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卫生监督所是个什么单位
卫生监督所是卫生厅(局)的直属机构,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主要职责为:
(一)卫生行政许可:1、承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2、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3、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4、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二)公共卫生监督:1、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2、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3、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4、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医疗卫生监督:1、对医疗机构的执行资格、职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职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2、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3、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4、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5、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6、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7、承办县委、县政府、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2. 如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机构要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开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 承担起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1.1 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监督执法机构要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内部管理,保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卫生监督机构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要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在执法过程中不履行职责及违规违纪者追究其责任。通过建立制约机制,使卫生执法行为得以规范,保证卫生监督执法的公正性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利于加大执法力度。
1.2 严格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卫生执法程序是指卫生执法机关及卫生监督员行使卫生执法权限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和步骤。卫生执法活动仅有程序是不够的,其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执法行为属于违法的行政行为,违者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近年来,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卫生诉讼案件也在逐年增加,其中部分为执法程序不合法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例,由于执法程序不合法导致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败诉。这就要求广大执法人员在精通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必须认真学习法定执法程序,以正确行使处罚职权,防止因程序不合法而引起卫生行政败诉,以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1.3 拓宽卫生执法范围促进立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新兴行业,如婚纱摄影、网吧等尚未列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卫生法律、法规管理范畴,而这些正是与人们身体健康乃至生命息息相关的行业。通过卫生监督管理以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而推动我国立法工作,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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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使得公共卫生领域中各种违法活动更加隐蔽、更加富有欺骗性,如猪饲料中掺入“瘦肉精”,面粉中加入“吊白块”及洗浴业使用循环水等,这些非法活动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社会反映强烈。卫生监督机构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双重作用,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维护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卫生监督的社会效益。
卫生监督机构要转变职能,要做到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监督的同时,帮助企业和经营者改善卫生条件,加强对生产经营过程的指导,要注意保护和尊重企业合法权益,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还要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使其知法守法。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各种社会活动中的卫生秩序,保护人民健康的权益,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3 提高监督队伍自身素质
3.1 实行优质服务注重行风建设 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为企业和经营者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杜绝“冷、硬、顶、推、拖”现象,实行优质服务;杜绝“吃、拿、卡、索、要”和享乐主义,做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同时还要注意自身修养,做到着装整齐、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新形象。
3.2 竞争上岗及岗位轮换 对监督员要采用考试、考核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使思想好、业务精、能力强的同志走上监督岗位。对重点岗位实行人员轮换制,这样一方面有利于监督员的培养与锻炼,丰富其工作经验,增长才干;另一方面可防止产生贪污腐败,有利于廉政建设。
3.3 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卫生监督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它不仅需要卫生执法人员具有相应的卫生专业知识及卫生监督员大多知识结构单一,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卫生监督工作需要。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制定严密的培训、考核计划,对卫生执法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定期考核,并使其形成一种制度,坚持持久,以提高卫生监督员的业务素质,使之更好地完成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3. 卫生监督所详细职能
卫生监督所职能和承办工作:
一、各省市的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有所不同,如: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
依法监督管理食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2005年9月开始,承担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相关职能。
二、目前,监督中心已承办8项由卫生部直接审批的行政许可工作,分别是:
1、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受理、评审;
2、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受理、评审;
3、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受理、评审;
4、化妆品新原料受理、评审;
5、消毒剂、消毒器械受理、评审;
6、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受理、评审;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相关事项;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的受理、资料审查、评审意见汇总上报。
同时,还承担国家计量认证卫生评审组工作,受理国家级、省级卫生检测机构和实验室开展计量认证申请、评审事宜。承担制定卫生监督执法检验技术规范。
协助卫生部开展卫生标准审查、卫生标准制修订、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卫生标准宣贯工作。
负责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运行与管理,并进行全国卫生监督信息 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及卫生监督员培训等项工作。
(3)卫生监督所信息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中国卫生监督:国家法定的一个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公共卫生、职业卫生、消毒杀虫产品、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等等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成立于2002年1月23日,是卫生部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也是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对外的统一窗口,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
