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2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公告【30人】
【 #事業單位# 導語】2022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公告【30人】已發布。報名時間安排在2022年6月17日至6月21日;報名地點設在鄱陽縣農業農村局科教股(鄱陽鎮北緯一路1號)。 無 現將招聘公告原文發布如下:
為增強基層農技推廣服務供給能力,助力鄉村振興,解決我縣農業科技支撐和人才保障不足的問題,緩解我縣基層動物防疫力量嚴重不足的矛盾,特製定鄱陽縣農技推廣侍沖服務特聘計劃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支持方式,從科研教學單位一線獸醫服務人員、優秀執業獸醫老陵殲和鄉村獸醫、養殖屠宰獸葯飼料診療企業獸醫技術骨幹中招募一批特聘動物防疫專員,培養一支熱愛動物防疫工作、解決動物防疫難題、保障養殖業健康發展的服務體系,為有效防控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提供有力支撐。
二、特聘原則
堅持「公開招聘、專家評審、擇優聘任、嚴格考核」原則,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招募全程公開透明,通過多種方式在鄱陽縣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告,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三、招募條件及范圍
招募對象須具備以下條件:有較高的技術專長和科技素質;有豐富的農業生產(動物防疫)實踐經驗;熱愛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工作,責任心、服務意識和協調能力較強。
特聘動物防疫專員主要從以下五類群體中招募:基層聘用的畜牧獸醫機構協防(協檢)員;畜牧獸醫科研教學單位一線獸醫服務人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並從業3年以上的養殖、屠宰、獸葯、飼料、診療企業獸醫技術骨幹;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並從事動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執業獸醫、鄉村獸醫;普通高校畜牧獸醫類專業優秀應屆畢業生、村級動物防疫員。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納入特聘農技員和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招募范圍。
四、招募數量及崗位
考慮鄱陽農業大縣動物防疫工作任務繁重之實情,結合各鄉鎮產業基礎、農技推廣工作、動物防疫工作需要、專家技能考核等情況,全縣共招募特聘動物防疫專員30名。
五、服務任務
按照助力農業特色優勢產業發展、推動脫貧地區可持續發展、有效落實動物防疫工作、保障畜牧業健康發展等要求,明確服務任務。
(一)為縣域動物防疫工作提供技術指導與咨詢服務;為畜禽養殖場戶提供動物防疫技術幫扶;與鄉村獸醫、村防疫員結對開展技術服務,增強鄉村獸醫、村防疫員專業技能和實操水平;為縣、鄉畜牧獸醫部門動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專業服務。基層聘用的畜牧獸醫機構防檢員在特聘為動物防疫專員後,除承擔原有工作任務外,還需要承擔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服務任務。
(二)為縣域農業特色優勢產業發展提供技術指導與咨詢服務;為脫貧農戶從事畜禽養殖經營提供技術幫扶;與基層農技人員結對開展農技服務,增強農技人員專業技能和實操水平;對接脫貧地區農業產業發展技術需要,確保脫貧村農技指導服務及時到位,切實解決脫貧村產業發展技術需求和脫貧農戶生產經營的技術難題。
六、招募程序
(一)發布公告。2022年6月10日由縣農業農村局在鄱陽縣人民政府網上公開發布特聘計劃信息,明確特聘條件、招募數量及崗位、服務任務。
(二)組織報名。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特聘動物防疫專員的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報名表附後)。報名時間安排在2022年6月17日至6月21日;報名地點設在鄱陽縣農業農村局科教股(鄱陽鎮北緯一路1號)。
(三)專家考核。2022年6月22日至6月27日組織專家進行技能考核。
(四)公示人選。2022年6月28日至7月5日,根據技能考核情況研究確定人選,並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
(五)簽訂服務協議。2022年7月6日,縣農業農村局與特聘人員簽定服務協議,協議期限1年。
服務期內,特聘動物防疫專員以服務對象的滿意率、解決動物防疫實際問題等為主要考核指標。採取量化汪敏打分和實地測評相結合的方式,定期對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服務效果進行績效考核。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激勵約束機制,對考核不合格的及時解除服務協議;對考核優秀的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服務期滿後可優先繼續聘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縣農業農村局牽頭實施,局科技教育股、計劃財務股、鄉村產業局發展扶貧股、種植業管理股(農葯管理股)、漁業(水產)漁政股、畜牧獸醫股等股室成立鄱陽縣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特聘計劃的組織、協調、督辦及驗收工作,組成人員如下(見公告)
