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保护滇池
第一条 滇池是著名的高原淡水湖泊,属国家重点保护水域之一,对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平衡有着重要作用,是昆明城市用水、工农业用水的重要水源。
第二条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滇池流域资源,防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昆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以保护滇池流域内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为中心。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水质。滇池水资源应当实行科学管理,在加强保护和治理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
第四条 滇池保护范围是以滇池水体为主的整个滇池流域。按地理条件和不同的功能要求,划分为三个区:滇池水体保护区;滇池周围的盆地区;盆地区以外、分水岭以内的水源涵养区。
第五条 保护滇池的原则是:全面规划,统一管理,严格执法,综合整治,合理利用,协调发展。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六条 在滇池保护范围内保护、管理、开发、利用资源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七条 在滇池保护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认真贯彻实施本条例,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委会报告本条例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昆明市滇池保护委员会是滇池流域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滇池保护、治理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昆明市滇池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下同),在昆明市滇池保护委员会的领导下,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有关滇池保护和治理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协调、检查和督促各有关县、区、部门依法保护滇池;
(二)组织制定滇池的保护、开发利用规划和综合整治方案,并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拟定滇池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对各有关县、区和部门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
(四)组织拟定相应的滇池保护管理配套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五)在滇池水体保护区内和主要入湖河道集中行使水政、渔政、航政、水环境保护、土地、规划等方面的部份行政处罚权,设立滇池保护管理的专业行政执法队伍,实施滇池管理综合执法;
(六)在滇池水体保护区以外的滇池流域内行使涉及滇池保护方面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职责;
(七)负责滇池污染治理项目的初步审查工作,参与项目法人的确定及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
(八)参与滇池流域内开发项目的审批工作,提出审查意见;
(九)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滇池治理基金;
(十)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滇池保护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前款第(五)项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九条 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呈贡、晋宁、嵩明县人民政府的滇池专管机构,滇池沿岸和水源涵养区内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在市滇池管理局统一协调、指导和监督下,按照确定的滇池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滇池的保护、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第十条 滇池保护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和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应当依法履行各自职责,配合市滇池管理局实施本条例。
第三章 滇池水体保护
第十一条 滇池水体保护区是正常高水位1887�4米(黄海高程,下同)的水面和湖滨带以内区域。
湖滨带为滇池水域的变化带和保护滇池水域的过渡带,是滇池水体不可分割的水陆交错地带。其具体范围是:
(一)正常高水位1887�4米水位线向陆地延伸100米至湖内1885�5米之间的地带。对低于滇池最低工作水位1885�5米的低洼易涝、易积水区域,到此区域外围边缘;
(二)在河流或沟渠入湖口为滇池二十年一遇最高洪水位1887�5米控制范围内主泓线左右各50米的地带。
滇池水体保护区的具体界线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勘测后划定,树立界桩。
第十二条 为保证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适当增加蓄水量。按照优化调度的原则,确定滇池外湖(外海)控制运行水位为:
正常高水位1887�4米,相应蓄水容积约15�6亿立方米;
最低工作水位1885�5米,相应蓄水容积约9�9亿立方米;
特枯水年对策水位1885�2米,相应蓄水容积约9亿立方米;
二十年一遇最高洪水位1887�5米;
汛期限制水位1887�0米。
内湖(草海)控制运行水位为:
正常蓄水位1886�8米;
最低工作水位1885�5米。
第十三条 滇池水质执行国家GHZB1-199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及滇池水环境质量标准。外湖(外海)水质按Ⅲ类水标准保护,内湖(草海)水质按Ⅳ类水标准保护。
