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恒都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都能做哪些业务
(一)知识产权诉讼
恒都代理过多家国内外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涵盖行业包括:电信、通讯、计算机软件、网络、半导体、生物、医药、汽车、飞机、媒体、娱乐等。
商标
v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
v商标异议复审、争议及撤销复审行政纠纷
v商标侵权纠纷
v商标权权属纠纷
专利
v专利驳回复审行政纠纷
v专利无效宣告行政纠纷
v专利侵权纠纷
v专利权权属纠纷
著作权
v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v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v侵犯出版者权
v侵犯作品著作权
v侵犯集成电路布图权利等
域名
v域名纠纷
信息网络、电子商务
v网络传播权诉讼
v网络有关的数据库权等诉讼
反不正当竞争及反垄断
v擅用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标识
v擅用他人企业名称、简称、姓名等
v擅用他人域名、网站名称、网页等
v侵犯商业秘密
v诋毁他人商誉
v虚假宣传
v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
v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
技术合同
v技术合作研发等合同纠纷
v技术转让、许可等合同纠纷
v技术质押、入股等合同纠纷
特许经营
v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v合同履行中与第三方民事侵权纠纷
(二)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恒都提供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和风险控制、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等服务。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无疏漏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体系建设。
商标
v商标申请、变更、续展、补正、转让、许可等
v商标保护战略
v商标管理服务
v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认定
v市场和公司调查服务
v商标侵权工商投诉
v商标权海关保护
v商标问题诊断及评价
v国际贸易等交易环节的知识产权筹划
v商标非诉案件的重大疑难问题解决
v起草和谈判共存协议
v其它与商标有关的服务
专利
v专利申请、检索
v专利保护策略谋划
v企业专利战略方案设计、诊断和拟定
v企业专利战略分析、研发立项与项目风险的专利调研
v专利权海关保护
v国际贸易等交易环节的知识产权筹划
v代理/参与贸易壁垒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调查案件
v专利年费代缴、组合等代理服务
v专利管理服务
v专业许可、研发协议、制造协议及保密协议等商业化服务
v其它与专利有关的服务
著作权
v提供著作权保护策略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意见
v起草出版合同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v版权侵权的调查取证,并提供法律意见
v版权、集成电路布图的登记申请、保护
v版权邻接权相关法律事务
域名
v域名审查批准和登记
v公司交易中的域名问题
v仲裁争议解决
信息网络、电子商务
v网络有关审查批注、登记注册
v网络版权、数据库技术保护
特许经营
v特许经营所需政策和法律咨询
v特许经营体系框架搭建
v对特许加盟各方提供其他主体资格、资信情况、门店经营情况调查
v特许经营备案
反假冒
v侵权尽职调查
v通过海关程序搜查、没收和销毁假冒产品
v向假冒产品生产者进行民事索赔,包括行动前的披露、搜查和没收以及冻结令
v其他相关服务
隐私保护
v制订隐私合规计划
v详尽的合同和交易审查、隐私审核、合规体系、合同条款的起草和谈判
v向监管者提交文件
v参与隐私权立法,回应侵害隐私的投诉、决议请求、隐私声明、同意和政策
v数据访问请求
v信息自由相关事宜
Ⅱ 如何做好律所营销
最近十年,中国律师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执业人数发展到万人,执业机构发展到了1万多家,业务收入增加到80亿元人民币。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完善,律师业市场这块蛋糕将会变得越来越大。 但是,这幅诱人的场景掩饰不了一个事实: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量两极分化极为严重,少数律师事务所为滚滚而来的案源应接不暇;而绝大多数的律师事务所由于自身实力有限再加之缺乏有效的营销策略,长期处于吃不饱的状态,为了能够多分得一杯羹只得采取一些非常规甚至非法的手段。伴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国外律所的步步紧逼,山欲雨来风满楼的紧迫局面更使我国律师业竞争进入了一个白热化阶段。 如何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力,就成了摆在各律所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以为,应当采取内外兼修的策略:即对内提高律师素质,采取企业化运作模式加强律所管理;对外实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市场营销战略。 