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物業小區台風安全的應急預案
物業小區台風安全的應急預案範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我們該怎麼去寫應急預案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收集的物業小區台風安全的應急預案範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目的
為規范物業管理處處理突發事件的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應急的處理能力,維護轄區內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採取快速、有效的措施處理緊急事件,從而控制事態的發展。
2適用范圍
適用於物業轄區內的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
3職責
3.1各項目管理處保安、中央監控室值班員負責火警、匪警的應急處理。
3.2各物業轄區大堂值班員和物業值班員負責電梯困人的應急處理。
3.3工程部和各物業轄區工程維修值班員負責住戶水管爆裂、煤氣泄漏、供電供水設備故障的應急處理。
3.4公司總部總值班員負責協調各部門處理緊急事件。
4操作程序
4.1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的原則
4.1.1快速反應的原則:要求當值保安員接警後2-5分鍾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保安部負責人在休息時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30分鍾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4.1.2統一指揮的原則:
1)處理突發事件由保安部負責人負責統一指揮
2)保安班長及保安員負責各類指令的落實與執行
4.1.3服從命令的原則:各保安隊員需無條件服從指揮人員的命令,班長負責事後對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作詳細記錄
4.1.4團結協作的原則:保安部作為突發事件的處理部門,管理處其它部門應予以積極配合,在保安部作出突發事件處理決定時,各相關部門均應該團結一致,緊密協作,配合保安部處理好突發事件
4.2盜竊、損害事件
4.2.1若發現盜竊分子正在作案,應當場抓獲,並注意收集現場證據,報告公安機關,連同物證送公安機關處理
4.2.2對可疑人員,可採取暗中監控或設法約束,當其實施盜竊或其它破壞事件時再掌握時機予以當場抓獲
4.2.3保安員接到盜竊、損害事件報案時,應立即用對講機向保安部班長或負責人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然後留在事發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盜竊現場不能擅自讓他人觸摸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的遺留物品,禁止無關人員進出現場
4.2.4保安部班長到達現場後視情況輕重,立即調遣保安人員對現場進行保護,若情況特別嚴重,應立即向管理處主任進行請示和報告
4.2.5盜竊案件應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被盜物品名稱,錢財數量的巨細,再確定是否報當地派出所,若有必要,則打電話告之小區被盜詳情,請公安人員速來小區偵破。管理處將組織力量,創造良好的條件配合公安部門對案件開展偵破,排摸線索,提供相關的情況
4.2.6當班班長對事件的發現和處理過程,做好詳細的書面記錄,保安部將進行存檔備案。
4.2.7事件的處理流程
4.3打架斗毆
4.3.1當值保安員發現有打架斗毆的行為或接到打架斗毆的報案時:
1)應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傷,同時,現場保安員應立即用對講機向保安班長報告具體位置、已傷的人數、參與打架斗毆的人數以及請求支援的范圍。
2)將現場圍觀的人員隔離或勸離現場,維護現場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
3)將因打架斗毆受傷的人員,視其傷勢的輕重送醫院治療。
4.3.2保安班長接到報告後,立即用對講機指揮調遣現場或附近的保安人員對現場進行保護,並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1)對事態輕微的事件進行調解。
2)對事態嚴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打架斗毆事件的當事人帶回保安辦公室,進行詢問記錄,並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3)將收集的資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負責人匯報,並請示下一步工作。
4.3.3保安部負責人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後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後工作,對於事態嚴重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的處理工作,並報告管理處主任,管理處報告公司領導。
4.4搶劫
4.4.1當班人員發現有搶劫行為或接到搶劫報案時:
1)應立即上前制止該犯罪行為或迅速趕赴現場制止,並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對講機向班長報告。
2)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時應立即帶回保安部,並請事主一起到管理處,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3)向事主了解在被搶劫過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損傷及財物的損失情況,如事主受傷則視其傷情送醫院救治。
4)如劫匪逃離現場,要向目擊者問清劫匪的人數、衣著顏色和逃走方向,並立即組織追截;
4.4.2保安班長接到搶劫報告後,立即調遣附近的隊員對現場進行封鎖和保護,並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1)向事主或知情人詢問犯罪嫌疑人的體貌及被搶劫的經過做好記錄,對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詢問和記錄。
2)如向公安機關報案,要將相關資料、線索及犯罪嫌疑人交公安機關處理。
3)將收集的資料及作出的工作工作布置向負責人匯報、並請示下一步工作。
4.4.3保安部負責人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後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後工作,對於事態嚴重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處理工作,並請示和報告管理處主任,管理處主任報告公司領導。
4.5兇殺
4.5.1當班人員發現有兇殺或接到兇殺報案時:
1)立即趕赴現場,並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對講機向保安班長或負責人報告。
2)封鎖案發現場,在公安人員到達前,堅決禁止任何人進出現場。
3)犯罪嫌疑人尚未逃離現場時,應將其抓獲,並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4)對傷者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5)在搬抬過程中所走過的路線及碰過、接觸或搬抬過的物件,均應進行認真細致的登記。
6)在公安人員到達時,立即將登記的事項向公安人員報告。
4.5.2保安部負責人接到報告後立即上報公司領導,並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對現場進行警戒封鎖,嚴格檢查出入人員。
