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樣辨認電子商務承兌匯票真假
電子商業承兌匯票沒有假的,
你要關注的是這張電子商業承兌匯票到期能否正常解付。
『貳』 電子商務中如何判斷電子合同是否有效
一、關於電子簽名之法律問題
(一)電子簽名概述
在傳統交易中,人們常常通過親筆簽名的方式來確保合同當事人身份的真實有效和意思表示的一致。同時,親筆簽名也是許多法律的要求。例如,我國《合同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我國《票據法》第4條規定:"票據出票人製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簽章,並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據上簽章,並出示票據。"然而,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由於合同當事人可能相隔千里,甚至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並不謀面,這就使傳統的親筆簽名方式就很難運用於電子交易。但是,傳統的親筆簽名方式所具有的功能,特別是它所具有的證明合同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的功能,對一直為網路安全問題所困擾的電子商務仍然具有重要的價值。所以,簽名的要求在電子商務環境下不僅不應被放棄,反而應該得到強化和更有力的保障。當然,這里所說的簽名已經不再是傳統的親筆簽名,而是"電子簽名"(Electronic
Signature)。
新加坡1998年頒布的《電子交易法》(Singapo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s Act
1998,SETA)對電子簽名和數字簽名作了相關規定。它將電子簽名定義為:"以數字形式所附或在邏輯上與電子記錄有聯系的任何字母,文字數字或其他符號,並且執行或採納電子簽名是為了證明或批准電子記錄";將數字簽名(Digital
Signature)定義為:"通過使用非對稱加密系統和哈希函數(Hushing
Function)來變換電子記錄的一種電子簽名"。可見,數字簽名是電子簽名的一種。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工作組1999年頒布的《電子簽名統一規則(草案)》(Draft Uniform Rule On
Electronic
Signature)第1條的規定:"『電子簽名',是指以電子形式存在於數據信息之中的,或作為其附件的或邏輯上與之有聯系的數據,並且它(可以)用於辨別數據簽署人的身份,並表明簽署人對數據信息中包含的信息的認可"。筆者認為這一定義頗值得我國立法的借鑒。
電子簽名的主要目的是利用技術的手段對數據電文的發件人身份做出確認及保證傳送的文件內容沒有被篡改,以及解決事後發件人否認已經發送或者是收到資料等問題。[1]電子簽名是法律上一個重要的創新概念,它作為電子認證技術在法律上的總括,得到了許多國家的認可。目前,國際上通用的電子簽名主要有以下三種模式:
一、智能卡模式。智能卡是安裝了嵌入式微型控制器晶元的IC卡,內儲有關自己的數字信息。使用者在使用智能卡時只要在計算機的掃描器上一掃,然後鍵入自己設定的密碼即成。
二、密碼模式。使用者可以自己設定一個密碼,該密碼由數字或字元組合而成。有的單位還提供硬體,讓使用者用電子筆在電子板上簽名後存儲起來,電子板不僅可以記錄簽名的形狀,而且可以記錄使用者簽名時的力度以及定字的速度等,以防他人盜用簽名。
三、生物測定模式。該方法以使用者的生理特徵為基礎,通過計算機對使用者的指紋、面部等進行數字化的同一認定。
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為了消除電子商務在法律上的障礙,許多國家已經著手研究電子簽名的問題。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工作組一直以《電子簽名統一規則》作為擬定草案的標題,並得到了許多國家的一致認同。歐盟的相關指令也同樣以"電子簽名"為題。自世界上第一部電子簽名法??美國猶他州於1995年頒布的《數字簽名法》以來,迄今為止,國家級的電子商務立法有德國的《數字簽名法》和《數字簽名條例》、美國的《電子簽名法》、義大利的《數字簽名法》、愛爾蘭的《電子簽名法》、馬來西亞的《數字簽名法》、新加坡的《電子交易法》、韓國的《電子商務基本法》等。從內容上來看,這些法律以電子簽名(數字簽名)與認證機構的相關規定為主,多數立法文件直接以"電子簽名"或"數字簽名"為標題。電子簽名法不僅能解決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電子交易中的風險和責任分配等基本問題,而且能有效地維護電子商務活動中國家的經濟利益,因此在整個電子商務法律體系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二)電子簽名之法律效力
