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跨境電子商務,國家出台了哪些政策
根據《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的意見》:
(一)確定電子商務出口經營主體(以下簡稱經營主體)。經營主體分為三類:
一是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
二是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
三是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經營主體要按照現行規定辦理注冊、備案登記手續。在政策未實施地區注冊的電子商務企業可在政策實施地區被確認為經營主體。
(二)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新型海關監管模式並進行專項統計。海關對經營主體的出口商品進行集中監管,並採取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的方式辦理通關手續,降低報關費用。
經營主體可在網上提交相關電子文件,並在貨物實際出境後,按照外匯和稅務部門要求,向海關申請簽發報關單證明聯。將電子商務出口納入海關統計。
(三)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檢驗監管模式。對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及其產品進行檢驗檢疫備案或准入管理,利用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進行產品質量安全的合格評定。
實行全申報制度,以檢疫監管為主,一般工業製成品不再實行法檢。實施集中申報、集中辦理相關檢驗檢疫手續的便利措施。
(四)支持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正常收結匯。允許經營主體申請設立外匯賬戶,憑海關報關信息辦理貨物出口收結匯業務。加強對銀行和經營主體通過跨境電子商務收結匯的監管。
(五)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支付機構辦理電子商務外匯資金或人民幣資金跨境支付業務。
應分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和中國人民銀行申請並按照支付機構有關管理政策執行。完善跨境電子支付、清算、結算服務體系,切實加強對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跨境支付業務的監管力度。
(六)實施適應電子商務出口的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出口貨物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或退稅政策,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商有關部門另行制訂。
(七)建立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嚴肅查處商業欺詐,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等行為,不斷完善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建設。
(1)跨境電子商務檢驗檢疫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
2015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近年來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定的產業集群和交易規模。
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有利於用「互聯網+外貿」實現優進優出,發揮我國製造業大國優勢,擴大海外營銷渠道;有利於增加就業,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
有利於加快實施共建「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推動開放型經濟發展升級。針對制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問題。
有必要加快建立適應其特點的政策體系和監管體系,營造更加便利的發展環境,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
《意見》體現了「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的總體原則,明確了跨境電子商務的主要發展目標,既普遍支持國內企業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對外貿易,又突出重點。
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特別是提出要培育一批公共平台、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和自建平台,並鼓勵國內企業與境外電子商務企業強強聯合。
《意見》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支持措施:
一是優化海關監管措施,進一步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管理模式,優化跨境電子商務海關進出口通關作業流程。
二是完善檢驗檢疫監管政策措施,對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商品實施集中申報、查驗和放行,對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及商品實施備案管理制度。
三是明確規范進出口稅收政策,繼續落實現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按照有利於拉動國內消費、公平競爭、促進發展和加強進口稅收管理的原則,制訂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
四是完善電子商務支付結算管理,穩妥推進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鼓勵境內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跨境電子支付業務。
五是提供財政金融支持,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重點項目給予必要資金支持,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適合的信用保險服務。向跨境電子商務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提供有效的融資、保險支持。
⑵ 跨境電子商務的政策支持