4.5.3保安部負責人將案情向公安機關通報,並協助和指揮安全人員配合公安人員。
4.5.4同時,保安部負責人將案情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4.6交通意外事故
4.6.1當班人員發現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1)應立即用對講機報告保安班長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2)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3)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部負責人進行支援。
4.6.2保安部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管理處主任,並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管理處主任報告公司領導。
1)調遣指揮當值隊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
2)送重傷者到醫院救治。
3)報交警大隊事故組。
4.6.3管理處主任在接到報告後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負責指揮及報告公司領導。
4.7緊急停電處理
4.7.1保安人員接到有關區域停電報告後,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並呼叫報警中心通知工程部人員查看。
4.7.2保安領班接到停電報告後,立即組織隊員趕赴樓層主要通道口及停電區域,做好停電區域的保安工作。
4.7.3若停電15分鍾內無法恢復正常供電,立即啟動小區緊急停電預案,並通知管理處領導請示工作。
4.7.4全體人員進入緊急狀態,保持高度警惕,嚴防有人趁機破壞或實施盜竊。
4.7.5停電事故處理完畢後,注意收集各類信息,做好記錄,特殊情況要立即請示和報告。
4.8台風
4.8.1在台風到達前一、二天內由管理處主任召集各部門負責人召開抗台安全會議,明確各部門職責,成立預備抗台小組,隨時准備加班。
4.8.2保安部門要做好小區安全隱患和重要部位的檢查和統計工作,對雨衣、雨靴、應急燈、電筒等工具要做好准備工作。
4.8.3台風來臨時要在小區內和周圍進行不間斷巡視,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4.8.4抗台工作責任落實到人,保安部負責人負責監督抗台各項措施的`落實與檢查。
4.9水浸等自然災害事故。
4.9.1工程部對易水浸的部位進行疏通、排泄工作,防止堵塞;
4.9.2當班班長接報後立即調遣隊員處理或協助其他部門處理此類災害事件。
4.9.3保安部負責人接報後立即作出統一指揮:防止破壞和犯罪行為的發生。
1)相關人員和車輛的疏散。
2)向醫院、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尋求支援。
4.9.4保安部負責人及時將情況向管理處主任和公司領導匯報工作和請示。
5.電梯困人應急預案
5.1.任一員工接到業主報警或發現有乘客被困在電梯內,應立即通知保安消防監控室,同時記錄接報和發現時間。
5.2.保安消防監控室接報後應一方面通過監控系統或對講機了解電梯困人發生地點、被困人數、人員情況、以及電梯所在樓層,另一方面通過對講機向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班長匯報,並聯系工程部前往解救。
5.3.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領班接報後,立即親自到場或派員到場與被困乘客取得聯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靜,耐心等待求援。尤其當被困乘客驚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試圖採用撬門等非常措施逃生時,要耐心告誡乘客不要驚慌和急躁,不要盲目採取無謂的行動,以免使故障擴大,發生危險。注意在這一過程中,現場始終不能離人,要不斷與被困人員對話,及時了解被困人員的情緒和健康狀況,同時及時將情況向管理處主任匯報。
5.4.工程部經理或值班人員接報後,應立即派人前往現場解救,必要時電話通知電梯維修公司前來搶修。若自己無法解救,應設法採取措施,確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電梯維修公司技工前來解救。
5.5.若工程部和電梯維修公司都無能力解救或短期時間內解救不了,應視情況向公安部門或消防部門求助(應說明求助原因和情況)。向公安、消防部門求助前應徵得公司總經理或值班領導的同意。
5.6.在解救過程中,若發現被困乘客中有人暈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應立即通知醫護人員到場,以便被困人員救出後即可進行搶救。
5.7.被困者救出後,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班長應當立即向他們表示慰問,並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和需要,同時請他們提供姓名、地址、聯系電話及到本小區事由。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離去,應記錄下來存檔備案。
5.8.被困者救出後,工程部應立即請電梯維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後方可恢復正常運行。
5.9.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班長應詳細記錄事件經過情況,包括接報時間、保安和維修人員到達現場時間、電梯維修公司通知和到達時間、被困人員的解救時間、被困人員的基本情況、電梯恢復正常運行時間。若有公安、消防、醫護人員到場,還應分別記錄到場和離開時間、車輛號碼;被困人員有傷者的,應記錄傷者情況和被送往的醫院。
5.10.工程部經理或值班人員應詳細記錄故障發生時間、原因、解救辦法和修復時間。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科學有效應對我市物業管理區域可能出現的安全突發事件,規范應急處置工作,切實消除我市物業管理區域安全隱患,保障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特製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1.3編制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1.4編制工作原則
1.4.1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安全事件發生後,在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實行區(市)管理制,建立靈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預警和應急反應機制。
1.4.2以人為本,依法規范。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應急預案要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要與相關政策相銜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預案。
1.4.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落實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安全事件發生的思想、預案、機制和工作等方面的准備。建立安全應急處置專業小組,加強管理人員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訓力度,定期組織企業員工、小區居民進行安全應急演練。
2.組織機構與職 責
2.1指揮機構