由於電子合同未必具有傳統合同的書面文本,這就使得傳統的親筆簽名方式被電子簽名所替代。如同傳統合同須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方能生效一樣,如果電子簽名不具有法律效力,則無法使電子合同有效。在傳統合同中,親筆簽名或蓋章的行為主要有兩種功能:一是表明合同當事人的真實身份;二是表明合同當事人願受合同約束的意思。但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傳統的親筆簽名方式很難應用於這種電子交易方式。因此,人們開始採用電子簽名來證明彼此的身份。
在電子合同上的簽名,最大的障礙仍然是技術上的,也就是說現有技術仍不能使當事人像在合同書上簽字那樣方便、簡單。[2]但需要指出的是,一旦從技術上解決了電子簽名的問題,電子簽名在電子商務中的實用性以及所產生的法律效力將不會低於在傳統合同書上的簽名。同時,我們還應看到,既然承認電子合同屬於書面形式,那麼就必須承認電子簽名的效力,因為在沒有電子簽名的情況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進入計算機系統,並對文件的內容進行篡改,電子合同就很難存在了。
目前,世界各國以及國際組織的立法已有將"電子簽名"視為簽名的傾向。例如,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促進國際貿易程序工作小組認為:只要貿易文件上的簽名,能夠據以認定文件的來源(即據以追溯出文件的作者)並利用該簽名認證該文件,簽署文件者就要對文件單據上事項的正確性及完整性負責。[3]《漢堡規則》(Hamburg
Rules)第14條規定:"提單上的簽字可以用手寫、印摹、打孔、蓋章、符號或如不違反提單簽發地所在國國家的法律,用任何其他機械的或電子的方法。"在我國的實體法中,除法律有特別規定以外,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而並不以書面形式、簽字蓋章等方式為要件。就這點而言,與英美法系所強調書面形式和簽字蓋章等要件才能使合同成立、生效的基
本原則有很大的不同。因此,我國對簽名或蓋章的法律要求在具體法律條文中並未過多涉及。[4]但我國《合同法》採用了一種靈活的方式。我國《合同法》第33條規定:"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根據這一規定,如果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使用了電子簽名,既可以不簽訂確認書,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當然,採用後一種做法可以更加明確合同的真實性,以防電子簽名的偽造。
筆者認為,政府相關部門應該積極向大眾廣為推介說明電子簽名的定義、目的、適用范圍、使用方法等,然後再由法律提供一套公平合理的游戲規則。通過建立完善的電子簽名和電子認證體系,一方面可以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人們對電子簽名的接納度並減少電子簽名的偽造、變造和其他欺詐行為。
二、關於電子認證之法律問題
(一)電子認證概述
認證是一種證實某人或某事為有效或名副其實的過程,其目標仍然是著眼於"安全"。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從技術上建立安全認證機制,以確認交易各方身份的真實性以及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賴性;同時,利用現代密碼技術以及電子簽名技術等,來保證電子商務活動的安全。二、當電子商務活動出現差錯時,如何運用法律手段解決交易各方的責任以及權利義務關系等問題。在計算機系統或通信中,認證是良好的數據安全措施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電子信息技術的發展極大地增強了人們獲得信息的能力,同時也增加了某些敏感或有價值的數據被濫用的風險。如何確保交易對方的主體資格以及交易數據資料的安全,是電子交易各方都極為關注的問題。因此,我們必須保證買賣雙方在電子交易中身份的真實可靠。電子認證的作用就在於確認交易雙方真實有效的身份。
電子認證與電子簽名一樣都是電子商務活動中的安全保障機制。它是由特定的第三方機構提供的,對電子簽名及其簽名者的真實身份進行驗證的服務。電子認證主要應用於電子交易的信用安全方面,以保障開放性網路環境中交易人身份的真實可靠。電子認證是確定某個人的身份信息或者是特定的信息在傳輸過程中未被修改或者替換。[5]
在電子交易過程中,除了交易雙方以電子簽名的方式來識別彼此的身份和確保傳輸信息的完整性外,對電子簽名本身的認證問題,並不能由交易各方自己完成,而是由一個具有權威性、可信賴性和公正性的第三方來完成,從而為電子交易建立一種有效、可靠的保護機制。此第三方被稱為認證機構(Certificate
Authority,CA)。認證機構提供電子交易過程中的認證服務,能簽發數字證書並能確認用戶的真實身份。同時,由於電子商務活動常常是跨國境的,因此交易各方當事人就需要有不同國家的認證機構對各自的身份進行認證,並向電子商務活動的相對方發放電子認證證書。在實踐中,就需要各國相互承認對方國家認證機構發放的電子認證證書的效力,以保證電子商務活動的順利進行。