一、律师业的市场营销概念及特征: 市场营销来自于英文Marketing一词,美国市场营销协会1960年最初对其所下的定义是:引导产品及劳务从生产者流向消费者或用户所进行的一切企业活动。具体指的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欲望以及实现企业目标,通过创造来提高商品和服务的企业活动。 它主要是为了解决生产与消费的矛盾,满足生活消费或生产消费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同时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需求层次有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变化,社会的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更加复杂。这就要求努力解决这些矛盾,从而使消费者的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市场营销的根本任务,就是努力解决生产和消费的各种矛盾,使生产者的供给与消费者的需求保持一致,实现生产和消费的统一。市场营销就是通过执行其基本功能,创造出经济效用,发挥其解决产销矛盾的作用,以达到消费者和企业双赢的结果。 根据营销客体的不同,市场营销可以分为消费品营销和服务营销。律师事务所的市场营销属于服务营销的一种,它相对于消费品营销具有以下特点: 1、无形性。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是一种法律服务而非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商品,这就使得消费者(即当事人)在消费前难以通过直观的方式评估其质量。消费者可以在购买其他有形商品前,通过比较颜色、款式、气味等参数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而对于法律服务则只能依赖于经验、别人介绍等间接方式来进行取舍。更为重要的是,法律服务的接受是建立在一种牢固信任感基础之上的,这就使得法律服务市场的拓展更需要实施市场营销战略,在感性层面上使消费者产生对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和依赖。 2、异质性。不同于有形商品的规模化批量生产,服务基本上是由人表现出来的一系列行为,那么就决定了任何一项服务都有它自身的特质。法律服务在这一点上体现得更为明显:当事人所处社会阶层不同、生活环境不同、教育程度不同,所需要的服务也必然不尽相同。社会的复杂性使得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服务时面对不同的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同时,由于法律服务针对于所有社会层面的问题,大到公司上市、并购小到工伤、离婚都需要律师的介入,这就使得任何两项法律服务都是大相径庭的。 3、易逝性。法律服务不能像其他商品一样被储存、转售或退回。更加之一项法律服务对于当事人而言是极为重要的,既可能关乎其生命安危(比如死刑犯的辩护),又可能影响其财产权益。这就要求律师事务所一方面提供服务时本着一种忠于当事人的严谨态度,另一方面必须制定有力的补救措施。 二、律师事务所的市场营销策略针对律师行业的特点,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营销策略: 1、品牌策略品牌是企业为自己产品和服务规定的商业名称和标志。由于品牌象征着企业的信誉,标志着产品的质量,消费者往往根据品牌来选购商品和接受服务。尤其是对于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来讲,品牌的确立更是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不同于消费者在其它商品的选择上直接感知占主要因素,法律服务行业的特性决定了当事人在对法律服务提供者的选择上,更多的是建立在对服务者的信任上。信任的基础就来源于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所以品牌是律师事务所竞争最有利的武器,律师事务所只有走品牌经营之路,才能有效地占领法律服务市场。 品牌策略的实施途径: (1)提高服务质量质量是企业的灵魂。律师事务所只有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才能扩大自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服务质量分为过程质量和产出质量。比如具体的诉讼判决就是属于产出质量,而律师在服务过程中的倾听技巧或恭谦态度等就是过程质量的体现。两者不是孤立存在的,往往相互作用。律师事务所提高服务质量就需要从提供服务之始就注重每一个细节,从接触当事人的时间、地点到会见时的衣着、谈吐,都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这些细微末节的东西都会对当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品牌认知产生影响。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在办案或提供法律建议的过程中保持严谨、负责的态度。这样才能确保当事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2)搞好品牌代号的设计律师事务所的品牌代号包括律所的名称和标识,它代表了律所的文化内涵和服务理念。一个简洁鲜明的代号能够在第一时间给当事人留下清晰的印象和深刻的感知,使当事人在短时间之内对律师事务所有更为深刻的了解。比如,原野律师事务所的字号、徽记就充分体现其服务的宗旨、范围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问题及维护公平正义的目的。 (3)加强有形展示由于法律服务具有无形性的特点,当事人在选择律师事务所时,除了通过报刊、朋友介绍等媒介获取信息之外,需要通过有形线索对服务进行判断。加强有形展示旨在以律师事务所的有形设施或服务场景加深当事人对律所的认知,从而促使当事人作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有形展示的内容如下表: 服务场景其他有形物外部设施内部设施名片外部设计装潢风格网页周边环境布局手册停车场所空气质量/温度办公用具标志收费依据律师着装宽敞明亮的办公场所、有条不紊的服务环境等等硬件设施既是律师事务所实力的体现,也能使当事人在接受服务时产生愉悦感。加强其建设将有助于提升品牌形象,增强当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信赖感。 2、关系营销策略关系营销策略本质上代表了一种典型的营销转变;由获取/交易中心到以保留/关系为中心的转变,其目标是建立和维持一个长期顾客群体。该策略主要针对企业当事人而言,由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不断遇到各种类型的法律纠纷,这就需要律师事务所尽力维系与当事人的关系,以建立长期合作。同时,法律服务关系的基础是建立在当事人对律师事务所充分信赖之上的。因此,通过简单的维系手段就可以有效占领大量市场。关系营销策略的实施途径: (1)个性化服务前已论及,法律服务具有异质性的特征。每个当事人所需要的服务都是不尽相同的。这就要求律师事务所根据服务客体的要求设计不同的服务方案,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要求。 (2)监测关系通过定期调查当事人对服务价值、质量、满意度的感知程度,律师事务所了解到在现阶段服务中存在的不足,从而改进服务质量,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3、公共关系策略公共关系策略不同于上点所述的与当事人的关系策略,它指的是律师事务所运用信息传播手段,使自己与公众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活动。其价值在于,首先,在社会上树立律师事务所声誉,扩大影响;其次,建立与当事人之间双向沟通的渠道。 公共关系策略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比如在报刊、杂志等媒体上设置专栏,解答市民的法律问题;还可以参加街头法律咨询活动。通过这些形式,一方面加深了市民对该律师事务所的亲切感和信赖感,同时也体现了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回报社会的作用。 4、市场细分策略术业有专攻,法律市场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都不可能擅长于任何类型的案件。同时,当今社会发展一日千里,不断涌现出新生事物,比如由于近十年来网络的普及,出现大量的网上侵权案件,这些在以前都是闻所未闻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想要对所有法律案件的处理都能做到驾轻就熟,从时间、精力上看是不太现实的。这就需要各律师事务所根据自己的人员配置和市场需求以及现实环境,找准市场定位,从而确定目标客户群。 但是,由于当前的法律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市场份额极其有限。通常情况下,律师事务所还是采取不分种类,一概通吃的策略。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不断扩充,律师事务所可以逐步确定自己的服务范围,这样既有利于服务质量的提高,又能方便当事人对服务者的选择。 5、广告策略现代社会的卖方市场,早已告别了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讲究的是好货也得常吆喝。由于法律服务业的复杂性,当事人在选择服务者时,不能像商场里选购商品一样,一目了然另外,当事人缺乏相关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也使得当事人在选择时,理性分析占的比重较小,更多的是依赖于一种感性的感知。广告所起的作用就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传播媒介来影响潜在客户的态度、观念和行为。广告策略的实施要点: (1)具有针对性。广告的目的是刺激消费,因此必须针对顾客心理特征、消费偏好等选择设计方案,突出广告主题。法律服务市场的服务对象从消费动机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从共性上讲,当事人所需要的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个性而言,由于具体情况不同,每一个当事人的要求也是不尽相同的,比如企业和个人、民事纠纷和刑事纠纷都有较大的差异。律师事务所完全可以在前述市场细分的基础上,针对自己的目标客户群设计广告,以达到有的放矢、立竿见影的效果。 (2)广告用语简洁、鲜明。对正义的期盼、对权益的渴望是当事人接受法律服务最大的初衷。律师事务所的广告用语就应当切合当事人的这种心理,以一条简单的广告语让当事人对其产生信赖感。比如,原野律师事务所的广告语: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就简明扼要地向当事人表明了在合法范围内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服务理念,给人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总之,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服务市场的完善,市场营销对于律师事务所的重要性必将凸显出来。
Ⅲ 七种律所知识营销途径,律所如何选择
