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常見的三種電子商務模式名稱及概念
B2C
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ustomer,即B2C)。這是消費者利用網際網路直接參與經濟活動的形式,類同於商業電子化的零售商務。隨著網際網路的出現,網上銷售迅速地發展起來。B2C就是企業通過網路銷售產品或服務給個人消費者。企業廠商直接將產品或服務推上網路,並提供充足資訊與便利的介面吸引消費者選購,這也是目前一般最常見的作業方式,例如網路購物、證券公司網路下單作業、一般網站的資料查詢作業等等,都是屬於企業直接接觸顧客的作業方式。可成以下四種經營的模式:虛擬社群(Virtual communities):虛擬社群的著眼點都在顧客的需求上,有三個特質-專注於買方消費者而非賣方、良好的信任關系、創新與風險承擔。
交易聚合(Transaction Aggregators):電子商務即是買賣。
廣告網路(Advertising Network)
線上與線下結合的模式(O2O模式)
B2B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B2B方式是電子商務應用最多和最受企業重視的形式,企業可以使用Internet或其他網路對每筆交易尋找最佳合作夥伴,完成從定購到結算的全部交易行為。其代表是馬雲的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模式
B2B電子商務是指以企業為主體,在企業之間進行的電子商務活動。B2B電子商務是電子商務的主流,也是企業面臨激
烈的市場競爭、改善競爭條件、建立競爭優勢的主要方法。開展電子商務,將使企業擁有一個商機無限的發展空間,這也是企業謀生存、求發展的必由之路,它可以
使企業在競爭中處於更加有利的地位。B2B電子商務將會為企業帶來更低的價格、更高的生產率和更低的勞動成本以及更多的商業機會。
B2B主要是針對企業內部以及企業(B)與上下游協力廠商(B)之間的資訊整合,並在互聯網上進行的企業與企業間交易。藉由企業內部網(Intranet)建構資訊流通的基礎,及外部網路(Extranet)結合產業的上中下游廠商,達到供應鏈(SCM)的整合。因此透過B2B的商業模式,不僅可以簡化企業內部資訊流通的成本,更可使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交易流程更快速、更減少成本的耗損。
C2C
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C2C商務平台就是通過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在線交易平台,使賣方可以主動提供商品上網拍賣,而買方可以自行選擇商品進行競價。其代表是eBay、taobao電子商務模式
C2C是指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互動交易行為,這種交易方式是多變的。例如消費者可同在某一競標網站或拍賣網站中,共同在線上出價而由價高者得標。或由消費者自行在網路新聞論壇或BBS上張貼布告以出售二手貨品,甚至是新品,諸如此類因消費者間的互動而完成的交易,就是C2C的交易。
目前競標拍賣已經成為決定稀有物價格最有效率的方法之一,舉凡古董、名人物品、稀有郵票…只要需求面大於供給面的物
品,就可以使用拍賣的模式決定最佳市場價格。拍賣會商品的價格因為欲購者的彼此相較而逐漸升高,最後由最想買到商品的買家用最高價買到商品,而賣家則以市
場所能接受的最高價格賣掉商品,這就是傳統的C2C競標模式。
2C競標網站,競標物品是多樣化而毫無限制,商品提供者可以是鄰家的小孩,也可能是頂尖跨國大企業;貨品可是自製的糕餅,也可能是畢加索的
真跡名畫。且C2C並不局限於物品與貨幣的交易,在這虛擬的網站中,買賣雙方可選擇以物易物,或以人力資源交換商品。例如一位家庭主婦已准備一桌筵席的服
務,換取心理醫生一節心靈澄靜之旅,這就是參加網路競標交易的魅力,網站經營者不負責物流,而是協助市場資訊的匯集,以及建立信用評等制度。買賣兩方消費
者看對眼,自行商量交貨和付款方式,每個人都可以創造一筆驚奇的交易。
B. 電子商務為BtoG有哪些案例
B2G是新近出現的電子商務模式,即「商家到政府」,它的概念是商業和政府機關能使用中央網站來交換數據並且與彼此作生意,所以B2G是政府的電子商務行為,不以營利為目的,主要包括政府采購、網上報關、報稅等,對整個電子商務行業不會產生大的影響,其特點是速度快和信息量大。建議樓主瀏覽一下政府網站或者去一家 建站業內找一下比較不錯的網路公司,找一下案例,觀察是否有你想要的案例。
C. 什麼是BtoGtoC
您好,BtoGtoC是一種電子商務模型,B2G2C(Business2Government2Consumer),B2G2C電子商務農產品物流模式是指以政/府為主導,政/府向生產者(農戶)、農戶聯盟或農產品收購公司收購農產品,將收購的信息發送到電子商務平台上去。農產品加工企業和消費者通過政/府收購的信息在電子商務平台上與生產者(農戶)、農戶聯盟或農產品收購公司所進行貿易的電子商務農產品物流模式。
