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樓盤交房前期和交房期間,物業的人員合理分配及職責
交房前也就是你收房前一般物業沒有義務管理,但也會根據實際情況做一些日常的維護!交房期間物業就開始他的工作義務了
Ⅱ 物業在交房前的准備工作有哪些
物業在交房前的准備工作有哪些?
1、物業人員盡快到崗及人員到崗後培訓,物業智能收費軟體的安裝培訓,辦公場地的裝飾裝修,訂做工服、辦公設施及設備的配置、確定製作樓、單元、層戶的門牌號碼。
2、提前在銷售部與物業部展示:業主臨時規約、交房流程、裝修制度等相關約定。(收費標准及收費依據)。
3、提出交房方案及應急預案。
4、對交房參與人員進行適當培訓和相關客戶問題解釋。
5、製作物業使用交房答客問。
6、對物業費的收取制定人性化標准,對各種情況提前做出相應的收取方法及標准。(收費項目:物業費、電梯運行費、衛生費、裝修施工垃圾清運費、裝修押金、契稅、專項維修資金、房產證代辦費等)——
7、確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8、根據小區的實際情況編寫和印製《住戶手冊》、《消防安全責任書》、《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9、印刷以下各類入住表格:
《業主資料領用登記表》、《裝修申請表》、《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鑰匙領用登記表》、《入住驗房表》、《業主(住戶)入住基本情況登記表》等。
10 、熟悉掌握本項目的工程情況。
11、園區內環境布置:
入口處掛歡迎橫幅,插彩旗,營造熱烈的氣氛。
插指路牌,由入口處到交房大廳。
管理處辦公環境。
12、已租賃客戶的交房流程(及收費)。
13、 熟悉了解本項目詳細情況。
14、與銷售部密切配合:客戶在銷售部的所有相關手續齊全後,(包括:按揭資料手續完成、購房餘款、面積差價補足)由銷售部確認並出具交房通知書與物業部方可與客戶辦理相關手續。
1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房管所、物價局)上報申請工作(完善物業接管與物業收費標准申請備案)。
16、與供水、供電、供氣、排污(城市配套設施)、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的商討有關費用的代收代繳,促使協議的達成
Ⅲ 小區交房前物業需要哪些准備工作
物業在交房前的准備工作:
1、物業人員盡快到崗及人員到崗後培訓,物業智能收費軟體的安裝培訓,辦公場地的裝飾裝修,訂做工服、辦公設施及設備的配置、確定製作樓、單元、層戶的門牌號碼。
2、提前在銷售部與物業部展示:業主臨時規約、交房流程、裝修制度等相關約定。(收費標准及收費依據)。
3、提出交房方案及應急預案。
4、對交房參與人員進行適當培訓和相關客戶問題解釋。
5、製作物業使用交房答客問。
6、對的物業費的收取制定人性化標准,對各種情況提前做出相應的收取方法及標准。(收費項目:物業費、電梯運行費、衛生費、裝修施工垃圾清運費、裝修押金、契稅、專項維修資金、房產證、土地證代辦費等)。
7、確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3)物業交房前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Ⅳ 物業公司交房的時候是什麼流程
1、驗證簽約組。
負責業主身份驗證、填寫《業戶成員登記表》、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
2、收費組。
負責收取物業管理費及電梯運行費。
3、收樓組。
負責交接房屋鑰匙,現場房屋驗收。
4、物料准備。
《房屋驗收記錄》
(4)物業交房前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交房須知:
1、交接手續辦理流程圖。
2、辦理交接需業主提供的資料 :