(二)強化經費保障。今年從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資金中列出45萬元經費,用於開展特聘工作,及對動物防疫專員給予補助。結合動物防疫專員工作任務、工作量、工作成效等確定特聘人員補助經費。按照相關考核管理辦法,完成任務的特聘農技員每年每人1.5萬元補助(其中基本工資1000元/月,績效250元/月)。
(三)加強總結宣傳。及時總結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實施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大力宣傳優秀特聘動物防疫專員的先進事跡,營造支持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服務基層、創業富民的良好氛圍。
2022年鄱陽縣特聘動物防疫專員報名表
㈡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封市市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
這是最新的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豫政〔2007〕78號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基層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充分發揮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在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的作用,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意見》(國發〔2006〕30號),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深化改革,加強我省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改革和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強化公益性職能、放活經營性服務的要求,加大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力度,合理布局國家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有效發揮其主導和帶動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農業技術推廣活動,為農業和農村經濟全面發展提供有效服務和技術支撐。
(二)基本原則。堅持精幹高效,科學設置機構,優化隊伍結構,提高人員素質,合理配置農業技術推廣資源;堅持政府主導,支持多元化發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職能,充分發揮各方面積極性;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鼓勵地方進行探索和實踐;堅持與鄉鎮機構改革相銜接,加強縣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穩定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處理好改革和穩定的關系。
(三)總體目標。通過明確職能、理順體制、優化布局、強化保障、創新機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構建起以國家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為主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為基礎,農業科研、教育等單位和涉農企業廣泛參與、分工協作、功能完善、服務到位、充滿活力的多元化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
二、改革和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
(四)明確公益性職能。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是設立在縣、鄉兩級為農民提供種植業、林業、水利、畜牧業、農業機械、漁業等科研成果和實用技術服務的組織。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承擔的公益性職能主要是:參與制定本區域農業技術推廣計劃並組織實施;關鍵技術和新品種、新裝備的引進、試驗、示範及適用技術的組裝集成與推廣;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質量安全檢測、監測與強制性檢驗;農作物和林木病蟲害、動物疫病及農業災害的監測、預報、防治和處置;農業資源、森林資源、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業投入品使用監測;水資源管理、農田水利工程技術管理和防汛抗旱技術服務;農業公共信息和培訓教育服務等。
(五)合理設置機構。縣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按行業設置。產業特色突出的縣(市、區)也可以因地制宜設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和完善全省鄉鎮機構改革的意見》(豫發〔2005〕1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以保持穩定。充分發揮縣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技術優勢,按照縣域農業產業特色向鄉鎮派出專業技術人員,直接面向農民開展技術服務,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決儀器設備、交通工具、辦公和試驗示範場所,為派到一線的農業技術推廣人員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農村經營管理系統不再列入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其承擔的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和農村審計監督等行政管理職能列入政府職責。