何谓知识营销?知识营销即针对目标市场的需要,通过相关知识的有效传播,比竞争者更有效、更准确地向目标顾客提供所期待的满足,从而实现自身的市场价值和知识的社会价值。 一、律师事务所知识营销传播途径选择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在确定知识营销的途径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主要因素: 第一、法律服务的业务领域和律师事务所自身的经济实力; 第二、目标客户群体及 其接触媒介的倾向与习惯; 第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对律师事务所业务推广方式的规范;第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心理倾向。 律师事务所可以在分析以上因素的 基础上,结合律师事务所营销战略目标,科学地确定知识营销的传播途径。 二、律师事务所知识营销传播途径 (一)电视访谈 电视广告有综合视觉、听觉的效果, 富有感染力,能引起高度注意,触及面广,但成本很高,瞬间即逝。电视对于传播新的知识理念、接受法律服务的观念是很好的媒介,但对于详细传播律师事务所的 文化内涵、服务质量等是远远不够的。律师借助电视媒介的做法主要是通过各种法制栏目介绍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问,分析法律现象,普及法律知识。 律师借助电视媒体专门制作相关节目进行知识传播,需要花费不菲的费用。最好的做法是成为电视媒体希望就某个事件获得专家意见时的专家。但是这样 偶尔在电视媒体上的现身,只能给老客户以更强的信任感,而很难对大多数潜在客户产生较深的印象。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其它媒介的长期配合,不断成为新闻问题 中的明星专家,才能发挥显著的作用。 (二)报纸杂志 报纸和杂志在知识营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报纸不仅具有灵活、及时、本地市场覆盖面大、可行性强的优点,而且可以根据律师业务领域的特点来选择 版面和规格。报纸非常适合说明性、知识教育性的内容,可以详细表现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内涵、律师的业务水平、对某问题的研究深度。对于一些专业报纸, 还可能与新闻或相关行业事件相结合来说明法律问题,使传播的知识以及与知识相关的法律服务更能被客户接受。杂志(尤其是专业杂志)一般都较有权威性,而且 复制率高,有利于长期保存。杂志,特别是专业杂志的阅读者一般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对专业知识较感兴趣,所以杂志是律师知识营销过程中较为专业的传播知识的 途径。 针对不同杂志期刊的特点,律师应该撰写不同类型的文章。如,大众型报刊杂志,律师应该以提供实用性的知识为主,以“如何做…”等指南式的小文章 吸引普通读者的关注。对于专业型报刊杂志,律师可以撰写更有理论深度的文章,因为这些媒介的受众大多有过该领域的知识训练,他们需要的是在法律的角度加深 对该专业问题的认识。 (三)广播 广播虽然只有声音,不如电视那样引人注意,但它作为一种大众性的宣传媒介,具有地理方面的优势,而且成本低廉。广播是一种互动效应好、有利于感 情交流的知识传播途径,律师与潜在客户双方可以通过热线电话进行直接沟通,律师能够较为详细地向客户传授与相关法律知识,有针对性地开设专题讲座,收集潜 在客户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信息,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在选择广播作为知识营销时,可以有针对性地确定宣传时段。通过广播进行知识营销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 也能采取一些激励措施使潜在客户更多的参与其中,使传播内容的可信度更强,更富有感染力。 但广播的受众层次可能较低,他们关心的问题以普通民事纠纷或轻度刑事犯罪为主。这些潜在客户带来的业务,能够收取的费用有限。在中小城市的律师事务所和大城市的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以及案源不是太充分、需要积累客户口碑的律师,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方式。 (四)专题讲座 专题讲座传在近年来已成为知识营销的重要途径。专题讲座对律师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他不仅需要自己熟练掌握法律知识,而且要能深入浅出地把这 些知识面对面传授给一定范围内的不特定潜在客户,并传达出个人的人格魅力。组织一场专题讲座,要经过联系场地,组织听众,进行演讲,事后宣传等环节,这一 过程对于律师的组织能力、知识技能、演讲水平都是一种严峻的挑战。专题讲座是律师与潜在客户面对面沟通的一种特殊形式,如果潜在客户对你教授的知识感兴 趣,需要这方面的法律服务,他一般都会在讲座之后留下来与律师进行进一步的咨询。 相比律师专门组织专题讲座来说,利用其他机构组织的活动,或者与其他机构共同组织相关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发表专题演讲,是一种成本较低的知识传 播方式。如,可以参加目标客户群体组织的研讨活动,或者政府机构、学术团体等组织的研讨会。参加它们组织的研讨会除了成本较低之外,还可以借助这些它们的 声望获得自己的权威性和形象。问题是这种他人组织的研讨会使律师受限制较多,发言时间、场地和设备、参与程序都不能随心所欲,影响发言效果。此外,还可以 考虑与相关行业的行业协会、各地商会等民间或半民间组织联系举行讲座,这样既配合了这些组织的工作,帮助它们为其成员提供服务,同时也能以较低的成本聚合 听众,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专题讲座必须考虑讲座听众的需要。在举行讲座之前一定要分析讲座听众的类型和他们所需要的知识,在选题的时候要从客户的角度问自己:这个问题重要吗?