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麼學好民法總則
這個沒有簡便方法,還是要死記硬背
⑵ 民法總則很寬泛,怎麼學
還行吧!總則看完,你看勞動,物權,侵權,知識產權,不動產,婚姻,太多太多了,一個一個學
⑶ 如何學習民法總則全文
這時我們可以研究一下《考試大綱》所列的各種考試題型,而不必逐字逐句死記硬背。這時我就採用聯想和理解的方法,尋找其中所涉及的民事法律關系。如在復習婚姻繼承這一章節的時候,有針對性地予以重點復習。而對於繼承法中的內容。在答題時,還要對知識點進行記憶前的理解。我是用民事法律關系將民法所包含的各項民事制度串聯成一個整體、客體和內容是什麼,可以找一條時間的主線掌握學習方法,理解是記憶的基礎,想盡一切辦法把厚厚的一本《民法》教材學薄,例如、合同的保全,進而均通過其主體、合同的履行。 學習《民法》更需如此,互無聯系。比如;夫妻財產,民事法律理論中的各項民事制度絕非一盤散沙。 比如做案例分析題、買賣合同中的風險負擔等一系列問題,條文與案例相結合,有理有據。 把握理論體系 學習任何一門學科,因為民法中所規定的各項民事法律制度。 關鍵點串知識 平時學習要具體全面,哪些只需了解就可以了;第三步是確定構成該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我就會想合同的生效。但這只是表面現象,有些理解起來也比較困難,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就是既要准確把握民事法律條文規定的法律標准和民法理論的觀點,學習時要針對細節有重點地進行,都要把握住整本書的理論體系,又缺乏系統性,相近的概念太多了,哪些該記、客體和內容以及相應的民事法律事實來表現該民事活動的具體內容,分析其出題特點。這就是所謂的「點」。也許很多考生會覺得民事法律理論所包含的具體民事制度較多。我們要做的就是想方設法地記住它們,達到舉一反三的效果。對民法教科書中一般闡述性的內容;其次是確定案例中的民事法律關系是如何產生:婚姻的生效條件。在此基礎上,然後串成串:首先從案例的事實陳述中:看見合同的成立,我想做到這些;第四步是確定民事法律事實和民事法律關系是否合法,便於了解知識之間的內在結構、變更或消滅的,也盡量要聯系題中的具體案例,這種體系性地把握知識,明確每個知識點在整個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知識就不是獨立的了;無效婚姻。此種題型主要是考查考生運用民法知識處理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把握相應的答題要領,這其中有個靈活掌握的問題,它們之間都具有內在的客觀聯系。 學習講求「兩性」 民法中的法律條文特別多。 總的來說、違約責任。 在記憶的時候,又能夠在解答具體問題時靈活地運用有關的民法理論;最後是確定侵權或違約的責任等。 聯想理解記憶 民法中,其實,可以減少記憶量:確定死亡時間——確定遺產——確定遺囑——遺贈或遺囑繼承。因為每項民事活動都表現為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我挑出了這樣幾個關鍵詞;離婚的限制。在答題的時候、可撤銷婚姻,並有較強的系統性的,彼此間存在著內在聯系,將其融會貫通;離婚標准、合同的解除,關鍵在於理解和領會,再挑剔的判卷老師也挑不出毛病,可以按照這樣的步驟。這樣
⑷ 如何做《民法總則》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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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如何學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2017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獲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這為我國民法典編纂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按照國家立法規劃,屬於我國自己的民法典將於2020年問世。
縱觀中國幾千年的歷史,雖然我國歷朝歷代都有各種律令,新中國也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但 是我國的民法體系一直沒能完整地建立起來,而這成為了幾代人孜孜以求的「中國民法典」夢想。這一任務早已上升至國家層次,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就明確提出編纂民法典這一重大立法任務,《民法總則》誕生為民法典翻開了第一頁。
學好民法總則需要了解如下內容:
《民法總則》共206條,全面系統地確定了中國民事活動的基本規定和一般性規則,關繫到每個中國人從「搖籃」到「墳墓」的方方面面,被譽為民事法律體系中的「小憲法」。《民法總則》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國家「五位一體」的發展理念,增加了許多適應時代發展的新內容;體現了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為經濟社會平衡、包容和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支撐。
民法總則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開篇第一條,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資格,完善監護制度,體現了中國特色;基於現行民事法律,對不適應現實情況的規定進行修改,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有針對性的新規定,適應了社會的發展;「綠色原則」被確立為民法總則的基本規定,促進可持續發展;民法總則既傳承我國優秀法律文化傳統,堅定文化自信,又有世界眼光;民法總則健全民事法律秩序,實現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凸顯對民事權利的尊重。
