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反恐特勤隊的培訓
人員完成基礎訓練後,必須續進行定期訓練,包括每日常規訓練,以更新及保持其體能、知識和技能。反恐特勤隊每周有兩個訓練日,包括戰略和體能訓練,當中包括戰術性射擊、戰術性巡邏、火力掩護下進攻、火力掩護下防守及表演練習等,以加強人員的合作默契,確保人員在心理及生理兩方面都能夠維持於高水平,能夠隨時應付任何突發事故。 警察導向戰術急救醫療課程(英文:Police Oriented Tactical Emergency Medicine Course,縮寫:POTEM)於2006年11月起正式教授,由香港警察學院的3位醫療顧問設計,分別是醫院管理局新界東醫院聯網急症科統籌專員暨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急症科部門主管陳德勝醫生、新界西醫院聯網矯型及創傷學組聯網部門主管周育賢醫生和香港中文大學外科學系意外及急救醫學教學單位的郭浩祺教授,為專業化的戰術急救訓練課程,分為3個層次──初級、基本以及高級訓練,用以專門分別培育訓練部分香港警務處部門的警務人員,人員接受訓練後會成為警察醫療員(英文:Police Medic),於戰術環境、突發事故或者災難現場發生時為到傷者提供緊急醫療服務,避免救援及緊急醫療隊伍可能因為環境、時間及能力的阻礙而無辦法第一時間深入現場照顧傷者,延誤救治。
反恐特勤隊人員需要接受當中為期8日、針對特別行動單位的行動需要而設計的高級訓練課程,課程內容涵蓋初基訓練課程中的日常警察事務期間所遇到的受傷事故,包括急救醫療集體打鬥所引起的創傷、爆炸或高處墮下受傷,以及四肢骨折等等技巧;基本訓練課程的戰術急救醫學、運輸醫學,以及槍傷和生化事故導致受傷個案的處理;以及高級訓練課程獨有的在戶外各種不同的模擬行動中進行訓練。
⑵ 反恐培訓的內容有哪些
反恐培訓--方針和任務1. 目的
制定反恐方針及任務有助於公司反恐斗爭更有方向性,目標性。
2. 范圍
適用於深圳新國強金屬製品有限公司全廠員工.
3. 權責
3.1反恐知識的培訓、教育、宣傳、演練安全科
3.2反恐方針的配合、落實與執行:相關部門
4. 定義(略)
5. 程序
5.1反恐方針
5.1.1公司的反恐方針:【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犯罪、保障安全】,反映了反恐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它是指導我們做好反恐保衛工作的正確方針。
5.1.1.1【預防為主】是反恐保衛工作的重要指導思想,也是做好反恐保衛工作的出發點。因此,在反恐保衛工作中應採取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體得預防措施,力爭把違法犯罪行為遏制在預謀階段,把各種災害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5.1.1.2【確保重點】是做好保衛工作的又一重要指導思想,保衛工作陣地面廣,戰線長,任務重,要做好公司安全保衛工作,首先要抓好重點單位和關鍵部位的安全防範工作。
5.1.1.3【打擊犯罪】是保衛工作的基本任務,也是實現保障安全的基本手段,它和預防工作是相輔相成,互為補充的兩種手段。打擊犯罪是預防工作的延伸,因為通過調查詢問,偵查破案,暴露出預防工作的缺陷、漏洞,能及時採取措施加以完善,可以避免類似問題的繼續發生,從而提高防範水平。
5.1.1.4【保障安全】是反恐保衛工作的出發點和最終目的。安全防範工作的建立和實施,都是為了保障公司內部的安全與穩定,如果離開了這個總目標,也就失去了保衛工作建立和存在的意義。
5.2反恐任務
5.2.1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法律、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治安保衛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公司員工的法制觀念、政權意識和安全防範意識,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為。
5.2.2做好動態信息工作;嚴防國內外敵對勢力、非法宗教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對公司的滲透、煽動和破壞活動;及時處置各種不安定事端和突發性事件;協助國家安全、公安機關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5.2.3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和安全技術防範措施,防止盜竊、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5.2.4調解處理公司內部治安糾紛;維護公司廠區和其它公共活動場所的治安秩序。
5.2.5對公司內有輕微違法但尚未構成犯罪的人員進行幫助、教育。
5.2.6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司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其它嚴重危及治安的情況;保護發案現場並協助公安機關查破公司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5.2.7管理在公司內務工、經商、從業的暫住人口和流動人口。
5.2.8參加所在地區組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5.2.9依據有關規定對擾亂公司秩序的人員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