需求預測就是以房地產市場調查的信息、數據和資料為依據,運用科學的方法,對某類物業的市場需求規律和變化趨勢進行分析和預測,從而推斷出為了市場對該類物業的需求。

b 供給預測

供給預測就是以房地產市場調查的信息資料和數據為依據,運用科學的方法,對某類物業的市場供給規律和變化趨勢進行分析,從而預測為了市場上該類物業的供給情況

c 預測方法

通常可以分為時間序列分析法和因果關系分析法。時間序列分析法又可分為:移動平均法,指數平滑法等;因果關系分析法可分為:線性回歸法、非線性回歸法、模擬法等。

步驟D: 成本測算

在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中,項目的成本測算是重要的一環,它由估價師會同造價工程師完成。成本測算的正確與否,如同對租售市場的預測一樣,對項目的經濟效益有重大的影響,但相對而言,成本測算較易把握。

一般來講 成本構成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A 土地前期費:指取得合理的土地的權證,完成土地上現有建築物的拆遷,開通施工用水、用電、道路以及完成場地平整為止所要的費用。根據取得上地方式的不同,又可分為新征土地前期費、舊區改造前期費和土地批租費三種類型。

B 設計和建築安裝工程費:指完成場地的三通一平以後,從規劃設計到土建工程、設備安裝、裝飾工程及小區配套、小區綠化結束所包括的費用。

C 市政配套費:指項目開發時必須向城市市政建設所交付的配套費,主要是由於新增房地產項目所引起的水電費。

步驟E:財務評價

項目投資方案評價的指標一般分為兩類:

一類是考慮7貼現因素的動態指標,即考慮7貨幣時間價值因素的指標,包括凈現值、獲利指數、動態回收期、內含報酬事等指標。

另一類是非貼現的靜態指標,即設有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因素的指標,如靜態回收期、投資利潤率等。在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評價中一般以動態指標為主,以靜態指標為輔。以下簡單介紹三種常用的靜態評價指標。

步驟F:盈虧平衡分析

盈虧平衡分析在財務管理中又稱量、本、利分析,是指在一定的市場生產能力條件下,通過分析擬建項目的產出(量)、成本(本)和收益(利)之間的關系,來判斷項目優劣及盈利能力的一種方法。

盈虧分析的關鍵是找到盈虧平衡點(BPe0K-even P0iDt)即項目達到盈虧平衡狀態利潤為零的點。一般來講,在項目產出能力一定的前提下,盈虧平衡點越低,項目的盈利可能性就越大,經營安全性越好。在房地產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中,所謂盈虧平衡分析指對特定的項目而言,要找出預計銷售收入恰好能彌補成本時的銷售量又稱保本銷售量。

步驟G:動磁性分析

敏感性分析是研究某些因素發生變化時,項目經濟效益發生的相應變化,並判斷這些因素對項目經濟目標的影響程度。敏感性分析不僅可以使開發商了解因素變動對項目財務評價指標的影響程度,還可以使他們對那些較為敏感的因素進行認真和仔細的再研究,以提高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准確性。

反應敏感程度的指標是敏感系數:
敏感系數=目標值的變化百分比/參數值變動的百分比
例如:以售價為參數值,以項目的凈現金流量現值作為目標值,已知售價增加10%,
凈現金流量現值增加20%,則售價的敏感系數=20%/10%=2。

敏感系數可正可負。若敏感系數為負,說明目標值的變化與參數值的變化方向相反,敏感系數越大,則說明該參量對目標值越敏感,在可行性研究中對該參量的確定須越謹慎。

步驟H:風險分析

風險分析又稱為概率分析,利用概率值來定量研究各種不同確定因素發生不同幅度變動的概率分布及對方案經濟效果的影響,對方案的經濟效果指標作出某種概率描述,從而對方案的風險情況作出比較准確的判斷。

第5操作環節:撰寫出色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書

A、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事內容

一般來講,專業機構編寫一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包括封面、摘要、目標、正文、附件和附圖六個部分。

1、封面:一般要反映可行性報告的名稱,專業研究編寫機構名稱及編寫報告的時間三個內容。

2、摘要:它是用簡潔明7的語言概要介紹項目的概況、市場情況可行性研究的結論及有關說明或假設條件,要突出重點,假設條件清楚,使閱讀人員在短時間內能了解全報告的精要。也有專家主張不寫摘要,因為可行性研究報告事關重大,閱讀者理應仔細全面閱讀。