(1)業主需帶商品房購買合同。
(2)業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每人一份,一寸免冠彩照每人三張。
3、辦理交接需繳納的費用
(1)物業管理費:每月按建築面積1.5元/平方米(辦理入伙時預繳半年)。
(2)電梯運行費每月按建築面積0.5元/平方米(辦理入伙時預繳半年)。
4、辦理交接時需簽訂的文件和填寫的表格
(1)在《臨時管理規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上的空白處簽字。
(2)填寫業戶成員登記表、房屋驗收記錄。
(3)交接會簽單的記錄。
5、辦理交接手續注意事項
(1)檢驗是否業主本人到現場辦理,如果不是必須提供業主本人的書面委託。
(2)辦理交接時,必須按《交接會簽單》的順序逐項辦理,每個經辦人在辦理項目結束後,必須填寫《交接會簽單》把會簽單和所簽資料一起傳到下一程序,接受人必須檢查上道程序無誤後,再進行辦理。
(3)設備部驗房時,注意房屋驗收記錄內容是否完整,水電抄表是否齊全,並對房屋驗收情況做詳細記錄,對所需維修事項及時通知相關單位或部門,《房屋驗收記錄》需業戶簽字後,交物業辦公室存檔。
6、整理歸檔 整理業主提供的資料(商品房購買合同復印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一寸免冠彩照)和填寫的表格(臨時管理規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業戶成員登記表、房屋驗收記錄、交接會簽單),檢查所有表格的填寫情況及房屋驗收記錄的復查。
Ⅳ 物業如何管理即將交付的新項目
收 房 要 點 及 注 意 事 項
一、收房日期和形式
已經買過房人可能有過這樣的遭遇:如期接到收房通知單後,全家人興沖沖地趕到新居現場,卻發現,現場已經是非常熱鬧,人來人往。也許你早上8點多鍾就來現場了,卻要排到中午甚至下午才能驗收房子。面對這種情況,你要有絕對的耐心。既不要被現場熱鬧的氣氛感染,急著交錢收房,也不要失去耐心,沖工作人員發起脾氣,甚至在驗房的時候「找碴兒」,一定要本著「新生活開始第一天」的心態,和開發商、物業公司配合好,要知道,從此,這就是你的新家園。
我們建議,大家在接到開發商驗房通知後(不論是否分批接到),請及時聯系各樓棟的牽頭人,盡量分批集中統一前往,人多力量大嘛!
如果收(驗)房通知單的寄達日期超過了契約的規定日期,應屬延誤了交房時間,大家看契約規定的賠償條例是如何規定的,要向開發商提出。驗房時,一定要先驗收,檢查過房屋沒了問題,或所有的問題都已得到圓滿解決後,再簽字。千萬不能同意先簽字再拿鑰匙看房驗收。只要業主簽署了房屋交接單,辦理了入住手續,那麼開發商就會以「業主已經認可」為由,對質量問題拒絕賠償。所以,在房屋交付時,鄰居們弄清楚該房屋是否已經具備交付條件十分重要。前往驗收房屋,並不意味著一定要最終簽署房屋交接單和辦理入住手續。業主相應義務的履行,首先要存在前提,即開發商交付的房屋除了具備房屋交付的法律文件外,該房屋的實際質量也應當符合規定。
切記!到時大家分批集體驗收。人多、眼多、智慧多!如果開發商不同意,有問題找組織---臨時業主委員會,聯合起來抵制開發商、物業公司的各種侵權行為。臨時業主委員會應該設驗房專題,將驗房中出現問題及時發布,提醒大家隨時關注。
二、需要准備的驗收工具
1、 房驗小錘:用來檢查牆面、地面、窗檯空鼓。
2、 稍大一點的水桶:用來檢查地漏、排水管是否通暢。
3、 捲尺:用來檢查房屋凈高等。
4、 驗電插頭:用來檢查插座有無脫線、不通。
5、 網球:用來檢查排污管道有無障礙物。有顯示日期功能的相機(帶閃光燈),律師建議最好用光學相機—用於房屋有問題時留影取證。
正常驗收房子時間一般是持續2-3個鍾頭,建議早晨8:30去或下午2:00去。有條件的可請專業人員幫你驗房。
三、驗收過程和具體步驟
要根據購房契約和補充協議驗收房屋,下面提供驗房的參考步驟,通過的項目可在後面打「√」,未通過的註上說明,最後匯總,請開發商代表簽字確認。各位鄰居有認為需要添加的其他驗收內容,就自行添加或發到網上來,相互提醒相互幫助!