第十四条 保护和恢复滇池入湖河道的自然生态,有计划、有步骤地清理、治理、改造滇池出入湖河道,疏浚滇池。
第十五条 禁止在滇池水体保护区内围湖造田、围堰养殖及其他侵占或缩小滇池水面的行为;禁止在湖滨带范围内取土、取沙、采石;禁止损坏堤坝、桥闸、泵站、码头、航标、渔标、水文、科研、测量、环境监测、滇池水体保护界桩等设施;未经市滇池保护委员会批准,不得在界桩内构筑任何建筑物。
第十六条 禁止在滇池网箱养殖水产品。禁止在滇池禁渔区、禁渔期内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和其他限制使用的网具及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禁止私自打捞对净化滇池水质有益的水草和其他水生植物。
第十七条 禁止向滇池水体保护区内和入湖河道内倾倒土、石、尾矿、垃圾、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禁止向滇池和通往滇池的河道排放未达到排放标准或者超过规定控制总量的废水。
第十八条 从严控制在滇池水域航行的机动船只数量。经允许在滇池水域内航行的一切船只,应当有防渗、防溢、防漏设施,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的液体、固体废弃物和扔弃垃圾。
第四章 滇池盆地区保护
第十九条 合理调整区域工业结构,鼓励发展节水型、无污染的工业。
经批准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企业和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达不到“三同时”要求的,不得试车投产。
严禁在滇池盆地区新建钢铁、有色冶金、基础化工、石油化工、化肥、农药、电镀、造纸制浆、制革、印染、石棉制品、土硫磺、土磷肥和染料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和项目。
第二十条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排放超标废水和倾倒固体废弃物的单位或个人,应根据滇池综合整治和限期治理的要求进行整改,禁止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或者稀释办法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含重金属或者难以生物降解的废水,应当在本单位内单独进行处理,未经处理达标的,禁止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者河道。
第二十一条 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和转产的企业,应当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将有毒有害的项目和产品委托或者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企业生产。
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限期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到期达不到治理要求的,依法停止其生产。
第二十二条 新建卫星城镇、居住小区、大中型企业,要建立清污分流制的排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应当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配套建设。老城区应当结合旧城改造,同时改造排水管网。
第二十三条 滇池流域内种植农作物,主要施用有机肥,合理施用化肥,积极推广施肥新技术和农业综合防治措施。禁止销售和使用国家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除草剂。滇池流域内的城市及农村的固体废弃物必须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四条 禁止在滇池面山、风景名胜区取土、取沙、采石及新建陵园、墓葬,防止水土流失和破坏自然景观。
第五章 水源涵养区保护
第二十五条 在滇池保护范围内应当大力植树造林,绿化荒山,提高森林覆盖率,二十五度以上的坡耕地要限期退耕还林还草,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禁止毁林垦植和违法占用林地资源。
保护森林植被和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禁止乱砍滥伐、偷砍盗伐林木及乱捕滥猎野生动物。
第二十六条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能源问题,有计划地营造薪炭林,积极发展农村沼气、秸杆气化、液化气、节柴灶、太阳能,推广以煤、电代柴,有计划地实现生态农业的目标要求。
第二十七条 保护泉点、水库、坝塘、河道,禁止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和倾倒固体废弃物;禁止在岸坡堆放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对没有水源涵养林、河堤树的泉点、水库、坝塘、河道周围,应当限期植树造林。
第二十八条 在滇池保护范围内采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尾矿、矿渣,采取拦截、回填、复垦、恢复植被等措施;禁止乱挖滥采。
第二十九条 为保护水源涵养区的森林植被,必须从滇池流域范围内收取的滇池水资源费中,确定适当比例返还到水源涵养区,用于恢复和发展森林植被,保持水土。
第六章 综合治理和合理开发利用
第三十条 加大滇池污染综合治理的力度,增加水量,改善水质。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和人口机械增长,调整产业结构。
第三十一条 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排入滇池的氮、磷数量。禁止在滇池流域范围内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及不可自然降解的泡沫塑料餐饮具和塑料袋。
第三十二条 有计划地在湖滨带内建设生态修复系统,逐步恢复湿地。对湖滨带内的耕地和鱼塘要因地制宜逐步退耕还湖、退塘还湖,建设前置塘、前置库,营造环湖林带。
第三十三条 对污染严重、治理技术难度大、代价高,限期治理又达不到要求的企事业单位,按隶属关系,由环境保护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限期关、停、并、转、迁。
第三十四条 广开渠道,加强对滇池污染治理的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积极推行生物治理,建立污染治理新技术推广运用制度,增强全社会对滇池污染治理的环保和科学意识。