按照安全應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市物業辦主任擔任組長,組員由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
2.2工作機構
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物業辦,主任張宣文,常務副主任王西濤。辦公室職責:統一協調全市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督查工作,對重點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組織召開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及時部署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關文件的傳達;及時向上級機關報送相關重大事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情況;其它內部工作事項的通知、協調等工作。
2.3成員單位及職責
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成立相應組織機構,確立專門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根據本區域的實際情況,明確職責分工,認真組織督促、落實安全工作,及時處理解決安全工作中的問題,強化工作措施,加強安全檢查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2.4督察長效機制
由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抽調精通業務、責任心強的1-2名工作人員,組成2個督導組,定期對各區(市)的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督察,並提出指導意見。各區(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成立相應檢查小組,對轄區內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督察,並將檢查情況整理匯總及時上報。
2.5信息報送和處理
2.5.1各區(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報送制度。制定應急值守制度、應急報告制度和應急舉報制度,及時准確的向有關部門報送信息。
2.5.2各區(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有關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或完成情況。
2.5.3在安全事件應急處置中,相關單位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隨時通報情況,及時、准確反饋信息。
2.5.4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各類安全信息,經過分析研究後,及時通報相關單位。
2.6指揮和協調
2.6.1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政令暢通。屬於跨區域的協調工作,由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揮。
2.6.2應急預案啟動後,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協調本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落實相關安全工作。
3.重點區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業管理區域的高層建築、商場、寫字樓的各種設備設施,如配電室、泵房、中央空調機房、發電機房、電梯機房等存在的設施缺損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隱患。
3.2物業管理區域內違章建築、違章搭蓋佔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隱患,物業管理區域內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在建築周圍空中和地面設置影響應急車輛通行的安全隱患。
3.3物業管理區域內應急設施的整治,設施無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盜等原因缺損造成的安全隱患。
3.4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場因車輛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隱患,以及停車場內因缺損或不能使用的應急設施造成的安全隱患。
3.5物業管理區域內存在集生產、銷售、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築和小商場、小餐飲場所、小旅館、小歌舞娛樂、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小學校(幼兒園)、小醫院(診所)、小生產加工企業這些「九小場所」,以及擅自改變建築使用功能的倉庫、勞動密集生產車間、員工集體宿舍集生產、銷售、居住為一體的建築物的安全隱患。
3.6物業管理區域內存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項
4.1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公共區域安全防範的重點部位設置警示標識,可能引發人身傷亡事故的部位或場所要設置統一規范、文明禮貌且醒目的警示標識,告示注意事項,明確禁止行為。
4.2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業主的自我檢查防範予以告示,提醒業主對雨蓬、花架、曬衣架、空調室外機架和陽台扶手等部位擺放花盆、吊掛雜物等行為,強化自我安全防範意識。
4.3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對公共區域安全防範重點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強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及公共設施設備定期巡查並做好巡查紀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隱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築漏修繕的,必須進行回訪,增強安全系數。
4.4物業服務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公共區域安全防範預案,要對安全防範應急預案進行全面檢查、調整完善,明確安全防範應急處理程序。
4.5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對已制定的惡劣天氣安全防範應急預案,加強執行力度,強化值班制度,凡遇惡劣天氣,要立即行動,按照責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物業管理區域出入口實行定時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時安全防範制度,對符合條件的小區要嚴格按照標准落實客人、車輛出入登記制度,並確保小區內車輛停放有序。
4.7物業服務企業應加大對小區安全防範的投入,提高技術防範水平。對已實施樓宇對講、電控防盜、家庭防盜報警、小區重點部位監控等技防工程的應加強維護。
5.緊急處置
各物業服務企業應高度重視物業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來認識。加強檢查、監督、落實小區的安全工作。