第一項:查驗文件
業主在收樓時,首先要審核開發商是否具備交付的全部法律文件,必要時可以要求核對相應原件。只有證件(原件)齊全,才能簽署收樓單。只要開發商手續不完整,即便該房屋實際不存在質量問題可以實際居住,也不能視為法律意義上的交付。業主也有權拒絕在相應手續上簽字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如果確實被要求收樓,也要在相關文件, 如《驗房記錄表》等相關文件中寫明「未見《××××證書》」等字樣並妥尚保留好相關文件副本。
分別有以下文件資料需要查驗:
1、規劃部門出具的《南京市建築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2、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南京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表上每一項都必須報主管部門備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還屬於「黑樓」,是不能入住的。
3、區級以上質檢站核發的《房屋質量合格證明》。—必須具備。
4、開發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必須取得,要帶走。
5、開發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說明書》—開發商據此承擔保修責任。必須取得,要帶走。
6、房產管理局或區局直屬測繪隊出具的《竣工實測表》。標明實際建築面積是多少,分攤多少,什麼地方是公用面積。或者由有權部門(如南京市規劃國土局地籍測繪大隊)出具的正式測繪報告:《南京市房屋建築面積測繪報告》。—必須具備,否則至少無法計算實際的公攤面積,也就無法結算最終房款,無法開具正式發票。
7、衛生防疫部門核發的生活供水系統《用水合格證》。
8、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9、民防部門出具的《南京市民防工程竣工驗收證書》。
10、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出具的《南京市電梯(扶梯)驗收結果通知單》。
11、環保部門出具的《南京市建設工程環保驗收合格證》。
12、燃氣主管部門出具的《南京市燃氣工程驗收證書》。
13、城建檔案部門出具的《南京市工程驗收檔案認可書》。
14、管線分布竣工圖(水、強電、弱電、結構)—可帶走。房屋的設計圖紙和水電路圖紙,管線如何走,哪些牆可以打,配電箱及配線箱的使用說明等。
第二項:核實面積,計算和落實房款得多退少補問題。
面積結算是驗房手續當中比較重要的一項。請帶上契約或副本,確認售樓契約附圖與現實是否一致,結構是否和原設計圖相同。契約面積是期房的銷售面積,而在工程完工後,開發商還要請測繪單位對已完工的住宅樓進行實測。測繪部門出示的面積實測表,就是開發商和我們要進行面積結算的依據(一般在入住後開發商才請測繪單位對已完工的住宅樓進行實測)。記住:要按購房契約約定的面積誤差的條款結算面積。我們的契約約定:面積誤差按《江蘇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執行。因此,如有誤差,需要開發商明確處理方法。
(購房者對實測面積有疑問的,也可以要求重新測量。從普遍發生的面積事件來看,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開發商增加公共建築的內容,將原本沒有或不該列入的建築列為公攤范圍;二是在不增加公共建築數量的前提下,將測量面積人為加大;第三是調高公攤系數,在不改變實測公攤面積的前提下,增加每戶的公攤面積。事實上,這三種方法都被交叉使用,而這一切,都必須得到土地、房管或測繪部門的認可或配合。提請各位鄰居注意!主要分攤項目:1、電梯間;2、電梯機房;3、水箱間;4、樓梯間;5、消防控制室;6、一層門廳及值班室。不分攤項目:1、人防工作間;2、風井;
第三項:驗收房子。
看完那些資料後,基本就可以去驗收房子了,暫且先不要交付一切物業費用及相關費用,應該在驗收好後,再交付費用。物業要求業主在拿鑰匙前先交物業費無任何法律依據!從物業處拿鑰匙,分別應該有樓層鑰匙、進戶門鑰匙、信箱鑰匙、水表、電表等幾把(記得拿上那些工具)。也許在這之前,你已經無數次來看過房子了,但你最好還是跟在物業或工程部人員的身後去驗收房屋。如果房子和契約約定的一樣,且沒有質量問題,你就在收房單子上簽字。如果在驗收的時候發現問題,一定要當場請施工單位及時維修,維修後再重新驗收房屋。
1、看牆壁。首先仔細檢查每個房間牆體是否平整,牆壁是否有裂紋,房頂上是否有裂縫(沒有裂縫最好,有裂縫得看是什麼樣的裂縫。一般來說,與房間橫梁平行的裂縫,屬眼下的質量通病,雖有質量問題,但基本不妨礙使用;如果裂縫與牆角呈45度斜角,甚至與橫梁呈垂直狀態,那麼就說明房屋沉降嚴重,該住宅有嚴重結構性質量問題)。包括門窗、陽台等部位有無開裂現象(陽台裂縫危險大)。
內牆牆面上及房屋頂部是否有麻點。(這種麻點專業稱「石灰爆點」,是石灰水沒有經過足夠時間的熟化所致。如有麻點,對室內裝潢將帶來很大的不利影響。)牆身頂棚有無部分隆起,用小錘輕敲一下有無空聲。牆身、頂棚樓板有無特別傾斜、彎曲、起浪,隆起或凹陷的地方。
2、看地面。仔細檢查地板是否平整,地面有無空鼓、開裂跑砂的情況。如有空鼓,一定要責成陪同驗房的相關人員盡快修復。
3、驗地平。驗地平就是測量一下離門口最遠的室內地面與門口內地面的水平誤差。驗這個,很多時候也可以體現開發商的建築質量。因為作為業主方,根本是不可能去驗收主體結構的。那麼就只能從這些細節來看質量了。測量的方法也是挺簡單的。將透明水管注滿水。先在門口離地面0.5米或1米處畫一個標志。然後把水管的水位調至這個標志高度,並找個人固定在這個位置。然後把水管的另一端移至離門口最遠處的室內。看水管在該處的高度,然後再做一個標志。接著用尺測量一下這個標志的離地高度是多少。這兩個高度差就是房屋的水平差。你也可以通過這種辦法如此類推,測量出全屋的水平差度。
一般來說,如果差異在2厘米左右是正常的,如果出這個范圍,你就得注意了!
