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馬雲和他的假貨風波,你如何看待今天中國的電商行業
首先要糾正一點,什麼是「假貨」!
若是針對於品牌來說,存在兩種說法:一直仿冒品,二是假貨,兩者區別是仿冒品的產品,就產品而言未必是假貨。
若是針對於產品來說的話,那就只有一種說法:未達到該品類基本需求與功能實現的,都可以稱之為假貨。
然後再糾正一點,「馬雲與他的假貨」。
假貨不是馬雲的,假貨也不是平台的。准確的說法是:假貨是平台里不負責的第三方商家的;
這里說假貨,不如說是仿冒品來得准確。
若是說馬雲有沒有錯,有的話,那就會「監管義務」。
關於中國電商行業:
從起初的摸石頭過河,到野蠻生長,到現在的監管介入與調整。也就是說國內的電子商務已經過了起初的紅利期了,現在和未來的電商行業會進一步看重客單價與利潤的提高。
就企業來說,不管是平台經營還是什麼的,電子商務成本逐年上漲,這是不爭的事實。
從「新電商新零售」來說,本地化電商是絕對有未來的。
場景化與內容化電商營銷,是絕對的趨勢。因為消費者的理性,帶來的是對產品的基礎認知與需求判定,以及非理性的集中爆發性消費。
物流依然是電商的重中之重,尤其是本地化與區域化電商。
從宏觀角度來講,電商未來的逐利應該是在服務產品與製造業。
未來幾年內,C2C、B2C、O2O、B2B依然是強趨勢,但是C2C的趨勢會顯微,存在很大不安因素。不安因素主要來自:品牌認知、產品真偽、市場調控、平台調控、消費者理性意識蘇醒,所以C2C的第二春應該在自媒體與本地化區域化,但是難點在於退關宣傳與公信力。
就外部電商,線上與線下的生態鏈會進一步健全與鞏固。其中核心是:支付、場景、B段、C段。
就B2C而言,為來最大的危機,是來自於線上的天花板,與線下資本的反撲,所以物流、場景、支付,這三把刀是重頭。
就外部電商,跨境電商從開始就註定了漫漫長路其修遠兮。
小屏化與移動化,是不爭的大趨勢,但是大屏依然有春天。並且是基於入戶級場景,例如:客廳、書房、卧室等等。
就電商的泛義,就是電子商務,上面說的都是外部,而電子商務是有內部說法的:
就內部電商而言,CRM、OA、ERP等會和外部電商進一步融合,雖然加大了企業成本支出,但是企業內耗其實降低了。
CRM與外部的融通,那對於市場、對用戶等的數據構建尤為重要,此事大數據的春天才真正來臨。
外部B端、C端與內部ERP的融通,其實是對產品製造的升級,也就是企業級智能應用智慧應用的春天是有的。
……打字打累了,所以不說了,就這樣吧!
『貳』 高仿產品合法嗎
當然不合法,侵犯了正規廠家的知識產權。但現在這種事情非常多,如果高仿的產品沒有形成氣候,對正規產品的影響較小時,人家一般不會追究。但是如果利益非常可觀對正規廠家的利益影響非常大的時候,人家肯定要提起侵權訴訟的。
『叄』 中國正式出台《電商法》,將對你我的生活產生什麼影響
作為消費者,舉雙手歡迎《電商法》出台,由於也可以說,我們進入了電商的全面規范化發展的時代。
首先,我們的生活越來越依賴電商完成各類消費,有法可依將是我們最大的保障。
據我所知,身邊一線城市的人,有超過60%-80%以上的日常消費,都在各類電商平台完成,每個月消費支出在萬元以上,占家庭主要消費支出的80%以上。比如在我家,如果我們月底要結算支出的話,看微信錢包和支付寶基本就結算出90%以上了。
第三,當電商領域也進入法治時代的時候,我們大量的電商從業者,也會得到更好的認可和保證。
電商從業者的辛苦,真的只有經歷者才會知道,天天加班,沒有周末,特殊節日更是沒日沒夜,希望當法律對電商企業和行業逐步規范之後,從業者也會逐步進入一個更規范的就業狀態。
總之,雙手歡迎法制時代的到來!
