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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饥饿营销案例

发布时间:2021-05-16 00:38:13

❶ 第八代五粮液为什么这么贵它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2019年全新升级的第八代经典五粮液在传承并凸显了历代五粮液的独特风格前提下,对第七代产品适度更新和优化,整体包装更精致、更大气,体验更佳,更适应新时代消费者对高品质白酒的消费需求。第八代经典五粮液是中国顶级高端白酒的又一次突破,既是对民族历史和文明的传承与创新,更是对“经典”的继承和延续。

第八代经典五粮液(52°,500ML)整体保持了第七代经典五粮液的设计风格,同时秉承“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对品质、包装、防伪进行了三重升级,在优化包装细节的同时,五粮液651年的明代窖池、不可复制的酿造环境、双轮发酵流程、独特酿制工艺都更加凸显五粮液“香气悠久、味醇厚、入口甘美、入喉净爽、各味谐调、恰到好处,尤以酒味全面而著称”的独特风格。

(1)五粮液饥饿营销案例扩展阅读:

2019年,五粮液全年计划投放量将达2.3万吨。与此同时第八代经典五粮液总量将占到全年1.5万吨配额的35%,约为5250吨。中金酒类邢庭志团队表示,五粮液品质在持续提升,在第八代经典五粮液的品质已经有较大提升的基础上,预期未来2-3年,五粮液品质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根据相关资料,2019年中秋国庆渠道需求积极,五粮液销量提升,预计较去年同期增长超20%,三季度业绩增长明显,全年经营目标有望提前实现。

❷ 如何看待茅台五粮液价格垄断案

一、 案情简介
据媒体报道,2012年12月上旬,茅台曾为了稳定价格、维护品牌形象,对经销商的零售价格制定了严格的限价令,并且对6家低价和串货的经销商作出了严厉的惩罚措施。同样在去年年底,五粮液曾对全国市场进行了例行抽查,批评了15家低价、违规销售的经销商。
在上述两家白酒公司向其经销商发布限价令后不久,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对茅台、五粮液的行为进行调查。2013年1月15日,茅台发布公告称,由于国家发改委介入,公司宣布取消“限价令”。随着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的扩大,1月17日五粮液相继撤销了对经销商的限制令。2013年2月22日,据报道,茅台和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分别被处以2.47亿元与2.02亿元的罚款。均占其各自2012年度销售额的1%。
二、 法律分析
上述案例涉及到纵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在生产或销售链的不同环节进行经营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达成的,有关各方购买、销售或转售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条件的协议、决定或协同行为。依据各国反垄断立法,对纵向垄断协议最重要的一项分类,便是根据是否涉及价格因素,将其分为纵向价格限制协议与纵向非价格限制协议。纵向价格限制协议是指产品制造商要求购买其产品的批发商或零售商在销售商品时遵循一定的价格条件的纵向垄断协议,而制造商要求购买其商品的批发商或零售商遵守一些与价格无关的条件的纵向垄断协议即为非价格限制协议。
茅台、五粮液限定其经销商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具有价格限制的特点。
(一) 我国现行立法对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定