4、查滲水。(最好是在房子交樓前,下大雨後的第二天前往視察一下。這時候牆壁如果有問題,幾乎是無可遁形的。)特別是查看一些牆體是否有水漬,特別是一些山牆、廚房衛生間的頂面、外牆等地方,如有水漬,說明有滲漏,務必盡快查明原因。頂層住戶更應檢查頂層是否滲漏。(特別留意廁所頂棚有否油漆脫落或長黴菌。牆身、牆角接位有無水漬、裂痕)。
5、試門窗。由於是新房子,在門窗軌道里會有一些灰塵和建築垃圾,所以切不可很沖動,用蠻力推拉門窗,一感覺有阻塞感的時候,仔細查看一下,用掃帚清楚後就可以看了。
查防盜門(要求開發商提供防盜門的質量檢測報告!該門與質檢部門查處的不合格門—是否同一公司名下的產品)是否太緊或太松(門縫隙是否太大),門插是否太短,門四邊、角是否平整,門開關有無特別噪音,門是否有破損,貓眼是否正常,視覺清晰,門鈴是否正常,按鈕是否牢固,防盜門開關是否有障礙,如碰到牆、消防箱等。內門(如有的話)是否規則。對講系統是否正常,單元門能否受控打開。
窗戶開關是否靈活,是否磕磕碰碰。是否能關嚴,隔風、隔音的效果如何。窗是否變形,與牆體是否吻合,窗邊與混凝土是否無縫隙,鎖扣是否正常,能否鎖緊,是否靈活,玻璃是否完好,是否平整、干凈、明亮,窗檯下是否有水漬(如有可能是窗戶漏水),查看密封膠條是否完整牢固。陽台護欄是否牢固。
下列部位必須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層及7層以上建築物外開窗。
(二)面積大於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玻璃在框架中裝配完畢,玻璃的透光部分與玻璃安裝材料覆蓋的不透光部分的分界線)離最終裝修面小於500mm的落地窗。
(三)幕牆(全玻幕除外)。
(四)傾斜裝配窗、各類天棚(含天窗、採光頂)、吊頂。
(五)觀光電梯及其外護圍。
(六)室內隔斷、屏風。
(七)樓梯、陽台、平台走廊的攔板和中庭內護欄板。
(八)用於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公共建築物的出入口、門廳等部位(包括1、門玻璃2、安裝在門上方的玻璃 3、安裝在門兩側的玻璃,其靠近門道開口的豎直邊與門道開口的距離小於300mm )。
(十)易遭受撞擊、沖擊而造成人體傷害的其他部位。
記住要檢查每個房間的門窗噢!