第三十五条 滇池流域资源的开发利用,要符合国土整治和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维护湖泊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为准则,充分发挥滇池的综合效益。
第三十六条 对滇池流域水资源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采取中水回用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和污水处理能力及效果。增强调蓄能力,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调度,确保城市生活用水和工农业用水。
第三十七条 保护、开发利用滇池的主要水生动植物,科学合理发展渔业生产。
第三十八条 保护滇池流域的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历史遗址、园林名胜。合理开发利用风景资源,发展旅游事业。
第三十九条 滇池保护范围内磷矿资源的开发,必须符合滇池保护的原则,应当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治理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
第四十条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技术改造和工艺改革,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对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开展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第四十一条 对滇池流域水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受益地区、单位、个人应当缴纳水资源费。水资源费的征收办法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保护、治理滇池的资金,按下列渠道和方式筹集:
(一)各级政府投资;
(二)收取的滇池水资源费及污水处理费;
(三)滇池治理基金;
(四)国内外贷款;
(五)社会捐赠及其他。
第七章 奖励和处罚
第四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市滇池管理局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积极防治水污染,成绩显著的;
(二)在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方面成绩显著的;
(三)对滇池保护和开发利用在监测、科研、宣传等方面成绩突出的;
(四)对保护水资源、森林植被、水产资源、风景名胜、水利设施、航道设施、水文、科研、测量、环境监测、滇池水体保护界桩等设施成绩突出的;
(五)依法管理滇池卓有成效的;
(六)检举、控告违反本条例行为有功的;
(七)其他对保护和开发利用滇池有特殊贡献的。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滇池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拆除,并可以视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在滇池水体保护区内有围湖造田、围堰养殖及其它侵占或缩小滇池水面和湿地行为的,按每平方米50元处以罚款;
(二)未经批准在界桩内构筑建筑物的,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滇池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赔偿损失,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滇池水体保护区内取土、取沙、采石的;
(二)损坏堤坝、桥闸、泵站、码头、航标、渔标、水文、科研、测量、环境监测、滇池水体保护界桩等设施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滇池管理局视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在滇池内网箱养殖水产品的,没收网箱等养殖工具,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二)在滇池禁渔区、禁渔期内进行捕捞的,没收捕捞工具,可以并处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和其他限制使用的网具及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捕捞工具,可以并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私自打捞对净化滇池水质有益的水草和其他水生植物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五)在滇池航行的船只上向水体扔弃垃圾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滇池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的规定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
(一)向滇池水体保护区和主要入湖河道内倾倒土、石、尾矿、垃圾、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的;
(二)向滇池和通往滇池的主要入湖河道排放未达到排放标准或者超过规定控制总量废水的;
(三)在滇池航行的船只向水体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的液体和固体废弃物的。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其违法行为在滇池水体保护区以外的,分别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市滇池管理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滇池保护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履行本条例规定或越权审批、违法审批的单位,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主要责任人和单位主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⑵ 保护滇池的相关资料
