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銷售部門的績效考核怎麼制定
1、對於高層銷售管理人員(如,銷售副總),主要從宏觀上制定整個公司的銷售策略、建立銷售管理體系、推動銷售執行落地,適用於年薪制,年終績效考核以銷售額、利潤額、回款額等結果性指標為主。
2、對於中層銷售管理人員(如,區域經理),主要推動公司的整體銷售策略在區域的執行落地、研究區域的銷售策略及具體戰術、區域團隊的管理與銷售指導等。適宜於「基本工資+階段性績效獎金」績效方案,以結果性指標考核為主,再輔以團隊建設、市場開發等過程性指標考核。
3、對於基層銷售人員(如,業務代表),主要是銷售策略具體執行和實施。績效考核應以業績為導向,力求簡單明了,避免設置一些銷售人員上不可控、也難以評估的過程性指標。
四、其它要注意事項
在實際制定銷售績效方案時,還有許多需要注意的細節問題,這里大致列舉一些通常需注意的事項,供大家參考。
1、避免面面俱到,重點不突出
在實際制定績效方案時,我們經常為了考慮全面,將績效方案設計得非常復雜,例如:考核指標過多、計算辦法繁雜、績效獎金兌現條件設置苛刻等。這種績效方案看似完善,但銷售人員看得一頭霧水,相應的激勵效果也就不明顯了,也背離績效方案設計的初衷。
2、避免隨意調整,注重嚴肅性與延續性
很多中小企業,由於市場變化或部份人員的反饋意見,隨意調整績效方案。有些企業,甚至在一年內連續出台好幾種考核方案,讓考核者與被考核者都變得無所適從。在制定銷售績效方案時,受民企老闆的個人思想左右,一會想搞銷售提成、一會又想搞銷售包干、一會又想搞年薪制等;不去認識分析企業的自身特點,僅憑偶然接觸到的一些新的觀念,便要對績效方案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
當然,對績效方案進行適當修訂是必要的,盡量不要在一個考核年度內調整績效方案。如果確需調整的話,可以通過補充規定的形式對其中部份的內容進行修訂;或在與原績效方案不沖突的前提下,增加額外的激勵措施。同時,不同年度的績效方案,所採用基本考核的方法也應保持一定延續性。在企業自身或外部市場環境沒有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僅對其中的部分指標、實施細則進行修訂;在企業自身或外部市場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時,確實需要對績效方案作大的調整時,也應考慮到原績效方案中可延續的內容,以及原方案與新方案可能產生的沖突(如原方案中涉及的跨年度的項目執行、跨年度績效獎金兌現等內容)。
3、對績效方案裡面涉及的概念界定清楚
在績效方案中,經常涉及到很多特定概念,為了方便計算績效獎金、避免績效糾紛,應事先將一些特定概念的具體含義界定清楚。例如:對銷售額目標考核,銷售額的統計是以簽訂合同、發貨、還是收款為准。
4、杜絕績效方案中的漏洞
在銷售績效方案定稿之前,應事先設想,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及其對績效結果的影響;對於存在制度漏洞予以彌補,以免產生不良的影響。例如,某一新產品剛投放市場時,由於目標基數小、對市場的判斷不準確等原因,就有可能出現實際銷售額是目標銷售額的數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情況;那麼,我們就應該通過事先設置一些限定或調節指標,來降低由於目標設置不合理所引起的績效考核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