6、測量一下樓層的層高。用5米捲尺即可,看凈高是否符合要求(購房合同中的層高減去20公分樓板及面層厚度,再減去2公分允許誤差,余數就是房屋的凈高。房屋最高、最低處是否相差(是否傾斜),房間是否是長方形,是否兩邊的長度不一致。
7、上下水。大開龍頭查漏堵,盡可能讓水流大一點、急一點,一來看看水壓,二來試試排水速度。(新房子應該配給一個簡易龍頭給業主)。(建議有條件的鄰居做水管的試壓:水管道是隱蔽工程,為了美觀和節省面積,多數屋內的水管都埋在地下,有什麼問題很難發現和處理。水管道的試壓就是驗收水管道最主要的方法。一是堵住水管的出口,並保持一段時間;二是用打壓機(加水壓設備):冷水管壓力在10公斤、熱水管在15公斤,時間60分鍾/根,如果壓力達不到或保持不住,就說明水管有漏水現象。)
驗收下水情況,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個下水管處灌水,分別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廚房和衛生及陽台地漏等,基本是每個下水口應灌入兩盆水左右,應聽到咕嚕嚕的聲音和表面無積水。下水道漏水是否迅速順利(注水,打開地漏,水是否迅速漏下),通球試驗:是檢查下水道內是否有雜物。為什麼要驗收這個呢,因為在工程施工時,有一些工人在清潔時往往會"偷"這個工。把一些水泥渣倒進排水管,如果這些水泥較大的話,就會在彎頭處堵塞,造成排水困難。
8、驗防水。這里所說的防水,指的是廚衛的防水。當然,目前交付的房子,有一些事先已經聲明沒有做防水,這就需要裝修做了。如果在交付時已經做了防水,那麼我們就不得不對防水是否做好做出驗證了。如果在裝修前不試一試,那麼在你裝修好時再發現漏水什麼的,那麼維護工程就大了。你不得不拆除已經裝修一新的地面來做一層新的防水層。驗收防水的辦法是:用水泥沙漿做一個檻堵著廚衛的門口,然後再拿一膠袋罩著排污/水口,再加以捆實,然後在廚衛放水,淺淺就行了(約高2cm)。然後約好樓下的業主在24小時後查看其家廚衛的天花。主要的漏水位置是:樓板直接滲漏;管道與地板的接觸處。而像地漏等下水需要塞實(記得留一可拉扯掉的位置)。
9、查電路。關閉分閘,檢查各個分閘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線路。用萬用表測量各個強、弱電路是否暢通。強電、弱電是否分開走且相距一定距離,無交叉。
電器戶表在戶外的,應檢查其是否能控制室內的燈具及室內各插座,方法是拉閘後戶內是否完全斷電。戶內的,應檢查閘具是否控制戶內電器。控制閘具應分開,如室內應設置控制燈光的閘具和控制插座的閘具,空調的插座應與其他線路分開。
距離地面30厘米高的插座必須帶保險裝置,廚廁應與通風道就近安裝,洗手盆的上方不應有插座,衛生間內用於洗澡的電源插座應是防潮插座並有防濺措施;衛生間的照明燈座必須是磁口安全燈座;
檢查開關、插座的牢固程度;電話、電視線路應用力拉一下,看是否虛設。插座是否正常通電,有無防護措施?電燈是否都亮?開關是否正常?有線電視線是否通?電話線路是否通?網路線是否通?
10、燃氣管道是否安全,要開發商明確如何測試漏氣報警裝置。
11、安裝中央空調是本樓盤有別於其他樓盤的地方,驗收時同樣不能忽視。空調主機、管路安裝是否符合設計要求等。
第四項:核對買賣契約上註明的設施、設備等是否有遺漏、品牌、數量是否相符。通常在這方面,應該沒什麼大問題,但是也要仔細核實。
總體上應做到室內清掃干凈,無污物,達到窗明地凈,地漏、雨水等處無堵塞雜物。燃氣表、電表、水表三表到戶,能正常使用(燃氣可能要遲一些,入住率達到一定比例才能通氣)。在全部檢查結束後,將水表、電表和燃氣表的讀數看清楚,記錄下來,一般讀數不大,還是讓物業人員記一下的好。同時把一些驗收房子的數據和問題寫在物業公司提供的紙張上。
第五項:對公共環境的驗收。
樓盤的交付,必然涉及到與樓盤使用相關的配套設施的同時交付,如果交付時樓盤四周綠化等配套等還沒有完工,除非業主與開發商在契約中就某些事項作了特別約定,否則該樓盤肯定不具備交付條件。合格的樓盤須做到「五通一平」,即燃氣、上水、電、污水、路通,一平即樓前6米、樓後3米場地要平整,不準堆積建材或雜物,以確保進出安全。
注意查看電梯箱體本身、電梯門是否正常,樓道、樓梯有無質量問題。應該裝修完畢並能正常使用。
住戶的郵政信箱如何設置需要開發商明確。
各位鄰居應當提高對公共部位的關注程度,特別是對本樓層的公共部分。
如果有不認可的房屋質量問題,應當書面向物業管理公司說明有關情況,必要時請隨同的物業管理人員簽字認可,以作為業主已經履行驗收義務的證據。
四、關於物業管理
驗收入住涉及的一大問題是物業管理公約。商品房驗收交付時,業主大會與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但是物業管理工作已經開始展開,因此前期的物業管理工作只能由開發商依據一定標准選聘,屬於短期性的委託管理。待全體業主入住以後,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行使業主享有的權利時,業主大會可以自行選聘物業管理公司,決定物管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監督。但在入住初期,業主只能接受開發商和物業管理單位擬定的臨時物業管理公約,當然,業主如果對該物業管理公約存在意見或建議,可以在以後的業主大會召開時提交業主大會討論。畢竟,臨時物業管理公約還是相對規范和有章可循的。建設部和各地方已經陸續出台了一些行政指導性和強行性的規定,加大了對前期物業管理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對業主的保護。因此,簽署臨時物業管理公約,並不會導致業主權利義務的重大變更。
完成了房屋的驗收檢查工作,若有問題,需要同物業人員確定解決方案和解決日期,看解決結果是否影響收房,若影響,需要進行交涉了。如果沒問題的話,准備簽字收房,交納一定的物業費用。在繳錢之前,會被要求先簽很多「不平等」條約,請切勿偷懶,定要逐字逐句看清。
包括物業提供的《裝修開工證》是否要繳納不合理的收費。業主需要交納物業管理費(通常為半年,在公共環境條件未達標之前應減半收取)、房屋裝修押金和建築垃圾清運費(通常按2.5元/m2標准收取),而其他費用,通常是不需要業主交納的。業主交納的房款中已經包含了水、電、氣、智能化設施的費用。南京市物價局也兩次發文,禁止開發商肢解房價的違規做法。只要業主和開發商在契約中並沒有約定收取上述費用以外的其他費用,業主就有權拒絕交納。而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相關費用,應出示物價局的批復文件,物業管理費詳細價格,並應當使用正規收費發票。
如為避免日後起糾紛,在今後簽訂《物業管理公約》時,要清楚以後所要交納的物業管理費到底由哪些方面構成,清潔費、保安費、綠化費怎麼核定,同時考察一下物管的資質,是否具備管理標准。明確地下室如何分配,公共水電費如何收取,請大家關注公共水、電表的基數是多少,管理費用如何收取。
水電周轉金是開展正常物業管理的必要條件,因此物業企業預收一定的周轉金,也是合理的。但是,物業收費應當規范、透明,且應得到物價部門批復,否則,在行政許可之外的收費,盡管其存在合理內核,但仍屬於違規收費。
入住的費用一直是業主關心的話題。業主在辦理房屋驗收入住手續時,不可避免地將遇到入住的費用問題。當然在正常情況下,如果物業管理公司能夠出示經物價部門審核的收費依據,業主仍應當交納相應費用。但是物價部門審核的收費標准只是一個收費的上限,而且視物業服務內容和到位的情形,在物管初期的實際收費應當是低於這個標準的。值得注意的是:購房時簽署的物業臨時公約有沒有物業收費標準的約定。
Ⅵ 物業交房一般都有什麼流程,我們要注意什麼
一、物業交房流程