还有什么没讲到的?提供的知识及时吗?这些听众是不是听到其他人讲到过?然后,按照客户的需要撰写讲座提纲。讲座完毕之后要通过相关媒体,将讲座的信息或演讲的大概内容传播出去,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网络 知识经济时代,律师知识营销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信息网络技术介入知识传播环节,从而导致新的传播手段即网络化传播的出现。网络已成为知识营销 的重要途径。通过网络进行知识营销,方便、快捷、有效,其优势十分明显。它具有及时性和互动性,能够提供给客户及时充分的法律知识,同时实现客户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直接沟通。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网络发布相关各种知识信息,使客户可随时调阅检索。 网络化的知识营销方式主要有律师事务所网站、律师博客等几种。 在律师事务所网站上可以建立专业性、学术性的法律知识信息平台,客户可以在律师事务所网站上查询到介绍相关法律知识的文章,特别是本所律师撰写的法律文章。律师事务所网站也可以提供自制法律期刊或法律指南手册的电子版,给客户一些基本的法律讯息或常识。律师事务所网站还可以就一些基本法律问题为客户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并将这种咨询意见公布在网站上,以有助于以后的潜在客户查询法律信息,并了解到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的重视。 律师博客也是一种很好的网络知识营销方式。律师博客最大的特点是个人性,非常有利于律师个人的知识营销。因为博客文章大多是博客作者自己撰写或收集的,反映了博客作者本人对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客户直接了解到该律师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服务质量。在这里律师营销网提醒律师博客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要专业化,集中于某一领域的研究;二是 要以原创为主,反映自己的研究状况;三是要兼顾学术性和通俗性,注意符合一般客户的理解能力;四是要注重跟网友的及时沟通。 (六)自制法律期刊 律师事务所可以设计法律期刊发送给客户,保持律师事务所对客户利益的持续性关注,同时还能促进潜在客户对律师事务所服务的兴趣。法律期刊可以让 律师事务所与明确的客户直接交流,提醒客户全面了解你擅长的业务领域,介绍你所在事务所的其他律师,提供免费的法律资讯与理论知识。 法律期刊成败的关键在于:(1)法律期刊能否提供读者感兴趣的信息;(2)法律期刊的心思是否及时;(3)法律期刊的信息是否丰富;(4)法律期刊提供的信息能否引导读者对律师事务所进行正确的评价。 针对重要的客户或者客户群体,律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制作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期刊,以有效的满足他们对知识的需要,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这比泛泛地提 供大众化的知识,传播效果更明显,更有利于巩固这类重要客户对事务所的忠诚。由于他们能给律师事务所带来较大的收益,所以这种专门性服务额外消耗的成本是 值得的。 法律期刊的发行次数可根据律师的研究能力、时间、精力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确定。不一定需要定期定期发行。发行次数不可以过于频繁,因为这样 律师事务所可能无法提供高质量的文章;发行次数也不可以太少,因为这样法律期刊内容的及时性和延续性就会大打折扣。建议至少应每季度发行一次。 法律期刊的传播方式可以采用纸制材料的发放或通过邮局邮寄。目前采用更普遍的方式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或在律师事务所网站提供下载服务。在网上提供电子版本的法律期刊,对律师事务所来说成本比较低廉,对客户来说能及时收到且存储方便。缺点是国内许多客户尚未形成收发和阅读电子文件的习惯。在可 能的情况下,律师事务所可以事先询问客户对收取法律期刊方式的要求,以符合客户习惯的方式发送法律期刊。 (七)指南手册 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以往办案的经验,总结出大部分客户通常遇到的问题,提供一些常见的问题解决方案。这些解决方案是一些比较基础的知识,你通常都是免费向遇到类似问题的客户告知的,并暗示客户可以向律师购买服务接受进一步的帮助。 指南的内容,一是要具有实用性,二是要具有针对性。比如,对商业企业,你可以提供《如何避免劳动纠纷的十种方法》或《消费者索赔的七种应对之 道》;如果你以办理离婚纠纷为主,你可以提供《离婚时家里什么财产可以归您所有》;对合同纠纷,你可以撰写《手把手教你发现合同陷阱》。 你可以将这些指南印刷成小册子或者宣传单。一旦客户上门需求帮助,或者电话咨询,你就可以向他们发放这些小册子或宣传单。在律师与潜在客户交往 的各种场合,客户若想你询问某些问题,你可以在口头作出解答后再赠送这些书面指南。此外,律师还可以通过各种媒体表示律师事务所提供这些指南,希望有需要 者联系律师索取。 当潜在客户收到律师的资料之后,他们可能立即打电话给律师,跟你预约见面;他们也可能没有立即这么做。毕竟对很多人来说,作出聘请律师的决定需 要一定的时间考虑。也可能很多人获得指南后暂时就能自己解决某些问题而不需要求助律师。别太担心。一旦他们有了真正的纠纷,他们第一个想到的一定就是你。 而且你的时间可以集中用于能够带来更多律师费的真正的纠纷,而不是提供简单咨询这种耗时耗力且收费低廉的工作。 以上是律师营销网对于律所知识营销的一些理解及看法, 更多关于律师网络营销的知识,欢迎点击进入>>律师网络营销怎么做才有效果?