滇池,我们的母亲湖。保护滇池、治理滇池污染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现代新昆明建设的一项重大系统工程,关系到全面提高现代新昆明的环境质量,关系到昆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关系到云南省和昆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昆明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关心滇池污染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昆明市人大紧紧围绕现代新昆明建设的重点,从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着眼,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滇池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视察。市人大主任、副主任带队,先后几次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滇池污染治理情况。作为昆明市人大代表,笔者参加市人大视察组视察了几个污水处理厂和滇池治理重点工程之后,就当前滇池污染治理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和滇池污染治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⑶ 昆明的旅游宣传曲
昆明形象宣传片——绽放的春城2007-03-12 16:00昆明形象宣传片——绽放的春城
昆明系列形象片分为三章,以美妙的画面为昆明打造出了一张全新的视觉名片。
《缤纷昆明》主要体现昆明的独特地域魅力、文化底蕴和包容性。该片选取了最具昆明典型特点的滇池、西山、石林等自然景观和金马碧鸡坊等人文景观,加上艺术化的手段体现昆明城市的魅力。同时选取少数民族、外国友人、儿童、老人、少女、工程师等身份年龄国籍各异的人物来体现昆明广阔的包容性。以一个从花丛中飞出,遨游春城的花仙子为线索,把昆明春天的恬静、生态的美好、景观的独特、文化的交融和人民的欢乐有机地联结在一起。动与静、中与西、古朴和现代的多重奏构成了视觉和情绪的强烈冲击力。
《和谐春城》用普通的昆明市民作主角,以真情动人。通过对昆明人生活细节的展现来凸显昆明的温情和热情,表现昆明人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理想、对未来的憧憬,营造出春光明媚、安居乐业的和谐之城形象。该片由国内著名制作人王晓峰倾力打造。
《安居昆明》用三维特技,着力渲染昆明适宜居住的主题。影片从海鸥的视角高空俯视昆明全景,从滇池到机场、金马碧鸡坊、世博园、高速路、居住园区,用三维特技展现实拍无法达到的视角和效果,不仅展示了昆明的自然风光,还展示了未来新昆明的容貌。
宣传片下载、观看地址:
http://www.newkm.cn/zt/kmnet.wmv
⑷ 保护环境,爱护滇池的散文
为您奉上,请参考:
为发动全社会共同关爱保护滇池,增强市民对保护母亲湖的长效意识,利用 “六·五”世界环境日,五华区水务(滇池管理)局、环保局、普吉街道办事处、龙院社区等部门在海源河(俪阳星城)开展了以“人类靠环境生存环境靠人类保护”为主题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活动采取悬挂布标、摆放10多块宣传展板的形式,向过往人群分发《滇池保护条例》、《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保护滇池从我做起》、《节水宣传口号》、《防灾应急小手册》、《公众安全应急手册》、《市民环保手册》、《建设生态昆明 呵护美丽家园》、《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滇池流域内禁止经销和限制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通告》等宣传资料近56000余份,同时向市民宣传保护滇池的必要性,激发了广大群众爱水、护水的自觉意识。用生动的图片展示了河道管理的风采,宣传了护河、爱河的重要性。此次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爱护环境和保护滇池,需要从我做起,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进一步激发了群众参与爱护环境,保 护母亲湖的主人翁精神。让每个市民充分认识到自己是保护滇池的主体和受益者,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共同努力,让我们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人民生活更加幸福,为早日将昆明建成高原湖滨生态城市作贡献。
⑸ 摩天轮在滇池旁边叫做滇池之眼,它有多高呢
“
七彩云南
·欢乐世界”,我觉得是可以玩一天的,它是一个大型综合游乐园区。而是“七彩
云南
·
古滇
名城”文化旅游区的核心部分。我们在古滇名城的第一站就是欢乐世界。云南做为旅游大省有很多旅游资源,而且七彩云南通常是对整个云南的一个美称,但这个景区把七彩云南注册了商标,可见规模和实力都很大。
首先俯瞰游乐园,映入眼帘的就是巨型
摩天轮
,在摩天轮周围环绕着各种
游乐设施
。这个巨型摩天轮叫做“滇池之眼”,它是
云南
第一高摩天轮,在全球排前20名,“滇池之眼”高108米,可以同时乘坐336人。这个摩天轮也是以
云南
的代表性动物“孔雀”来进行主题元素的打造。我们乘坐摩天轮,可以欣赏到周围美丽的滇池风光欢乐世界的项目全貌。而这个坐落在滇池旁的“滇池之眼”就如同
美丽的少女
的秋水盈盈的双眸,静静地俯瞰着美丽的滇池风光。
在一进入园区的大门口,就可以看到“七彩
云南
·欢乐世界”的游乐园标语,而在标语旁的是独具
云南
特色的巨型孔雀雕塑,色彩艳丽,极具
云南
的民俗风情。而门口的建筑也很具有民俗特色,
云南
的
吊脚楼
建筑色彩
搭配非常美观,很有观赏性。可以看出,园区将
云南
当地的民族特色都巧妙地融合在一起,给我们游客也宣传了
云南
的文化。
在广场上,有乐队在演奏着活泼的乐曲。他们穿着鲜艳统一的演出服装,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游客们可以听到他们现场演奏的音乐。在广场上表演的还有卡通和动物
人形玩偶
,他们
跟随者
音乐的节奏跳着舞,与游客亲密地互动,看到那轻松欢快的舞蹈,仿佛所有疲惫都消除了,也想参与欢快的舞蹈和音乐中去。
我们还去了‘洪荒秘境’和“雨林探险”主题分区。这些都是比较冒险的项目,也是深受年轻人喜爱的游乐项目。比较惊险刺激的就是“双塔
太空梭
”。“双塔太空梭”高56米,上面可同时乘坐24人。它是一个塔由下而
上高
速弹射,在2秒钟内冲到顶端,让游客感受
飞离
地心引力
体验。另一个塔则由上而下极速跌落,让游客感受从19层楼的高度急速掉落的失重体验。这个项目可以满足游客
飞天遁地
的愿望。
⑹ 跪求一些关于滇池环保的有创意的广告语&图案设计!!急急急~
矿泉水瓶,装满绿绿的滇池水。
注: 我的祖辈们对滇池做了什么?