物業企業負責人作為管理小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當前企業的頭等大事來抓。如有安全問題發生,應在第一時間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並及時趕到現場解決處理。
6.後果評估
6.1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完畢後,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要查明導致引發安全事件的原因。屬責任事故的,要查明責任人及各自責任的大小,並擬寫調查報告及時報送相關部門。
6.2通過總結,找出預警和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逐步完善應急機構,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7.監督管理
7.1預案演練
各物業服務企業每年應組織一至兩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演練前要明確演練的內容和目標,制定周密的演練計劃。對參與演練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並落實安全措施。演練范圍內要設置明顯的標識並事先通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演練後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並作好總結。
7.2宣傳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充分利用板報、宣傳欄和社區刊物等宣傳途徑在小區內積極開展安全知識專題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努力營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圍。
7.3獎勵和責任
7.3.1對在安全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並給予表彰。
7.3.2對不服從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調遣,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延誤時機造成損失的單位或個人,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監督檢查
7.4.1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應每月指派專人對轄區內物業管理區域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責令整改。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將定期組織全市范圍的安全隱患巡查工作。
對於整改不利,存在問題較為嚴重的物業服務企業將予以嚴肅處理,並將其違規行為記入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
7.4.2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對本預案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8.預案更新
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以及有關法律、法規修改情況,對本預案及時進行修改、完善。
9.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㈡ 物業保安培訓內容有哪些
物業保安培訓內容:
1、物業保安基礎理論知識(保安的起源與發展,保安目前現內況與發展)容
2、物業保安員法律常識(憲法、刑法、治安處罰法、消防法、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3、消防常識(如何預防火災和撲救火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急救常識(心肺復甦、觸電、中毒等)
5、突發事件處置方法(崗位職責和處置方法)
6.物業車輛管理。
7.報警。
㈢ 物業公司應急預案
1目的
為規范物業管理處處理突發事件的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維護轄區內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採取快速、有效的措施處理緊急事件,從而控制事態的發展。
2適用范圍:
適用於物業轄區內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
3職責
3.1各項目管理處保安、中央監控室值班員負責火警、匪警的應急處理。
3.2各物業轄區大堂值班員和物業值班員負責電梯困人的應急處理。
3.3工程部和各物業轄區工程維修值班員負責住戶水管爆裂、煤氣泄漏、供電供水設備故障的應急處理。
3. 4公司總部總值班員負責協調各部門處理緊急事件。
4操作程序
4.1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的原則
4.1.1快速反應的原則:要求當值保安員接警後2-5分鍾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保安部負責人在休息時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30分鍾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4.1.2統一指揮的原則:
1)處理突發事件由保安部負責人負責統一指揮
2)保安班長及保安員負責各類指令的落實與執行
4.1.3服從命令的原則:各保安隊員需無條件服從指揮人員的命令,班長負責事後對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作詳細記錄
4.1.4團結協作的原則:保安部作為突發事件的處理部門,管理處其它部門應予以積極配合,在保安部作出突發事件處理決定時,各相關部門均應團結一致,緊密協作,配合保安部處理好突發事件
4.2盜竊、損害事件
4.2.1若發現盜竊分子正在作案,應當場抓獲,並注意收集現場證據,報告公安機關,連同物證送公安機關處理
4.2.2對可疑人員,可採取暗中監控或設法約束,當其實施盜竊或其它破壞事件時再掌握時機予以當場抓獲
4.2.3保安員接到盜竊、損害事件報案時,應立即用對講機向保安部班長或負責人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然後留在事發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盜竊現場不能擅自讓他人觸摸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的遺留物品,禁止無關人員進出現場
4.2.4保安部班長到達現場後視情況輕重,立即調遣保安人員對現場進行保護,若情況特別嚴重,應立即向管理處主任進行請示和報告
4.2.5盜竊案件應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被盜物品名稱,錢財數量的巨細,再確定是否報當地派出所,若有必要,則打電話告之小區被盜詳情,請公安人員速來小區偵破。管理處將組織力量,創造良好的條件配合公安部門對案件開展偵破,排摸線索,提供情況
4.2.6當班班長對事件的發現和處理過程,做好詳細的書面記錄,保安部將進行存檔備案
4.2.7事件的處理流程圖
4.3打架斗毆
4.3.1當值保安員發現有打架斗毆的行為或接到打架斗毆的報案時:
1)應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傷,同時,現場保安員應立即用對講機向保安班長報告具體位置、已傷的人數、參與打架斗毆的人數以及請求支援的范圍。
2)將現場圍觀的人員隔離或勸離現場,維護現場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
3)將因打架斗毆受傷人員,視其傷勢的輕重送醫院治療