监督中心的工作宗旨是:务实高效、廉洁勤政、服务社会、保障安康,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4. 卫生监督所究竟是个什么单位
属于机关事业单位 当然好了。具体业务你可以参照石家庄的看看。 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全局行政事务及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管理考核、准军事化管理的组织、协调,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开展检查; 2、负责各处室计划、总结的收集,并起草全局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文件; 3、各类行政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决议和议定事项的记录、督办和落实; 4、审核来往文电,负责文件的收发、拟办、运转、归档及印鉴管理,对各种文件材料的文印进行审批、管理; 5、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记载本局重要工作、重大事件; 6、对外联络服务工作及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7、财务管理,配合有关处室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8、负责全局计划生育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事处(党办室) 1、负责日常党务工作、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组织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 2、组织全局党务会议的召开并记录,负责决议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和落实; 3、负责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负责工会、老干部、统战、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5、负责全局工作人员年度目标考核,人员聘任、调配; 6、全员人员职称、工资和人事档案的管理; 7、人事考勤管理; 8、配合有关处室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行政后勤处 1、负责房屋、水、电、暖的维护等后勤工作,对职工宿舍进行管理; 2、负责车辆保障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办公、劳保用品的购置和配发; 4、负责局机关消防、保卫等安全工作; 5、职工食堂的管理,单位内环境卫生、绿化和美化; 6、配合有关处室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7、罚没物品管理; 8、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稽查考核处 1、负责全局卫生监督执法业务工作综合管理及考核。 2、负责制定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登记、案卷报批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报送等相关工作。 4、负责全局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管理工作。 5、协助市卫生局进行卫生行政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 6、协助市卫生局进行卫生法规、规章立法草案的起草审修。 五、卫生应中国处 1、负责对重大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等突发性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汇报,指导并协助县(市)区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 2、负责食品快速检测及检测标准方法的研究,对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3、负责重大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 4、协助其他监督执法处室及下级卫生监督机构查处重大卫生违法案件。 5、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全市中小餐馆专项整治工作。 六、医疗卫生监督处 1、对市直管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相关投诉、举报及市直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违法案件的查处; 3、对各县(市)区相关卫生监督工作进行督查、业务指导和培训; 4、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传染病防治与饮水卫生监督处 1、负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处置、采供血活动以及菌(毒)种管理等实施卫生监督检查。 2、负责市直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上述单位卫生许可申请进行现场审核和新建、改建、拆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验收。 3、负责对消毒生产企业和医疗卫生单位的消毒产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4、负责管辖范围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 5、负责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八、食品卫生监督一处 1、负责京广铁路以东区域市直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不含直管学校食堂及校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负责管辖范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申请的现场审核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的卫生审查验收。 3、负责管辖范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 4、负责管辖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等级评定以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 九、食品卫生监督二处 1、负责京广铁路以西区域市直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不含直管学校食堂及校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负责管辖范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申请的现场审核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的卫生审查验收。 3、负责管辖范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 4、负责管辖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等级评定以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 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处 1、负责商场、旅招、洗浴、娱乐、美容美发等单位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2、负责商场、旅招、洗浴、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等单位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3、负责商场(不含食品商场、经营食品的超市、商场内餐饮单位)、旅招(不含餐饮)、洗浴、美容美发、娱乐场所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4、负责上述单位卫生许可申请的现场审核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及验收; 5、负责公共场所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管辖范围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 7、对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卫生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 8、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业卫生监督处 1、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作业的企业进行卫生监督; 2、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工作场所、设备和放射从业人员的卫生监督管理; 4、负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5、负责管辖范围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违法案件的查处; 6、协助做好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7、对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卫生监督工作的检查、督导; 8、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学校卫生监督处 1、负责市直管大中专院校内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以及相关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 2、对上述单位卫生许可申请的现场审核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验收; 3、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小餐桌”相关公共卫生的督导检查; 4、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施卫生监督; 5、对学生传染病、常见病防治工作实施卫生监督; 6、负责学校内投诉举报及相关公共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 7、对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卫生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 8、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信息宣传处 1、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编辑及相关业务资料的统计、上报; 2、《石家庄卫生监督信息》及快讯的编辑、印刷、发放; 3、卫生监督宣传资料收集、汇总、制作并向媒体发送; 4、卫生监督报告卡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5、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6、卫生监督中国站建设、运行、维护以及全局计算机的管理、维修; 7、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督办; 8、图书管理; 9、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卫生许可处 1、负责相关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业务咨询; 2、负责相关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转办及卫生许可证件的送达; 3、负责相关卫生行政许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4、配合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听证工作; 5、全市卫生许可工作的业务指导; 7、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科教培训处 1、负责全局卫生专业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制定继续医学教育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局科研管理工作。