1. 我国反垄断法对纵向价格限制的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第14条的前两款禁止 (i) 固定转售价格和 (ii) 限制最低转售价格两种行为。
2. 我国反垄断法对纵向非价格限制的规制
我国《反垄断法》中没有对纵向非价格限制一一列举,只是在《反垄断法》第14条第3款做出了一个兜底性规定,即“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3. 法律责任
《反垄断法》第46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纵向限制竞争协议的主管部门及权限划分
在目前的执法体制安排中,价格垄断协议和非价格垄断协议分别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负责查处。国家发改委具体承担反垄断职能的执法机构是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国家工商总局具体承担反垄断职能的执法机构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三) 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对于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执法尺度
1. 适用原则
目前我国反垄断法并不存在一个统一适用于纵向垄断协议评估的分析框架。对于处理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适用原则,一直存在“本身违法原则”与“合理原则”的争论。本身违法原则为美国规制纵向限制竞争协议的反垄断实践中发展出的重要原则之一。本身违法原则是指某些限制竞争行为一经证实便将视为违法,不必对其是否促进或限制竞争进行分析。合理原则是为美国规制纵向限制竞争协议的反垄断实践中发展出的另一重要原则,指只有在协议被认定为对竞争产生了不合理限制的情况下才应被反垄断法所禁止。
五粮液限制其经销商低价出售白酒一案中,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发改委”)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本机关依法对你公司限定交易相对人向第三人转售白酒最低价格的行为进行了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公司通过合同约定、价格管控、考核奖惩等方式,对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五粮液白酒的最低价格进行限定,对市场竞争秩序产生了不利影响,对消费者的合法权利造成了损害。本机关认定,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据此,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处以2012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的罚款二亿零二百万元”。
贵州省物价局于同天发布的公告(“公告”)称“2012年以来,贵州省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通过合同约定,对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茅台酒的最低价格进行限定,对低价销售茅台酒的行为给予处罚,达成并实施了茅台酒销售价格的纵向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排除和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从决定的内容来看,四川省发改委似乎对于五粮液的行为所造成的反竞争效果进行了分析。但也有观点认为,从决定的逻辑上看,四川省发改委做出其决定并未基于五粮液行为所造成的反竞争影响,而只是附带论证了其决定的合理性;对于贵州省物价局做出的决定,业界倾向性意见认为贵州省物价局的决定似乎是认定只要存在限定转售价格的行为,即构成违反《反垄断法》。至于该行为是否必须被证明排除或限制了竞争,该决定似乎假定只要存在限定转售价格的行为,该行为就有排除或限制了竞争的结果。
因此,对于国家发改委的执法原则,有观点认为,国家发改委采用的是本身违法原则,而这种执法原则正是《反垄断法》中体现出的立法逻辑。纵向垄断协议不仅包括限定价格的协议,还有其他多种表现形式,如独家购买协议、独家销售协议和搭售等,但之所以《反垄断法》第14条明确禁止“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正是因为此两种形式为纵向垄断协议的典型。因此,无需再证明上述行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换言之,只要能证明经营者之间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约定“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并能证明该约定具有约束力,似乎就应当足以认定该约定构成了《反垄断法》第13条第2款意义上的“限制竞争”。
然而,另一种观点认为,反垄断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反垄断法》第13条规定的横向垄断协议,推定其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因此不同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被告需要就其行为不具有反竞争效果进行举证,否则被告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而对于纵向垄断协议却无此规定,表明纵向垄断协议并不必然具有反竞争的效果,仍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2013年8月1日,上海市高级法院在锐邦诉强生案中正是持有的此种观点。
相比于上海市高级法院在锐邦诉强生案的判决书中明确的“合理原则”,国家发改委在处罚决定中的寥寥数语并未对实务界提供更多的分析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所需的帮助。价格垄断执法机构对于限定最低转售价格行为所采取的处理原则仍不明确。
2. 举证责任
若适用合理原则,则执法机构需要举证证明行为排除、限制了竞争;若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则执法机构仅需要证明行为的存在,举证责任即转移至经营者,除非经营者可以依据我国《反垄断法》第15条规定的豁免情形,举证证明其符合第15条第1款中任何一项与第二款的要求,否则执法机构便可判定经营者构成了反垄断所规制的纵向垄断行为。
一方面,由于执法原则的不明确,我们无法确定执法机构在查处涉嫌构成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时需要承担何种程度的举证责任;另一方面,四川省发改委与贵州省物价局并未在决定与公告中就此进行详细的说明。因此,四川省发改委与贵州省物价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是否证明了或是在多大程序上证明了五粮液与茅台的行为对相关市场造成的反竞争效果,仍不得而知。
3. 处罚金额
五粮液与茅台分别被四川省发改委与贵州省物价局处以了上一年度销售额1%——2.02亿元与2.47亿元的罚款。《反垄断法》在垄断协议的法律责任中规定,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罚款金额区间为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但“上一年度销售额”应该何如计算却并不明确,如是指经营者在全球市场的销售额还是在全国市场的销售额,是包括经营者全部产品的销售额还是仅包括涉案产品的销售额。上述问题仍需国家发改委出具相关操作指引。
三、 法律启示
(一) 公司需谨慎处理限定最低转售价格条款
国家发改委作为反垄断执法机构之一,有权对其认定为违反《反垄断法》的限定转售价格行为采取措施并处以高额罚款。但是鉴于目前国家发改委与法院对于同一行为的反竞争效果可能会采取不同的处理原则,因此作为企业,需要在签订经销协议中需谨慎处理该类条款。另外,若是作为纵向垄断协议案件中的原告,则需要充分搜集证据以争取有利的判决结果。
(二) 公司应当考虑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能够遵守竞争法的规定

鉴于触犯《反垄断法》规制纵向垄断协议条款的行为将可能最高面临上一年度销售额10%的巨额罚款,我们建议公司采取谨慎的态度,对于内部的法律合规检查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定期分析市场地位;(2)搜集相关市场情报;以及(3)仔细审查合同中可能涉嫌纵向限制竞争的条款。