我为滇池做了什么?
⑺ 微商有关昆明,大理,丽江旅游的宣传语
不知道你是要从哪里出发.
现在云南正处于雨季,建议带好雨具.云南地处高原,紫外线特强,所以应该带好防晒用品(防晒霜,太阳镜等),不论男士还是女士.(记得我同学来云南,第一次我忘记提醒她了,最后她回去后都蜕了层皮).
衣物还是以夏季衣物为主,但应带至少一套,秋季的衣物,外套和长裤.云南夸张点说:"出太阳就是夏天,下雨就是冬天".所以要注意备好冷衣,一个人出游更应该如此.加上云南日夜温差也大.
昆明,游人常到的景点有世博园,民族村,西山,石林,昆明步行街,滇池,当然你要是品位非凡的话,当然也可以找到更适合你口味的景点,但由于不知晓你的情况.,所以也只能是提一下大众喜欢的地方了.
从昆明到大理,有大巴(走高速.大概5个小时左右),在昆明火车站不远出,就有长途汽车站,买票候车都方便.票价大概70块左右.
也有火车到大理,硬座35块左右,大概要7个小时.可以上午从昆明出发,下午3点左右到大理,这样有利于大理住宿的安排.客车可以随时发车,更加灵活 .
昆明的吃住倒是方便,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势力合理选择,吃的话推荐去祥云小吃街一次,可以把昆明小吃,一次性扫尽,当然前提是你肚皮足够大.哈哈!还别忘了气锅鸡,过桥米线,这些在桥香园可以一次性搞定.
在大理,住在主市区下关的话,吃住也方便,但我推荐你去古城住,一个人更有味道.大理古城从火车站做直达公交一块五可以直接到.古城的标间在平时大概就50-40块左右,带卫生间.环境还可以.有个叫金鑫的宾馆,建议你去看看,住过一次.感觉还不错,晾衣,远眺都不错,最关键的是,可以在早上,坐在走廊的沙发上,观对面苍山的云,很是有感觉,晚上,还可以去不远的洋人街,在路边的长椅上观大理行人,反正是地理位置不错,在岔口处就是票物中心,去丽江方便.当然你如果要一个更加切合青年人的环境,那也可以去古城青年客栈,这里多是知识文化水平交高的人群,也更值得去交往.也提供更多的服务,如免费上网等.但价格稍高些,也更难有空床,所以决定要住的话就要留心了.
大理古城周围可以骑马去苍山,可以去天龙八部影视城,崇胜寺.这些景点,票价对不同区域的人,差异很大,本地人就十来块,而外地人就是好几倍了,外国人就更不用说了.所以你一个人应该灵活些,与住宿的老板多交流,或许他们能给你惊喜.再不然,就找那些在古城专门让人买票去景点的人多咨询,他们的价也不一样,你应该多问几个,比较了再决定,这样可以更实惠.
大理古城的吃,可以尝乳扇,雕梅,梅子酒.......西餐,可以在洋人街解决,价格还适度.吃中餐的话,可以去洋人街和博爱路的交叉口处的一家军人开的餐馆,无论价格,口味,环境,服务态度,都是让我们同学一起赞不决口的.他是北方人,可以做地道的北方菜,也可以做大理特色.(未完待续)
如果想体验一个人的自由的话,还可以租辆自行车,骑去洱海边.迎着风,和晚霞,在绿色的簇拥下,急速前进,那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情.而在洱海边顿足,更是让人流连忘返.
7月上旬洱海就开海了,可以去海上泛舟,蓝天下,碧波中泛舟,那情景我想让每个人都不得不涌起感叹.
