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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的营销策略

发布时间:2021-07-12 03:01:31

A. 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终于要落地 是冷水还是热油

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跨境电商可谓是中国互联网发展中的一部快车,不仅吸引了诸如洋码头、蜜芽、58同城等互联网新军和巨头的加入,同时还取得了令业界侧目的发展速度。但是在高速发展的背后,在业界看来,跨境电商更多的是在享受着政策红利带来的“甜蜜”。

但是随着跨进电商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政策的红利显然不能支撑整体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从今年4月8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及行邮税调整将正式开始实施。这也意味着备受关注的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终于要靴子落地,而普遍被外界认为将会带来决定性影响的“税收新政”对于发展得如火如荼的跨境电商行业而言,到底是一盆冷水还是一锅热油呢?
“有税可交”让行业更规范
据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在税改政策的通知公布之前,跨境电商试点的几年,几大试点的保税区在政策执行层面虽各有不同,但共性都是通过行邮税的方式对跨境电商进行征税,这是当时税制不完善的情况下的临时之举。但是,经过几年的试点,发现行邮税50元以下的免税额度导致这种清关模式下跨境电商的缴税率过低,甚至出现钻免税额度的漏洞的现象,跨境电商虽然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针对性的税率的缺失,在被不少人解读成为了政策红利的同时,也成为了行业发展中的隐忧。
“过去,跨境电商行业曾被一般贸易说成是一个基于偷税漏税的灰色产业,而跨境电商税制新政的实施将引导行业‘由乱而治’,进入规范化、机制化、规模化的高速发展轨道,这是行业步入成熟期的标志,产业资本可以放心、大胆大规模进入,对行业的中长期发展绝对利好。”洋码头CEO曾碧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总体而言,此轮新政对跨境电商产业的长远发展是积极正向的。税率水平的提高对不少企业而言确实是一个担忧,但从促进行业公平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看,又是一个喜讯。”1号店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要实现基业长青的发展,不可能指望所谓的短期性的“政策洼地”带来利益,应该认识到从多方面的因素考虑,此轮新政的出台有其必然性。而在不少行业内人士看来,“税”作为“悬在”跨境电商头上最后一只靴子,如今能够落地,虽然会带来不少的行业变革,但对于跨境电商而言,终于“有税可交”也是对跨境电商行业的进一步规范。网易考拉海购的负责人认为政策调整是对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
跨境电商重寻核心竞争力
“长期而言跨境电商冲击一般贸易进口的趋势将不可逆转,新政只会加速行业的成熟。因为对跨境电商而言,真正的优势并不在于税收,而在于缩短了原有一般贸易进口的链条,加快了流通的效率,使得流通成本和时间都大大降低。”曾碧波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跨境电商依靠政策红利虽然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是对于跨境电商而言,税率的优势显然不是核心竞争力,而发挥电商的本质提升流通效率和创新模式才是所有跨境电商需要思考的问题。
据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在税率新政实施前,亚马逊全球物流中国与网易考拉海购就正式签署合作协议,通过“亚马逊物流+”为网易考拉海购提供仓储运营服务。根据双方协议,“亚马逊物流+”将基于网易考拉跨境电商业务的需求,并从宁波保税仓的实际情况出发,为其搭建、设计全流程的运营体系,包括定制化开发系统,科学规划存储区域,设计运营流程,并为其提供日常运营及管理服务,以更高效的仓储运营快速响应其业务需求。
此外,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指出,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支持企业建设一批出口产品“海外仓”。易达云科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布局在本土市场腹地的海外仓,对中国跨境商家的意义和作用远大于“仓库”本身,而针对行业的变化易达云科技也提出了面向未来的“海外仓+”模式。
易达云科技通过云技术让海外仓的全球高效分布式运用得以实现,同时可以实现数据分析,智能补货、智能渠道选择、智能分仓策略以及智能供应链管理等等,同时还兼顾金融和售后等作用。有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在税率方面的“红利”不再,真正有实力的跨境电商平台将会在模式和创新方面交出更多具有互联网基因的“答卷”。

B. 跨境电商税收改革新政将落地 对行业有何影响

跨境进口新政的消息在跨境电商媒体中激起了千层浪,之所以有这么大势能,最主要是新税制影响了整个跨境电商行业。对于新税制,这里有几个要点来解读,深圳云邮跨境电商重点分析这几点对未来跨境电商的影响?