1、開發商和物業核驗業主材料,雙方確認收房流程。
2、領取收房驗房表,業主領取《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此三項必須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測繪技術報告書》,並由開發商加以說明。
3、綜合驗收,業主對新房做綜合驗收,即重要的驗房環節。
4、問題解決方案,業主就驗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質詢、改進意見或解決方案。雙方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根據協議內容解決交房中存在的問題。無法在15日內解決的,雙方應當就解決方案及期限達成書面協議。
5、驗收完付款,開發商出具《實測面積測繪報告》,雙方確認面積誤差後結算剩餘房款、各項費用以及延期交房違約金等。
6、業主領取鑰匙,業主領取新房鑰匙,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
7、與物業公司的物業關系,與物業公司簽署物業協議、向物業公司交納物業費並索要或蓋章確認的收據。
8、辦理產權證有關的事項,若業主委託開發商辦理產權證,則可由開發商代收契稅和房屋產權登記費。代辦費金額雙方協商。業主也有權拒絕代辦。
9、業主簽署《入住交接單》,收房完成。
二、交房注意事項
1、收房注意房款約定
如果客戶與開發商在合同中約定,在房款結清之前,開發商有權順延交付房屋,則客戶須結清房款之後,才能接收商品房。
2、注意先驗房再辦理手續
目前,開發商在交房時,一般都要求業主先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之後,才允許業主驗房。對於這一不合理的程序,業主應堅持先驗房,後辦理手續,並應將驗房時發現的相關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並讓其簽收,以避免以後的糾紛。
3、建議業主集體收樓
鑒於購房人專業知識的匱乏,建議購房人在收房時能夠集體收樓,可能的情況下可以聘請律師指導協助,這不但可以彌補單一主體知識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維權,還可引起開發商的重視,促使開發商就收房過程中的問題做約定。
4、遇配套問題可先收房
針對不同的房屋問題,開發商承擔的責任有區別:房屋主體有質量問題要承擔退房責任,若是掉灰、裂縫等問題,開發商要修補。如果是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條件:比如配套設施、空氣質量不合格等,購房人可先收房,然後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
(6)物業交房前培訓方案擴展閱讀:
通常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預售住宅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法定條件-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向購房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2、約定條件-達到預售合同約定的其它交付條件。 而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參考資料:交房-網路
Ⅶ 房屋交付前物業要做哪些事情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物業承接查驗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物業承接查驗行為,加強前期物業管理活動的指導和監督,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物業承接查驗,是指承接新建物業前,物業服務企業和建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和驗收的活動。
第三條 物業承接查驗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客觀公正、權責分明以及保護業主共有財產的原則。
第四條 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通過參與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分戶驗收和竣工驗收等活動,向建設單位提供有關物業管理的建議,為實施物業承接查驗創造有利條件。
第五條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承接查驗活動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承接查驗活動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第六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約定其所交付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配置和建設標准。
第七條 建設單位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應當對全體業主同意授權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查驗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事項作出約定。
第八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包含物業承接查驗的內容。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就物業承接查驗的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協議補充。
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履行;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准履行。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物業買賣合同的約定,移交權屬明確、資料完整、質量合格、功能完備、配套齊全的物業。
第十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交付使用15日前,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完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
第十一條 實施承接查驗的物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取得規劃、消防、環保等主管部門出具的認可或者准許使用文件,並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公共照明、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設施設備按規劃設計要求建成,供水、供電、供氣、供熱已安裝獨立計量表具;