D. 什麼樣的網站屬於BToG和CtoG模型的電子商務請舉例說明 急求
2G是新近出現的電子商務模式,即「商家到政府」(是術語B2B或business-to-government的變化形式),它的概念是商業和政府機關能使用中央網站來交換數據並且與彼此作生意,而比他們通常離開網路更加有效。 舉例來說,一個提供 B2G 服務的網站可以提供一個單一地方的業務,為一級或多級政府(城市,州或省,國家等等)來定位應用程序和稅款格式;提供送出填好表格和付款的能力;更新企業的信息;請求回答特定的問題等等。 B2G 也可能包括電子采購服務,通過它商家可以了解代理處的購買需求並且代理處請求提議的回應。 B2G 也可能支持虛擬工作間,在這里,商家和代理可以通過共享一個公共的網站來協調已簽約工程的工作,協調在線會議,回顧計劃並管理進發展。B2G 也可能包括在線應用軟體和資料庫設計的租賃,尤其為政府機關的所使用。 B2G有時也被稱為電子政府。
C2G是消費者對行政機構間的電子商務,指的是政府對個人的電子商務活動。這類的電子商務活動目前還沒有真正形成。然而,在個別發達國家,如在澳大利亞,政府的稅務機構已經通過指定私營稅務,或財務會計事務所用電子方式來為個人報稅。這類活動雖然還沒有達到真正的報稅電子化,但是,它已經具備了消費者對行政機構電子商務的雛形。
政府隨著商業機構對消費者、商業機構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的發展,將會對社會的個人實施更為全面的電子方式服務。政府各部門向社會納稅人提供的各種服務,例如社會福利金的支付等,將來都會在網上進行。
E. B2C是指什麼的電子商務模式
B2C是指企業對個人的電子商務模式,比如京東、蘇寧易購、天貓等電子商務平台都是屬於B2C的電子商務模式。
F. 電子商務里BtoG模式 G代表什麼
G代表政府,是英文單詞政府Government的首字母,BtoG代碼企業和政府之間的電子商務活動
G. 常見的電子商務模式有哪些分別是何含義
電子商務分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 等。
電子商務,涵蓋的范圍很廣,一般可分為代理商、商家和消費者(Agent、Business、Consumer,即ABC)企業對企業(Business-to-Business,即 B2B),企業對消費者(Business-to-Consumer,即 B2C),個人對消費者(Consumer-to-Consumer,即 C2C),企業對政府(Business-to-Government), 線上對線下(Online To Offline,O2O),商業機構對家庭(Business To Family),供給方對需求方(Provide to Demand),門店在線(Online to Partner,O2P)等8種模式,其中主要的有企業對企業(Business-to-Business),企業對消費者(Business-to-Consumer)2種模式。消費者對企業(Consumer-to-Business,即 C2B)也開始興起,並被馬雲等認為是電子商務的未來。隨著國內 Internet 使用人數的增加,利用 Internet 進行網路購物並以銀行卡付款的消費方式已日漸流行,市場份額也在迅速增長,電子商務網站也層出不窮。電子商務最常見之安全機制有 SSL(安全套接層協議)及 SET(安全電子交易協議)兩種。
電子商務是一個不斷發展的概念。IBM公司於1996年提出了 Electronic Commerce(E-Commerce)的概念,到了1997年,該公司又提出了 Electronic Business(E-Business)的概念。但中國在引進這些概念的時候都翻譯成電子商務,很多人對這兩者的概念產生了混淆。事實上這兩個概念及內容是有區別的,E-Commerce 應翻譯成電子商業,有人將 E-Commerce 稱為狹義的電子商務,將 E-Business 稱為廣義的電子商務。E-Commerce 是指實現整個貿易過程中各階段貿易活動的電子化,E-Business 是利用網路實現所有商務活動業務流程的電子化。
H. ABC電子商務模式是什麼
ABC模式是新型電子商務模式的一種,是由代理商(Agents)、商家(Business)和消費者(Consumer)共同搭建的集生產、經營、消費為一體的電子商務平台。
商家通過ABC平台發布產品;消費者通過購買ABC平台上的產品而獲得積分,積分累加到一定數額,即可提升為「代理商」,同時享受購買折扣。
成為「代理商」的消費者可向其他消費者推銷ABC平台上的產品,若達成交易,可從中獲取提成,同時,當其引薦的消費者的購買積分達到成為代理商的要求時,便自動成為了其下線成員。
(8)電子商務btog是模式的電子商務擴展閱讀:
ABC模式,被譽為繼阿里巴巴b2b模式、京東商城b2c模式、淘寶c2c模式之後電子商務界的第四大模式。由代理商(Agents)、商家(Business)和消費者(Consumer)共同搭建的集生產、經營、消費為一體的電子商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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