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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上任何事物不论有无生命都存在着生命周期,企业也不例外。企业生命周期如同一双无形的巨手,始终左右着企业发展的轨迹。企业战略理论早于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学者安绍夫(H・Jansoff)提出,在我国,企业战略的研究与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有关周期性经济理论研究领域还处于空白。通过研究,结合笔者累计搜集整理的大小1400多家企业案例,反复分析后,笔者最后把这些变化规律整理成文字,权当是经验之谈,供大家参考。
以12年为周期的变化规律
总的来说,企业生命周期变化规律是以12年为周期的长程循环。它由4个不同阶段的小周期组成,每个小周期为3年。如果再往下分,一年12个月可分为4个微周期,每个微周期为3个月。该规律的行业特征不太明显,适用于各种行业,甚至大部分商业现象。
以上所说的是企业生命周期变化规律所体现出来的共同特征,亦可称总体规律。一般来说,企业发展是随着不同的周期阶段而变换着它的运行轨迹。由于不同的企业存在着不同的生命周期,不同的生命周期体现不同的变化特征。尽管它们有共同的规律,但在4个不同周期阶段变化各异,各自的发展轨迹也不同。笔者把这些不同的变化特征归纳为如下三种变化:
1、普通型。周期运行顺序:
上升期(3年)→ 高峰期(3年)→平稳期(3年)→ 低潮期(3年)
普通型变化最为常见,笔者统计,60%左右的企业属于这种变化。它的4个小周期的运行相对比较稳定,没有大起大落。属于普通型变化的企业,即使经营业绩平平,但只要在低潮期不出现大的投资失误,一般都能比较顺利地通过4个小周期的循环。
2、起落型。周期运行顺序:
上升期(3年)→ 高峰期(3年)→低潮期(3年)→平稳期(3年)
起落型变化比较复杂,不易掌握,属于盛极而衰,大起大落之类型。这类变化企业的比例约占20%。它的运行轨迹在周期转换过程中突发剧变,直接从高峰落入低谷。处于这个周期阶段的企业,经营者一般都会被眼前的辉煌所迷惑,错误估计形势,拼命扩大投资规律,准备大干一场。殊不知这种投资决策的失误,结果导致前功尽弃,甚至全军覆没。
笔者有这么一个案例:1996年,一位厂长向我咨询投资之事。在咨询过程中,发现他企业属于起落型,而且运行周期马上要到转换阶段。于是我直言不讳,向他指出危机就在眼前,千万不要盲目投资,否则血本无归。可这位厂长自恃这几年挣了不少钱,不肯放过眼下这个发财机会,继续扩建厂房,进口设备,结果不幸言中,损失惨重。
属于起落型变化的企业应居安思危,必须谨慎地面对未来。就像IBM的总裁Gerstner所说的那样:“长期的成功只是在我们时时心怀恐惧时才可能。不要骄傲地回首让我们取得已往成功的战略,而是要明察什么将会导致我们未来的没落。这样我们才能集中精力于未来的挑战,让我们保持虚心学习的饥饿及足够的灵活。”
3、晦暗型。周期运行顺序:
下落期(3年)→低潮期(3年)→高峰期(3年)→平稳期(3年)
名曰晦暗,隐含韬晦之意。这类变化的企业与上述两类变化相比,运转周期中减少一个上升期,多出一个下落期。这就表明在12年4个小周期的循环中,这类企业可供发展的机会少了3年,而不景气的阶段多出3年。这类企业的比例约占20%。
一个正常运作的企业,如果处于不景气的低迷状态中达6年之久,不光众人士气低落,企业决策者也面临严峻的考验。这个周期阶段的企业决策者,容易产生以下两种心态:一是彻底悲观失望,对前途失去信心,不想作任何努力,任企业自生自灭;另一种则出于孤注一掷的赌徒心理,拼命扩大投资,采取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方式来挽救败......
B. 有哪些银行吸收存款的优秀营销案例
中国的商复业银行不能制将其吸收的存款用于股市的投资。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
第四十三条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这个规定基本杜绝了银行投资房市和股市的可能。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原因是分业经营、风险隔离的考虑,就是为保护储户存款的安全,防止股市等投资风险向储户存款蔓延,因此禁止银行将储蓄资产投资于高风险的领域,包括股票市场。
C. 求关于银行诚信营销的案例分析
可以借别的银行资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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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1.该笔贷款的借款单位不符合贷款资格。
2.该笔贷款的保证人不符合担保法的版规定权。
3.该案的启示是:借款单位必须具备借款资格,同理,担保单位也必须具备担保资格,否则就会出现本案例的情况——贷出的款项无法追回。
案例2
1.对Z公司故意造成重复抵押的骗贷行为,银行可以以诈骗罪向法院起诉。
2.该案应该吸取的经验教训是:银行应该对借贷方做认真的了解,同时对抵押物做认真的调查,以及要拿到抵押物的全部权益后方可放款,否则就会出现本案例的情况——被贷款方以一物多权益做多押的形式蒙骗。
E. 银行营销案例
可选择面较广泛,证券公司客户经理具备专业投资能力,能够提供良好分专析建议,通过属证券公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可以实现基金的各种交易手续;资金存取通过银证转账进行,可以将证券、基金等多种产品结合在一个账户管理;缺点是证券公司网点较银行网点少,首次办理业务需要到证券公司网点。公司的客户资源和渠道相较于银行明显不足,营业部目前所能销售的理财产品有限,对此,我们可以通过加强与银行的合作,达到共赢的目的。其次,公司在中期票据承销上还受到限制,短期融资券承销方面也落后于银行。
银行网点代销:优点是银行网点众多,投资者存取款方便;缺点是
每个银行网点代销的基金公司产品有限,一般以新基金为主;投资者办理手续需要往返网点。
基金公司直销中心:优点是可以通过网上交易实现开户、认(申)
购、赎回等手续办理,享受交易手续费优惠,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缺点是客户需要购买多家基金公司产品的时候需要在多家基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投资管理比较复杂。另外,需要投资者有相应设备和上网条件,具备较强网络知识和运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