(三)教育、郵政、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環衛、社區服務等公共服務設施已按規劃設計要求建成;
(四)道路、綠地和物業服務用房等公共配套設施按規劃設計要求建成,並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五)電梯、二次供水、高壓供電、消防設施、壓力容器、電子監控系統等共用設施設備取得使用合格證書;
(六)物業使用、維護和管理的相關技術資料完整齊全;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實施物業承接查驗,主要依據下列文件:
(一)物業買賣合同;
(二)臨時管理規約;
(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四)物業規劃設計方案;
(五)建設單位移交的圖紙資料;
(六)建設工程質量法規、政策、標准和規范。
第十三條 物業承接查驗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確定物業承接查驗方案;
(二)移交有關圖紙資料;
(三)查驗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四)解決查驗發現的問題;
(五)確認現場查驗結果;
(六)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
(七)辦理物業交接手續。
第十四條 現場查驗20日前,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共用設施設備清單及其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准許使用文件;
(四)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五)承接查驗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建設單位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並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建設單位移交的資料進行清點和核查,重點核查共用設施設備出廠、安裝、試驗和運行的合格證明文件。
第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下列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現場檢查和驗收:
(一)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外牆、門廳、樓梯間、走廊、樓道、扶手、護欄、電梯井道、架空層及設備間等;
(二)共用設備:一般包括電梯、水泵、水箱、避雷設施、消防設備、樓道燈、電視天線、發電機、變配電設備、給排水管線、電線、供暖及空調設備等;
(三)共用設施:一般包括道路、綠地、人造景觀、圍牆、大門、信報箱、宣傳欄、路燈、排水溝、渠、池、污水井、化糞池、垃圾容器、污水處理設施、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設施、休閑娛樂設施、消防設施、安防監控設施、人防設施、垃圾轉運設施以及物業服務用房等。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移交有關單位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和有線電視等共用設施設備,不作為物業服務企業現場檢查和驗收的內容。
第十八條 現場查驗應當綜合運用核對、觀察、使用、檢測和試驗等方法,重點查驗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配置標准、外觀質量和使用功能。
第十九條 現場查驗應當形成書面記錄。查驗記錄應當包括查驗時間、項目名稱、查驗范圍、查驗方法、存在問題、修復情況以及查驗結論等內容,查驗記錄應當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參加查驗的人員簽字確認。
第二十條 現場查驗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數量和質量不符合約定或者規定的情形,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應當及時解決並組織物業服務企業復驗。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當委派專業人員參與現場查驗,與物業服務企業共同確認現場查驗的結果,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
第二十二條 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應當對物業承接查驗基本情況、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及其時限、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作出明確約定。
第二十三條 物業承接查驗協議作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補充協議,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承接查驗協議簽訂後10日內辦理物業交接手續,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物業服務用房以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第二十五條 物業承接查驗協議生效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協議約定的交接義務,導致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交接工作應當形成書面記錄。交接記錄應當包括移交資料明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明細、交接時間、交接方式等內容。交接記錄應當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共同簽章確認。
第二十七條 分期開發建設的物業項目,可以根據開發進度,對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物業分期承接查驗。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承接最後一期物業時,辦理物業項目整體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 物業承接查驗費用的承擔,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二十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自物業交接後30日內,持下列文件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二)臨時管理規約;