4.3.2保安班長接到報告後,立即用對講機指揮調遣現場或附近的保安人員對現場進行保護,並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1)對事態輕微的事件進行調解
2)對事態嚴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打架斗毆事件的當事人帶回保安辦公室,進行詢問記錄,並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3)將收集的.資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負責人匯報,並請示下一步工作
4.3.3保安部負責人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後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後工作,對於事態嚴重造成人員亡的,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的處理工作,並報告管理處主任,管理處報告公司領導
4.4搶劫
4.4.1當班人員發現有搶劫行為或接到搶劫報案時:
1)應立即上前制止該犯罪行為或迅速趕赴現場制止,並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對講機向班長報告
2)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時應立即帶回保安部,並請事主一起到管理處,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3)向事主了解在被搶劫過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損傷及財物的損失情況,如事主受傷則視其傷情送醫院救治
4)如劫匪逃離現場,要向目擊者問清劫匪的人數、衣著顏色和逃走方向,並立即組織追截;
4.4.2保安班長接到搶劫報告後,立即調遣附近的隊員對現場進行封鎖和保護,並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1)向事主或知情人詢問犯罪嫌疑人的體貌及被搶劫的經過做好記錄,對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詢問和記錄
2)如向公安機關報案,要將相關資料、線索及犯罪嫌疑人交公安機關處理
3)將收集的資料及作出的工作工作布置向負責人匯報、並請示下一步工作
4.4.3保安部負責人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後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後工作,對於事態嚴重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處理工作,並請示和報告管理處主任,管理處主任報告公司領導。
4.5兇殺
4.5.1當班人員發現有兇殺或接到兇殺報案時:
1)立即趕赴現場,並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對講機向保安班長或負責人報告,
2)封鎖案發現場,在公安人員到達前,堅決禁止任何人進出現場
3)犯罪嫌疑人尚未逃離現場時,應將其抓獲,並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4)對傷者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5)在搬抬過程中所走過的路線及碰過、接觸或搬抬過的物件,均應進行認真細致的登記
6)在公安人員到達時,立即將登記的事項向公安人員報告
4.5.2保安部負責人接到報告後立即上報公司領導,並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對現場進行警戒封鎖,嚴格檢查出入人員
4.5.3保安部負責人將案情向公安機關通報,並協助和指揮安全人員配合公安人員,
4.5.4同時,保安部負責人將案情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4.6交通意外事故
4.6.1當班人員發現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1)應立即用對講機報告保安班長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2)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3)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部負責人進行支援
4.6.2保安部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管理處主任,並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管理處主任報告公司領導。
1)調遣指揮當值隊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
2)送重傷者到醫院救治
3)報交警大隊事故組
4.6.3管理處主任在接到報告後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負責指揮及報告公司領導
4.7緊急停電處理
4.7.1保安人員接到有關區域停電報告後,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並呼叫報警
中心通知工程部人員查看
4.7.2保安領班接到停電報告後,立即組織隊員趕赴樓層主要通道口及停電區域,做好停電區域的保安工作
4.7.3若停電15分鍾內無法恢復正常供電,立即啟動小區緊急停電預案,並通知管理處領導請示工作
4.7.4全體人員進入緊急狀態,保持高度警惕,嚴防有人趁機破壞或實施盜竊
4.7.5停電事故處理完畢後,注意收集各類信息,做好記錄,特殊情況要立即請示和報告。
4.8台風
4.8.1在台風到達前一、二天內由管理處主任召集各部門負責人召開抗台安全會議,明確各部門職責,成立預備抗台小組,隨時准備加班
4.8.2保安部門要做好小區安全隱患和重要部位的檢查和統計工作,對雨衣、雨靴、應急燈、電筒等工具要做好准備工作
4.8.3台風來臨時要在小區內和周圍進行不間斷巡視,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4.8.4抗台工作責任落實到人,保安部負責人負責監督抗台各項措施的落實與檢查
4.9水浸等自然災害事故
4.9.1工程部對易水浸的部位進行疏通、排泄工作,防止堵塞;
4.9.2當班班長接報後立即調遣隊員處理或協助其他部門處理此類災害事件
4.9.3保安部負責人接報後立即作出統一指揮:防止破壞和犯罪行為的發生
1)相關人員和車輛的疏散
2)向醫院、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尋求支援
4.9.4保安部負責人及時將情況向管理處主任和公司領導匯報工作和請示
5.電梯困人應急預案
5.1.任一員工接到業主報警或發現有乘客被困在電梯內,應立即通知保安消防監控室,同時記錄接報和發現時間。
5.2.保安消防監控室接報後應一方面通過監控系統或對講機了解電梯困人發生地點、被困人數、人員情況、以及電梯所在樓層,另一方面通過對講機向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班長匯報,並聯系工程部前往解救。
5.3.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領班接報後,立即親自到場或派員到場與被困乘客取得聯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靜,耐心等待求援。尤其當被困乘客驚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試圖採用撬門等非常措施逃生時,要耐心告誡乘客不要驚慌和急躁,不要盲目採取無謂的行動,以免使故障擴大,發生危險。注意在這一過程中,現場始終不能離人,要不斷與被困人員對話,及時了解被困人員的情緒和健康狀況,同時及時將情況向管理處主任匯報。
5.4.工程部經理或值班人員接報後,應立即派人前往現場解救,必要時電話通知電梯維修公司前來搶修。若自己無法解救,應設法採取措施,確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電梯維修公司技工前來解救。