『肆』 電子商務法對治理電商亂象有哪些作用
一個作用就是能夠好好治一治微商了,朋友圈裡都已經找不到幾條正常的內容,全部都是微版商,各種刷權屏。原來微商發廣告也是肆無忌憚,不管真假,也不管有沒有誇大其詞,各種亂發。
反正也不需要承擔什麼責任,所以就隨便亂來。但是現在電商法出台了,微商發布的廣告也是受法律管理的,他們多少會有所顧忌。
第二個就是淘寶刷單也能夠收斂一點了,原來真的是十個賣家九個刷。把差評都刪掉,然後再刷一堆的好評,搞的買東西的時候都不知道到底哪些評論是真的,哪些評論是假的。
還有現在每個軟體都能夠識別用戶的使用習慣,利用大數據做推送。只要是共用一個ip的,即便是不同的手機和電腦,數據都能共享,搞的一點隱私都沒有。電商法里針對大數據也有了明確的規定,隨意竊取都是不行的。要求平台必須要有允許客戶關閉個性推送的按鈕。
『伍』 國務院為什麼要求加強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的治理
以保護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為重點,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實施的侵權違法犯罪。加大對銷售仿冒知名商標、涉外商標商品的查處力度,維護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開展打擊網路侵權盜版專項行動。強化對網路(手機)文學、音樂、影視、游戲、動漫、軟體及含有著作權的標准類作品等重點領域的監測監管,及時發現和查處網路非法轉載等各類侵權盜版行為。依託國家版權監管平台,擴大版權重點監管范圍,將智能移動終端第三方應用程序(APP)、網路雲存儲空間、微博、微信等新型傳播方式納入版權監管。加強網上專利糾紛案件辦理和電子商務領域專利執法維權,推進網路商業方法領域發明專利保護。開展郵件、快件寄遞渠道專項執法,重點打擊進出口環節「螞蟻搬家」等各種形式的侵權行為。
『陸』 拼多多,淘寶產品信息不實如何打假
拼多多,淘寶產品信息不實,可以直接聯系客服要求退貨退款。事情很快就可以得到處理。如果客服處理不好的話,保留好證據,通過消協自然會處理好的。
『柒』 電子商務對各行業有哪些影響
一、電子商務對傳統貿易的沖擊
電子商務將傳統商業活動中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傳遞方式利用網路科技整合,企業將重要的信息以全球信息網(www)、企業內部網(Intranet)或外聯網(Extranet)直接與分布各地的客戶、員工、經銷商及供應商連接,創造更具競爭力的經營優勢。
二、電子商務對金融業的影響
網路金融業務會極大地降低交易成本。綜合考慮各個方面的因素,網上銀行的經營成本遠遠低於傳統的銀行業。網上銀行的客戶端採用的是公共瀏覽器軟體,不需要銀行去維護、升級,這樣可以大大節省銀行的客戶維護費用,而使銀行專心於服務內容的開發。由於客戶使用的是公共Internet網路資源,銀行避免了建立專用客戶網路所帶來的成本及維護費用。客戶只要可以接入Internet便可使用銀行服務,真正實現了跨越地理和時間限制的客戶服務。網路金融服務也打破了傳統金融業的地域限制,能夠在全球范圍內提供金融服務。
三、電子商務對證券業的影響
網上證券交易是互聯網能提供的信息服務內容之一,也是互聯網應用最為成功的範例之一。證券電子商務(SEC)把電子化手段滲透到證券活動的各個環節,如信息採集、發布、傳聞、檢索、交易、貨幣支付、清算、交割等一系列過程,理論上理解,它可以減少從投資者到交易所、清算中心等「供應鏈」上的環節,從而也就有可能降低證券交易的成本、加速資金的利用和信息的傳遞,所以基於互聯網平台的證券電子商務將有比傳統證券交易更好的優勢。
『捌』 如何防止和杜絕假冒偽劣商品
要杜絕假貨假冒的商品,必須要有一套完整的防偽體系;安全與防偽,是企業贏得消費者信賴最重要砝碼。把每一件商品賦予一個易於查詢的唯一身份碼是許多中高端品牌的迫切需求。而防偽碼技術具有超高安全性的特點。這樣一方面可以方便品牌顧客溯源、查詢商品真偽,防止買到假冒品牌商品的同時為消費者帶來更多增值服務;另一方面,當今信息化快速的時代,「防偽碼」是企業重要防偽的手段之一。