(三)物業承接查驗協議;
(四)建設單位移交資料清單;
(五)查驗記錄;
(六)交接記錄;
(七)其它承接查驗有關的文件。
第三十條 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承接查驗備案情況書面告知業主。
第三十一條 物業承接查驗可以邀請業主代表以及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參加,可以聘請相關專業機構協助進行,物業承接查驗的過程和結果可以公證。
第三十二條 物業交接後,建設單位未能按照物業承接查驗協議的約定,及時解決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的問題,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物業交接後,發現隱蔽工程質量問題,影響房屋結構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建設單位應當負責修復;給業主造成經濟損失的,建設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自物業交接之日起,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全面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行業規范確定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義務,承擔因管理服務不當致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毀損或者滅失的責任。
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承接查驗有關的文件、資料和記錄建立檔案並妥善保管。
物業承接查驗檔案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向業主委員會移交物業承接查驗檔案。
第三十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修責任。
建設單位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修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約定。
第三十七條 建設單位不得憑借關聯關系濫用股東權利,在物業承接查驗中免除自身責任,加重物業服務企業的責任,損害物業買受人的權益。
第三十八條 建設單位不得以物業交付期限屆滿為由,要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接不符合交用條件或者未經查驗的物業。
第三十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擅自承接未經查驗的物業,因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缺陷給業主造成損害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惡意串通、弄虛作假,在物業承接查驗活動中共同侵害業主利益的,雙方應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物業承接查驗活動,業主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對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承接查驗行為的投訴。
第四十二條 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未按本辦法履行承接查驗義務的,由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作為不良經營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並予以通報。
第四十三條 建設單位不移交有關承接查驗資料的,由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的,對建設單位予以通報,並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四條 物業承接查驗中發生的爭議,可以申請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調解,也可以委託有關行業協會調解。
第四十五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後,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承接查驗活動,可以參照執行本辦法。
第四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希望對你有用!
Ⅷ 交房前物業應做哪些工作
1、在交復房之前物業首先要製做的就是房屋的驗收工作。就房屋驗收這塊,首先需要驗收房屋質量有關的書面材料,包括《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住戶手冊》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其次物業需要對小區進行整體驗收,比如說小區的配套設施能否正常使用;房屋的外牆是否有裂縫等
2、熟悉設備。熟悉項目上的設備是最基本的准備,如果物業自己都不了解設備的功能、使用,那如何為業主服務。
3、人員培訓。交房的前期准備中對人員的培訓也尤為重要,這里的工作人員不僅僅是客服人員,還包括保安、保潔、綠化人員等,所以在交房的前期就需要招募合適的工作人員,並對其做好相關培訓。
Ⅸ 萬科物業交房方案有哪些內容
這個只能公司有了,他人無法知道。
一、交房指的是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回定答,開發商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內將符合約定交付條件的住宅交付於買受人的行為。該合同約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標志著小區物業管理建設正式啟動,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用戶共同管理和相互監督局勢已然形成。
二、具體的房屋交付使用時間在買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里應該有明確的約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購房合同里的具體約定時間。如果開發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話,開發商屬於違約行為。依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三、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