(六)理順管理體制。根據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特點,建立健全有利於充分發揮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作用的管理體制。縣級以上農業、林業、水利、畜牧、農機、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管理和指導。縣級派出的技術人員的考評和晉升要充分聽取所服務區域鄉鎮政府的意見;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人員的考評、調配和晉升要充分聽取縣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意見;縣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要加強對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服務。
(七)科學核定人員編制。縣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所需編制由各縣(市、區)政府根據公益性職能和任務,參照有關基層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人員編制參考標准,結合本地實際,科學測算、合理確定,按程序審批。應確保在一線工作的農業技術推廣人員不低於全縣(市、區)農業技術人員總編制的2/3,縣、鄉鎮兩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中專業技術人員比例不低於80%,並注意保持各種專業人員的合理比例。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人員編制不得與經營性服務人員混崗混編。
(八)創新人事管理制度。全面實行以人員聘用制和崗位管理制為核心的用人制度,根據按需設崗、競爭上崗、按崗聘用的原則,確定具體崗位,明確崗位等級,聘用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擇優聘用。參加競聘上崗的人員,要具備競聘崗位相應專業學歷或取得國家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聘用原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中的工作人員,聘期一般為3年。縣級人事部門會同縣級農業、林業、水利、畜牧、農機、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完善考評制度,縣級業務主管部門要制定具體的考核辦法,積極探索縣級業務主管部門、鄉鎮政府、服務對象三方共同考核一線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的新機制,將其工作量和進村入戶推廣技術的實績作為主要考核指標,將農民群眾的評價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實行優勝劣汰,對連續2年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繼續聘用。完善技術職稱評聘制度,對長期在一線工作且實績突出的農業技術推廣人員優先評聘。改革分配製度,將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的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掛鉤,落實對縣以下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的工資待遇傾斜政策。
(九)創新農業技術推廣方式。根據新階段農業發展特點、農民需求變化和農業技術推廣規律,積極推進農業技術推廣方式創新,提高農業技術的到位率。立足當地農業生產需求,遴選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組裝集成配套技術,搞好技術培訓。大力實施農業科技入戶工程,實行基層農業技術推廣人員包村聯戶制度,逐步形成農業技術推廣人員抓科技示範戶、科技示範戶帶動普通農戶的科技入戶機制。利用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信息化網路和服務熱線,推進農業技術推廣現代化、信息化遠程服務,及時為農民解惑答疑;利用農業科技示範場(基地、戶),搞好新技術、新品種的展示示範;利用科技大集、科技下鄉、科技流動服務車等,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農業技術推廣活動。加強與農業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的合作,依託其技術和人才優勢,解決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中遇到的技術難題,提高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
三、促進農業技術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