5.5.若工程部和電梯維修公司都無能力解救或短期時間內解救不了,應視情況向公安部門或消防部門求助(應說明求助原因和情況)。向公安、消防部門求助前應徵得公司總經理或值班領導的同意。
5.6.在解救過程中,若發現被困乘客中有人暈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小孩),應立即通知醫護人員到場,以便被困人員救出後即可進行搶救。
5.7.被困者救出後,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班長應當立即向他們表示慰問,並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和需要,同時請他們提供姓名、地址、聯系電話及到本小區事由。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離去,應記錄下來存檔備案。
5.8.被困者救出後,工程部應立即請電梯維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後方可恢復正常運行。
5.9.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班長應詳細記錄事件經過情況,包括接報時間、保安和維修人員到達現場時間、電梯維修公司通知和到達時間、被困人員的解救時間、被困人員的基本情況、電梯恢復正常運行時間。若有公安、消防、醫護人員到場,還應分別記錄到場和離開時間、車輛號碼;被困人員有傷者的,應記錄傷者情況和被送往的醫院。
5.10.工程部經理或值班人員應詳細記錄故障發生時間、原因、解救辦法和修復時間。
一、本消防預案適用於商業物業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據消防規范和商業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此消防應急預案,目的為了做好商業物業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1、應急組織構成情況(安全指揮部):
總指揮:公司領導;現場指揮:物業負責人;
現場副指揮:商業物業各部門負責人;
成員:全體員工
2、應急組織機構由消防滅火組、搶險搶修組、物資供應組、交通運輸組、警戒疏散組、醫療救護組、通訊聯絡協調組等小組組成。
3、應急安全指揮部職責:負責組織商業物業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隊伍,組織預案的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事故應急救援的各項准備工作;事故狀態下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救援。
4、應急職責
(1)總指揮:負責定時召開消防應急安全指揮部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宣布緊
急狀態的啟動和解除;全面指揮調動應急組織,調配應急資源,按應急程序組織實施應急搶險。
(2)現場指揮:負責應急預案工作的具體落實,做好相關應急准備;協助總指揮作好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若總指揮不在區域時,由現場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3)現場副指揮各成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安全指揮部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的損害減小到最低限度。
(4)消防滅火組(由保安隊、工程部員工組成)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備,負責檢查本單位各個部位的用電、用火安全;發生重大火災或其它重大突發事件時,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進行火災撲救或應急搶險。
(5)搶險搶修組(由工程部、保安隊員工組成)應急狀態下,撲救火災、設備維修、設備復位,制定安全措施,監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6)物資供應組(由工程部、保安隊員工組成)狀態下應急物資的供應保障,如設備零配件、工具、沙袋、鐵鍬、消負責應急防泡沫、水泥、防護用品等。
(7)交通協調組(由保安隊與商業物業員工組成):負責消防救急車輛的通暢與協調;傷病員和救災物資的運送。
(8)安全警戒疏散組(由保安隊與商業物業員工組成):負責布置安全警戒,保證現場井然有序;實行緊急狀況管制,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加強保衛工作,禁止無關人員通行;緊急情況下的人員疏散。
(9)醫療救護組(由保安隊與商業物業員工組成)負責聯系醫療機構;組織救護車輛及醫務人員、器材進入指定地點;組織現場搶救傷員。
(10)通訊聯絡協調組(由保安隊與商業物業員工組成)負責應急搶險過程中的通訊聯絡,保證通訊暢通,負責各小組之間的協調以及與外部機構的聯系、協調。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
當有發生火災事故的危險或者突然起火時,啟動相應的應急)負責應急程序。
四、應急程序
(一)預警
定期對火險危險源、危險區域和因素進行監控和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建檔登記。做好動態監控和應急准備工作,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發現有火險發生時要及時通過各種方式發布預警信息。
(二)報警
1、當發生火險時,第一發現人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報告,向負責人說明事故地點、事故類型等事故概況。
2、立即引導附近人員先行疏散,並迅速利用就近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於火災初級階段。
3、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採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4、由第一接報的部門負責人立即向安全指揮部現場指揮匯報事故情況,緊急情況下現場指揮迅速將情況報告總指揮,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再向消防、公安部門報警。
5、事故如發生在夜間或節假日,發現人員向行政值班人員報告,或直接向總指揮及現場指揮報告事故情況,緊急情況下同時向消防、公安部門報警,並採取必在的可行的控制措施。
(三)接報
1、消防值班人員、行政值班人員、總指揮、現場指揮為接報人員。
2、接報人員應問清報告人姓名、單位、聯系電話;問明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原因;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做好電話記錄。
(四)組織救援隊伍
1、總指揮應或現場指揮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即通知應急安全指揮部所有成員到達事故現場。
2、應急安全指揮部各位成員接到通知後,立即組織起本部門的工作人員及搶險裝備,趕往事故現場,向總指揮、現場指揮報到,接受任務,了解現場災害情況,實施統一的救援工作。
(五)設立臨時指揮部及急救醫療點
l、各救援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後,選擇有利地形設立現場指揮部及醫療急救站。
2、各救援隊伍盡可能靠近現場指揮部,隨時保持與指揮部的聯系。
3、指揮部、各救援組、醫療組均應設置醒目的標志,懸掛旗幟,方便救援人員和傷員識別。
(六)搶險救援
進入現場的各支救援隊伍要盡快按照各自的職責和任務開展救援工作。
1、現場指揮部:盡快開通通訊網路;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救援方案;根據事故災情嚴重程序,決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組織指揮救援行動。
