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幼兒園消防演練方案及流程
一、演練目的
為進一步增強我園師生消防安全意識,提高自救防範能力,做到在發生火警火災時,能臨危不亂,有序、迅速地按照消防逃生路線安全疏散,確保生命安全。
通過緊急疏散演練,鞏固幼兒所學的安全防護知識,逐步學會有事不慌、積極應對、自我保護。讓教職工掌握正確使用滅火器的方法及保護幼兒逃生的方法,提高抗擊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
二、演練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0年X月X日上午9:00
地點:幼兒園操場
三、演練組織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組員:
四、工作小組:
1、協助指揮人員:各班老師和保育員
職責:分別到各自班級活動室,相互協助。
負責:
演習前清點幼兒人數、帶領幼兒撤退、到達安全地帶後清點幼兒人數
2、現場警戒小組:趙志偉
職責:具體負責幼兒和其他閑雜人員進入警戒地帶。
3、救護小組:保健醫生和門衛
職責:具體負責演練疏散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的應急救護和撥打119電話和120急救電話等。
4、撤退後幼兒安全管理:各班教師
職責:清點幼兒人數,負責安撫幼兒情緒,保證幼兒火災後的安全。
以上工作人員負責幼兒疏散時的撤離秩序、安全管理,嚴防擁擠事故發生。
5、報警小組:值班教師
負責火警預報,向分管領導電話報警
6、業余消防隊:後勤人員
職責:負責拿滅火器滅火
五、疏散管理
A、疏散命令:由應急總指揮根據情況發布疏散命令
B、疏散鈴聲:兩短一長鈴聲為信號。鈴聲由總指揮發出。
C、疏散路線:教師領隊,幼兒排二列隊伍下樓道,分班按下列路線疏散:
第一組大一班、大二班、從東邊樓梯下;與小一班走南門到操場。
第二組中二班、中一班從西邊樓梯下,與小二班走北門到戶外。
兩個樓梯的疏散情況採取應急措施,選擇最暢通的樓道疏散幼兒。要求依次快速、安全下樓,不能搶先下樓,以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操場以兩列列隊伍,按做操集合順序。
注意:
具體疏散還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聽從疏散指揮教師的指揮。疏散通道必須保證時刻暢通。現場指揮應根據現場情況、人流密度、對疏散路線作選擇或調整。
D、疏散引導:疏散引導小組的任務是維護疏散秩序,指明疏散方向和路徑。在拐角處應有人員引導,避免幼兒誤入危險區域;要阻止幼兒逆向跑、竄、推搡、擠壓情況發生;有人倒下,要立即扶起,防止踩踏事故發生。
E、撤離方向:就近安全出口撤離原則。
F、集合地點:操場
G、人員清點:各班教師在集合地點對疏散的幼兒人數進行清點,並繼續尋找滯留在事故現場的幼兒和受傷人員,幫助其安全撤離。疏散引導小組應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疏散情況。
六、演習准備階段
1、所有幼兒進入自己所在活動室
2、各班老師清點幼兒人數
3、①清理警戒區。②各工作小組進入現場。
七、正式演習階段
1、總指揮:宣布消防演習與緊急疏散演習現在開始。
2、發現和確認火災事故發生。
3、應急總指揮命令預警小組發布火警報告。(幼兒園迅速啟動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4、緊急疏散:
①在各層疏散引導人員的指揮下,全體幼兒在老師的帶領下,按預定路線有序疏散,疏散時請靠樓梯左邊行走,讓出右邊通道讓消防人員赴救通行;用濕毛巾捂住鼻子,貓腰行走或匍匐前進,撤離到幼兒園活動場。
②各班老師清點疏散人數,發現少人,迅速與疏散總指揮部聯系
③如發現有幼兒受傷,立即與現場救護小組聯系,並展開緊急救護。
④應急疏散負責人向現場總指揮匯報疏散情況。
報告:報告總指揮,全體幼兒現已安全脫險。
(1)幼兒園消防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1、疏散前的注意事項:
A、關閉電、氣設備,切斷電源,關閉門窗。
B、為保證快速、有序、安全地疏散,任何人在疏散時不應攜帶個人物品,更不允許逆向跑竄尋找個人物品。
2、疏散時的注意事項:
A、提醒疏散的幼兒不出現驚慌與騷亂,確保他們安全撤出。
B、現場警戒小組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和現場秩序穩定。
C、各工作小組本著對幼兒高度負責的態度,嚴肅認真地對待現場上出現的每一個突發情況。
⑵ 幼兒園消防安全培訓記錄內容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六條 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第七條 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六)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七)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八條 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託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築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築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委託管理的單位統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託經營、管理的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六條 公眾聚集場所應當在具備下列消防安全條件後,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後方可開業使用: (一)依法辦理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手續,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消防安全責任明確;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