(十)放活經營性服務。改革後的基層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不再從事經營性活動,要積極穩妥地將農資供應、農機具維修、動物疾病診療、農產品加工及營銷等經營性活動從基層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中分離出來,實行市場化運作。鼓勵其他經濟實體依法進入農業技術服務行業和領域,參與經營性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實體的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積極探索公益性農業技術服務的多種實現形式,鼓勵各類技術服務組織參與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對部分公益性服務項目可以採取政府訂購的方式。
(十一)積極培育多元化服務組織。按照構建多元化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總體目標,大力發展各類社會化農業技術服務組織,不斷滿足農民的多樣化技術需求。鼓勵和支持農業科研單位、教育機構、涉農企業、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用水合作組織、中介組織等開展技術承包、技術轉讓、技術培訓、技物結合、技術咨詢等服務。加強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的管理,依法規范各類經營性服務組織的行為,建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的信用制度,完善信用自律機制。
四、強化基層農業技術推廣保障
(十二)保證供給履行公益性職能所需資金。各級財政部門特別是縣級財政部門要切實保障對基層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財政投入,將人員工資、社會保險等人員經費以及履行職能所需的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並隨財政收入的增長而相應增加。對鄉鎮農業技術推廣部門承擔的森林資源管護、林政執法等公益性職能所需經費也要納入省轄市、縣(市、區)財政預算。各級財政要設立重大農業技術推廣、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知識更新培訓、農民技能培訓、動植物疫情、農情監控及漁業、森林資源管護等專項資金,確保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依法開展工作。
(十三)不斷改善推廣手段。省級農業部門負責制定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建設標准。各級財政和發展改革部門要在充分整合利用現有資產設施的基礎上,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技術裝備和推廣手段,保證履行公益性職能所必需的基礎條件。省級財政設立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設施設備購置專項補助資金,市、縣財政部門也要安排相應經費。
(十四)切實提高隊伍素質。各級農業、林業、水利、畜牧、農機、漁業部門要適應科技進步、產業發展和農民需求的變化,制定基層農業技術推廣人員培訓規劃,搞好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的崗位培訓和素質提升教育培訓,提高其服務能力。要把農業技術推廣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的成果作為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人員在聘任期內必須接受新知識、新技術脫產培訓,3年輪訓一遍,不斷提高基層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服務能力。
(十五)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對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類項目可實行招投標制,鼓勵各類農業技術推廣組織、人員和有關企業公平參與投標。進一步改進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的評審辦法,對在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農業科技人員要加大獎勵力度。鼓勵農業技術推廣人員自主創業,對他們創建經營性技術服務實體可以優惠使用原鄉鎮推廣機構閑置的經營場地,並享受現行政策規定的有關稅收優惠。
(十六)妥善分流和安置富餘人員。各地要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堅持以人為本,做好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中富餘人員的分流和安置工作。各級政府要制定具體的政策措施,在鼓勵和支持富餘人員自主創業的同時,積極探索多種分流和安置渠道,幫助他們重新就業,使基層農業技術推廣人員充分理解改革,積極參與改革。凡與原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建有聘用合同、勞動合同關系的,依法做好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等工作,符合條件的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並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及時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做好各項社會保險的銜接工作。
五、切實加強對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工作的領導