❸ 快消品品牌推广的案例

我们公司做品牌推广类型比较多的就是发软文这块,写作还是发布都是锦随推那边做的,我们这边只看结果,但目前来说还是比较满意的。

❹ 五粮液关联产品购销的案例 上市公司将产品低价卖给母公司,又按高价

搜一下:五粮液关联产品购销的案例
上市公司将产品低价卖给母公司,又按高价

品牌营销策略的案例分析

国内知名品牌营销策划机构品牌联播把品牌营销策略划分为差异化、生动化和人性化三个方面。
差异化。这比较容易理解。我们认为,无论什么性质的差异化,都要在盘活多种营销资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竞争者和顾客的因素。因为采取差异化策略的根本目的是营造比对手更强大的优势,最大限度地赢得顾客的认同。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对其的了解就比较清晰了,其形式包括:
定位差异化。主要包括品牌定位、行业角色(竞争导向)等。
执行差异化。主要包括消费者沟通模式差异化(需求导向)和营销执行体系、机制、人员配置等差异化(竞争导向)。
个性差异化。主要包括产品包装、附加服务、品牌个性差异(需求导向)以及品牌名称、角色、卖点等差异化(竞争导向)。
生动化。动态品牌营销所强调的生动化,指的是围绕产品所展开的一切推广手段、方法和模式都要从过分的商业促销中走出来。从全民参与角度出发,强调趣味性、娱乐性和互动性,在活泼中融入个性,在轻松中吸引投入,同时,双方保持协同一致与交流沟通中增加理解、友好等动态平衡元素。过去,许多企业打着让利、惠民的旗号,动辄来个大手笔,什么免费、赠送、大奖等等,名头是很响,响应者却寥寥无几,即使是有人参与,也不外乎冲着你承诺的稍许好处,凑个热闹而已。对于产品品牌销量的提升,除劳命伤财外,一无是处。相反的搞一些为大众喜闻乐见的有意义的公益活动,大的不说,就说容易操作、小型多样化的,比如有奖征集与产品主题有关的广告用语、征文、书法作品、人生感言等等,反倒是可以快速提升产品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效果。
人性化。动态品牌营销强调产品营销要自始自终围绕人性和亲情这一主题来开展,变“请进来”为“走出去”。以往的企业也常号称售后服务,定期跟踪定期回访,但是,象这种隔着条电话线的沟通方式,远远满足不了消费者越来越挑剔的消费心理,也很难达到双方信息接受和反馈上的动态平衡,而走进消费者身边倾听消费者心声,为其提供心贴心的亲情化沟通,不仅满足了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同时更满足了消费者的精神需求,一旦这两方面都得到了平衡和满足。还担心消费者不成为产品的忠诚客户吗?
五粮液,一个有着二十几年历史的酒企慢慢成长为中国酒企的“巨无霸”,无疑是明确、清晰、准确、有力的战略在发挥作用。通过观察和分析五粮液的营销战略,品牌战略,可以从中看到三个层次:
基础层面:品质战略。这是五粮液一贯坚持的基本战略,正是得益于这一品质的坚持,稳固和不断提升,支撑起了五粮液的后续战略动作;
市场层面:品牌开发战略。中国市场大,区域发展不平衡是有目共睹的。大量开发品牌,既可以占有市场份额,扩大市场范围,也是传播核心品牌价值的进攻性战略——从这个层面上甚至可以理解为:绝大部份的五粮液子品牌,都是五粮液的“活广告”:企业品牌开发经营能够既有现实意义上的收益,又能传播品牌价值,提升品牌无形资产,这样的战略极富创意,也极具攻击力;
品牌层面:从品牌传播和管理上,五粮液的广告创意虽然只停留在树立企业形象阶段,没有新鲜动人的品牌价值主张,然而就是这种“综合性”传播,把“基础战略”和“品牌开发战略”统率在企业形象传播的“大旗之下,因此,五粮液的品牌价值力量空前强大。
作为“品牌开发”的战略领先者,五粮液获得了强劲的成长力量。而其他名酒企业的品牌“品牌开发”的跟风、追随却让自己陷入了尴尬的局面。一方面,跟随五粮液进行品牌开发的酒企丧失了自身的战略特点,丧失了产品、品牌所独有的价值;另一方面跟随战略开发出的来的“子品牌”,没有一个能达到五粮液的“子品牌”的经营高度。
可见,此种方式似乎不能让酒企走得更远,找到自己的品牌营销战略已是迫在眉睫。
在实际运用中,动态品牌营销不仅仅是酒企通过差异化来建构自身的内在核心竞争体系,更要通过外在层面的生动化和人性化来展示和延伸产品的附加值和文化内涵上的情感效应,同时内外之间达到双方认可的统一平衡,拓宽生存空间才有可能。我们知道营销是一种行为过程,它需要通过执行来演绎效果,只有不断在动态互换中才能真正实现效率和效益的双丰收。

❻ 谁能给我一份详细的白酒分析案例

企业名称 销售收入(亿元) 同比增长(%) 产品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156.56 13.37 五粮液、金六福、尖庄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1.90 28.26 茅台、飞天茅台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57 21.05 泸州老窖、国窖1573
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27 9.95 金剑南、银剑南
山西省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 18.90 23.30 汾酒,竹叶青

国家对白酒行业的产业总的政策是限制总量,但是白酒作为一种嗜好性饮料
还找不到替代品.今年随着白酒消费税率的整体下调以及国家加大对小酒厂的监管,一些小酒厂将更多被淘汰,大型白酒企业迎来了很好的发展契机,白酒行业将进一步向大型企业集中.

