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临汾千亩耕地变别墅,“木屋别墅”运营公司是否有房屋出售出租资质
没有。近日在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一个叫做“沁馨园”的园区里,售价14.8万元的“木屋别墅”规格各异,开发商甚至可以根据住户的需求进行“私人定制”。根据宣传资料显示,沁馨园是一个集农业种植、观光和户外拓展为一体的综合性农林业研学基地。
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开发运营沁馨园的并不是这家民宿服务公司,而是襄汾县德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后发现,这家企业主要的经营范围是农业科技开发、农业旅游项目开发、生态农业观光旅游等,并不包含房屋开发、出售、出租。
(1)大棚房宣传扩展阅读
当地相关部门明知道是违建
邓曲村村支书告诉记者,“木屋别墅”所在的沁馨园是在村里的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当时租赁村里的土地,双方约定是要建设一个集生态农业、农副产品加工、观光旅游为一体的农业综合园区,但并未约定建设木屋别墅。随着项目一天天开发,在未和村里沟通的情况下拔地而起,并且开始公开进行租赁。
据悉,前两年,当地进行过一系列“大棚房”的清理整治活动。如果开发“木屋别墅”的老板没有门路,有关部门绝对不会坐视不理,他们也不敢公开对外租赁。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襄汾县国土资源局新城镇管理所,记者一提到想租赁沁馨园的“木屋别墅”时,这位工作人员的回答让记者很是吃惊。
山西省襄汾县国土资源局新城镇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沁馨园怎么了?那全是集体土地,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你不要租也不要买。”
这位土地所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沁馨园的木屋别墅并没有合法的用地手续,是彻头彻尾的违建“大棚房”,他们对此非常清楚。
❷ “大棚房”整治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该怎么应对
在“大棚房”整治下,应充分利用农村闲置房屋与宅基地,利用当地厂矿学校闲置土地,用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来解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问题。“大棚房”最初用于休闲农业,主要用于接待、餐饮和娱乐项目。后来,工商企业和个人打着建造农业温室的旗号,占用耕地建造私人庄园、别墅、休闲度假设施、商品房等非农业设施。更大的问题是它直接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以前,许多村庄都有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积极寻求政府政策支持,合理分配集体建设用地,解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用地问题。同时,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一般来说,项目用地的5%将用于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需要得到更好的利用。
❸ 现农村拆除大棚房,种地不赚钱,干什么能够发家致富
中国有句古话,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意味着我们要充分发挥优势,根据实际情况争取更大的效益。这句话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在温室里建造房屋应该改进以改变农业用途,但是农民不能建造简单的房屋来护理、储存杀虫剂和化肥吗?在拆除温室房屋的支持下,真正耕种土地的疗养院将会遭殃,这是一刀切的做法,一点也不人性化。地里连唯一走路的一排小砖都给拆了,下雨天后根本没法进去收菜。
一个农民怎么能靠独自耕作致富呢?在田里建农舍是一种商业行为。观光农业不确定如何进行。销售农副产品和重新包装也被认为是商业行为。有人建议不要在温室里盖房子。将工厂纳入整改范围是以农业为主的商业行为。应制定相关政策使其合法化。
整改必须彻底!我们要严格避免上级干预基层组织,不要走这条路。拆除违法建筑的政策法规非常明确,恐怕各地会对拆除工作打折扣。我希望好的政策能够得到很好的实施。我们不应该全盘拆除它们。农民建造温室并不容易。
❹ 北京住建委成立了蛋壳公寓专办小组,这有何作用
据中新网报道,2020年11月,由于房东拖欠租金和租户退款,蛋壳公寓遭遇了一场讨债风暴。11月1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回复记者,称已成立蛋壳公寓专项小组。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回应称,蛋壳公寓是雷霆万状爆炸的,有关地方、部门正在处理此事。
蛋壳公寓正式进入O2O租赁市场,并在北京和深圳开设了分公司。截至2019年1月17日,蛋壳公寓有近40万间管理房间。
(4)大棚房宣传扩展阅读:
北京市住建委等11个部门联合公开发布《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阴阳合同、规避税费、虚假广告等都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
这份《通知》是由市住建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管部、北京银监局共11部门发布的。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本市集合多部门力量,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
治理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据介绍11个部门成立北京市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特点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加整治内容。
实施精准打击。在原有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内容的基础上,聚焦炒作“学区房”、垄断房源、哄抬房租、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宣传商办类项目居住属性、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商改住、隔断房、大棚房等提供经纪服务、采取暴力或软暴力侵害承租人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房地产市场乱象,实施重点打击,联合惩戒。
❺ 别打农村宅基地歪主意,农村农业部:严禁城里人建别墅和会馆 孙仁斌/新华每日电讯
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要严格禁止城里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也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一些风光秀美的乡村日益受到人们关注,越来越多城里人希望到农村居住或度假。少数个人或开发商瞄准“商机”,通过各种方式搞变通,在农村建起“小产权房”或私人别墅、会馆等。
实际上,农业农村部此次表态,并不是第一次叫停打农村宅基地“歪主意”的做法。此前,国家发改委、原国土部(现自然资源部)等部委曾多次发文或表态,严禁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利用农村宅基地建别墅、会馆等。
