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政府采購指的是哪些方面的內容
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准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換而言之,就是說只要是花財政的錢,就要實行政府采購,包括一方面是在集采目錄里的東西,另一方面就是限額標准以上的,這個限額標準是由中央或地方制定的,比如中央政府采購有一個單獨的限額標准,由國務院確定,各省市地區的限額標准,是由地方政府等制定。
以北京市為例,限額標準是貨物類單項或批量達50萬以上,服務類是50萬以上,工程是60萬以上。達到80萬以上的必須公開招標。
集采目錄:
一、通用類
1、貨物類:攝影、攝像設備、空氣調節設備、計算機、顯示器、列印機、傳真機、復印機、投影儀、投影幕、掃描儀、刻錄機、UPS電源、移動存儲設備、碎紙機、印刷設備、伺服器、交換機、傢具、電梯和起重機、鍋爐、轎車、越野汽車、旅行車、大客車、摩托車
2、服務類:車輛保險、車輛加油、車輛維修
二、專用類
1、貨物類:
救災物資、防汛抗旱物資、農用物資、儲備物資、醫療設備器械、交通管理監控設備、農用機械設備、消防設備、警用設備和用品、專用教學設備、廣播電視設備、體育設備、專用汽車、軟體
2、工程類:修繕、裝飾工程
3、服務類:印刷
Ⅱ 政府采購政策的實施具體包括哪些措施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第六條規定:
國務院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政府采購政策,通過制定采購需求標准、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採購等措施,實現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目標。
這項規定就已概括了對政府采購的實施的具體措施。
Ⅲ 在政府采購網中提到的「服務方案」是指的什麼內容(建築設計項目)
一般情況下是指此項目中針對服務要求投標人所做的應對方案,如果招標文件中沒有明確服務要求,可按照服務項目、服務期限、服務人員配備、費用等,只要應標就行。
Ⅳ 政府采購的具體步驟是什麼
根據《政府采購法》和《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
政府采購方式共有5種,各種方式的政府采購操作過程如下:
一、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采購單位依法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操作程序:
(一)公告。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發布招標公告。
(二)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於二十日。
(三)投標。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按招標文件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采購代理機構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
(四)開標。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招標采購單位在開標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有關部門。財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可以視情況到現場監督開標活動。開標由采購代理機構主持,采購人、投標人和有關方面代表參加。開標時,應當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託的公證機構檢查並公證;經確認無誤後,由招標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價格折扣、招標文件允許提供的備選投標方案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五)評標。評標工作由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負責組織,具體評標事務由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采購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應當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采購數額在300萬元以上、技術復雜的項目,評標委員會中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人數應當為五人以上單數。招標采購單位應當採取必要措施,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
(六)采購代理機構在評標結束後五個工作日內將評標報告送采購人。采購人在收到評標報告後五個工作日內,按照評標報告中推薦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供應商;也可以事先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供應商。
(七)中標公告。中標供應商確定後,中標結果應當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告。公告內容應當包括招標項目名稱、中標供應商名單、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招標采購單位的名稱和電話。在發布公告的同時,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向中標供應商發出中標通知書。
(八)質疑投訴。投標供應商對中標公告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采購單位提出質疑。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在收到投標供應商書面質疑後七個工作日內,對質疑內容作出答復。質疑供應商對招標采購單位的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采購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按有關規定,向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投訴。財政部門應當在收到投訴後三十個工作日內,對投訴事項作出處理決定。處理投訴事項期間,財政部門可以視具體情況書面通知招標采購單位暫停簽訂合同等活動,但暫停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十日。
(九)合同簽訂。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的約定,與中標供應商簽訂書面合同。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自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將采購合同副本報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備案。
二、邀請招標
貨物或者服務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採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一)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二)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操作程序:
(一)資格預審公告。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媒體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公布投標人資格條件,資格預審公告的期限不得少於七個工作日。
(二)投標人應當在資格預審公告期結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資格證明文件。
(三)投標邀請。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從評審合格投標人中通過隨機方式選擇三家以上的投標人,並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
邀請招標其餘的操作步驟同於公開招標的(二)—(九)。
三、競爭性談判
貨物或者服務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採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一)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二)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三)採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操作程序:
(一)成立談判小組。談判小組由采購人的代表和有關專家共三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談判文件。談判文件應當明確談判程序、談判內容、合同草案的條款以及評定成交的標准等事項。
(三)確定邀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名單。談判小組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於三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並向其提供談判文件。
(四)談判。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在談判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談判文件有實質性變動的,談判小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五)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結束後,談判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最後報價,采購人從談判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根據符合採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並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未成交的供應商。
四、單一來源采購
貨物或者服務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採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采購人與供應商應當在保證采購項目質量和雙方商定合理價格的基礎上進行采購。
五、詢價
采購的貨物規格、標准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依照本法採用詢價方式采購。
操作程序:
(一)成立詢價小組。詢價小組由采購人的代表和有關專家共三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詢價小組應當對采購項目的價格構成和評定成交的標准等事項作出規定。
(二)確定被詢價的供應商名單。詢價小組根據采購需求,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於三家的供應商,並向其發出詢價通知書讓其報價。
(三)詢價。詢價小組要求被詢價的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四)確定成交供應商。采購人根據符合採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並將結果通知所有被詢價的未成交的供應商。
Ⅳ 政府采購制度的基本內容體現在哪些方面
政府采購制度的基本內容:
1、明確政府采購管理體制;
2、建立政府采購主管機構;
3、明確采購模式;
4、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或采購代理機構的管理;
5、建立仲裁機構;
6、成立政府采購中心。
Ⅵ 政府采購培訓要看哪些書
是財政部門辦的政府采購上崗培訓吧,按上個月結束的培訓資料列出一些需要學習的給你,地方規定不同,希望對你有用。
政府采購法
招標投標法
招標投標法實施細則
財政部18、19、20、61號令,最重要的是18號令
財庫{2003}119號 {2007}2號
還有一些地方性法規應該在培訓時會學到
Ⅶ 我們公司想做對政府采購的培訓
資質上沒有 培訓現在都是財政部門組織啊 注冊資金沒限制 營業范圍有培訓類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