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社会阶层的迅速分化和消费的全面升级,中国高端白酒市场迎来了难得的黄金发展期:消费高档酒的人越来越多,消费量呈几何级数增加,产品价值中心不断上移,品牌溢价空间愈来愈大,高端白酒市场成为中国为数不多的机会性产业之一。

正因为如此,高端白酒成为行内外资本的名利场。各路企业鏖战高端,白酒行业热点迅速转移到高端白酒市场。然而,高端白酒极高的市场门槛,极长的品牌成长周期,较高的资本壁垒,又将绝大多数企业的梦想化为乌有。

那么什么是高档白酒?标准是什么?通过对行业深入研究,笔者把普通终端(商超及酒店)价格在300元人民币以上的高价白酒,统称高端白酒产品;把销量在500吨、形成区域性核心市场,且企业实现盈利的高端白酒产品,叫高端白酒品牌。目前这样的企业全国有4家,其他的统称高端白酒品牌的追求者。

按照销量、品牌价值、市场基础、营销现状和发展趋势等指标,笔者将高端白酒生产企业分为九大类,他们的情况各不相同,生存状态不一,市场表现也各具特点。

第一类:高端白酒的守护者——茅台和五粮液

市场和营销现状

2005年,五粮液实现单品销售收入45亿元(品牌价值达338亿元),茅台单品销售收入36亿元(品牌价值突破200亿元),两品牌销量占整个高端白酒市场的75%左右(注: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公开资料和部分内部资料,销售收入为企业统计口径,非终端概念统计,下同)。由于五粮液和茅台占高端白酒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使得他们在行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成为中国白酒产业的标杆性企业,被业界人士称为两大超级品牌。这两大品牌成为划分白酒高端市场的一条红线,以上则为中国高端白酒,以下,则归为另一档次。

面临问题

虽然高端白酒的这两个大品牌在本轮经济周期中,都有较大的价格提升,并先后进入新的平台整固期。企业在行业方向探索、企业规模控制、多元化项目经营、新的消费市场开拓、抵御洋酒“入侵”等方面都面临挑战。作为特大型企业集团,估计他们平台整固期的时间将在3—5年,甚至更长,但作为高端白酒品牌,他们在消化涨价的短期影响之后,很快又会步入新的上升通道。

第二类:高端白酒的建设者——水井坊、国窖1573

市场和营销现状

2006年,水井坊、国窖1573将突破5亿元的销售业绩,占高端市场10%左右的市场份额,它们在北京、成都、上海等地均有较好表现,已成功地进入高端白酒品牌行列。

目前,水井坊、国窖1573两大品牌,品牌形象已基本建立,发展势头良好,核心市场已经形成,市场消费在多个区域已形成自然拉动,他们已成为高端白酒市场新的强势品牌和市场建设的重要力量。企业的营销工作已从以前的市场导入期顺利过渡到市场扩张期,后市仍将继续看好。估计到2010年左右,水井坊、国窖1573与五粮液和茅台的相对差距将进一步缩小,他们将与五粮液和茅台共同组成中国高端白酒的第一方阵,届时,中国高档白酒市场,将会彻底改变“两超”独霸的局面,形成一条独特的多品牌共生的高档产品消费风景线。

面临问题

如何巩固现有市场,消化前期快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其它市场的普及推广以及今后出现的新问题?是这两个品牌必须面对的问题。水井坊和国窖1573在广东市场进行的调整,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第三类:高端白酒的改变者——洋河蓝色经典、兰花汾酒和剑南春东方红

市场和营销现状

2005年,洋河蓝色经典系列酒突破2亿元销售额,汾酒集团兰花汾酒业接近1亿左右,剑南春集团东方红高端白酒销售突破5000万,占高端市场3—5%左右的市场份额。由于他们都背靠着一个蓬勃向上的实力集团,因此最有希望成为中国高端白酒新秀品牌。他们的优势在于借老牌名酒的品质资源,借本省或区域市场的地利优势,借企业集团的重点投入,完成品牌的塑造和销量的拉动。

目前,大小兰花汾酒和洋河蓝色经典分别在晋中、晋南,苏中、苏南地区形成自己的根据地市场,高端白酒品牌形象正在形成。由于大小兰花汾酒和洋河蓝色经典的出现,改变了高端白酒产地地域集中于西南的状况,也改变了市场集中于华南和京津的现状,同时,他们还改变了中国高端白酒品牌文化诉求集中在历史、老窖的状况。由于他们的母体汾酒集团、洋河集团两企业均处于上升势态,因此兰花汾酒和洋河蓝色经典的前景应继续看好。