国家部委频频“喊话”,但类似现象仍然禁而未绝,固然与一些人向往农村风光和依恋乡愁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尚未建立的背景下,农村建房的低地价、低建设成本容易诱发逐利冲动。
宅基地是农民重要的土地财产,也是农民安身立命所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在法治的框架内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新一轮改革;2020年,中央有关部委在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启动了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核心是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
这些改革举措说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抵押、自愿有偿退出、有偿使用等问题,都正在探索解决之中。之所以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归根到底就是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严防城里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首先要按照中央要求,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稳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确保改革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向前推进。
刹住城里人下乡建别墅、私人会馆的歪风,还应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事实表明,面对高额的利益回报,一些人瞄准农村宅基地等“唐僧肉”铤而走险的现象时有发生,需要监管执法利剑高悬,对此类行为严肃查处。此前,一些违规大棚房里建起豪华会所、休闲度假设施甚至别墅等问题被严肃查处、清理整治,就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此外,加强全民普法宣传同样重要。面对一波又一波“到农村去”买房、建别墅等热潮,很多当事人对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的性质并不了解,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农村宅基地禁止非法买卖等相关规定更是知之甚少,这一方面增加了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违法风险,也造成一些因不懂法而到农村投资者的不必要损失。
(原题;《别打农村宅基地的“歪主意”》)
责任编辑:刘畅
❻ 临汾农业观光园变身“木屋别墅”对外销售,背后是否存在利益关系
为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了22宗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大棚房”的问题。整治行动才刚过去不就,就有“大棚房”死灰复燃,明目张胆地进行开发和销售,来看记者在山西临汾的调查。
记者按照举报线索,来到了山西省临汾市。在临汾市的这条主街道上,记者见到随处散落着这样一份宣传单。“木屋别墅,精装修、独门独院,种植养殖,休闲度假,养老,可私人定制,每套仅需14.8万元。” 不到15万的价格极具吸引力。
销售人员:对,这个已经卖出去了。这边采光好,这个院子比那边大,这边比那边贵一万块钱。
当记者表示有意购买,询问怎么办理购房手续时,对方却开始打起马虎眼。
销售人员:给你签的是租赁合同不是买卖合同。 咱们土地还有28年的期限,但是咱们租赁合同只能签20年,所以第一次签20年。您如果说想着再签8年,直接再来一份合同 。
随后,销售人员给记者拿出了这份租赁协议,协议显示:出租方是山西鸿坤民宿服务有限公司。在销售人员给记者提供的营业执照上,可以清晰地看到,这家企业的经营范围是:木屋民宿住宿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等,但经营范围并不包含房屋开发、出售等条目。
❼ 佳木斯市向阳西区解放路归哪个办事处
佳木斯市向阳区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实事求是制定整改方案,并号召全区党员干部当好政策宣传员,抽调专班专职宣传员20人,逐户张贴发放整改通知等宣传品千余份,引导违建业主尽快自拆自改,为“大棚房”清理整治营造氛围。
❽ 别打农村宅基地歪主意 农村农业部:严禁城里人建别墅和会馆
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要严格禁止城里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也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一些风光秀美的乡村日益受到人们关注,越来越多城里人希望到农村居住或度假。少数个人或开发商瞄准“商机”,通过各种方式搞变通,在农村建起“小产权房”或私人别墅、会馆等。
实际上,农业农村部此次表态,并不是第一次叫停打农村宅基地“歪主意”的做法。此前,国家发改委、原国土部(现自然资源部)等部委曾多次发文或表态,严禁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利用农村宅基地建别墅、会馆等。
国家部委频频“喊话”,但类似现象仍然禁而未绝,固然与一些人向往农村风光和依恋乡愁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尚未建立的背景下,农村建房的低地价、低建设成本容易诱发逐利冲动。
宅基地是农民重要的土地财产,也是农民安身立命所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在法治的框架内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新一轮改革;2020年,中央有关部委在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启动了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核心是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
这些改革举措说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抵押、自愿有偿退出、有偿使用等问题,都正在探索解决之中。之所以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归根到底就是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严防城里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首先要按照中央要求,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稳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确保改革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向前推进。
刹住城里人下乡建别墅、私人会馆的歪风,还应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事实表明,面对高额的利益回报,一些人瞄准农村宅基地等“唐僧肉”铤而走险的现象时有发生,需要监管执法利剑高悬,对此类行为严肃查处。此前,一些违规大棚房里建起豪华会所、休闲度假设施甚至别墅等问题被严肃查处、清理整治,就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此外,加强全民普法宣传同样重要。面对一波又一波“到农村去”买房、建别墅等热潮,很多当事人对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的性质并不了解,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农村宅基地禁止非法买卖等相关规定更是知之甚少,这一方面增加了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违法风险,也造成一些因不懂法而到农村投资者的不必要损失。