(十七)切實加強領導,搞好協調配合。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事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全局,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省政府建立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工作聯席辦公會議制度,由分管農業的副省長任召集人,農業、林業、水利、畜牧、農機、編制、人事、發展改革、財政、稅務、科技、勞動保障等部門參加,負責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審批縣級實施方案,督促指導改革工作。聯席辦公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業廳。省轄市、縣(市、區)政府也要高度重視,把這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確保改革按時完成。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明確分工,做好機構編制、人員安置、財政保障、基建投入、科技項目支持等工作。
(十八)認真制訂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各縣(市、區)政府要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改革實施方案,經所在省轄市政府審核,統一報省政府審批後實施。各級有關部門要積極引導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廣大職工正確認識改革和對待改革,調動好各方面積極性,確保改革順利進行。各級財政要對改革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2007年12月底之前完成方案的制定和審批工作,2008年3月底基本完成改革的各項工作。
㈢ 農貿市場經營戶評比考核制度怎麼制訂
各農貿市場:為認真落實全市開展的農貿市場管理「最佳」與「最差」評比活動,鞏固農貿市場改造提升成果,規范農貿市場管理,提升農貿市場管理水平,進一步促進我區創建「最清潔江干」活動的深入開展,經研究決定,在全區農貿市場中開展「管理流動紅旗崗」評比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共建共享生活品質之城」和打造「國內最清潔城市」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健全農貿市場管理體系,進一步提升農貿市場管理水平,為消費者提供更優的服務。 二、評比范圍全區范圍內依法注冊登記設立的、具有固定設施的室內和棚頂農貿市場(見附件1)。三、活動目標和重點堅持以保障食品安全為中心,以打造整潔舒適的購物環境和良好的經營秩序為重點,以提高經營管理人員和經營戶素質為手段,以強化日常管理為基本內容,以開展 「管理流動紅旗崗」為有效載體,採取經常性的動態檢查,褒優貶劣,促進農貿市場加強管理,改善服務,調動市場舉辦單位爭先創優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我區農貿市場管理水平的整體提升。四、評比內容以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與消費者監督、輿論監督相結合的辦法,對參評農貿市場的衛生環境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市場秩序管理、市場設施維護、市場制度落實和服務質量等內容進行考評(各職能部門考核評分試行標准見附件2)。五、組織領導和工作職責農貿市場「管理流動紅旗崗」評比活動在區市場整合改造提升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指導下,由區商貿旅遊局牽頭,區衛生局、城管辦、行政執法、公安局,江干工商分局、質監分局、環保分局、食品葯品監管分局、交警大隊、消防大隊等部門密切配合。工作職責如下:1、牽頭單位職責:根據活動方案要求,制訂工作方案,加強開展活動的指導、督促和檢查。組織人員對「管理流動紅旗崗」活動進行考評。2、鎮、街道職責:根據方案要求,組織所屬農貿市場開展「管理流動紅旗崗」評比活動,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制訂工作目標和措施,開展對農貿市場的日常檢查,督促農貿市場加強日常管理、落實各項制度,協調農貿市場與周邊單位的關系,維護農貿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及時研究、總結和推廣農貿市場管理的成功經驗,開展農貿市場經營戶培訓工作,完成市區政府下達的有關農貿市場的各項工作任務。3、舉辦單位職責:根據組織單位下達的工作目標,按照市區政府開展農貿市場管理活動的要求,對本市場存在的臟、亂、差現象進行自查,制訂相應的整改措施,進一步完善農貿市場日常管理制度,組織農貿市場管理者參加培訓,明確管理者的工作職責和要求,建立崗位責任制,強化內部考核機制,確保農貿市場管理到位。4、有關部門職責:按照本部門的工作職責,根據活動要求,積極參加檢查和考評工作,配合做好相關保障工作,加大日常監管力度,從嚴查處各種違法行為。六、評比辦法1、「管理流動紅旗崗」評比活動每月進行一次,由商貿旅遊局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對各農貿市場進行檢查考核評比。2、活動設流動紅旗6面,授予農貿市場評比中分數高的前6名。3、活動評比結果每月在《江干服務業》上進行通報;年度綜合考評依據各職能部門的單項考評情況,每個月流動紅旗取得的次數,結合區組織的明查暗訪情況綜合打分。按得分高低,確定區年度6家「管理流動紅旗崗」活動的優勝農貿市場,並在江干報上公布,接受社會的監督和評議。