(二)認證機構的法律地位與法律責任分析
認證機構在電子商務活動中既不向在線當事人出售任何商品,也不提供資金或勞動力資源,它所提供的服務只是一種無形的證書信息。這種數字證書包含一個公開密鑰、交易相對人的姓名以及認證機構的電子簽名、密鑰的有效時間,發證機關的名稱,證書的序列號等。在整個電子交易過程中,認證機構不僅要對進行電子交易的各方當事人負責,還要對整個電子商務的交易秩序負責,因此,它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機構。
在認證機構的設立上,我們必須強調它應是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即是說它能夠以自己的名義提供服務,能夠以自己的財產提供擔保,同時能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認證機構在整個電子交易過程中必須保持中立,它一般不得直接和客戶進行商業交易,也不能代表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利益,而只能通過發布客觀的交易信息促成當事人之間的交易。另外,電子認證機構不能以盈利為目的,它應當是一種類似於承擔社會服務功能的公共事業。從國外的經驗來看,設立專門、獨立和非營利性的認證機構是比較合適的作法。
結合國際上電子商務立法的先例,認證機構一般應承擔以下義務:一、信息披露與通知義務。其根本目的就在於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保護信息弱勢群體。二、安全義務。安全可信度是公眾對認證機構的要求,認證機構應當採用能夠滿足條件的安全系統。三、保密義務。認證機構不得對外披露需要保密的信息。此外,認證機構還負有其他義務,如:舉證義務,即交易當事人在使用證書過程中發生糾紛,認證機構可以根據交易雙方或一方的要求,為其提供舉證服務。
同時,認證機構在提供認證服務的過程中會面臨許多潛在風險。其風險的種類主要有:(1)運用技術過失致使數字記錄丟失;(2)對信息未進行嚴格審查致使證書含虛假陳述,第三人信賴其陳述,並基於證書的等級進行交易,將損壞認證機構的可信度;(3)未經過合理適當的辨別而終止或撤銷證書;(4)由於伺服器故障或周期性離線修整而造成認證服務中斷;(5)內部人員即認證機構有權訪問證書資料庫的雇員製作虛假證書或塗改證書記錄;(6)外部人員使用多種方法改造認證機構的通用協議;(7)作為網路機構隨著技術更新其淘汰率高,服務可能難以長期維持,但是某些長期證書的管理又需要服務一直持續下去不能中斷,等等。[6]
由上述認證機構的性質與風險分析可以看出,電子認證的產生與發展將引發電子商務領域的許多新的法律問題,這主要包括:一、數字證書與認證機構的法律地位以及對電子認證的法律監管應得到立法規范,否則無法保障電子認證的有序發展。二、電子認證所面臨的風險將引發認證機構的責任問題,因為認證機構有可能在某些場合給證書持有人或證書信賴人造成損失。三、認證機構作為一個在電子商務領域具有重要價值的新型信用服務主體,將會面臨許多現實或潛在的執業風險。四、電子認證所應實現的服務標准或技術標准應得到相應的規范與完善,以真正達到保障電子交易安全的目的與價值。基於以上這些法律問題,筆者認為,對於在電子交易中保障網路交易安全以及信用制度起重要作用的電子認證,應在未來的電子商務立法中占據應有的地位。
三、對我國《電子簽名法》和《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之評述
2004年8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電子簽名法》。作為《電子簽名法》的一個重要配套規章,《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也於2005年2月8日以信息產業部部令的形式發布。2005年4月1日,《電子簽名法》正式實施,其配套部門規章《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同時實施。這對我國信息化的發展來說意味著一個新的開始,因為從這一天起我國信息化將告別過去無法可依的歷史。有專家認為,這將對我國電子商務、電子政務的發展起到極其重要的促進作用。
《電子簽名法》是我國信息化領域里的第一部法律。從一定意義上說,《電子簽名法》拉開了信息數字化時代的立法序幕。[7]《電子簽名法》共分為5章36條,採用了"技術中立"(technologically