剑南春集团的东方红,是中国高端白酒市场的另类。在市场运作上,东方红采取集团公司一贯的低调做法,企业采用限量控价,稳步推进的策略,步步为营,通过骨干经销商群体和团购直销等特殊渠道进行销售,不急于求成,追求短期的销量,是高端白酒中最富耐性的耕耘者。虽然东方红目前主要在北京、上海、成都等地少量的高档酒楼和商超面市,尚未形成核心市场,但他的运作如获成功,将改变中国高端白酒靠实力堆砌和终端鏖战的速成模式,树立耐心成就品牌的典范。

应该说,剑南春东方红、大小兰花汾酒和洋河蓝色经典获取市场的成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如果不出大的意外,2—3年内,他们将有可能进入高端白酒第二军团。

面临问题

现在品牌的影响区域较小,销量还未突破生死线,核心区域市场尚未形成。目前,第三类企业的高端白酒整体运作,已进入市场攻坚期,企业将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在此阶段,不进则退。需要指出的是,红花郎酒和洋河蓝色经典一样,都是价格横跨一百多元至数百元不等的多价值区间的品牌运作模式,这种模式的优势是,前期上量快,进展迅速,但中后期却面临品牌价值重心下移的问题,其结果可能是整个品牌的价值定位最终回归价格最低的那一款产品,成为一种中价位品牌。多数企业追求高端品牌而不成,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品牌定位的泛化。

第四类:高端白酒的探索者——舍得、红花郎酒市场和营销现状

2006年,舍得和红花郎的销售收入估计将分别在5000万至1亿左右,约占高端市场1%的市场份额。在高端白酒的队伍中,舍得和红花郎酒目前仍在寻找品牌突破的战略支撑点,品牌运作尚处于市场布局的阶段,因此说他们是高端白酒的探索者。由于舍得、红花郎酒生在四川,省内市场强手如云,他们只有远离“大本营”,在省外建立“飞地市场”。如果硬要在四川(主要是成都)打出一块市场,则不可避免地要与五粮液、茅台、水井坊、国窖1573对垒,企业的胜算极小。舍得在短短3年多的时间内在成都三次启动市场,目前尚未有实质性的进展和大的突破,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红花郎酒虽然推出的时间还不太长,但茅台近几年的突飞猛进,给酱香型白酒拓展了较大的市场空间,加之企业营销变法和实行的系列化产品路线,估计2006年,红花郎酒进步会较大。

面临问题

以上两个品牌,情况虽各有差异,基本情况却大致相同。企业集团都处于一个大的调整阶段,经过转制或调整,企业虽然也能做一定的投入,但由于企业内部的有机构成有待提高,且他们还要面临市场的变数:如何取得一个省会城市的成功?如何取得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市场进展?都成为他们面临的生死存亡问题。他们要么调低市场定位,避开与主流企业竞争,要么坚持既定方针,继续走下去,这或许会给企业带来新的生机。

第五类:高端白酒的眷顾者——古井贡纪年酒、双沟珍宝坊和酒鬼酒

市场和营销现状

安徽的古井集团、江苏的双沟集团和湖南的湘泉集团由于对高端白酒垂青和眷顾,成为高端白酒市场的二度进入者。

2005年下半年,老牌名酒古井贡和双沟纷纷对外宣称,开发新的高端白酒产品,于是古井贡纪年酒和双沟珍宝坊面市。相对于他们的第一轮进入,企业情况、行业状况和市场格局都发生了大的变化。重新进入高端白酒市场,业内也对古井贡和双沟寄予了不小的希望,当然也有部分怀疑的目光。目前,古井和双沟两企业均面临改制的瓶颈(古井的改制方案已再次获得职工大会的通过),这或多或少地会对他们打造高端品牌产生影响。古井贡纪年酒避开年份酒之争,又巧妙地与年份有关,实属创新之举;双沟珍宝坊一瓶两种酒,可自己勾调,精致小轩窗包装,也颇有新意。对于这两支有所创新的产品,企业如何配置资源以支持,市场运作如何展开,发展前景如何,目前还难以判断。

与此类似的还有湖南的酒鬼酒。作为中国高端白酒市场的破局者,酒鬼酒曾经一扫中国高端白酒市场五粮液和茅台独占的沉闷气氛,以边缘文化切入,一炮打响,并迅速走红,创下高端白酒的营销奇迹。可惜好景不长,酒鬼酒近几年数度重组,企业元气损失殆尽。年前,酒鬼集团聘请广东省某广告公司重新策划与定位,希望重入高端白酒行列;近期,中糖集团欲入主湘泉集团,再塑酒鬼酒的高端品牌形象,但面临企业与市场两道门槛,估计困难不少。