❾ 别打农村宅基地歪主意,农村农业部:严禁城里人建别墅和会馆
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要严格禁止城里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也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一些风光秀美的乡村日益受到人们关注,越来越多城里人希望到农村居住或度假。少数个人或开发商瞄准“商机”,通过各种方式搞变通,在农村建起“小产权房”或私人别墅、会馆等。
实际上,农业农村部此次表态,并不是第一次叫停打农村宅基地“歪主意”的做法。此前,国家发改委、原国土部(现自然资源部)等部委曾多次发文或表态,严禁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利用农村宅基地建别墅、会馆等。
国家部委频频“喊话”,但类似现象仍然禁而未绝,固然与一些人向往农村风光和依恋乡愁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尚未建立的背景下,农村建房的低地价、低建设成本容易诱发逐利冲动。
宅基地是农民重要的土地财产,也是农民安身立命所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在法治的框架内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新一轮改革;2020年,中央有关部委在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启动了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核心是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
这些改革举措说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抵押、自愿有偿退出、有偿使用等问题,都正在探索解决之中。之所以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归根到底就是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严防城里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首先要按照中央要求,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稳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确保改革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向前推进。
刹住城里人下乡建别墅、私人会馆的歪风,还应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事实表明,面对高额的利益回报,一些人瞄准农村宅基地等“唐僧肉”铤而走险的现象时有发生,需要监管执法利剑高悬,对此类行为严肃查处。此前,一些违规大棚房里建起豪华会所、休闲度假设施甚至别墅等问题被严肃查处、清理整治,就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此外,加强全民普法宣传同样重要。面对一波又一波“到农村去”买房、建别墅等热潮,很多当事人对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的性质并不了解,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农村宅基地禁止非法买卖等相关规定更是知之甚少,这一方面增加了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违法风险,也造成一些因不懂法而到农村投资者的不必要损失。
❿ 全国如何整治大棚房
1、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蔓延势头,必须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折不扣地坚守“农地农用”原则。
2、坚守“农地农用”原则,就要坚持农地农业用、农地农民用,这是落实中央土地管理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贯彻土地管理法与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必然要求。
3、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必须准确把握清理整治范围,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如期保质完成任务。
4、坚持“谁破坏、谁恢复”原则。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5、坚持全面整改原则。对清理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全面吸收消化。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按时完成。
6、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整改工作中注重结合我区实际,大胆改革创新,以整改促发展,以耕地保护促进行业调结构、优布局、转型升级,力求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同步同赢。
7、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玻璃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落实批后监管。
8、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
9、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严防“资本下乡”以各种形式侵占耕地,做好“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10)大棚房宣传扩展阅读:
在整治过程中,在互联网上也随之产生了这样一种声音:“无论是一号文件还是农业农村部的文件,都在鼓励农村发展休闲农业,进行乡村旅游升级,促进农民增收。但是在全国开始大棚房清理行动的同时,休闲农业或将遭遇灭顶之灾!打碎了农庄人的美梦。
”一方面,这种声音看似反映了民众的矛盾和困惑,实则是对“大棚房”问题的危害认识不够深刻;
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各地在贯彻落实整治工作的过程中在工作细节上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大棚房”问题是指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建设“私家庄园”、别墅、休闲度假设施、商品住宅等非农设施,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其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直接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底线,直接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大棚房”的出现不但扰乱了农村用地的管制以及土地开发市场,同时也会造成耕地红线的失控。对“大棚房”进行整治,对国家有利、对社会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