1、交易额

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零售单笔交易限值为2000人民币,个人年度交易额限值为20000元。

影响分析:和原来适用的行邮税限额相比,单笔交易额从1000元提升到2000元,单笔交易额放宽了一倍,但却实行了封顶模式,年度交易额限值为20000万。从一般消费者角度来分析,这样的额度已经足够,再资深的剁手族用上全家的身份证消费额度已经满足了,这要看后续出台的细则如何了?

个人年度交易额审核权限应该不会下放到电商平台,而是由海关来进行数据统计,这就涉及到以何种方式来进行累加统计,目前跨境电商或者清关公司以三单模式(订单、运单和清单)来进行申报,如果加上个人年度交易额度限值,海关清关系统将会调整,可能会以清单(内有身份证信息)为依据进行管理,不会以账户或者其他方式,会以身份证及关联账户的消费额度累加。

从电商平台来分析:单笔交易额从1000元提升到2000元,和行邮税的免费做法一样,通过拆单的方式规避,影响不大。如果是同一包裹的商品,合并起来,只要总金额不超高2000元的,可一票走单;对于低价高频的商品来说,不啻以是一则福音,省去了个人物品50元以下免税的分拆的繁琐,即节省了时间和资源,也减少了包装的不必要的浪费,非常的绿色环保,虽然收取了一定的税金,但可以从其他方面得以弥补。

无论是个人消费者或者电商平台,问题在于单件商品超过2000元以及超过年度限额20000元的该如何应对呢?

按照规定,如果单件商品超过2000元,自动转为一般贸易清关;那么如何监管某个购买者年购买总额是否超过了2万元,减少电商平台和海关不必要的麻烦呢?

这需要三道关进行拦截:

第一关就是个人要注意自己在一整年所累加消费的额度情况如何,如果已经达到,不要再海淘了,或者换其他人的身份证进行购物;

第二关就是电商平台也要以技术的手段自动监管消费者的消费额度记录情况,给予个体消费者提醒;

第三道关就是海关了。因为个人无法作为一般贸易的报关主体,这就需要云邮跨境电商或者清关公司、海关的上下配合完成。

但无论怎样,年度交易额限值为高客单价的优质消费者带来不少的麻烦,为了维护这类优质客户,我想不少电商平台肯定想不少应对之策。

据深圳云邮跨境电子商务公司分析,新版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的调整,主要针对的是保税进口模式,也就是商家从海外采购商品后,存放在保税区,然后再按国内订单从保税区直接发货的模式。对海外直邮模式,仍将按照原有的行邮税模式操作。这一消息主要基于保税进口模式在物流方面的巨大便利性,并且是跨境电商进口主力,而直邮模式的成交量占比较小,是真是假,等到后续出台细则后可见分晓。

2、税率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限制的部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征税。单个不可分割商品价值超过2000元限额的,按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全额征税。取消了50元免征额度,按增值税和消费税70%征收,实际上限值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税率为11.9%。

影响分析:在新的税率玩法下,无论是个体消费者还是电商平台都要认真算算成本和售价了。跨境电商在2014年大规模兴起后,在国家海关税率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利用灰色地带,攫取了不少利润。相对于一般对外贸易,跨境电商这一新事物,国家一直按照行邮税进行清关,50元以下免税的政策,让不少电商平台钻了空子。随着跨境电商进口的快速发展,较低的行邮税税率,不仅会造成试点城市与非试点城市间的不公平,还会造成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之间的税负不公平。行邮税模式导致国家税收流失的说法也一直存在,这都让跨境电商税改势在必行。

目前,13个试点城市对跨境电商进口,实行的按行邮税征税的政策。按商品种类分,行邮税有四档税率——分别是10%、20%、30%、50%。一般来说,由于行邮税打包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关税,整体税率水平,较一般贸易要低。更为关键的是,行邮税还有一项免征优惠:缴税额50元以下的商品,还可以免征行邮税。此次跨境进口税改,不论是保税模式还是直邮模式,取消了50元免征额,即按照增值税、消费税的七折征收,绝大部分商品都是按照11.9%(增值税17%的七折)的税率征收(只有部分产品缴纳消费税,如奢侈品,两千元内的消费税也按70%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新政之下,对于原行邮税率较高的品类,其实成本反而有所下降。我们可以拿中高档个护化妆品为例来对比一下税率的差异:中高档个护化妆品行邮税税率为50%;新税率在增值税17%和消费税30%基础上按7折征收,即32.9%(17%*70%+30%*70%);一般贸易关税2%-10%,增值税17%,消费税30%,综合起来50%-60%。所以跨境电商新税率之下,中高档化妆品和高档手表等类似产品走跨境电商模式优势更为凸显。