面临问题

品牌定位,市场切入方式,核心市场区域建设。

第六类:高端市场的务实派——二名酒企业

名酒企业开发高端白酒,或出于实力,或基于能力,或出于无奈。二名酒企业在高端白酒开发上,却体现出更多的理性,他们量力而行,区域做市,不事张扬。这类企业,全国大约有50余家,资产实力都在l亿以上至数亿。他们问鼎高端白酒也有一定物质基础,把高端酒开发作为丰富企业产品的一个品种,作为提升企业形象与品牌的一种营销手段,不做无谓的投入与牺牲,是这些企业的一个共同特点,如江苏今世缘国缘酒、青海青稞集团的天佑德和四川丰谷集团的酒皇酒等。再过数年,也不排除有一些企业,经过几年的积累,实力和能力有所增强,回过头来正式问鼎高端酒市场,或以区域市场为目标,或进军全国,也有可能给高端白酒带来新的气息。

第七类:高端白酒的流星群落——业外资本

业外资本多元化经营白酒,差不多都会为高端白酒的巨大盈利空间所诱惑,毫不犹豫地选择做高不做低,或高低产品一齐上。他们的满腔热情和种种“创新”做法,往往让业内人士大跌眼镜。但他们又多像流星一样,在一阵灿烂的烧钱之后,迅速沉寂,许多企业至死未能明白高端白酒运作的特点,枉交学费;部分企业在弄懂了市场的时候,已几乎耗尽所有资金资源,机会不再来。

第八类:高端市场的机会主义者——名酒子品牌高端白酒

名酒企业子品牌的高端白酒,分三种情况,他们多数都是高端白酒中的机会主义者。

第一种是“过江龙”做法,短炒一把,迅速离去。本来名酒厂特许经销商通过市场运作,推出自己的高端白酒,这种借主品牌的市场张力,发挥厂商各自的优势,本无可非议。

但不少这类企业经营者,他们有意无意地把此当作招商融资的工具,鲜有进行市场投入和耕耘,希望掘一桶金就走,这种做法,对市场有害,让经销商受伤。这种模式,在2002年之前,多有收获,现在则收获甚少,今后则很难奏效。

第二种是名酒子品牌系列产品中的高端产品。如金六福、浏阳河的五星级酒、金剑南系列产品中的金剑南酒等。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企业不是以高端品牌为追求目标,而是以拉升产品品牌和利用营销资源实现顺带销售为目的,这既避免了企业资源的无谓浪费,又实现了企业资源的充分利用,是名酒子品牌高端白酒的务实派。

第三种是高端白酒的拓荒者。少数名酒企业特许经销商,他们立意要做高端白酒品牌,希望创造高端白酒市场新的奇迹。如五粮液集团的五粮神、锦上添花和大展宏图酒等。他们定位于高端,不做低端开发,他们不想做机会主义者,希望成为高端白酒市场的拓荒者,但这种模式在近6—7年来的实践中,这些企业在做了较大的市场投入后,启动了一定数量的流通终端,但整体收效不大。

目前高端白酒的特许经营模式,还没有一家成功的先例,需要进行新的探索,尚待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第九类:高端白酒市场的搅局者——中小企业的高端白酒

中小企业(非规模企业)推出的高端白酒,俗称杂牌高价酒。其特征是“三高一低”和“三无一有”,具体讲就是:高价格、高促销、高价差、低质量;除了有产品外,他们无品牌运作设计、无市场推广计划、无资金投入安排,使用游击战术,靠招商制胜,在一些小区域,依靠渠道、终端促销和地缘关系,维持一点销量。

笔者曾在苏南、京津做市场调研时,发现一些中小经销商,把在四川等地3—5元钱灌装的一瓶酒,通过30—50元一瓶甚至更高的开瓶费,在一些酒店终端卖到300—400元。这一类企业,他们对市场没有建树,对行业有所破坏,是行业中的搅局者。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以塑造高端白酒品牌为目标的企业有60余家,在进行市场运作的高端白酒产品有400—500个,在市场销售的高端产品有4000余种,由于白酒行业的进入门槛低和市场空间仍在不断地向上拓展,今后还有不少的加入者。

然而,高端白酒市场毕竟有限,这一现状必将加速高端白酒企业间的分化,名酒企业继续主导高端白酒市场的状况将成为高端白酒发展下一阶段的主要特点。

❼ 什么叫做饥饿营销

饥饿营销是指商品提供者有意调低产量,以期达到调控供求关系、制造供不应求“假象”、维持商品较高售价和利润率,也达到维护品牌形象、提高产品附加值的目的,即加价。

对于饥饿营销,大家或许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苹果和小米手机,为乔布斯和雷军的经典操控拍案叫绝。但是,饥饿营销并不是由乔布斯和雷军所发明的,或许我们可以说是他们二人将饥饿营销这种营销方式让大众所熟知。在去年,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则消息:五粮液又要提价了,至少再涨100元。在这则消息出来前不久五粮液刚提价100元。在调查时发现,多数零售商供货比较充足,不但未涨价而且有的还在打折促销。但八成以上销售商都“不约而同”表示,“涨价就是这两天的事”。