3、目錄:由於一份可行性報告少則十餘頁,多則數十頁,為了便於寫作和閱讀人員將報告的前後關系、假設條件及具體內容條理清楚地編寫和掌握,必須編寫目錄。

4、正文:它是可行性報告的主體,一般來講,應包括以下內容:

a、概況(包括:項目背景、項目概況、委託方、受託方、可行性研究的目的、可行性研究的編寫入員、編寫的依據、編寫的假設和說明);
b、市場調查和分析;
C、規劃設計方案;
d、建設方式和建設進度;
e、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
f、項目財務評價;
g、風險分析;
h、可行性研究的結論;
i、研究人員對項目的建議;
j、相應的附表。

5、附件:它包含可行性研究的主要依據,是可行性研究報告必不可少的部分。一般來講,一個項目在做正式的可行性研究時,必須有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如規劃選址意見書、土地批租合同、土地證、建築工程許可證等)。專業人員必須依照委託書和上述文件以及相應的法律、法規方能編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6、附圖:一份完整的可行性報告應包括以下附圖:項目的位置圖、地形圖、規劃紅線圖、設計方案的平面圖,有時也包括:項目所在地區或城市的總體規劃圖等等。

B、可行性研究報告正文部分的編寫

正文部分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核心部分。內容多,較復雜。

1、概況:

(1)進行可行性研究的背景;
(2)所研究項目的名稱、性質、地址、周邊的市政配套和基礎設施現狀,交通及周圍環境等;
(3 )委託方的名稱、地址、法人代表、營業執照登記號及聯系人;
(4)受託方的名稱、地址、法人代表、營業執照登記號及聯系人;
(5)可行性研究的目的;
(6)可行性研究的編寫人員名單;
(7)可行性研究的編寫依據;
(8)研究報告的假設和說明。

2、市場調查分析:要求對項目進行宏觀、區域和微觀的市場分析和調查,及對未來的供給、需求和價格的預測,不僅要有定性的分析,還要有定量的推導。

3、規劃設計方案:要求寫出項目所具備的規劃設計方案及建設過程中市政條件是否具備。市政條件包括水、電、煤、衛、通訊、供暖(部分地區)及道路等的配套情況,在報告中必須有這些市政條件是否具備的書面文件。

4、建設方式和建設進度:專業人員可對項目的建設方式的委託提出建議或由委託方提供建設方式和進度安排,他們一旦確定則為其後進行投資估算作了准備。

5、投資預算和資金籌措要求寫出項目建設過程中必須發生的各項費用並逐一計算資金籌措部分,要就整個項目投資額和相應的支付時間作出融資安排。例如:自有資金、貸款和預售收入這三種主要資金來源的安排等。

6、項目的財務評價:要求寫出主要財務評價指標的計算結果,如凈現值、現值指數、內含報酬率和動態回收期等。

7、風險分析:一般要求計算出保本銷售額、盈虧平衡點及對主要敏感因素在有利和不利情況下的敏感分析並計算出相應的財務評價指標。

8、結論:要求寫出該項目可行性研究的結論,明確說明該項目是否可行,是否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

9、有關建議:是專業機構的專業人員在進行可行性研究中發現的一些有利於項目獲得更佳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等方面的建議,供委託方參考。附表:是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涉及的諸多計算表,如投資匡算表、銷售收入表、資金籌措表、利息計算表、現金流量表、敏感性分析計算表等。

第6操作環節:如何協調可行性研究投資預算

一些不大規范的房地產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其中的項目投資概算只包含7項目建設的工程概算。這樣算帳不好。一個房地產項目不等於一個簡單的建築物,它需要營銷成本、金融成本和建築成本,項目投資就是為了滿足這些成本支出。而且,工程概算也不一定就等於發展商對項目工程建設的實際投資。在被證明星可行的前提下,邊回收資金邊追加投入的滾動式投資開發方式也是可以採取的,這樣一來發展商在工程建設上的實際總投入就會小得多。以工程概算代替項目投資概算是極不嚴肅的。房地產項目的投資概算應包括以下內容:

營銷開支概算,包括:
項目前研究及可行性研究的開支
項目策劃的開支
銷售策劃的開支
廣告開支
項目公司日常運作的開支
項目及企業的公關開支
工程開支概算,包括:
用於工程勘探的開支
用於吹沙填土、平整土地的開支
用於工程設計的開支
用於建築施工的開支
用於設施配套的開支
用於工程監理的開支
土地徵用開支概算,包括:
政府一次性收取的標准地價
用於拆遷補償或青苗補償的開支
影響公共設施而出現的賠償開支
金融成本開支,包括:
外匯資金進入國內貨幣系統產生的銀行擔保及管理費用支出
貸款引起的利息支出
各項保險開支
稅收和行政性收費
不可預見開支

第7操作環節:從全局出發進行可行性研究

現實化的可行性研究前握

事實上,一個好的市場營銷者才是一個最好的利潤創造者和挖掘者,他們致力於分析各種營銷機會的利潤潛力,捕捉贏利機會。這樣的房屋是有目的、有針對性地建造的。優秀的房地產公司應從機構內外來縱觀其業務,監視變化中的環境並抓住最佳的機會。公司營銷人員的主要職責是辨別外界環境中的主要變化,通過設立早期預警系統,及肘改變營銷策略,去迎接營銷環境中的新挑戰和新機會。 消費者市場分析與營銷環境分析同等重要。消費者市場包括個人和家庭、消費者在年齡、收入、教育程度、遷移狀態及興趣等方面差異極大,營銷者區分不同消費者群體和細小的市場,並按照他們的需要來開發產品和服務是非常有用處的。我們應在分析消費者行為的基礎上,從消費者購買心理入手,分析營銷策劃人員如何制定營銷計劃。具體來講就是要研究如下問題:購買什麼?為什麼購買?購買者是誰?如何購買?何地購買?何處購買?

為選定市場和制定策略而進行可行性研究

在此基礎上,我們應進行細致而有針對性的市場調研,進行市場分析,並選定適合的目標市場,制定產品的定位策略、產品開發和定價策略、營銷渠道策略、促銷組合策略及售後服務即物業管理策略。公司要對每個選定的細分市場制定產品定位策略。他需要向客戶說明本公司與現有競爭者和潛在競爭者有什麼區別。定位是勾劃公司形象和所提供價值的行為,以此使該細分市場的顧客理解和正確認識本公司有別於其競爭者的特徵。定位任務包括三個步驟:

明確一些可利用的競爭優勢;

選擇若干個適用的優勢;

有效地向市場表明公司的定位觀念。

產品是營銷首要和最重要的因素,房地產產品策略需要對產品類 型的選擇、開發風險的選擇以及開發方案的制訂與效益分析作出決策。房地 產產品類型可大致分為土地、住宅、公寓、購物中心和商店、工業建築、旅 館及其他特殊用途的物業。房地產產品開發風險的選擇與房地產開發資金的 籌措渠道密不可分。風險和收益是成正比的,如果某一項目不能產生足夠收 入償還抵押並產生正現金流量或者項目的總債務超過其價值則被認為是籌資 過度,明智的辦法是在准備隨風險的限度內盡量賺錢,應保留部分現金和兌 現性強的財產。房地產開發策略即為作出種種投資決定而事先安排的計劃一 一投資多少?投資哪類?何處投資以及如何著手?開發方案一般包括下列內容:開發目標、投資規模與投資額、營運費用及稅費、投資收益方式與收益 大小、經營期間現金流量分析。

納入整體營銷方案的可行性研究

一個好的房地產營銷方案最終有一個好的計劃書,以便在整體上把握整個營銷活 動。計劃一般應包括以下八大內容:

1、計劃概要(便於決策者快速瀏覽)
2、市場營銷現狀(提供背景資料)
3、機會與問題分析
4、目標、銷售量、市場佔有率、盈利水平
5、市場營銷策略
6、行動方案:做什麼?誰去做?如何做?何時做?費用多少?
7、預計盈虧報表
8、控制措施

策略涉及的是營銷活動「是什麼」和「為什麼」的問題,而執行則涉及「誰?」「時 間?」「地點?」「怎麼樣?」等問題。影響有效執行營銷方案的因素主要有:發現及診斷問題的技能:評定存在問題的技能;執行計劃的技能;評估執行效果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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