Ⅳ 律所营销如何开展
通过我所的发展, 想。发现专业所能为专业律师提供更广阔的平台,更多的优势,特别是办公的费用上,能够使专业所把所有的利息向一个专业的焦点进行集中,相信将来能够吸引更多的律师加盟,所也努力吸收更多的律师,跨进我为大型业务服务的平台。另外,要加大非诉讼业务的拓展,方案也在制定过程中。
大家谈到专业化的问题。很负责任地给大家讲,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对专业律师事务所的探索及业务营销注意到这几天的论坛。所是一个年轻的所,成立有一年多的时间,这一年多的时间,从一开始就树立了一个专业品牌所的概念,把专业定位建筑房地产。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已经做到建筑房地产的收入占到律师事务所收入80以上,这方面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品牌方面经过一系列的营销方式,也得到一定的认知度,这我向各位同仁来汇报一下。
为什么当时我取意豪才这两个字?对这两个字赋予了新的含义, 首先对我品牌有一个阐述。那就是三国演义煮酒论英雄篇中,曹操与刘备喝酒时谈到英雄的概念,刘备对天下的英雄逐一分析,曹操说了这样一句话: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讲到人的性格就有一种豪迈的性格,讲到律师就应该才为法用,才为民用,所以我取意豪才对我律师事务所也是一种鼓励和鞭策。想建立一个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有这么几点的感受。 第一点,就是学习。成立之初,就组织我合伙人向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学习,学习他规范管理。另外,向全省的律师事务所学习。通过省律协、济南律协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已经印刷了五本小册子,其中《法律工作日志》已印刷了几千册并向我客户进行发送。元旦后,会印刷仲裁委的仲裁委法律法规汇编》3月份后,会印刷新的破产法》和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把这些都作为豪才所对外交流的渠道。另外我向省外的律师学习,包括我去上海律协吕红兵会长的律所参观,去朱树英主任的律所参观,去**律所参观,包括邀请他所的主任来济南参观我豪才所。成立之初,全体合伙人由我律所出资参加了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四名优秀律师参加了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十月份,有四名律师还参加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论坛。由于时间的抵触,原本还预备参与中国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论坛。另外一个方面,参与起草了省的地方性法规,如《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拆迁管理条例》特别是这次的省物业管理条例》所拿出了初稿,已经向省建设厅提交,下周我还会出《省拆迁管理条例释义》书稿初审,这也得到吴厅长的重视。
从网上尽快下载最新的资料, 第二就是培训。首先一个专业律师事务所必需在专业知识培训上做到位。每一个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出台后。都是利用几个晚上连夜进行学习。得到资料以后,一般有个习惯就是谁在办公室我就叫谁学习,并不是打电话叫某某人再回来学习,没有这个必要性。认为学习是及时性的一种动力的来源,不需要去监督的如果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每天监督律师去学习,就不能形成一个好的学习习惯。其次我培养专业的团队精神,律所成立一周年时,搞了一个系列活动,利用两天的时间进行了团队的拓展训练,拉练到山里,由专业的团队训练公司对我进行团队精神训练,收到良好的效果,团结互助的精神得到很大的改善。另外,邀请外来的专家对我进行培训,10月份我邀请了仲裁委的xxxx专家对我进行了仲裁法司法解释的培训,效果很好,还起到联谊的作用,而且还决定把仲裁委的法律法规汇编交给我所进行出版。上个星期我还邀请了中院的专家对我破产法单独进行了培训,效果也是非常好,长达90页的讲稿给我留下了非常珍贵的财富,将会出版专著。
豪才所的名字经常呈现在电视、报纸和网络中。上个月我请了中顾网的专家对我进行了网络知识的培训, 第三点就是营销。首先我所长期以来和平面媒体及立体媒体包括网络媒体等都有长期×××关系。基本上每个律师都开通了自己的博客,其中我所的网络的访问量也超过20xxxx人次。其次就是对外培训,通过参与编写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释义,对全省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房管局进行了培训,烟台培训了两次,济南培训了两次,全省的房地产企业都参加了这次培训。另外我营销的时候赠送了各种资料。新的司法解释、新的法律出台,一年多得时间共计印刷了一万三千多次,向我律师同仁赠送。还增加了办公投入,虽然我目前只有2xxxx名工作人员,但是办公面积已将近50xxxx平米,并且位于×××最好的地段之一,能够欣赏千佛山美景,并且毗邻高院、仲裁机构及法院,交通非常便利,还开通了法吧这样一个会客室,这让客户很好地融入了律师气氛之中。此外,加大公益事业的投入,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在×××名列前1xxxx制定法律援助政策里面规定,法律援助中心给律师的补贴是多少,再加倍的补贴。鼓励大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增加我