当前,我国有三种不同的报关方式:个人物品、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不同的报关方式,税率、流程、费用均有很大的差异,不能一概而论哪种清关方式最好。所以跨境电商就要根据自身平台在商品、时效、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或者选择单一报关方式,或者兼而有之。这对强调标准化的电商平台来说,仅仅在报关方面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更不要说物流、支付方式等变动。

新税制下不同价格及品类选择的不同清关方式的优劣比较

跨境电商平台需要综合考虑,充分利用不同的清关模式来整体解决产品的进口渠道。在新税制下,以保税仓模式的跨境电商平台需要在新税制实施前进行清货,如果不清货,至少要其11.9%的利润,所以现在存货在保税区的电商应该赶快行动起来。

政策调整后,在保税模式下,大量小微平台将无法持续,拥有更多资源大中型电商平台更为主动,成本上升利润摊薄后,一部分小微平台会倒闭。另外一般贸易的商家会更积极转换身份参与到竞争,所以2016年的跨境电商市场将会发生新一轮的洗牌。

新税制实施后,跨境电商、物流供应商等需要一段较长时间的适应过程。

3、明确消费者作为纳税人

实际交易价格(包裹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

影响分析:这次新税制下,规定实际交易价格中包含了运费和销售价格,并把这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而以前的运费和销售价格拆分来申报,在新税制下实行不通了。用外贸术语来讲,以前的离岸价(FOB)纳税改成到岸价(CIF)纳税,而运费和保险费纳入完税中,电商平台会把这一成本转移到物流服务商,未来这一纳税成本将最终转移到消费者头上。

4、适用的商品品类

适用此政策的商要求是与海关三单连接对比的平台和商品,以及没有和海关联网但是快递企业和邮政企业能提供三单、并承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商品。其他类型按照现有政策执行。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将由财政部另行公布。

影响分析:这次税改,将会在全国各地海关口岸统一标准推行,新的跨境电商管理办法出台后,各个口岸统一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必将明确公布可以采用跨境电商模式报关的商品品类。这样就可以明确、规范的知道哪些商品可以采购上线,也避免了目前同一种商品在某些口岸不可以入境,在另一个口岸又可以入境的混乱局面。

另外,此次税改再次明确各大电商需要和海关平台对接,提供三单信息。

而海关、国检的通关新政也还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稳定期。因此,电商平台或物流供应商就必须在这一时间窗口期具备应变转换能力。新的管理办法将以广州作为试行模板,因此广州口岸对新政的解读与执行细节就变得尤为重要。跨境电商从业者要持续关注广州海关的执行,最好在广州口岸尝试业务通关,以此适应和顺应新政的执行。

新税制自2016年4月8日起执行,留给跨境电商行业的时间并不充裕,所以跨境电商行业上下游的企业应该在这一段时间内做好相应地准备。

C. 跨境电商税收新政个人多少之内免收

海淘税收新政规定交易限额。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专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属值以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如果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没有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售卖的商品,以及没有和海关联网的网站仍按现有政策执行,也就是征收行邮税,并保留50元免征额度。不过,按最新行邮税政策,原先四档税率变为三档,税率提升幅度较大。

D. 跨境电商出口税收政策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跨境电商的规模也越来越大,之前国家对跨境电商出口税收政策还处在空白期,为了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健康发展,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的要求,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称电子商务出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1)

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下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

3.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4.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

二、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3.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三、电子商务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由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按现行规定办理退(免)税、免税申报。

四、适用本通知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五、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退(免)税、免税政策,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引用资料

  1.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E. 4月8日起开始实施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是什么政策

海淘税收新政规定交易限额。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如果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没有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售卖的商品,以及没有和海关联网的网站仍按现有政策执行,也就是征收行邮税,并保留50元免征额度。不过,按最新行邮税政策,原先四档税率变为三档,税率提升幅度较大。

F. 2016年最新跨境电商税收政策有哪些

目前,合理数量、个人自用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行邮税针对的是非贸易属性的进境物品,对关税与进口环节消费税、增值税三税合并征收,这样税率则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比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通过邮递渠道进境,其中交易有着贸易属性,全环节仅仅征收行邮税,总体税负水平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国产货物的税负和贸易进口货物,使得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为此,政策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根据货物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及关税。
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根据货物征税的同时,在考虑到大部分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这个政策也会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以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那么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关税税率暂设为0%,暂根据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对于完税价格如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根据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以满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相关部门会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并且另行公布。

