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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

发布时间:2021-12-04 11:06:36

㈠ 李佳琦直播为何被中消协点名

因为双十一期间有顾客反映李佳琦直播间买完不让换货

据悉,11月20日,中消协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该报告显示,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两个方面。中消协在报告中举了汪涵、李雪琴和李佳琦直播间的例子,其中,直指李佳琦直播间存在“买完不让换”的问题。

11月21日,李佳琦直播间在回应中解释道,消费者曾在11月6日将问题反映给品牌方和李佳琦直播间,厂商因为当时货品已售完无法换货,11月8日,已经进行了退款。如果对目前的售后解决方案仍有意见,会负责到底。

李佳琦方面感谢了中消协的关注和监督,称这将帮助其更好地做好双十一售后服务。

(1)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扩展阅读:

国家加强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从今年10月“双11”预热季开始,全国各级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维权组织密集发声,通过专项执法、行政约谈、劝喻提醒等方式,提醒各相关经营主体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共同促进线上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11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上述意见中提出,要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

㈡ 四平啊厦为什么封杀了

快手千万级大号“四平阿厦”被封号。

据相关媒体报道,央视在“新闻直通车”栏目中曝光快手大号“四平阿厦”,指出该账号在每晚黄金时段直播过程中,有言语过激、出现爆粗口,表演夸张、故弄玄虚的情况,视频中还播放了四平阿夏回放时低俗搞怪的片段,而直播过程中观看人数最高峰达到10w。央视记者通过平台相应渠道进行了举报和投诉。

直播违规现象屡见不鲜

违规、低俗内容的直播一直屡见不鲜。很多直播APP“挂羊头卖狗肉”,对社会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此前,浙江温州苍南警方网安部门根据线索,辗转全国多地深入调查,在上级网安部门和蚂蚁金服安全团队的支持下,经分析研判、扩线深挖,一举捣毁多个涉黄直播平台,抓获境内外涉案人员34名,斩断了一条视频直播APP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利益链。

经调查,该APP仅少数主播进行唱歌、聊天等正常直播,绝大部分主播穿着暴露,在大厅直播时使用言语挑逗、露点、艳舞等方式吸引大量游客付费驻足观赏,以此牟取暴利。

据悉,该案件涉嫌女主播200余人,头目境外遥控指挥。注册会员超过百万,直播平台1年吸金过亿元。

而今年6月底,中国广告协会便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对网络直播营销中的商家、主播、平台经营者、主播服务机构和参与用户的行为提出相关直播规定。

其中,第四条中明确说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所发布的信息不得包含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

《规范》的出台对于此类现象进行了严格的规范,规矩的制定将会是行业逐渐正规化的标志。与此同时,各地都在出台相应的网络直播规范,完善传播监管。

㈢ 蒙牛主播在直播时言语不当引热议,如何规范直播行业乱像

蒙牛主播一番操作也是把人逼疯,在直播带货时竟然公开抵制肖战的黑粉,并说了很多不好的言论,比如我就是肖战的粉丝,有没有黑粉、我要是你家人,现在在你旁边,就一盆水泼你身上....除此之外,该主播在直播过程中骂人的话张口就来,也不知道谁给的勇气还是这个主播觉得网络上没有人可以监管她?公开平台,自己的职业就是一个主播,然而随口就来的不当言论,这种账号还能出来直播?现在网络直播带货模式蓬勃发展的同时,各种直播翻车、货不对板、刷单等乱象频频发生,网络直播带货行业亟需规范。

粉丝的积累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不要因为自己的不当语言伤害了粉丝,口碑坏了很难挽救回来了。

㈣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4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办法》分四部分,分为总则、对直播营销平台的要求、对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的要求以及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包括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账号及直播营销功能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等机制、措施等。

《办法》对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的直播营销行为划出8条红线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社会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仍为其推广、引流;骚扰、诋毁、谩骂及恐吓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传销、诈骗、赌博、贩卖违禁品及管制物品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国家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㈤ 李佳琦回应直播带货新规说了什么

近日,监管部门出台系列规范直播带货的意见和规定。月27日,李佳琦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他认为带货主播应该对消费者负责,对团队严格规范

李佳琦回应直播带货新规的背景,是在头部主播频频翻车、明星主播数据造假的恶劣影响下,国家相关部门对直播带货提出更加全面、严格的要求。数据显示,68.6%受访直播电商用户认为直播电商相关数据掺假,仅31.4%受访直播电商用户相信直播电商相关数据真实。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来,国家级别相关部门在本月对于直播电商发出的第三份管理规范类文件。李佳琦回应直播带货新规,正针对此条例。

