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前跨境電子商務有哪些商業模式
跨境電商按照不同的類型可以分為不同的模式
1. 按照交易類型可以將跨境電商模式分為:B2B、B2C、C2C
B2B是Business-to-Business的縮寫,是企業對企業的商業模式。是指企業與企業之間通過專用網路或Internet,進行數據信息的交換、傳遞,開展交易活動的商業模式。
B2C是Business-to-Customer的縮寫,是企業對個人的商業模式。也就是通常說的直接面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商業零售模式。
C2C即 Customer(Consume) to Customer(Consumer),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商業模式。比如一個消費者有一台電腦,通過網路進行交易,把它出售給另外一個消費者,此種交易類型就稱為C2C電子商務。
2. 按照經營主體可以將跨境電商模式分為:平台型、自營型、混合型(平台+自營)
平台型模式,即邀請國內外商家入駐的模式來進行運營的。
平台型跨境電商知名的主要包括:阿里巴巴國際站、敦煌網、速賣通、eBay、Amazon、天貓國際等。
自營型跨境電商平台主要包括:蘭亭集勢、DX、米蘭網、網易考拉、京東全球購、聚美優品、小紅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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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目前做跨境電商有哪幾種模式
跨境電商主要有以下幾種模式:
海外代購模式
簡稱「海專代」的海外代購模式是繼「海淘」之後第屬二個被消費者熟知的跨國網購概念。簡單的說,就是身在海外的人/商戶為有需求的中國消費者在當地采購所需商品並通過跨國物流將商品送達消費者手中的模式。
直發/直運平台模式
直發/直運平台模式又被稱為dropshipping模式。在這一模式下,電商平台將接收到的消費者訂單信息發給批發商或廠商,後者則按照訂單信息以零售的形式對消費者發送貨物。
由於供貨商是品牌商、批發商或廠商,因此直發/直運是一種典型的B2C模式。我們可以將其理解為第三方B2C模式(參照國內的天貓商城)。
自營B2C模式
在自營B2C模式下,大多數商品都需要平台自己備貨,因此這是應該是所有模式里最重的一類。
海外商品閃購模式
除了以上進口零售電商模式之外,海外商品閃購是一種相對獨特的玩法,我們將其單獨列出。
由於跨境閃購所面臨的供應鏈環境比起境內更為復雜,因此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涉足跨境閃購的玩家都處於小規模試水階段。
3. 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通關的主要模式
1、9610-一般出口模式
一般出口模式(9610出口),採用「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的方式,電商出口商品以郵、快件方式分批運送,海關憑清單核放出境,定期把已核放清單數據匯總形成出口報關單,電商企業或平台憑此辦理結匯、退稅手續。
2、1210-保稅出口模式
海關總署發布2014年第57號文件,自2014年8月1日起,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10」,全稱「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簡稱「保稅電商」,俗稱「備貨模式」。
1210要求開展區域必須是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口試點城市的特殊監管區域,從2013年開始開展跨境電商試點城市的進行,第一批有上海、杭州、寧波、鄭州、重慶、廣州、深圳前海為前驅,後有福州、平潭、天津,在國家政策支持下發展跨境電商,現在已經是10個試點城市了。
簡單來說,商家將商品批量備貨至海關監管下的保稅倉庫,消費者下單後,電商企業根據訂單為每件商品辦理海關通關手續,在保稅倉庫完成貼面單和打包,經海關查驗放行後,由電商企業委託物流配送至消費者手中。
4、1239-保稅電商A模式