通過防偽碼可以實現企業內部商品生產、倉儲、出入庫的管理統計功能,對產品進行追蹤可對產品的生產流通銷售過程進行有效的管控,防止被假冒偽劣。做到這些對於企業樹立和維護良好的品牌口碑和形象有利,嚴厲打擊仿冒偽劣商品。
有了防偽碼,該如何去查詢商品真偽?鴻億防偽溯源系統可以幫您做到!通過系統記錄每一件商品信息,設置代理必須掃碼收發貨,這樣無論是誰,通過鴻億防偽溯源系統掃碼便知貨物真假。
『玖』 電子商務法應倒逼「網上無假」嗎
9月29日,在商務部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傳出消息:電子商務法已完成全國人大一讀。相關職能部門還表示:對於售假,電子商務的平台企業首先履行的義務就是「通知-刪除」的義務,即,知識產權的權利人如果發現網上有侵權商品銷售,應通知平台,平台有義務對信息予以屏蔽和刪除。
這次相關職能部門提到,平台企業遇到假貨投訴時,首先要履行「通知-刪除」的義務。應該說。這個義務是「最基礎」的。這是《侵權責任法》規定的普通網路服務商對用戶侵權行為所承擔的責任。這種較低的義務還有一個名字叫「避風港原則」,等於把責任都轉移到了「用戶」、入駐商家身上。
在電子商務法律關系中,平台與入駐商家的關系,肯定比普通網站-用戶的關系更緊密,不可能簡單地適用《侵權責任法》的「通知-刪除」規定,這就需要未來的電子商務法能更好地釐定各方的法律權利、義務關系,特別是要強化電商平台對商戶合法性的審查義務,倒逼平台更好履行監管責任,做到網上無假。比如,對於電商平台主動推薦、促銷的商品,其質量保障義務必須提升。再比如,雖然目前平台對於售假沒有執法權,但未來電子商務法可規定平台有強制移交售假線索的義務。
期待電子商務法的早日出台。
『拾』 跨境電子商務對海關監管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以下為《加貿司關於加強跨境電子商務網購保稅進口監管工作的函》的主要內容:
一、各海關應嚴格按照《海關總署關於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等相關文件要求,制定監管辦法,規范操作,嚴密監管,不得隨意將政策規定擴大化。
二、網購保稅進口應當在經批准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城市的焊管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開展。非跨境貿易電商服務試點城市不得開展網購保稅進口業務。任何海關不得在保稅倉庫內開展網購保稅進口業務。
三、開展網購保稅金庫的區域應具備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台,設置專用倉庫對跨境保稅進口商品實施集中管理,並配備符合海關跨境商品監管要求的X光機查驗分揀線、視頻監控等設施。開展網購保稅進口的區域內企業應當按照規定通過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台及時向通關管理平台傳送交易、物流、支付和倉儲等數據,並於每月10日前向海關傳送上月跨境保稅進口商品進、出、轉、存電子數據。
四、各海關要加強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化系統建設,按照「個人自用、合理數量」原則,對信息化管理系統進行參數設置,加強對跨境保稅進口商品、電商企業以及消費者信息數據的分析監控;加強對網購保稅進口消費者的身份認證。發現異常情事應及時移交稽查或緝私部門,嚴厲打擊利用跨境電子商務網購保稅進口渠道「化整為零」進行走私的違法犯罪行為。
五、對經查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相關企業或個人,主管海關應取消其參與網購保稅進口試點的資質。對管理混亂、運作不規范的區域應責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試點資質。
六、請各試點城市直屬海關對本關區內網購保稅進口試點以來的監管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總結試點經驗,分析存在問題,查找監管漏洞,處置一場情況,完善監管辦法。
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