2、危險源控制
組織消防人員進行滅火撲救;組織專業人員對出現火險的部位進行控制、搶修;對可能造成危險物品、氣體泄漏的要制訂相應的應對措施。
(七)現場警戒
警戒疏散組根據劃定的危害區域做好現場警戒,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
要幹道上實行緊急狀況管制;在警戒區的邊界設置警示標識,禁止其他人員靠近。
(八)現場醫療急救
l、醫療救護組在事故初起階段就應與各大醫院聯系,說明事故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做好緊急救護的准備。
2、醫療救護組必須在第一時間對傷員在現場進行處理急救,急救時按先重後輕的原則治療。
3、經現場處理後,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
4、送醫院時作好傷員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轉院。
(九)疏散撤離
1、事先設立安全區域,確定疏散撤離路線。
2、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序,組織和指揮引導遇險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五、善後恢復
1、事故現場清理,傷亡人員的醫治:
2、事故原因調查;
3、災後經營秩序的恢復;
4、其他。
根據集團公司下發通知與要求,為扎實做好公司及各項目汛期預防工作,保障公司和業主財產及人身安全,特製定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各項目排水設施設備檢查維護工作,保證排水系統完好有效;加強各項目的巡視檢查,及時查找漏點,避免因漏雨導致的電路短路、設備損壞問題的發生,特別是各項目的高配間,必須保證正常供電;負責各項目避雷設施設備的檢修工作,負責儲備必要的防汛、救災物資;一旦發生洪澇災害,按照本防汛救災預案組織維護和搶險工作。
(二)、在防汛領導小組的指揮下成立四個工作組
1、成立防汛搶險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在防汛領導組的指揮下進行防汛搶險工作,各項目經理組織搶險人員對各管理區域進行全面檢查,確定積水區域事故發生原因,制定局部應急措施,組織人員進行處理。
2、成立設備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在防汛領導組的指揮下進行防汛搶險(用水泵進行排水)工作。各項目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合理組織人員利用排水泵等設備對積水嚴重區域進行排水,保障各管理區域正常。
3、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在防汛領導小組的指揮下進行搶險通訊、統計、後勤保障工作。在發生汛情時,做好公司內部信息的傳遞和後勤保障工作,在汛情後,統計匯總由於汛情造成的損失情況。
4、應急救援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在防汛領導小組的指揮下進行汛情援助工作。當某項目發生重大險情時,及時抽調人員進行救援。
二、防汛物資:
雨鞋、雨衣、鐵杴、編織袋、手電筒、鐵絲、排水泵、托線盤等,並設專人負責,確保防汛物資24小時可領用。
三、各項目經理為各區域防汛責任人;加強防汛意識培訓,對重點部位要檢查到位,發現險情及時上報部門或公司領導,並採取積極措施,避免險情擴大。
四、防汛期間所有防汛人員必須保持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
五、遇中雨以上雨情時,項目經理必須在崗值班;遇大到暴雨雨情時,實行全員全崗值班制度。
六、當辦公室值班人員接防汛通知後,應及時通知值班領導及全體防汛人員。
七、各項目值班人員接到業主求助信息後,應及時通知當值領導和項目
防汛主要成員迅速到現場查看情況,及時處置;當遇到管理區域內出現大面積積水時,應迅速組織人員趕赴現場,調集水泵等相關設備進行疏通、排水,同時上報公司領導。
八、平時,辦公室人員內勤人員和各項目客服人員應密切注意天氣變化,並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天氣異常情況,同時做好防汛期間值班人員簽名,及重大汛情記錄。
九、防汛物資應加強管理,汛期結束後交倉庫保管,以備後期續用。
㈣ 物業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物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大全
盜竊、搶劫應急處理
⑴、小區保安在執勤中遇有或接到公開使用暴力或其他威脅小區居民和業主的違法犯罪行為(如打、砸、搶、偷等)時,要切實履行保安的職責,迅速制止犯罪。
⑵、當發生突發案件時,要保持鎮靜,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設法制服罪犯,同時立即通過通訊設備呼叫救援,並撥打“110”電話報警同時通知向相關領導匯報。
⑶、所有持對講機的保安在聽到求援信號後,要立即通過通訊設備呼叫救援,同時封鎖大門出口等,防止犯罪分子逃跑。
⑷、若犯罪分子逃跑,一時又追不上,要將人數、衣著、相貌、身體特徵、所用交通工具征等記錄下來;有案發現場的(包括偷竊、搶劫現場)要保護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任何東西,不得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在公安機關人員未勘查現場完畢之前不得離開。
⑸、現場如有人員受傷的,要立即設法盡快送醫院救治,並報告公安機關。
⑹、保安隊長應做好現場記錄,並寫出書面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打架斗毆應急處理
⑴、當值保安員發現有打架斗毆的行為或接到打架斗毆的報案時,應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傷,同時,現場保安員應立即用對講機向保安班長報告具體位置、已傷的人數、參與打架斗毆的人數以及請求支援的范圍。
⑵、將現場圍觀的'人員隔離或勸離現場,維護現場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
⑶、將因打架斗毆受傷人員,視其傷勢的輕重送醫院治療。
⑷、保安班長接到報告後,立即用對講機指揮調遣現場或附近的保安人員對現場進行保護,並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對事態輕微的事件進行調解;對事態嚴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打架斗毆事件的當事人帶回保安辦公室,進行詢問記錄,並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⑸、將收集的資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負責人匯報。
兇殺應急處理
⑴、當班人員發現有兇殺或接到兇殺報案時:立即趕赴現場,保護現場,封鎖現場,同時用對講機向保安班長或負責人報告。
⑵、犯罪嫌疑人尚未逃離現場時,應將其抓獲,並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⑶、對傷者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⑷、在搬抬過程中所走過的路線及碰過、接觸或搬抬過的物件,均應進行認真細致的登記;報告給公安人員。
⑸、保安部負責人接到報告後立即上報公司領導,並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對現場進行警戒封鎖,嚴格檢查出入人員。
⑹、將案情向公安機關通報,並協助和指揮安全人員配合公安人員。同時,將案情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交通意外應急處理
