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原文
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原文如下:
第一條為全面加強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規范從業人員教育教學、培訓、招生招考等行為,提高培訓質量,保障教育秩序和青少年健康成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校外培訓機構,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由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通過有組織的進行有償培訓活動,實施素質教育的機構。
第三條: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
第四條:校外培訓機構應當依法保障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建立從業人員聘用、考核、薪酬待遇等管理制度,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要求。
第五條:校外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比例選用符合條件的從業人員,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在崗教師。中小學校長和教師不得參與校外培訓機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
2、保護學生權益:校外培訓是為了滿足部分學生的個性化需求,但前提是要有合格的從業人員來提供服務,以保證學生的權益。
3、規范市場秩序:對於無資質人員從事教育培訓,不僅會破壞市場秩序,還會對教育的公平性造成威脅。通過管理,可以避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渾水摸魚,誤導學生和家長。
4、為校內教育提供基礎:校外培訓只是校內教育的補充,對於從業人員的管理應該是規范而嚴格的,以確保校內教育能夠得到更好的基礎支持。
5、整體教育環境的優化:校外培訓機構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教育資源的不均衡分布,但通過規范管理,可以為解決這一問題創造條件。通過提高整體教育水平,可以促進教育公平,推動我國教育的良性發展。
② 培訓機構都是怎麼進行教務管理的
這個還是要看具體抄的規模,小機襲構就一兩個老師統一管理,如排課,教室安排,定教材,通知監督教師等一兩個人足以應對;大一點的機構可能採取管理系統來統一管理,節省時間,還可分校區管理。現在的培訓機構管理系統設計時也充分考慮到了機構的教務管理,提供了豐富的教務管理場景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