18年12月6日,海關總署發布2016年第75號公告,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39」,全稱「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A」,簡稱「保稅電商A」。與「1210」監管方式相比,「1239」監管方式適用於境內電子商務企業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一線進境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同時,區別於「1210」監管方式的是,上海、杭州、寧波、鄭州、重慶、廣州、深圳、福州、平潭、天津10個試點城市暫不適用「1239」監管方式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業務。
4. 跨境進出口電子商務模式分別有哪些類型並分析之
我國跨境電子商務主要分為企業對企業(即B2B)和企業對消費者(即B2C)的貿易模式。版B2B模式下,企業運用電子商權務以廣告和信息發布為主,成交和通關流程基本在線下完成,本質上仍屬傳統貿易,已納入海關一般貿易統計。B2C模式下,我國企業直接面對國外消費者,以銷售個人消費品為主,物流方面主要採用航空小包、郵寄、快遞等方式,其報關主體是郵政或快遞公司,目前大多未納入海關登記。
跨境電商分為出口跨境電子商務和進口跨境電子商務
跨境電子商務從進出口方向分為:出口跨境電子商務和進口跨境電子商務。從交易模式分為B2B跨境電子商務和B2C跨境電子商務。2013年E貿易的提出。跨境電子商務分為:一般跨境電子商務和E貿易跨境電子商務
5. 跨境電商模式有哪些
跨境電商主要有以下幾種模式:
海外代購模式
簡稱「海代」的海外代購模式是繼「海淘」之後第二個被消費者熟知的跨國網購概念。簡單的說,就是身在海外的人/商戶為有需求的中國消費者在當地采購所需商品並通過跨國物流將商品送達消費者手中的模式。
直發/直運平台模式
直發/直運平台模式又被稱為dropshipping模式。在這一模式下,電商平台將接收到的消費者訂單信息發給批發商或廠商,後者則按照訂單信息以零售的形式對消費者發送貨物。
由於供貨商是品牌商、批發商或廠商,因此直發/直運是一種典型的B2C模式。我們可以將其理解為第三方B2C模式(參照國內的天貓商城)。
自營B2C模式
在自營B2C模式下,大多數商品都需要平台自己備貨,因此這是應該是所有模式里最重的一類。
海外商品閃購模式
除了以上進口零售電商模式之外,海外商品閃購是一種相對獨特的玩法,我們將其單獨列出。
由於跨境閃購所面臨的供應鏈環境比起境內更為復雜,因此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涉足跨境閃購的玩家都處於小規模試水階段。
6. 什麼模式是跨境電子商務的主要模式
1、BC直購
「BC直購」(也稱BC直郵)模式下,國內消費者在跨境電商網站上購買商品後,商品直接從境外發貨,並通過國際物流運輸到境內關口,完成通關後再使用國內物流配送給消費者。
BC直購也有兩種方式:針對小包裹的直郵模式,和針對大量商品的集貨模式。
兩者之間的區別就是,前者是用戶直接下訂單後,國際物流小包裹運輸到國內,再清關快遞配送到用戶手中;後者是用戶下單後,不急著發貨,而是統一存放在海外倉,等到累積到一點數量時,再大包裹國際物流運輸到國內進行清關,完成快遞配送。
2、保稅區模式
保稅區模式指保稅倉備貨模式,商家提前從國外批量備貨到國內保稅倉,待客戶下單後,再從保稅倉打包,完成通關後使用國內物流配送給消費者。
在這種模式下如果商品放在保稅倉過期了,需要在海關的監督下進行銷毀,跨境電商平台和商家需要承擔商品銷毀的費用。所以這種保稅區模式,適用於標品、熱款商品,利於銷售的商品。
7. 跨境電商都有哪些模式
有哦進口和出口兩種,具體商業模式有B2C、B2B和O2O等等
8. 跨境電子商務的模式
我國跨境電抄子商務主要分為企業對企襲業(即B2B)和企業對消費者(即B2C)的貿易模式。B2B模式下,企業運用電子商務以廣告和信息發布為主,成交和通關流程基本在線下完成,本質上仍屬傳統貿易,已納入海關一般貿易統計。B2C模式下,我國企業直接面對國外消費者,以銷售個人消費品為主,物流方面主要採用航空小包、郵寄、快遞等方式,其報關主體是郵政或快遞公司,目前大多未納入海關登記。
跨境電商分為出口跨境電子商務和入口跨境電子商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