neutral)的立法原則,考慮到不應因技術的進步影響到法律的相對穩定性,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包容性,也為今後新技術的使用留下了法律空間。根據法律條文的表述可以看出,該法立法的主要目的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為了規范電子簽名行為,確立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維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二是為了促進電子商務和電子政務的發展,增強電子交易的安全性。筆者認為,《電子簽名法》主要解決了以下五個方面的問題:(1)確立了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2)規范了電子簽名行為;(3)規定了電子簽名的安全保障措施;(4)明確了認證機構的法律地位及認證程序,並給認證機構設置了市場准入條件和行政許可的程序;(5)明確了認證機構行政許可的實施主體是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
關於《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從表面上看它只是一部部門規章,但由於它是國家法律特別授權制定的,所以又有別於一般的部門規章,具有重要法律效力和作用。《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共分為8章43條,它制定的依據是《電子簽名法》的第25條:"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依照本法制定電子認證服務業的具體管理辦法,對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依法實施監督管理。"筆者認為,《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的制定與實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這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1)由於我國電子認證服務業尚處於起步階段,依靠市場引導與行業自律的條件還不具備,所以政府部門有必要對電子認證機構實施適度的監督管理;(2)政府部門如何進行適度監管,還需要在實踐中進行不斷探索,但又不能等到條件完全成熟後再出台相關法律,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電子簽名法》的順利實施;(3)從現實情況看,在《電子簽名法》出台之前,我國已存在很多不同類型的認證機構在從事電子認證服務,這些機構普遍存在著無法律規定、無標准規范、無主管部門的"三無"問題,也亟待相關法律對它們進行規范。
目前,我國電子簽名與電子認證還處於發展初期,因此在法律實踐中必然會暴露出許多問題,僅僅靠《電子簽名法》和《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是遠遠不夠的,缺少其他相關的法律規定必將構成阻礙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法律障礙。因此,筆者認為,我國後續電子商務法律體系的完善工作應集中在以下幾個領域:網路隱私權的保護、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的保護、電子支付、信息安全、電子商務的稅收、知識產權、相關程序法律問題等。
還是不太全面,你應該咨詢下律師
『叄』 助理電子商務師的真假.
我也在2006年5月考了這個助理電子商務師的三級證書,每個證書都有自己獨立的編號,而且會版在貼照片的右上角貼權有「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及「國家題庫統一命題鑒定合格」的防偽標志,在照片的左下角也有「鑒定證書專用章」的鋼印.如果這些都匹配就應該沒有問題了.
『肆』 在網上購物如何分辨出是真是假呢
網上購物謹慎為好
隨著網路技術的發展和普及,電子商務作為新的商務交易運作模式也進入了尋常百姓家,給消費者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各類電子商務平台以及大量直接面向消費者的網站的大量出現,使得一些人也趁機干一些欺騙消費者的事。對此,提醒廣大網民消費者:
一、上網購物應選擇信譽好、有一定知名度和電子商務實力的網站,在決定購物前要考察商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注意識別網站合法備案標志。消費者可以在網站主頁最下方查看商家的數字證書來驗證商家的身份,發現未備案的網站可以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咨詢。
二、付款之前要弄清商家的發貨方式,付款時一定不要忘記索要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如果發現送來的貨和訂單不符,可以拒收並拒絕支付費用。
三、對自己的訂單進行跟蹤,保存商家的訂單確認通知,作為以後投訴的依據。
我國的電子商務正處在初始階段,還存在許多問題,消費者購物時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投訴。
如何識別網上購物的騙子