民法總則中鼓勵見義勇為、保護救助人,增加條款消除救助人的後顧之憂;規定英雄烈士是國家和民族精神的體現,是引領社會風尚的標桿,增加惡意詆毀英烈承擔民事責任的條款;針對中老年人監護問題,進一步擴大了被監護人的范圍、調整了監護人范圍、強化了國家監護職能並完善了撤銷監護相關規定;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最低年齡由10歲調整為8歲。這些都是建設法治社會、追求現代文明的具體體現。
作為普通的民眾,隨著我國法治社會的不斷完善,我們一定要加強法律知識學習,提升法制觀念,做學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從而為推動和諧、法治社會建設貢獻一份力量。以上供參考。
⑹ 《民法總則》規定了哪些基本原則
民法總則在第一章中規定的基本原則,包括:
平等原則、自願原則、公平原則、誠信原則、合法原則、綠色原則。
法律中的基本原則,指的是能夠體現立法的指導思想、並且對全部法律制度發揮統率和指導作用的最基本規則。確立民法基本原則,是為各種規范民事活動的法律法規提出具有指導思想性質的基本要求。
(6)民法總則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民法基本原則的規定,不僅是為了規范當事人自身行為,更是為了規范民事活動的立法、行政執法、法院及其他機構的司法行為。
在立法層面,民法總則中規定的這些基本原則不僅對總則中的全部法律制度發揮統領作用,而且對整個民法典中的法律制度發揮統領作用,甚至還要對包括商事法、知識產權法、社會性立法和很多涉及民事權利的法律發揮統領作用。
這些基本原則對於各種下位法的制定應當發揮指導甚至是制約的作用。例如,在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地方立法機構制定的地方法規涉及民事活動規范的時候,都應注意遵守這些原則。可以說,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為規范民事活動制定的其他法律,其效力次於像民法典這樣的法律的時候,同樣也要遵守這些基本原則,使得下位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
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當然也要遵守這些原則。而在人民法院和裁判機構分析和裁判民事案件的時候,這些基本原則的作用更直接,也更顯著。這些基本原則雖然有的不一定能直接用來裁判案件,但它們都可用於從宏觀上指導案件的分析和裁判,自願原則等甚至可直接用來分析和裁判案件。
⑺ 想讓更多的人了解民法總則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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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2017最新《民法總則》新增與刪除哪些內容
您好,《民法總則》亮點如下:
一、明確胎兒利益保護。《總則》第十六條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總則》第十三條的規定,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自然人享有民事權利能力的時間起點為出生時,終止時間為死亡時。由於胎兒尚未出生而成為獨立的個體,因此,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總則》出於對胎兒權益進行保護的目的,列舉了在為「遺腹子」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的制度及接受贈與的權利等方面,胎兒被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
二、以年齡來劃界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下調為8周歲。《總則》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與《民法通則》對比發現,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年齡下限標准由十周歲下調到八周歲。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生活教育水平的提高,現在兒童的心智水平和發育狀況遠遠高於以前同齡階段兒童的水平。此階段的未成年人已經可以獨立實施某些民事行為,並且能對自己的一些行為作出獨立判斷。年齡下限的下調,有利於尊重這一階段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識,保護其合法權益。
三、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由兩年延長為三年。《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民法通則》規定,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為了有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總則》將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延長為三年。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