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物業公司突發事件演練預案(火警)、(盜竊)
4.8 火災應急預案
為保證所管轄的物業范圍內發生火災時,管理處義務消防員能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火災現場,有效組織開展各項搶救工作,以保障廣大業主(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特製定以下方案:
A. 人員安排:
a. 管理處所有人員均屬於義務消防員,在社區內發生火災的情況下,所有人員必須立刻投入到滅火救人工作中去,不得借故逃避。
b. 項目經理為現場總指揮,全面負責各項救人滅火工作,並根據現場火勢撥打119電話報警。
c. 維修人員對現場可能造成危害的水、電、氣管線閥門進行關閉。
d. 客戶服務部經理組織人員通知火災附近的住戶,做好解釋工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驚慌,救治、安撫傷病員。
e. 秩序維護部經理組織秩序維護人員以滅火、救人為主要工作。接到火情警報後,秩序維護班長帶領秩序維護員攜帶滅火器趕赴火災現場,尋找火場附近的消防井,鋪設消防水帶。迅速投入到滅火工作去。救人與滅火同步進行,並注意移走火場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如果已報火警,還應派出警戒哨,引導消防車到來。
B. 任務分配:
a. 當發生火情時,由秩序維護值班班長確認後發出火警,當班人員負責安全警戒任務。
b. 項目經理負責現場全面工作(經理不在時由項目副經理代為負責)。
c. 工程部經理帶領所有維修人員(除一人值班外)負責各類管線的斷接以及現場的修復。
d. 客戶助理(除值班人員外)及保潔主管帶領保潔人員負責通知火場附近居民撤離火災現場,救治、安慰傷病員,並做好解釋工作。
e. 秩序維護部經理負責對秩序維護員進行現場滅火救人搶救物資和現場警戒工作的分工。
f. 留守的客戶助理和維修人員負責接聽電話,處理日常工作並做好解釋工作。
C. 救人滅火中應注意的事項:
a. 管理處所有人員在接到火警後應在5分鍾之內趕到事故現場,秩序維護員前期滅火工作應在7分鍾內一切准備就緒,所有人員不得借故逃避。當班人員要注意警戒,防止有人趁火打劫。
b. 管理處全體員工在處理火情時應聽從安排,服從管理,顧全大局,以公司利益為重,不計較個人得失。
c. 所有人員都應注意自身安全,掌握自救方法。
d. 管理層員工一定要做好業主、傷病人員的解釋和慰撫工作。以免發生自傷、輕生事件。
e. 秩序維護員應掌握基本的滅火方法,盡量撲滅初期火災,在救人與滅火工作中,應以救人為主與滅火同步進行的方針。
f. 火災消除後,管理處應留夠儲備力量,預防二次事件的發生。
D. 目標:
當管理處所管理的范圍內發生火災後,對所有員工在滅火救人時的任務、責任分工明確。在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下,使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4.15 安保工作緊急情況處理方案
A. 刑事(治安)案件
a. 發現刑事(治安)案件時,應立即向上司報告,同時撥打110電話,向市警察機關報案;如事主購買保險的還應提醒其通知承保公司。
b. 警察到達現場後,認真、全面匯報案件的相關情況,服從警察的指揮。
B. 偷盜或搶劫事件
a. 發現偷盜或搶劫事件時,首先通過對講機通知其他秩序維護員前來協助;如身上無通訊設備,可大聲呼叫,以取得其他秩序維護員或群眾的支援。及時向上級報告,同時還應撥打110電話,向市警察機關求助。
b. 所有秩序維護員在聽到求援信號後,要立即趕到現場並封鎖現場出入口。
c. 疑犯逃跑時,要注意看清人數、衣著、面貌、體型、特徵、所用交通工具及其特點等,以便提供相關證據線索。
d. 將疑犯制服後,不得對疑犯毆打、搜身等超過秩序維護員許可權的行為。
e. 在市公安部門未到達現場之前,不能離開現場,必須保護好案發現場(包括偷盜、搶劫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任何東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痕跡(如指紋、腳印、煙頭等),不得讓外人進入現場。
f. 事主或現場人員受傷時,要撥打120電話,向市急救中心求助或盡快送到就近醫院診治,通知客戶服務中心與其親屬聯系。
C. 斗毆事件案件
a. 在社區內發現爭吵、斗毆事件時,要用文明禮儀進行勸阻。勸阻時,不宜將個人觀點參與當事人之間的是非之中,同時要注意自身安全。
b. 勸阻方法可請雙方住手、住口;勸導雙方或一方離開現場。同時勸導圍觀群眾離開現場。
c. 若持有器械的斗毆行為,及時撥打110電話,向市警察機關報警。
Ⅱ 物業安全培訓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培訓的通知怎麼寫
為加強XX區域安全管理,提高員工應急能力,經研究決定,舉辦XX物業公司2017年安全培專訓。現將培訓有關屬事項通知如下:
1、培訓時間:2017年9月x日 xx-xx時。
2、授課教師:XX安全培訓機構 XXX
3、參訓人員:公司所屬全體員工
4、培訓地點:公司XX會議室
5、培訓內容:
(1)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
(2)安全管理基本知識
(3)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
....
6、相關要求
(1)所有參訓人員應按時參訓。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到場,需經分管領導同意後與9月X日參加補訓。
(2)參訓人員應自帶紙筆,認真聽見並做好筆記,學有所獲。
(3)本次培訓以閉卷形式進行考試,考試時間為9月X日 XX時。考試成績納入年終績效考核。
(4)參訓人員應於培訓時間前10分鍾到達培訓地點,並將手機設置與靜音狀態。培訓期間不得隨意走動。如因工作原因需接聽電話,應出培訓地點進行接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