在夜幕降临的时候可以登上古城强,举目远眺,很是让人回味.建议沿水源向上,水源的末断就是西门.在城墙上,苍山,佛塔,洱海,古城,新镇.蓝天,弯月,就一收眼里了.
还可以去喜洲,那里的白族建筑和生活习俗保持得较好,不要错过古镇里的那几棵大青树和它上面的白鹳.大理古城里也有一棵,但没有鸟.
像蝴蝶泉,我们没去,对它不感兴趣.景点的选择应该根据个人性格,爱好,和情结来定.不要笼统的都去一次,那没意义.
去丽江可以坐大巴,就可以在洋人街口处买票.票价大概三十几,我去是从昆明直接去的,这次去大理随便问了哈,也不确定.在丽江古城住在平时倒是特别方便是实惠,价格看环境而定,一般就二十来块一个人吧.建议到了,多看几家,这样可以选到最中意的,价格也更合理一些.
丽江的吃,不像大理那么好解决,价格高.所以你要自己寻求更好的办法,我去是没找到最好的办法,所以在这里也不便有什么建议.
丽江除了古城外,更应该去周遍玩,束河古镇,玉龙雪山,毛牛坪,雪山坪,虎跳峡,想更远的话还可以去香格里拉.
在古城晚上可以在街道上四处游荡,跳集体民族舞,在酒吧里尝酒,和河对面的人拉歌,都是让人惬意的事.还可以去近距离的感受东巴文化,自己去做东巴纸,手工做,一天左右可以完成.做不要钱,但带走你做的那张纸要二十块钱左右.
⑻ 保护滇池的公益用语
主要是看你想以哪个为切入点,是商业活动还是个人献爱心行为。\r\n楼下对于个人行为的公益活动很全面了,而商业的话,可以寻找昆明的一些NGO组织一起合作,做一些冠名活动。<b单俯厕谎丿荷搽捅敞拉r \\/>比如:保护海鸥、绿色出行、保护滇池、爱护古树、孝敬老人等日常性的,再有就是大的,比如艾滋病关爱、贫困山区儿童捐助、城市公共场所禁烟等等。\r\n可以共同讨论。
⑼ 关于保护滇池的诗句或对联,急!!!!!
关于保护滇池的诗句
《滇中词三首》
年代: 明 作者: 范汭
秀海海边葭菼秋,滇池池上云悠悠。人心恰似此中水,一道南流一北流。
《宿旅舍题壁》
年代: 明 作者: 冯翁
夜梦何奇特,龙飞天汉津。朝横沧海曲,夕过滇池滨。光雯皆五色,蜿蜒无损鳞。渊田变化间,张主藉高旻。一个忠臣九族殃,全身远害亦天常。夷齐死后君臣薄,力为君王固首阳。
《岳阳》
年代: 明 作者: 何景明
楚水滇池万里游,使车重喜过巴丘。千家树色浮山郭,七月涛声入郡楼。寺里池亭多旧主,城中冠盖半同游。明朝又下章华路,江月湖烟绾别愁。
昆明池水战词
朝代:唐代
作者:温庭筠
原文:
汪汪积水光连空,重叠细纹晴漾红。赤帝龙孙鳞甲怒,
临流一盼生阴风。鼍鼓三声报天子,雕旌兽舰凌波起。
雷吼涛惊白石山,石鲸眼裂蟠蛟死。溟池海浦俱喧豗.
青帜白旌相次来。箭羽枪缨三百万,踏翻西海生尘埃。
茂陵仙去菱花老,唼唼游鱼近烟岛。渺莽残阳钓艇归,
绿头江鸭眠沙草。
昆明池织女石(一作司马复诗)
朝代:唐代
作者:童翰卿
原文:
一片昆明石,千秋织女名。见人虚脉脉,临水更盈盈。
苔作轻衣色,波为促杼声。岸云连鬓湿,沙月对眉生。
有脸莲同笑,无心鸟不惊。还如朝镜里,形影两分明。
⑽ 保护滇池的名人名言有哪些
1、滇池风景美如画,爱护环境靠大家。
2、滇池水,清又清,少扔垃圾讲卫生。
3、滇池生态放心中,保护环境看行动。
呵呵,想了几条,看能不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