其实这一方式也是饥饿营销的表现,即“未涨价先造势”,与苹果和小米的手段——“产品未上市先预定”有异曲同工之妙。

从以上的例子看,饥饿营销的操作很简单,定个叫好叫座的惊喜价,把潜在消费者吸引过来,然后限制供货量,造成供不应求的热销假想,从而提高售价,赚取更高的利润。或者是产品未出来就先造势,让人们的目光集中在上面,然后企业再开始排队预定。但“饥饿营销”的终极作用还不是调节了价格,而是对品牌产生的附加值,这个附加值分正负。而正是因为有了“品牌”这个影响因素在里面,饥饿营销的“双刃性”就体现出来了。如苹果公司的“可控泄漏”战略为其赢得了全球市场,而小米手机却也因过分的“饥饿”让用户失去了耐心。这也说明饥饿营销要有个度,中国人最讲究的就是中庸而不是极端。小米手机前期的宣传造势为其小米手机赢得了空前大的曝光率,但是其后期发货时过分的饥饿营销让其消费者恼怒,失去了耐心,也丧失了原先的热情。

饥饿营销方式是一个较好的营销手段,但是在应用饥饿营销时,要把握正确的时机,要准备的掌握消费者的心理,这样才能在消费者热情最旺盛的时候将产品的销售达到最大化,取得销售的成功,真正的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达到“饥饿营销”的目的。

❽ 同样是烈酒,伏特加卖遍全世界,五粮液怎么就不行

尽管中国的不少酒企业也一直在尝试着用各种方式,将白酒打入国际市场。然而,我们却正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白酒打开国际市场的进程缓慢,洋酒在中国却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数据显示,欧洲烈性酒在中国市场的份额正在不断扩大,每年增长20%以上。按照WTO规则,我国的饮料酒标准分类中,已包含了威士忌、伏特加、朗姆酒、金酒、白兰地等世界流行酒种,使主流洋酒获得了进入中国市场的法律地位。


俄罗斯标准伏特加酒厂是俄罗斯产量最大、最具品牌影响力的伏特加酒厂,销量占俄罗斯伏特加酒总量的13%。2014年,俄罗斯标准伏特加酒厂共销售2700万箱,每箱9升,全年产量24300万升,产品已经进入世界5大洲75个国家。在美国酒吧里,鸡尾酒有六成以上加了伏特加。