1、當班人員發現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⑴、應立即用對講機報告保安班長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⑵、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⑶、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部負責人進行支援。
2、保安部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管理處主任,並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管理處主任報告公司領導。
⑴、調遣指揮當值隊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
⑵、送重傷者到醫院救治。
⑶、報交警大隊事故組。
3、管理處主任在接到報告後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負責指揮及報告公司領導。
緊急停電應急處理
⑴、保安人員接到有關區域停電報告後,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並呼叫報警中心通知工程部人員查看。
⑵、保安領班接到停電報告後,立即組織隊員趕赴樓層主要通道口及停電區域,做好停電區域的保安工作。
⑶、若停電15分鍾內無法恢復正常供電,立即啟動小區緊急停電預案,並通知管理處領導請示工作。
⑷、全體人員進入緊急狀態,保持高度警惕,嚴防有人趁機破壞或實施盜竊。
⑸、停電事故處理完畢後,注意收集各類信息,做好記錄,特殊情況要立即請示和報告。
台風應急處理
⑴、在台風到達前一、二天內由管理處主任召集各部門負責人召開抗台安全會議,明確各部門職責,成立預備抗台小組,隨時准備加班。
⑵、保安部門要做好小區安全隱患和重要部位的檢查和統計工作,對雨衣、雨靴、應急燈、電筒等工具要做好准備工作。
⑶、台風來臨時要在小區內和周圍進行不間斷巡視,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⑷、抗台工作責任落實到人,保安部負責人負責監督抗台各項措施的落實與檢查。
水患應急處理
⑴、工程部對易水浸的部位進行疏通、排泄工作,防止堵塞。
⑵、當班班長接報後立即調遣隊員處理或協助其他部門處理此類災害事件。
⑶、保安部負責人接報後立即作出統一指揮:相關人員和車輛的疏散。
⑷、保安部負責人及時將情況向管理處主任和公司領導匯報工作和請示。
被困電梯應急處理
⑴、接到業主報警或發現有乘客被困在電梯內,立即通知保安消防監控室,同時記錄接報和發現時間。
⑵、保安消防監控室接報後,一方面通過監控系統或對講機了解電梯困人發生地點、被困人數、人員情況、以及電梯所在樓層,另一方面通過對講機向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班長匯報,並聯系工程部前來解救。
⑶、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領班接報後,立即親自到場或派員到場與被困乘客取得聯系,不斷與被困人員對話,及時了解被困人員的情緒和健康狀況,安撫乘客,同時及時將情況向管理。
⑷、工程部經理或值班人員接報後,應立即派人前往現場解救,若自己無法解救,應設法採取措施,確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電梯維修公司技工前來解救。若工程部和電梯維修公司都無能力解救或短期時間內解救不了,應視情況向公安部門或消防部門求助。
⑸、在解救過程中,若發現被困乘客中有人暈厥、神志昏迷,應立即通知醫護人員到場,以便被困人員救出後即可進行搶救。
⑹、被困者救出後,及時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和需要,工程部應立即請電梯維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後方可恢復正常運行。
⑺、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班長應詳細記錄事件經過情況,包括接報時間、保安和維修人員到達現場時間、電梯維修公司通知和到達時間、被困人員的解救時間、被困人員的基本情況、電梯恢復正常運行時間。若有公安、消防、醫護人員到場,還應分別記錄到場和離開時間、車輛號碼;被困人員有傷者的,應記錄傷者情況和被送往的醫院。
⑻、工程部經理或值班人員應詳細記錄故障發生時間、原因、解救辦法和修復時間。
火災應急處理
⑴、保安接火災報警時,應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匯報,嚴守各自崗位待命,並撥打“119”火警電話。
⑵、所有員工應聽從指揮,無條件服從領導及主管的調配,按照分工,各司其職,撲救搶險。
⑶、現場若有人被困,應本著“先人員、後財產”的原則搶救;若室內無人、無鑰匙開門的情況下,則由上級領導決定是否破門進入房間撲救,事後由上級領導向住戶或業主做解釋工作。
⑷、疏散人員時應走消防樓梯,嚴禁使用電梯。
⑸、撲救完畢後由領導小組安排人員協助有關部門查明原因,查明損失,並協同居委會做好安置工作,並寫出書面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液化氣泄漏應急處理
⑴、接到業主報警或發現液化氣泄漏後,公司員工應立即通知秩序維護部主任或當班領班,馬上趕到現場查看情況,必要時疏散人員,並禁用電氣設備(包括手機、電話和對講機)。
⑵、保安領班接報後,一方面立即派員前往現場支援,並通知工程部,另一方面視情況通知液化氣公司和消防支隊。
⑶、工程部接到通知後,急速趕赴現場,協助值班人員部施救。
⑷、若液化氣泄漏發生在室外,應馬上疏散周圍人員,建立警戒線,防止圍觀,並嚴禁煙火和使用電氣設備;若液化氣泄漏發生在室內,要保持冷靜,謹慎行事,切記現場不可按門鈴、啟閉照明燈、開換氣扇、打報警電話、使用對講機以及關閉電閘,也不要脫換衣服,以防靜電火花引爆泄漏的氣體。
⑸、施救人員進入室內前,應採取一定的防範措施,戴上防毒面具;沒有防毒面具,則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可能屏住呼吸;進入室內後,應立即切斷液化氣總閥,打開門窗,加快氣體擴散,並疏散現場范圍內的非相關人員,協助救援、搶修的消防人員和維修人員維持現場秩序。
⑹、發現有中毒、受傷者,應立即小心、妥善地將受傷人員抬離現場,送往安全地區,必要時施行人工呼吸,並通知醫療部門前來救護或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搶救。
⑺、值班人員部和工程部應詳細記錄液化氣泄漏的時間、地點、故障情況和修復過程。若有人員傷亡,應詳細記錄傷亡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時間和搶救醫院。
⑻、值班人員和設備巡檢人員在平時巡邏時應提高警惕,遇有異常氣味時,應小心處理,同時應掌握液化器總閘的位置和關閉方法
事故應急預案體系解讀
基於可能面臨的多種類型重大事故災害,為保證各種類型預案之間的整體協調性和層次,並實現共性與個性、通用性與特殊性的結合,對應急預案合理地劃分層次,是將各種類型應急預案有機組合在一起的有效方法。一般情況下,按照應急預案的功能和目標,應急預案可分為3個層次
(一)綜合預案
綜合預案相當於總體預案,從總體上闡述預案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應的職責,應急行動的總體思路等。通過綜合預案,可以很清晰地了解應急的組織體系、運行機制及預案的文件體系。更重要的是,綜合預案可以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基礎和“底線”,對那些沒有預料的緊急情況也能起到一般的應急指導作用。
(二)專項預案
專項預案是針對某種具體的、特定類型的緊急情況,如煤礦瓦斯爆炸、危險物質泄漏、火災、某一自然災害、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並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
專項預案是在綜合預案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了某種特定危險的特點,對應急的形勢、組織機構、應急活動等進行更具體的闡述,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