如果」公司」電話,傳真都是小靈通,手機號碼的歸屬地是福建泉州的,地址卻是上海的,這樣的賣家你能信嗎? 提起網上購物,對絕大多數老伯姓來說還是一件新鮮事,輕點滑鼠,敲擊鍵盤,欲購千里之外的商品就可以輕松搞定,網上購物的確有不少神奇之處:在網上可以很方便地進行貨比三家,可以調出一類商品,瀏覽成百上千個網上商店的商品,從容對價格,款式,性能進行比較,另外,還經常有特價商品推出。 易趣,淘寶,買賣在線等頗具規模的網上購物網站,如雨後春筍,應運而生,眼下,利用互聯網進行購物的人越來越多,網上市場已經初步形成。 但是,任何一種新生事物都有利與弊正反兩個方面, 網上購物也一樣,除了帶來快捷方便之外,不少心懷叵測的人盯上了這塊肥肉.從目前披露的案例看,經濟詐騙分子利用互聯網隱蔽的特點,大肆詐騙輕信的缺少警惕性的人們,已經到了觸目驚心的地步,但究其原因,有不少是網友缺乏起碼的防範所致. 那麼,在網上購物,我們應該如何去識別騙子,他們的騙術一般有什麼特徵?下列幾點,可供你在購物前參考: 首先應該注意他賣家的聯系方式: 1,騙子大多是用手機,小靈通等方式作為主要聯系方式的,絕不敢用固定電話,」跑了和尚跑不了廟」--因為固定電話容易查到他的底細,所以,只要打開騙子提供的網址,聯系方式都是手機,小靈通; 2查對方的手機號碼, 用手機歸屬地查詢賣家的交易聯系手機號碼所在地是否和他給的地址相符;如果他公司在上海,但手機號碼歸屬地在外地(如泉州),可以肯定對方是數碼騙子; 3,如果不能確定賣家的號碼是固定電話,可撥打當地的114查號台(區號+114)查詢是否是小靈通,另外,還要注意目前有不少電信公司的電話是有轉移呼叫的功能的,比如鐵通的電話安裝相對不需要象中國電信那麼嚴格,而且可以轉移呼叫,就是說,他電話號碼雖然在北京,但可以轉移呼叫到福建泉州,所以,遇上這類電話號碼時一定要注意
看網站下方的工商部門的驗證標志和號碼。可以到官方網站查詢的。
談談如何識別網上購物的騙子網站
分析打著網上購物騙取錢財的騙子,讓新手增強網上識騙能力:
首先,你先應該先注意他的聯系方式,騙子公司一般是用手機,小靈通等方式作為主要聯系方式的,絕不會用固定電話,可以打開他們提供的網址,聯系方式都是手機,小靈通,注意區號是否與公司地址相符,如果不一致,就說明此公司有問題了
第二,看他們是否有工商紅盾標志,紅盾標志鑒別網上購物網站的主要依據之一,點擊這個標志會鏈接到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網上鑒別網站,這個公司的資料都會有記錄,當然,有許多小企業可能不會去申請這個功能,但你至少你應該有營業執照可供查詢吧? 如果騙子的網站煞有介事地打上了紅盾標志和"企業營業執照"認證,但是一打開,如果紅盾標志根本不能鏈接到北京工商局的紅盾標志驗證網站,而跳出來的是他們自己網站假造的信息,也說明此公司是有問題的
驗證營業執照--請大家注意:營業執照的復印件是不可更改的,如果"營業執照"可以隨意改動,絕不是原件,可見,這個公司大有問題!
網上購物真假商品輕松識別
上期和大家討論了信用評價的真假識別,本期主要和大家討論關於真假商品的識別。開題之前首先要說明一點的就是此處所討論的真假商品並不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贗品之類的假,而是指以欺騙為目的的商品,即網路騙子的「誘餌」。
誠信與安全專題之二:真假商品輕松識別
一、表現形態
1.此類物品主要集中在手機、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汽車等分類,主要是因為此類商品屬網上熱門商品,且價格較昂貴。
2.此類物品所標價格明顯低於其它賣家,如大家都銷售2500元的手機此類商品的標價也許僅需1500,大家都銷售1W的筆記本此類商品也許只標注5000。網路市場來說價格是很透明的,所以正常情況下商品價格不會出現大范圍的波動,那些價格明顯低於其它同樣商品的物品基本就可確認為「誘餌」。
3.商品圖片非真實拍攝,一般都是在網上隨意截取,且很多時候其所採用圖片被非其物品描述中同型號的圖片。
4.商品型號描述不清,如其簡單的說IBM T43NB,然而T43由於部分配置不同細分出很多型號,如IBM ThinkPad T43 2668J2C 和 IBM ThinkPad T43 26681BC 將是1萬多元的差價。此類商品不僅標題沒指出具體是那種型號,而且商品描述也未指出是何種配置。
5.物品介紹頁面空洞或照搬網路上的介紹。此類虛假商品賣家手中根本就無相關貨物,甚至可以說對其所售物品根本不了解,所以其物品介紹要麼空洞的幾句,要麼就是照搬網路上的介紹或者拷貝其它用戶的介紹,更多的時候甚至會出現張冠李戴的情況。
6.同一賣家價格混亂,主要是由於其發布商品的隨意性,所以大部分商品價格也是隨意確定,故會出現其所售商品在實際中便宜的反而比在實際中貴的貴很多。
7.物品買賣不支持財付通(並不是說所有不支持財付通的物品都是虛假物品,在上述前提下不支持財付通的物品一般都是虛假物品)
二、思考與建議
在選購商品時建議大家首先了解商品的市場價格,當然這個價格是指網路市場價格,一般會比現實市場中低,欲了解網路市場價格可以在拍拍網搜索欲尋找的商品,在出來的結果頁面中價格密度最大的范圍即為參考的市場價格範圍。和這個范圍相差大的都存在較大虛假商品嫌疑,選購時候一定要謹慎,同時還可以通過查看此類商品的知名大賣家,他們所出售的價格基本都是市場價的最好體現。確定不是虛假商品之後再進行下一步的商品篩選。
『伍』 關於網上購物的問題及判斷真假網路商城的簡單方法!!!