律师事务所的美誉度。
就市场的维护方面我谈服务, 第三。一个是加强团队的服务,给我客户进行服务过程中,历来不是一个人独来独往进行服务的总是一个团队。有时我去顾问单位讲座时,经常会去xxxxxxxx有时候甚至1xxxx律师。这种团队精神给我客户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而且法律意见书我往往是24小时之内出具,就是因为我总是分配给有空余时间的律师去做这项业务,客户的及时性有时会比正确性甚至专业性要求更高。另外就是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经常对客户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法律服务培训,此外一个方式就是客户答谢,成立一周年之际,举行了一次客户答谢酒会,邀请了上百位的客户参与,同时举办了省首届专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论坛,建设厅和司法厅的领导参与了这次酒会和发展论坛,另外我每年都会把这一年的法律资料整理复印装订成册,并送给客户,便于客户及时的查找。
Ⅳ 律师事务所开办知识产权业务,变为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有发展前途吗
我们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和商标代理公司,我来跟你说说其中的经验。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在申请、异议、复审等等流程性业务中占据了大量的市场份额,因为他们在这一方面做的很熟练,客户群体也较为稳定,所以律师事务所不要轻易跟他们去拼这一部分市场份额。
律师事务所做知识产权业务,应当集中在与争议、纠纷、较为复杂的非诉委托、尽职调查等方面。我们的一个心得是,不要将代理公司看作是竞争对手,实际上有很多业务是可以共享和衔接的。
专业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力不是一时能够体现出来的,要做专业,就要经得起一定时间的沉淀,这个沉淀期要苦练内功,真正做专,不要只图了一个名分上的专业。
前途,自然是要看内功的程度啦,凡是真正专业的,前途绝对没有问题!祝成功。
Ⅵ 准备从事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业务,需要准备些什么
你在网上搜索《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指引》
属于入门性质的文件,你可以看看,作个参考,我个人觉得对于初入律师行业的同志们很有用处。
引一段,你去找来看吧!
“1 目的和主题内容
1.1 为了指导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制订本指引。
1.2 本指引规定了律师办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一般经验和一般提示。
2 适用范围
2.1 本指引由律师参考。
2.2 下列人员应通晓本指引:
1)办理知识产权业务的律师
2)协助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的律师助理”
Ⅶ 哪家律师事务所在知识产权方面比较专业策略律所如何
策略律师事务所很好,有多年从业经验。还在法律出版社出书《企业IPO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与纠纷解决》这本专著。其中合伙人孙含会律师还是企业知识产权方面行业数一数二的大咖。
Ⅷ 律师营销策略的律师营销策略组合
香港的陶嘉颖律师对此类策略持肯定的观点,他认为:“传统上法律界最普遍的市场推广方式包括:撰写文章、向顾客提供通讯和法律资信、在研讨会上发表演说、作专题研究、赞助体育赛事、出版小册子、设立网站、接受新闻采访和刊登广告等。而由顾问公司Wheeler Associates 进行的调查报告显示,最有效的推广方式是研讨会、通讯、会议讲演以及专题研究。”
1.1 提供专业信息通讯
作为联系客户的重要手段之一,中国许多领先事务所都有定期编辑出版自己的法律刊物,以介绍中国法律动态、重大政策颁布、法律和案例分析以及事务所动态为主要内容,通过电子版或者印刷版发行给自己的现有和潜在客户群。 2.1 开展市场和专业领域研究
可以在事务所任命专门的专业支援律师或成立专门的研究部,从事新型法律问题和项目的专业研究,定期对外发布事务所的各种法律实务研究报告和成果,以此建立市场领先者形象和在客户当中的知名度。 3.1 有形化服务
有形化服务的具体内容很多,从宏观到微观方面都可以实施。微观方面诸如对待一个啰嗦客户的耐心态度、迅速接听和回复客户电话、统一规范的文书风格直至清洁、整齐的办公室环境,都可以将你的服务中的关注客户利益、严谨专业作风等无形观念以这样的有形方式传达给客户。宏观方面例如实施ISO服务质量控制体系、采取办案团队模式、主动向客户定期进行案情汇报、案件质量定期审查制度、结案回访制度等等,树立客户在专业水平、服务质量方面的信任感,从而培养起客户对事务所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3.2 信息化服务
现代科技在中国领先事务所中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除了多线程交换系统、计算机辅助工作以外,诸如利益冲突审查系统、律师收费管理系统、工作日志管理系统、业务档案管理系统、远程办公系统、法律信息检索系统等众多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支持下的内部局域网络已经被应用于事务所日常工作当中,大大提高了事务所的工作效率。
3.3 团队化服务