電子商務出口在交易方式、貨物運輸、支付結算等方面與傳統貿易方式差異較大。現行管理體制、政策、法規及現有環境條件已無法滿足其發展要求,主要問題集中在海關、檢驗檢疫、稅務和收付匯等方面。
針對上述問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提出了6項具體措施。
一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新型海關監管模式並進行專項統計,主要用以解決目前零售出口無法辦理海關監管統計的問題;
二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檢驗監管模式,主要用以解決電子商務出口無法辦理檢驗檢疫的問題。
三是支持企業正常收結匯,主要用以解決企業目 前辦理出口收匯存在困難的問題;
四是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主要用以解決支付服務配套環節比較薄弱的問題。
此外還實施適應電子商務出口的稅收政策,主要用以解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無法辦理出口退稅的問題;
最後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主要用以解決信用體系和市場秩序有待改善的問題。
通知同時要求,自《意見》發布之日起,先在已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通關服務試點的上海、重慶、杭州、寧波、鄭州等5個城市試行上述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國有條件的地區實施。
目前全國共批准設立16個保稅區 上海浦東新區的外高橋保稅區、天津港保稅區、深圳沙頭保稅區、深圳福田保稅區、大連保稅區、廣州保稅區、張家港保稅區、海口保稅區、廈門象嶼保稅區、福州保稅區、寧波保稅區、青島保稅區、汕頭保稅區、深圳鹽田港保稅區、珠海保稅區、深圳前海保稅區 。
⑶ 最新鼓勵發展跨境電商的三條規定是什麼
第七十一條國家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建立健全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特點的海關、稅收、進版出境檢權驗檢疫、支付結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電子商務各環節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等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倉儲物流、報關、報檢等服務。
國家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從事跨境電子商務。
第七十二條國家進出口管理部門應當推進跨境電子商務海關申報、納稅、檢驗檢疫等環節的綜合服務和監管體系建設,優化監管流程,推動實現信息共享、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提高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和監管效率。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可以憑電子單證向國家進出口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第七十三條國家推動建立與不同國家、地區之間跨境電子商務的交流合作,參與電子商務國際規則的制定,促進電子簽名、電子身份等國際互認。國家推動建立與不同國家、地區之間的跨境電子商務爭議解決機制。
⑷ 跨境電商國家支持嗎
來源中商情報網訊: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世界各國之間的貿易往來專越來越頻繁,跨境電屬商已然成為時代的主題。消費者足不出戶,就能輕松「全球購」,享受來自世界各地的優質產品。隨著我國開放的大門越開越大,相關部門陸續出台實質性的利好政策,再加上《電商法》的保駕護航,我國跨境電商行業得以快速發展。
中商產業研究院整理的跨境電商行業最新政策匯總一覽見下圖:
可以直觀的反映出國家對跨境電商發展的支持。
⑸ 跨境電商模式進口產品不需要檢驗檢疫嗎
准入備案
對在快件辦轄內開展跨境電商業務的電商企業、電商平台、物流倉儲企業實施檢驗檢疫審核、備案;對申報進境的跨境電商商品進行「商品大類備案」。通過事前備案,要求電商企業建立完善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產品風險主動報告和召回制度」、「監督管理和責任追溯機制」、「質量安全消費風險提示」以及「消費者權益保障、質量問題投訴處理制度」等,規范對跨境電商企業和商品的管理,設立准入門檻。
清單管理
將跨境電商商品按不同類別劃入:負面清單、限制類清單、高風險類清單、一般類清單,藉助「跨境電商電子監管系統」,實行清單「全申報」,對不同清單實施差別化監管。
線上檢測
事中監測,在「跨境電商電子監管系統」上進行電子審單,實現訂單信息、物流信息和支付信息三單對碰,並通過電子布控實現自動攔截,通過χ光機和人工抽查進行線上查驗,對「高風險類清單」物品設定抽檢目錄,由電商企業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或「線上購樣」送樣檢測。
風險監控
對「線上檢測」結果進行風險分析,對電商企業的誠信指數進行監控,動態調整查驗比例和抽樣頻率。通過發布消費風險提示、約談企業、下架和限制入境處理等方式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追溯、召回,充分保障消費者權益,完善事後追溯機制。另外還有跨境電商產品禁止入境清單。
如果要進口肉類、水果等部分動植物產品只能以保稅備貨的模式(BBC)進口,需要提供各類文件進行檢驗檢疫,青島西海岸跨境電商產業園,了解一下。
⑹ 跨境電商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進出口商檢手續嗎
一樣的,目前,一般食品類的都要商檢、動物植物則需要進境動植物檢驗檢疫許可證、手機電腦開關等與人體接觸比較密切的一般要3C。根據貨物不同檢驗檢疫要求也不一樣,
⑺ 跨境電商,檢驗檢疫怎麼過
該平台通過信息化手段,能全面掌握進境郵件快件的所有數據,自動判別哪些專物品是國家禁止進境的屬,哪些物品風險較高需檢驗檢疫重點監管,實現監管智能化;同時,能自動布控,確定現場哪些包裹被抽中需進一步查驗,使查驗更科學、精準;此外,能通過電子信息傳遞各種指令,促進信息共享,實現通關各環節的無縫銜接。
據悉,跨境電子商務入境貨物大部分以郵件、快件的形式送達,攜帶有害生物入境的風險較高,是檢驗檢疫的重點。
⑻ 跨境電商進口檢驗檢疫要求有哪些
將貨物的HS編碼,輸入到通關網查詢,看其中監管條件那一欄,如果海關監管條件出現A則代表需要法檢,不出現則不要,這就是通常我們所說的商檢,入境換證憑條。至於檢驗檢疫類別出現的要求,目前,一般食品類的都要商檢、動物植物則需要進境動植物檢驗檢疫許可證、手機電腦開關等與人體接觸比較密切的一般要3C。根據貨物不同檢驗檢疫要求也不一樣,具體網路"跨易達"工具欄中有或直接咨詢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