總的來說BtoC的網站比CtoC的安全系數更高,產品質量和售後服務也更有保障。
附送友情提示:在網上購物一定要看這家網站是否正規,是否有ICP證書、工商備案的紅盾標志以及是否支持貨到付款,現在網上騙子很多,不要因為價格低就輕易相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呵呵。第一次交易最好選擇貨到付款,如果實在不行也要藉助支付寶和財富通一類的第三方支付工具。
『陸』 怎樣分辨微商真假呢
分辨微商真假的方法:
第一、 通過發布的信息去辨別
作為微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的一些平台進行宣傳,一種粉絲經濟,方便快捷。但是微商最終也要最終落實到產品上來。產品的價值所在,產品的分析,能不能給消費者帶來好處,能不能改善消費者的生活。
第二、通過聊天的內容
在移動互聯網,當在朋友圈看到了,好奇了,心動了,也許去與他們進行溝通交流。真正地微商會尋找合作夥伴,而假微商是在拉人頭發展下家。所謂拉人頭發展下線,就是發展代理商,交代理費,進貨等等。
第三、看售後服務如何解決
真正做微商的,肯定是長期地做下去,那麼他一定注重口碑,注重售後服務。當你在買了他們的產品之後,遇到一些不了解或者遇到一些產品質量問題,真正做微商,一般是態度好,耐心地去解決問題。而如果不是真心做微商的,那麼當你去咨詢他關於產品、售後的問題時,他可能說的不專業,或者態度不好,或者直接忽視你,不理你了。
(6)電子商務真假如何判斷擴展閱讀
微商的特點:
1、方便快捷
伴隨著微信的日益火熱,微商這種網路營銷方式被越來越多的人運用。且微信不存在距離限制,用戶注冊微信後,可與周圍同樣注冊的「朋友」形成相互關注的關系,而用戶關注相關的微信號,就可以訂閱自己所需的信息;而商家通過為微信用戶提供各種信息,推廣自己的產品,從而實現點對點的營銷。
2、無孔不入
現在越來越多的商家和營銷者在嘗試找到最合適的方式用微信展開營銷互動,通過微商打造一個公眾平台,個人和企業都可以打造一個微信公眾號,並實現和特定群體的文字、圖片、語音的全方位溝通。
『柒』 跨境電商平台的東西怎麼辨別真偽
市面上的偽進口商品分成兩種,第一種是國產或是國內分裝,卻說是原裝進口;第二內種是國際跨國容公司中國分公司生產。更有一些店都是在國內采購的假貨,之後運到香港的皮包公司,再運回內地的保稅區,隨後真假摻著賣。因此,消費者除了選擇在大型電商平台上購物外,還應該掌握一些鑒別知識:
第一是看條碼。進口商品的身份證就是條碼,是不是原裝進口,可通過條碼上數字所透露的產地等信息獲悉。
第二是看防偽貼。現在保稅區倉庫發貨的進口商品,基本都有保稅區倉庫貼的防偽二維碼,可以查詢是否發自保稅區,是否為正品。
第三是看中文標簽。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口食品加貼中文標簽後方可銷售。
第四是看檢疫證。查看是否貼有激光防偽的「CIQ」標志。
第五是查詢原產地證書和報關單。無法提供原產地證書的產品,很可能就是仿製產品或者國內代加工產品。而報關單涉及商業秘密,部分商家一般不提供給消費者查看,也有部分商家願意提供。當然,最方便的方法,還是到靠譜的大網站購買,這樣一般不會受到損失。
『捌』 有誰知道電商出示的授權書如何分辨真假
你好!因為在賣家注冊店鋪提交資料的時候都是提交的黑白復印件加蓋公司鮮章,內所以從圖片上是容沒有辦法分辨真偽的。
如要核查,兩個辦法:
一、聯系授予店鋪授權的品牌商或廠家,核實真偽。
二、在有一定質疑依據的前提下,致電淘寶(天貓)客服,請電商平台幫助核實真偽。
『玖』 「社交電商」真偽如何分辨
一是看網站是否有真實的商品交易;
二是看網站返利的資金來源是否合法,正規網站的返利資金是以平台的經營收入(包括消費收入、廣告收入等)為主要來源,而不是靠拉人頭交會費等作為平台的收入來源。
實際操作中,通常滿足以下三點便可以涉嫌傳銷立案偵查,即交入門費,拉人頭,多層代理(團隊計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