七、獎懲辦法1、每月評比中獲得「管理流動紅旗崗」的農貿市場負責人分別給予800元的人民幣獎勵;2、被評為年度「管理流動紅旗崗」的6家優勝農貿市場負責人,分別給予4000元的人民幣獎勵;3、在全年評比「管理流動紅旗崗」活動中,未取得流動紅旗的農貿市場,要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市場舉辦單位和市場負責人作出書面檢查。 附:1:江干區農貿市場名單和責任單位2:江干區農貿市場考核評分試行標准 二○○八年三月十六日 抄送:市貿易局,區四辦,各鎮、街道,創建辦、滿意辦、商貿旅遊局、行政執法局、衛生局、城管辦,江干工商分局、食品葯品監管分局、質監分局,徐立毅、蔡仲光、洪永躍、鄭桂嵐、陳祥興、周志宏、劉興仙江干區農貿市場綜合整治領導小組 2008年3月17日印發共印70份附件1:江干區農貿市場名單和責任單位責任單位市場名單閘弄口街道機神農貿市場、三里亭農貿市場凱旋街道南肖埠農貿市場、景芳農貿市場采荷街道采荷一區農貿市場、采荷二區農貿市場、碑亭農貿市場、觀音堂農貿市場、清泰農貿市場四季青街道三堡農貿市場、五福農貿市場、水湘農貿市場筧橋鎮筧橋農貿市場、濮東農貿市場、弄口農貿市場、閘弄口農貿市場彭埠鎮彭埠農貿市場、七堡農貿市場、中遠農貿市場、嚴家弄農貿市場九堡鎮九堡農貿市場丁橋鎮丁橋農貿市場 附件2:江干區農貿市場開展「管理流動紅旗崗」評比活動內容與標准檢查項目檢查內容、部位、目標要求評分標准滿分實得分備注硬體設施管理1、建築物立面外形完好,無斷牆殘壁;外牆整潔。0.5分 15分 2、市場大門上方標識清晰、明確、完整;標識、字體、顏色按規定要求使用。1分 3、經營者字型大小及標牌統一規范。0.5分 4、市場內按規定懸掛經營證照、星級、綠色市場等標志。1分 5、內外無違章搭建;房屋、設備無破損現象。0.5分 6、市場內通道暢通,主通道寬度≥3米,購物通道寬度≥2.5米,其他通道≥2米。0.5分 7、內牆粉刷干凈,底部至1.8米處應用瓷磚貼面;市場營業檯面四周用瓷磚貼面,平整無破損;攤位護欄設施良好。1分 8、攤位、營業房、貨架設置合理,整齊統一。1分 9、地面用地磚或其他防滑性能好的材料鋪設,平整無破損。0.5分 10、配套的供水、排水、排污設施良好;場內地面保持乾燥。1分 11、符合消防條件,配備室內消防栓系統,消防設施完備。1分 12、活禽銷售區域設置相對獨立,有封閉宰殺間,排氣、沖洗、污物(水)處理和消毒等設施良好。1分 13、水管、電線暗線鋪設(電線應穿管),市場燈光符合經營要求。0.5分 14、設有宣傳欄、公示公告欄、導購圖、服務台、意見箱(簿);公布投訴電話、公平秤,多媒體顯示屏。2分缺一項扣0.2分 15、蔬菜農葯檢測室設在經營區,樣板農貿市場設在入口處。1分 16、前店後場的熟食製品經營場所面積不少於35平方米,銷售專間使用面積不少於15平方米等,熟食間配有水池、空調等設施,實行全封閉操作,生產和銷售符合《杭州市熟食製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1分 17、設有休息專座、開水供應、廣播、咨詢服務台等服務項目。0.5分 18、統一市場門面和標識,統一經營證照和懸掛位置,統一市場內宣傳欄、廣告、告示設置。0.5分 檢查項目檢查內容、部位、目標要求評分標准滿分實得分備注市場制度管理1、實行屬地監管、責任主體到位;能切實履行主辦單位職責,做好服務工作。2分 18分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服從當地政府管理;及時上報統計資料。1分 3、管理制度健全,編制《市場管理手冊》,實行崗位目標責任制,定人、定崗、定責。2分 4、實行經營戶保證金制度;對經營戶進行培訓;建立班組;經營戶知道並遵守市場制度。3分 5、市場管理人員和經營服務人員服裝統一,佩掛服務證上崗。1分 6、建立經營戶好人好事及不良行為記錄制度;信息公開、輸入多媒體供消費者查詢。2分 7、公開辦事制度,接受群眾監督;及時受理投訴,處理率達100%。1分 8、消防、治安、安全等制度健全,責任措施到位,符合有關規定,全年無事故。2分 9、重視檔案管理,資料和各類台帳齊全,裝訂整齊。2分 10、「三放心」、市場秩序、衛生環境、安全管理、周邊管理等各項制度落實。2分 衛生環境管理1、市場周邊「門前三包」范圍內的道路、人行道、公共場地和綠化帶清潔衛生;綠化無缺株、死株現象。3分 20分 2、市場內外無隨地吐痰、便溺、無亂貼亂塗現象。2分 3、場內實行經營期間全程保潔,隨時清掃地面垃圾,通道地面垃圾3分鍾內必須清掃干凈;每個攤位內設保潔桶(袋),地面干凈整潔;攤位內商品、經營工具擺放整齊。7分 4、場內牆壁、櫃台、門窗、燈具、柱子等四周潔凈,無蜘蛛網、無積塵。2分 5、集中設置規范的垃圾箱房,無破損、不滿溢、箱外無垃圾和雜物,及時集中清運。2分無垃圾房扣2分,其它缺項扣1分 6、市場內廁所達到二類標准,設施完好,地面,封閉間干凈無積水,通風透氣無異味。2分廁所達不到二類扣2分,其它缺項扣1分 7、落實市場衛生管理責任,有專人負責市場環境衛生(經營面積1500平方米以下,4-6人;經營面積1500平方米以上,2500以下,6-8人;經營面積2500平方米以上8-10人)。2分 檢查項目檢查內容、部位、目標要求評分標准滿分實得分備注市場秩序管理1、無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行為;無短斤缺兩、哄抬物價行為。3分發現有一起所述行為,扣2分23分 2、商品明碼標價,產品標識規范。2分蔬菜、鮮活商品設中心指導價,其它按規定明碼標價。 3、證照齊全,統一懸掛或採用多媒體查詢,經營商品在核定范圍之內。2分 4、商品劃行歸市,布局合理;攤位商品擺放整齊,無亂吊亂掛、亂堆亂放現象。4分 5、經營人員統一佩證服務。2分 6、場內無車輛進出,無倚門設攤、佔道經營或流動經營行為。2分 7、攤位全部使用經法定機構檢測合格電子秤;擺放位置不得低於櫃台台而,方便消費者查看。2分 8、特殊行業應辦理相關經營許可證。2分 9、場口無流動攤販和擴攤、侵佔道路行為,統一場外車輛停放,並整齊有序。3分 10、經營戶無佔道經營、倚門設攤現象。1分 食品安全管理1、全面使用綠色環保可降解塑料袋;無有毒有害的塑料包裝袋。3分 24分 2、按商品(食品)對溫度要求,配置經營設施、用具,設置營業房。4分 3、熟食製品從業人員健康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經營人員健康證、衛生許可證齊全);食品容器及包裝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直接入口食品加蓋加罩。