❾ 五粮液调查门事件是怎么回事求大神帮助

卖酒、炒股、还造车的五粮液(000858),上周在a股市场大出“风头”。随着中国证监会的一纸立案调查公告,五粮液突陷“调查门”震惊整个资本市场。106家基金身陷其中忐忑不安,市场随即传出多个版本的调查原因;而随着五粮液公司的紧急公关,机构们又开始高调唱多……直到昨天,中国证监会以及五粮液公司仍没有对此次调查作出正面回应,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切将回归平静,飓风过后,总会留下一些痕迹。 最疯狂的机构对赌 上周三下午开盘不久,在上市公司中有着“重量级”地位的五粮液突然开始断崖式跳水。几乎是瞬间,随着大单疯狂抛出,五粮液股价直奔跌停而去。 “出事了!”部分投资者忽然意识到有什么重大事情发生。果然,在深交所网站上,五粮液中午公告称:“公司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绩优股也被查,这股市没法儿看了!”“中午发公告还不停牌,上市公司怎能这样不负责任!”投资者抱怨归抱怨,但依然尽其所能地捕风捉影、相互打探出事原因。而9日当天,五粮液遭遇上市11年来最疯狂的机构对赌。成交22660万股,成交额达到50.95亿元,是其前一天成交金额的5倍! 深交所公开数据显示,五粮液卖出前五位皆为机构席位,抛售金额共计11.97亿元。不过,在部分机构慌不择路的同时,仍有5.52亿元资金显示为净流入,包括 银河证券(行情 股吧)上海曲阳路营业部、 国信证券(行情 股吧)深圳泰然九路营业部等在内的5家机构共买入3.96亿元。 一直到上周五,五粮液成交仍没有回到平时水平。突陷“调查门”后,五粮液三天累计成交额达到97.6亿元。虽然周四、周五两天,五粮液股价暂时稳定在22元左右,但市场仍在密切关注五粮液的事态进展。 最担心保险资金抛售 作为机构重仓股,五粮液一直颇受基金青睐。数据显示,至今年6月30日,共有41家基金公司旗下的106只基金持有五粮液,持股总数达到3.55亿股,占流通a股比例的9.36%。其中,8只基金持股量超过1000万股。除基金外,中国人寿(行情 股吧)两只产品也累计持有五粮液6415万股,为该股第二、第五大股东。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基金分析师江赛春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机构如果集中抛售五粮液,肯定会对股价造成极大负面影响。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这种可能性似乎不大。而深圳一位基金经理则对记者表示,目前对五粮液的调查还没定论,如果只是之前未了的委托理财问题,应该不会对公司估值有多大影响,但如果涉嫌财务造假,就很难说了。 另一位市场资深人士则对记者表示,“基金是否抛售,取决于是否真正影响到了该股的业绩和基本面,但保险资金不好说。远到2008年的 中国平安(行情 股吧)(601318)、近到本轮3400点引发的调整,保险资金抛售股票引发的地震并不少见。” 紧急危机公关暂时奏效 在资本市场的动静太大了,这使得五粮液不得不紧急进行危机公关。9月10日下午4时,由中信证券牵头的电话会议召开。据悉,该会上午通知、下午开会,虽然组织得十分仓促,但参会机构却达到170多家。 不过,由于受调查事件仍不明朗,不少与会机构忧心忡忡。一位参加电话会议的券商研究员向北京晨报记者透露,被调查的缘由是众人最关心的问题,但参加会议的公司高管——五粮液公司董秘彭智辅却不愿多说,并多次将会议重心放在公司生产销售上。 “可能是要向市场传达一个信息——公司主业并未受影响。”一位知情人士称,从五粮液的表态来看,公司是知道被调查原因的。之所以没有就该事件发布进一步公告,是因为证监会没有结案,交易所要求他们“不要乱说”。 在电话会议后,券商开始集体唱多五粮液中长期投资价值,并给出“买入”评级。上周五,五粮液也止住跌势并小幅上涨2.15%。 中小股东们很愤怒 五粮液凭啥不停牌 把五粮液“调查门”事件比喻成“因未临时停牌而引发的‘血案’”一点不为过。在上周,资本市场争议最大、中小股东最气愤的,莫过于五粮液出了这么大的事竟然不停牌。 好在五粮液的股价没有继续下跌,否则,该事件真的可能会引发资本市场的一场“血案”。而连续几天,五粮液依然放出巨大成交量似乎也在暗示投资者:机构们正在以自己的“先知先觉”行动着。买入还是卖出?对于中小股东来说,永远后知后觉。 这并非中小股东的错,而是制度上的先天缺陷。不可否认的是,如今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严格甚至可以说是近乎苛刻。只要会引起较大股价波动的情况,通常都会要求上市公司停牌。 为什么这一次交易所却没有要求五粮液停牌?据五粮液方面称,是深交所不让,因为这件事对上市公司影响并不大。种种迹象表明,上到监管层、交易所,下到上市公司,大家对五粮液被调查原因心知肚明,要不然怎么知道影响不大? “影响不大”的“调查门”却引来了公司上市11年来的最大天量,相信交易所事先一定没料到。不过话说回来,既然“影响不大”,发公告时为什么就不能直接公布原因呢?当一次次传闻最终向事实靠近,监管层是否应该反思一下,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如何真正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如今上市公司被调查的案例越来越多。对于投资者来说,大家希望、也有权利在第一时间知道这家公司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不是用来在口头上说说的,我们不愿意看到“三公”原则一次又一次的苍白无力。

❿ 郑州个别渠道买茅台需搭售五粮液,茅台真的好吗还是被炒起来的

茅台是咱们中国的国酒,茅台酒贵的原因,有这几点,第一是因为茅台酒的质量好。再一个就是茅台酒的产量稀少,还有就是茅台酒这个品大家比较认可,多多少少还有一部分炒作的功效在里面,导致茅台酒价钱非常的昂贵,好多人买不起。

一、茅台是中国的过国酒。

茅台是咱们中国的国酒,而且中国,一些有钱人,在社会上比有地位的人比较喜欢茅台,因为喝茅台酒一方面代表着品味面子和社会地位,茅台酒的高端定位,中国人比较热情,好客。喜欢用酒来招待客人。



茅台酒,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1-3] 茅台酒是中国的传统特产酒。与苏格兰威士忌、法国科涅克白兰地齐名的世界三大蒸馏名酒之一,同时是中国三大名酒“茅五剑”之一。也是大曲酱香型白酒的鼻祖,已有800多年的历史。贵州茅台酒的风格质量特点是“酱香突出、幽雅细腻、酒体醇厚、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其特殊的风格来自于历经岁月积淀而形成的独特传统酿造技艺,酿造方法与其赤水河流域的农业生产相结合,受环境的影响,季节性生产,端午踩曲、重阳投料,保留了当地一些原始的生活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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