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個城管執法人員大隊長讓我講課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的第二十七條的每一條解釋幫我舉個例子解釋一下
城管來范圍大了,就僅道路這一塊就包源括道路、橋涵、雨污水、照明、防洪、電力、熱力、自來水、通訊、燃氣等一系列設施。要是不管理,你家門口的路三天兩頭被挖斷,你家的電、水、氣動不動就因野蠻施工被迫停供,人行道變成菜市場或小吃一條街你過不去,你覺得這樣生活的舒服嗎?由於道路違章現象如破路埋設管線,佔道施工等多是在後半夜發生,道路城管一般都是白班+夜班連軸轉,就是為了城市生活更舒適、更有秩序。我承認任何行業都有敗類,現在記者也喜歡報道暴力執法的內容,但這不代表所有城管都是惡魔。說討厭也好,說城管工作下三也好,總比偷、強、占國家便宜的好。
Ⅱ 城管法律法規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和改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義務。車站、碼頭及其他公共娛樂場所、集貿市場、大型商場等人流密集的地方應當做好市容環境衛生的宣傳教育工作。
2、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尊重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不得妨礙、阻擾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履行職務。違反本規定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保持建築物的整潔、美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街道的臨街建築物的陽台上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的物品。違反本規定的可處100元以下的罰款。
4、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或者未經批准張貼宣傳品。違反本規定的可處100元以下的罰款。
5、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紙屑和煙頭等廢棄物的;可處100元以下的罰款。
6、不按規定時間、地點、方式傾倒垃圾、糞便的;可處100元以下的罰款。
7、運輸液體、散裝貨物不作密封、包紮、覆蓋,造成泄漏、遺漏的;可處100元以下的罰款。
8、未經批准擅自飼養家畜家禽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責令其限期處理或者予以沒收,並可處200元以下的罰款。 9、未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市容的;可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
10、擅自在電線桿上張貼、塗寫、刻畫和張掛物品的;可處3000元以下的罰款。
11、擅自在市區散發廣告、宣傳品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可處3000元以下的罰款。
12、建築材料等堆放在護欄圍擋外的;可處3000元以下的罰款。
13、在市區亂倒垃圾、糞便、污水或者沿途燃放鞭炮、拋撒冥紙的;可處3000元以下的罰款。
14、在街道、廣場等公共場所焚燒樹葉、枯草的;可處3000元以下的罰款。
15、在人行道上或公共場地亂停、亂放交通工具,影響城市市容的;可處3000元以下的罰款。
16、擅自擺設攤點,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可處3000元以下的罰款。
17、在城市規劃區內,所有車輛向車外拋棄、傾掃廢棄物,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可處3000元以下的罰款。
18、施工場地的施工車輛不按指定的路線、時間行駛,不按指定地點傾倒渣土,或者渣土、沙石等沿途撒落,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可處3000元以下的罰款。
19、施工場地的泥漿未沉澱排入下水道的;可處3000元以下的罰款。
20、對非出租汽車擅自安裝頂燈、計價器等客運設施或者標識的,由城市客運管理機責令其改正,並處以3000以下的罰款。
21、對未經批准非法從事計程車汽車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由城市客運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22、損壞城市樹木花草的;可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
23、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樹木的;可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24、損壞城市綠化設施的;可處5000元以下罰款。
25、未經同意擅自佔用城市綠化用地的,由城市綠化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退還、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並處30000元以下罰款。
26、未經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攤點的,由城市綠化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可處30000元的罰款。
27、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由城市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28、處置建築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築垃圾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建築垃圾的,由城市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進入被檢查單位或現場進行調查或者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檢查;
(二)查閱、調閱或復制被檢查單位或個人與檢查事項有關資料;
(三)依法採用錄音、錄(攝)像等手段,取得有關證據材料;
(四)依法對違法行為所涉及的工具、物品、證件以及建築物、構築物予以查封、扣押或對證據進行登記保存;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Ⅲ 城管的規范准則
根據《城市管理執法行為規范》:
第六條 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應當堅定執行黨的政治路線,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第七條 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廉潔紀律,堅持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干凈做事,維護群眾利益,不得從事違反廉潔紀律的活動。
第八條 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應當依據法定許可權、范圍、程序、時限履行職責,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選擇性執法;
(二)威脅、辱罵、毆打行政相對人;
(三)工作期間飲酒,酒後執勤、值班;
(四)為行政相對人通風報信、隱瞞證據、開脫責任;
(五)打擊報復行政相對人;
(六)其他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
城市管理執法人員與行政相對人有直接利害關系或可能影響公正執法的關系時,應當迴避。
第九條 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應當採取文字、音像等方式對城市管理執法全過程進行記錄,實現可回溯管理。
第十條 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實施執法時,應當出示行政執法證件,告知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應當依法、全面、客觀、公正調查取證。
調查取證時,城市管理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
第十二條 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應當依法實施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或查封場所設施、扣押財物。
對先行登記保存或扣押的財物,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損毀或者擅自處置。
(3)城管條例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根據《城市管理執法行為規范》第七章 實施和監督:
第二十四條 市縣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是本規范實施的責任主體,應當組織轄區內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學習、訓練,在實施執法時嚴格執行本規范。
第二十五條 市縣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應當加強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執行規范情況的監督檢查,糾正違反本規范的行為,視情節輕重對違反規范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省級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應當加強市縣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組織實施規范情況的監督,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對組織實施不力的,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或實施約談。
國務院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全國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落實本規范工作情況。
第二十六條 市縣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應當採取設立舉報電話、信箱等方式,暢通群眾投訴舉報城市管理執法行為的渠道。
第二十七條 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有違反本規范情形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責令改正,給予批評教育;其中,違反執法紀律、辦案規范、裝備使用規范應予處分的,由處分決定機關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Ⅳ 西安市城管執法條例
首先,你的認抄識存在誤區。襲
中國法律主要由行政法、民法、商法等構成,但是行政法的特色在於沒有一部法典,行政法是由浩瀚的部門法構成。
根據國務院和國務院的授權組建城管,大都由 市容、園林、市政、規劃、公安、環保等多個部門法規構成,2005年11月西安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聽取了市政府提請審議的《西安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條例(草案)》,但是沒有通過,也就是說沒有執法和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規定,沒有法定依據和不遵循法定程序,行政處罰無效。未經公布的法律,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
Ⅳ 城管條例處罰規定
城管罰款標准復:根據《制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或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對設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種管線的檢查井、箱蓋或者城市道路附屬設施的缺損及時補缺或者修復的; (二)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和安全防圍設施的; (三)佔用城市道路期滿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後,不及時清理現場的; (四)依附於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不按照規定辦理批准手續的; (五)緊急搶修埋設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線,不按照規定補辦批准手續的; (六)未按照批準的位置、面積、期限佔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動位置、擴大面積、延長時間,未提前辦理變更審批手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