2分 5、食用農產品按規定檢測,並將檢測結果及時在電子顯示屏或公示欄公布;檢測結果及時上網傳遞。3分 6、蔬菜、畜禽、肉類、豆製品、鹵味、散裝酒等商品實行准入管理,出證、索證等手續齊備,台帳登記完整;無過期食品,無違禁野生動物銷售。5分 7、熟食經營人員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並保持個人衛生,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戴飾物。2分 8、無「三無」商品、假冒偽劣商品及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3分 9、場內配備滅四害設施,經常開展除「四害」活動;熟食攤位、營業房設有防蠅、防塵、防腐「三防」以及洗手、消毒等設施。2分
㈣ 破格申報農技推廣研究員的具體條件是什麼
適用范圍:本條件適用於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學歷、資歷: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取得高級農藝師(或高級畜牧師、高級獸醫師、高級農業工程師、高級水產工程師)(下同)資格5年以上。
外語、計算機:1、較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統一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2、較熟練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參加全國或全省職稱計算機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取得高級農藝師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二項:1、曾提出過有重要學術和實用意義的推廣課題,在推廣科學前沿進行開創性的工作;2、曾編寫出具有較大影響的科學論著;3、負責指導過國家重大推廣項目或攻關項目的研究工程工作;4、主持或為主參與制定本專業技術推廣規劃;5、舉辦過高層次、高水平的科學講座。培養出合格的研究生或指導高中級技術人員工作;6、解決過重大農業技術推廣疑難問題;7、獲得有較大價值或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本專業專利二項。
業績成果條件:獲得國內先進水平的科技成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獲國家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三等獎以上的等級內額定人員;2、獲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以上或省、部級科技進步二等獎二項以上的等級內額定人員;3、主持的農業技術推廣項目取得顯著的成果,推廣面積和技術水平達到規定要求,並獲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一等獎以上的主要貢獻者;4、主持的國家級推廣項目,經部級鑒定達到國內先進水平;5、主持研製開發的實用技術有兩項以上重大改進,經部級專家鑒定通過,已在全國推廣,並取得明顯的社會、經濟效益。
論文、著作條件取得高級農藝師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發表高水平的論文,出版有價值的著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主編公開出版的全國性或省級農業學術、技術推廣教材二十萬字以上;2、在國家級學術技術刊物上發表高水平的文章三篇以上(第一作者);3、在省級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四篇以上有價值的論文(第一作者);4、正式出版過不少於十萬字著作的作者。
破格條件取得高級農藝師資格二年以上。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可破格申報:1、獲國家級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者(前七名),或三等獎(前五名);2、效省長特別獎(前五名);3、獲省(部)級一等獎(前五名)或二次獲省、部級二等獎(前三名)以上的主要貢獻者;4、作為第一主筆人在國家級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四篇以上有價值的論文;或在省級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五篇以上有價值的論文,或親自編寫具有較大影響並具有實際應用價值的專著(二十萬字以上),或譯著(五萬字以上)並正式出版;5、組織、主持或承擔過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技術攻關課題,突破了重大技術難關或解決了關鍵性的技術難題,並通過省(部)級鑒定、驗收達到國內外領先水平,填補了本行業國內外某一技術領域空白,取得顯著的經濟或社會效益。
附則:(一)材料依據:1、各種獎勵、鑒定、審定、批准等,必須以相應的證書、文件、獎狀等為依據。2、科技、工程項目級別的認定,以計劃文件、項目合同書、計劃責任書為依據。3、提高或增加的經濟、社會、生態環境的數字,須提供專家評估鑒定證書。(二)名詞涵義:1、主持人:是指承擔科研、科技成果推廣或工程項目任務,從總體設計、組織實施、全面管理到項目結束,在總結、鑒定、驗收等方面,進行全過程、全方位地組織、指導的第一負責人。2、參與主持和主要參加者:參與主持是指科技、工程項目進行中作為主持人的助手,參與總體設計方案的制定到項目結束全過程,協助主持人負責組織實施,或負責某一重要方面的工作;主要參加者是指科技、工程項目中,在主持人的領導下參與項目全過程或某一重要組織部分的工作,亦稱項目執行人、主研人員或骨幹人員某一方面的負責人。3、主要完成者:是指對某項科技、工程、技術成果做出某方面重要貢獻的人員。4、獨立撰寫的論文:是指本人獨立撰寫、發表的論文;或本人執筆撰寫並以第一作者發表的合著論文。5、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等級或本數量。