G. 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是怎样的

跨境进口电商通常采用直邮和保税自营、以及直邮+保税三个模式。

H.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你真的懂了吗

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1)纳税义务人:购买的个人。
(2)代收代缴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
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以内。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增值税、消费税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I. 新政后,跨境电商税收是否有优势

有优势
跨境电商未来的发展方向必然是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全球贸易便利化,有利于提升国内居民福祉,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长期健康发展。
1、“自营+平台”类是主流?
保障正品、有价格优势、物流体验好、售后完善将是跨境电商企业的核心竞争领域。跨境电商平台类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产品丰富等方面,其不参与交易,只是为平台上的买卖双方提供撮合机会。
而自营类企业由于需要先采购海外商品,对企业资金实力和选择商品水平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其综合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正品保障、售后服务响应迅速等方面,对母婴用品、3C、服饰等等标准化、易于运输的重点消费产品,如果自营类企业能够把握市场热点,能够在细分市场中形成较强的竞争力。综合考虑,下一阶段跨境电商企业的发展方向应是“自营+平台”类型企业,融合产品丰富、正品保障等多项优势。
2、仍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从出口看,跨境电商出口卖家正在从广东、江苏、浙江向中西部拓展,正在由3C等低毛利率标准品向服装、户外用品、健康美容、家居园艺和汽配等新品类扩展,这将为我国出口电商发展提供新的空间。
从进口看,随着新兴市场如巴西、俄罗斯等新兴市场的不断加入,以及互联网技术普及、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政策不断放开,我国出口电商的空间将进一步拓展。研究表明,随着国际人均购买力不断增强、网络普及率提升、物流水平进步、网络支付改善,未来几年我国跨境电商仍将保持30%的复合年均增长率,预计2017年交易额将达到进出口贸易总额的20%左右。
3、B2C模式将迅速发展
全球跨境电商B2C市场的规模不断壮大是重要的背景因素,埃森哲预计全球跨境电商B2C将于2020年达到近1万亿美元,年均增长高达27%;全球跨境B2C电商消费者总数也将超过9亿人,年均增幅超过21%。考虑到拥有超过2亿跨境B2C电商消费者,我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跨境B2C电商消费市场,预计2017年我国B2C出口交易额将超过7000亿元,跨境B2C电商将拉高消费品进口额年均增速超过4个百分点。
4、出口占主导
去年我国跨境电商中出口占比达到86.7%,考虑到我国作为世界工厂的地位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不会动摇,预计出口电商占比仍将保持在80%以上,2017年将达到6.64万亿的规模。随着我国进出口税收体系的进一步理顺和进口物流配套的持续升级,按照更多进口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方向,预计未来3年,跨境电商进口的份额占比可提升至16.2%左右,将成为跨境电商的重要增长点。
5、阳光化将是大势所趋
由于历史因素和体制机制不完善,海关对邮包的综合抽查率较低,难以对每个邮包进行拆包查验货值和商品种类,大量的海淘快件邮包实际上不征税,直接导致我国跨境电商还存在不符合条件商品利用政策漏洞的灰色通关现象。
随着跨境电商规模的扩大,开正门、堵偏门,将灰色清关物品纳入到法定行邮监管的必要性不断增强。同时,跨境电商阳光化有助于保障正品销售、降低物流成本、完善售后制度,是未来跨境电商发展的必然方向。未来随着跨境电商试点阳光化继续推进,监管经验不断累积丰富,使阳光模式流程化、制度化。
6、保税模式潜力巨大
保税模式是商家通过大数据分析,将可能热卖的商品通过海运等物流方式提前进口到保税区,国内消费者通过网络下单后,商家直接从保税区发货,更类似于B2B2C。相比于散、小、慢的国际直邮方式,保税模式可以通过集中进口采用海运等物流方式,降低物流成本。同时,商家从保税区发货的物流速度较快,几乎与国内网购无差别,缩短等待时间从而有更好的网购体验。
从监管角度讲,保税模式也有利于提高税收监管的便利性。虽然保税模式会对商家的资金实力提出更高要求,但目前来看保税模式是最为适合跨境电商发展的集货模式,也是国内电商平台选用的主要模式。同时也要看到,通过保税模式进入仓库的货物能以个人物品清关,无需缴纳传统进口贸易17%的增值税,可能会对传统进口贸易带来冲击,监管部门也正在摸索着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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