(5)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扩展阅读

直播平台整改更具可操作性: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丁梦丹律师认为,广电总局新规提出了较为具体化、有针对性的措施,直指直播过程中存在的“打赏”“无资质”“冒名”或更换“马甲”、缺乏评分档案、平台审核不到位等各种问题。对于直播者或提供直播服务的各类平台而言,参照要求落地整改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

此外,通知创设性地提出了可供平台落地操作执行的管理要求,例如,提出了须建立审核人员与在线直播间数量不少于1∶50配比的审核要求,在具体网站上进行直播主体的登记备案,落实实名制管理,特别提出了实名“打赏”、打赏延迟到账、打赏限额提醒等。

不过,如平台未完成整改,将面临何种法律责任,或平台内经营者、主播、机构未按平台要求完成整改,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相关对象将面临何种惩戒,通知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丁梦丹提醒,监管新规落地也存在一定的难点,例如在海量直播数据中如何进行证据固定,这对监管部门稽查技术手段和技术投入成本都提出了较高要求。

㈥ 全国人大代表刘守民建议建立名人违法代言黑名单,为何会提出此建议

2021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协副会长刘守民也是拟提交了一份《关于对“名人代言”和“专家带货”违法行为加强监管和惩治的建议》,建言杜绝直播行业乱象,尤其是名的人代言以及专家的变相带货的违法行为。

3、当然,也是为了强化政府对社会的监管,去依法追究违法代言民事的赔偿和刑事的责任

㈦ 直播带货遭遇假货怎么维权

直播带货遭遇假货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门举报投诉,由工商部门进行处罚,并按照假货的处罚方式要求假一赔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治理规范

2020年6月8日,经考察调研和深入研究,中国商业联合会近期发布通知,要求由该会下属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牵头起草制定《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等两项标准。这是行业内首部全国性标准,将于7月发布执行。

2020年7月1日起,中国广告协会制定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实施,重点规范直播带货行业刷单、虚假宣传等情况。《规范》中,多次提到了直播带货刷单情况。刷单在直播带货行业比较常见,有的动辄销售过亿元,但过后就出现大量退单;还有的直播平台和主播通过刷单,虚构在线观看人数,营造虚假繁荣。

2020年10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同时,对网络直播活动的信息展示进行了特别规定,并要求平台为利用网络直播开展的网络交易活动提供直播回看功能。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直播带货引发糟心事儿 买到假货谁该为此“买单”?

㈧ 七部门: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黑名单制度,你赞成这一做法吗

这几年网络直播营销发展趋势是越来越时兴了,虽然有促进就业的方面发挥了作用,但也造成了现在社会普遍的一些混乱现象。

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行的《办法》中也进行了强化,消费者通过直播间内的链接和二维码等方式购买的商品发生争议时,直播营销相关的平台应当协助消费者维护好消费者自身权益,这是直播营销平台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当消费者提出合理的要求时直播营销平台不可以故意拖延消费者。

此次出台的新规我是赞同的!现在网络直播营销早就应该整治,不能一直放任下去,这是对消费者不公,现在出台的新规管得严和合理化,希望可以遏制虚假宣传、假冒商品等等行为。

㈨ 运用经济知识,谈谈如何促进直播电商产业的健康发展

当前,电商直播无疑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拉动消费增长的新业态。在技术赋能之下,无论是传统电商平台、搜索平台还是新崛起的短视频平台都在积极开拓布局电商直播领域。抖音、快手等平台都拥有稳定的头部主播阵营,这种助推之下,“直播+”成为各行各业勇于尝试的新营销方式。直播带货助农脱贫,有效地解决了产地农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障碍,助力乡村振兴;遭受疫情重创的携程开启了CEO梁建章“BOSS直播”预售酒店的创新模式,为疫后旅游营销提供了新思路。创业失败的罗永浩转型成为直播带货主播,在果集数据发布的8月带货主播GMV榜单中,排在薇娅、李佳琦、辛巴、雪梨之后,居第五位,成交额达3.77亿元。
然而在电商直播呈爆发式增长、日益普及化和日常化的同时,却也暗流涌动,暗藏危机。岁末年终,网红主播辛巴团队直播间售卖假燕窝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也掀开了直播售假和所涉各方参与主体权责不清以及监管的难题,而这也一直是电商发展中存在的老问题。爆发期之后的电商直播如何走出一条合法合规的发展之路,如何凸显专业化价值,构建成熟健康的业态环境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早在2020年7月1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就已经正式实施。作为行业自律性条文,它规范了商家、主播、平台以及其他参与者等各方在直播电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7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10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把网络社交、直播平台纳入监管范围。

㈩ 由主播和电商打榜带货产生的经济纠纷,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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