㈤ 合肥市農業技術推廣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促進本市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和《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業技術是指應用於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的科研成果和實用技術,包括良種繁育、施用肥料、病蟲害防治、栽培和養殖技術,農副產品加工、保鮮、儲運技術、農業機械技術和農用航空技術,農田水利、土壤改良與水土保持技術,農村供水、農村能源利用和農業環境保護技術,農業氣象技術以及農業經營管理技術。
本辦法所稱農業技術推廣是指通過試驗、示範、培訓、指導以及咨詢服務等,把農業技術普及應用於農業生產產前、產中、產後全過程的活動。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農業技術推廣應用的一切活動。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對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領導,加強農科教結合和科教興農工作,制定並落實具體政策措施,保證和促進農業技術推廣事業的發展。第五條市、縣(區)人民政府農林、畜牧水產、農機、水利等行政部門和農經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農技推廣行政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主管本行政區域內有關的農業技術推廣工
各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負責本轄區內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和農業技術推廣的具體工作。第六條縣(區)農技推廣行政部門應當在鄉鎮設立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應當建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組織或配備農民技術員,形成農業技術推廣網路。
縣(區)可因地制宜,根據區域經濟或規模經營的需要,設立農技推廣中心站,統籌協調所屬鄉鎮農技推廣機構的工作。第七條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是國家的基層事業單位,實行條塊結合、雙重領導、以條為主的管理體制,其工作計劃、在編人員、經費由縣(區)農業技術推廣行政部門負責管理。現已下放鄉鎮管理的,應在本辦法發布後一年內收回。第八條縣(區)農業技術推廣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保障農技推廣機構必要的試驗示範基地和生產資料,保障辦公,培訓用房和必要的儀器設備。基層農技推廣機構被平調或挪用的房地產、車輛、設備、資金等,有關責任單位必須限期歸還。第九條縣(區)人民政府和各農技推廣行政部門應做好農技推廣機構的定編、定員、定崗工作,有計劃地吸收錄用大中專畢業生,充實農技推廣隊伍。
鄉鎮農技推廣機構編制內人員不足時,可以從農民技術員中招聘,但須經縣級農技推廣行政部門會同人事部門統一組織考核,擇優聘用。第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制定農技推廣規劃和年度計劃,落實農技推廣措施,層層分解,任務到人,並將農技推廣成效列入幹部崗位責任制考核內容。
市、縣(區)農技推廣行政部門應積極參與農業技術推廣規劃、計劃和技術標準的制定,組織實施農技推廣計劃,實行目標管理,並按照自身職能,指導基層農技推廣機構、群眾性科技組織、科技示範戶的農技推廣工
鄉鎮農技推廣機構要積極向廣大農業勞動者傳播農業技術,同時管理指導村農技推廣服務組織、農民技術員和科技示範戶的農技推廣工作,並具體承擔農技推廣項目的組織和實施。
農、林、牧、漁場除做好本場的農技推廣工作外,還應利用技術優勢,面向社會開展農技推廣活動。第十一條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向農業勞動者提供技術信息,開展技術指導、進行試驗、示範、實行無償服務。以技術轉讓、技術承包等形式提供農業技術的,可實行有償服務,但當事人各方必須依法訂立合同,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各方的合法收入和權益受法律保第十二條各級農技推廣機構根據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可以興辦技術指導和物資供應相結合等多種形式的經營企業,開展有償服務,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在稅收和信貸方面享受優惠待遇。國家規定並撥款的農業技術推廣項目不得變相轉為有償服
農技推廣經營企業所取得的利潤,主要用於農技推廣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和挪用,不得因此減少農業技術推廣事業費。第十三條各級農技推廣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農技推廣人員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責、權、利、嚴格兌現獎懲,並有計劃、有步驟地對農技推廣人員進行政治和業務培訓,提高農技推廣人員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