目前中国的多数事务所仍然停留在律师业务单干的层次上,业务自收自办,偶尔合办案件也是处于一种非常松散的合作关系,并无形成紧密的共同发展的经济基础。这种方式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一个律师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同时办理太多案件,很容易照顾不暇;其次,同时办理太多类型的案件,也无法进行深入的专业研究,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万金油”律师。
只有在北京、上海等地少数领先的事务所当中,我们才能见到比较紧密的团队服务模式。例如“金杜模式”——专业部门分工合作制、“正见永申模式”——专业委员会、主办律师和协办律师分级负责制都是比较有特色的团队模式。这些模式的特点有二:一是实行资深律师(合伙人)总负责制,即由资深律师(合伙人)牵头负责每案件的收费和质量把关;二是实现专业技术支持,即各专业部门随时为办案团队提供技术支援。
在复杂的法律服务项目或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当中,最能凸显团队模式的优势。例如:外资收购中国企业,其中需要很多法律方面的法律,公司、证券、金融、知识产权、税务等等,只有紧密合作的工作团队,才能同时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当中,客户需要咨询和设计的法律服务项目可能涉及各方面,如果以团队模式为客户提供服务,将更有力保证服务质量。 国内外律师业的一个明显差别就在法律服务品种的多寡。当然,服务品种首先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其次是律师的总体素质和服务观念。就目前中国律师的总体水平来看,一是知识结构单一,大部分律师除了对法律有一定认识外,对其他行业的知识极为缺乏,从事律师工作后又缺乏持续性的自我学习和进修,所以大部分律师只能按照其原有的业务方向发展,难以开拓新领域和新业务;二是对市场的敏感性和研究不足,整天疲于奔命于具体业务当中,很少注意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对法律服务市场产生的影响和变化。
作为一个领先的事务所,首先要在竞争中获胜,就必须保持对法律服务市场发展趋势的敏感度,及时推出创新服务品种,取得市场先入优势。也许有人认为,所谓新业务都是一些业务量极少的开拓性工作,其价值量不大,这是一种错误的看法。例如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1997年就曾经在国内率先推出二手楼宇按揭法律业务,虽然发展初期比较困难,但不断地坚持下去,后来市场占有额高达广州二手楼宇交易额的90%,成为该所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之一。
另外,从挖掘和提升法律服务价值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尝试开发“法律预防计划”。前面已经谈到过,现在的律师营销多集中在“境遇价值”营销层次,属于投机性营销手段。其实法律服务的深层价值在于预防,对于客户而言,预防损失永远比控制损失的重要性大得多。就像医生为客户定期体检一样,法律预防计划通过对客户法律事务的定期检查,提醒客户提前修补法律漏洞,从而有效避免经济损失,为客户造就平坦和流畅的职业生涯。正如加拿大作者戴安娜·皮特认为的那样,“今天的劳工律师已经不再穿过去的那件旧袍子了,他们的业务包括培训公司客户,为他们举办讲座,提供法律预防咨询等服务。” 为了保持顾客的忠诚度,建立顾客信息反馈和处理机制非常必要。例如:建立统一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定期进行客户意见的跟踪调查;案件办理过程当中,定期调查和咨询客户意见,及时进行改进,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在结案之后,将所有案件文书整理成册,送客户审阅并签署结案意见;结案之后还要定期回访,以保持客户忠诚度;对于长期不活跃的客户,应当定期联络和了解情况,免费赠送信息刊物或者法律预防计划。
此外,对于再次购买服务或者一次性购买长期服务的客户,应当给予各种与新顾客有明显不同的优惠政策。例如:
老客户的收费或服务优惠——对于多次委托的老客户,给予服务价格的等级优惠或者免费赠送有关法律服务计划。
长期服务关系的收费或服务优惠——对于签订长期服务合同的客户,给予不同折扣登记的收费优惠或者免费赠送法律服务计划。 律师事务所可以建立服务联盟、协作网络或者连锁消费计划。为了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和行业影响,事务所可与不同地域或领域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及各行业协会结合法律服务联盟或策略合作伙伴,联合为客户提供培训、咨询、信息交流、业务优惠等系列推广计划。例如有些事务所就尝试推行连锁消费优惠计划,即与相近的服务群体例如保险公司、中介组织等结成消费优惠联盟,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消费优惠。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可以凭借其他服务群体的力量拓宽自己的市场营销面,提高市场知名度。
其次,可以通过专业交流来建立营销网络。通过参加各协会的活动,参与专业研讨会,可以结识各行业精英,建立广泛的业务网络,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的行业动态并针对各行业的发展状况调整服务方式。
第三,事务所可以通过聘请专家顾问团的形式,广泛与各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专业机构建立信息交流和专业协作关系,籍此可以建立起信息交流和客户互相转介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