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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葯品網格員培訓方案

發布時間:2021-04-23 21:11:46

Ⅰ 如何建立食葯監所網格化監管實施方案

為緩解食品葯品監管人員少,監管對象多的矛盾,鄭州食葯監局充分利用社區網格化管理方法,解決監管人員不足的問題,把食品葯品監管納入社區網格化監管,把社區的食品葯品監管業務落實到每一個網格員,搭建四級食品葯品安全監管網格,貫徹落實市局要求的「四級網路體系」,促進食品安全監管全覆蓋。做到定格、定人、定責,做到人在網中走,事在格中辦,借用網格化監管全面推進食品葯品社會共治。

一、劃定網路

區委區政府領導下的區食安辦及區食安委成員單位設為一級監管網路,主要負責做好綜合協調、監督指導工作;街道辦的食安辦及街道辦食安委成員單位設為二級監管網路,主要負責轄區內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協調;將街道辦在各社區(村居)的食品安全工作站和食品安全信息員設為三級監管網路,主要負責對本社區(村居)食品安全的宣傳、巡視、監控和信息反饋等工作;將社區(村居)在小區(網格)的食品安全網格員設為四級監管網路,主要負責普法宣傳、日常巡查、信息收集、隱患排查、協助執法等五大任務。

二、強化監管

通過推行食品葯品安全網格化監督管理,把日常食品葯品監管工作、專項整治工作和網格化工作有機結合,切實落實網格監管責任,推動各項監管工作順利、高效運行。

三、加強協作

在區食安辦的協調下,加強與相關部門、各鄉街道食安辦的橫向聯系,建立食品安全協作聯動機制,確保食品葯品監管職責不交叉重疊,食品葯品監管工作不留死角和盲區。

四、巡查留痕

第四級監管網路的社區食品安全網格員在日常巡查中,將轄區內食品餐飲經營業戶的基礎信息收集整理為《食品葯品安全工作網格化巡查表》,其內容包括經營業戶有無相應許可證件、工作人員有無健康證、許可證件是否在顯著位置懸掛等等。此舉將巡查過程書面化,讓監管工作變得更加有重點,補充整合了執法力量,延伸了監管觸角,切實做到了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治,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實現了食品安全監管全覆蓋、無縫隙。
金鵬信息食葯網格化管理解決方案

Ⅱ 食品葯品執法人員培訓制度有哪些

採信廠家或商標權人鑒別意見應排除合理懷疑

首先,從日常生活經驗來看,對自己產品具備哪些特性,以
及涉案產品是否自己生產或許可他人生產,生產企業或商標
權人應當有發言權,
也有一定鑒別能力。
立法和執法實務中,
均有條件地承認了廠家或商標權人對涉案產品是否冒牌所
出具意見的證明效力。
(工商公字
[1998]

254
號、商標案字
[2005]

172
號、質技監局政發
[2001]43
號)

其次,其鑒別意見僅是一種證據材料,符合法定形式,
並經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屬鑒定結論還是
書證,應結合個案具體分析。如果廠家或商標權人運用科技
手段或者專門知識,對涉案產品的成分、結構、風格、口感
等特性,以及標簽包裝的特性,與自己產品是否存在同類性
和同一性進行鑒別和判斷後,出具的載明了《關於行政訴訟
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內容的書面結論,應當
作為鑒定結論使用,具有更高的證明效力;如果廠家或商標
權人出具的鑒別意見,並不具備該條司法解釋要求載明的全
部內容,或者僅僅根據涉案產品型號、款式、所標批號或日
期、所用包裝標簽,是自己從未生產過或使用過的,而鑒別
其為假冒品的,應當作為書證使用。是否載明合理理由和依
據,影響其證據類別和證明效力。根據《關於行政訴訟證據
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十二條,若鑒定人不具備鑒定資格,
或者鑒定程序嚴重違法,或者鑒定結論錯誤、不明確或內容
不完整的,相關的鑒定結論,在行政訴訟中法院不會採信,
行政執法中行政機關也不應採信。對有缺陷的鑒定結論,可
以通過補充鑒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式解決。鑒定
結論經過工商機關的審查,才能採納為定案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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