审查、申报科研项目、课题,对科研项目、课题的进展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跟踪管理,负责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全局卫生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业务培训考试,制定内部教育培训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卫生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工作。 4、负责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根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等单位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卫生法规、知识定期培训。 望采纳
5. 求镇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和总结
要适当修改下,内容如下: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市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杭锦后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旗卫生监督所将在旗委、政府决策指引下,全力推进全旗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市旗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对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做到考核目标责任化、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过程经常化和全程考核公开化。切实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许可工作要与卫生监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提高服务相对人满意度,缩短许可项目平均办结天数,提高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办结率。
2、 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3、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三、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监管,扩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及时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实行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完成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6. 卫生监督所主要是做什么的
卫生监督所具体工作是:
1、依法监督管理食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2、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
3、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
4、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5、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6)卫生监督所信息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卫生监督所人事职责:
1、负责党务、人事、新闻宣传、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群众团体、统战、退休人员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督查和反馈党总支部决议的贯彻情况。
2、负责落实党总支部各种会议、学习和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完成党总支各类公文起草修订工作和党内文书、保密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制订并落实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同时负责受理、调查对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
5、组织制定并落实党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负责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信息统计和相关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6、负责所内设科室职能和编制管理,做好人员的配置、调配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工作。
7. 卫生监督所主要是管什么的
以广东省卫生监督所为例,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省卫生行政部门制订的卫生监督计划,依照法律、法规行使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
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对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的监督,受理卫生许可以及健康相关产品的申请;
3、承担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
4、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中毒事故、医疗事故、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5、承办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卫生监督所人事职责:
1、负责党务、人事、新闻宣传、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群众团体、统战、退休人员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督查和反馈党总支部决议的贯彻情况。
2、负责落实党总支部各种会议、学习和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完成党总支各类公文起草修订工作和党内文书、保密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制订并落实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同时负责受理、调查对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
5、组织制定并落实党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负责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信息统计和相关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6、负责所内设科室职能和编制管理,做好人员的配置、调配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工作。
8. 卫生监督所具体工作是什么
以广东省卫生监督所为例,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省卫生行政部门制订的卫生监督计划,依照法律、法规行使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
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对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的监督,受理卫生许可以及健康相关产品的申请;
3、承担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
4、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中毒事故、医疗事故、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5、承办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卫生监督所人事职责:
1、负责党务、人事、新闻宣传、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群众团体、统战、退休人员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督查和反馈党总支部决议的贯彻情况。
2、负责落实党总支部各种会议、学习和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完成党总支各类公文起草修订工作和党内文书、保密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制订并落实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同时负责受理、调查对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
5、组织制定并落实党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负责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信息统计和相关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6、负责所内设科室职能和编制管理,做好人员的配置、调配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工作。
9. 卫生监督所是什么部门,做什么工作
卫生监督所是卫生厅(局)的直属机构,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
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卫生监督工作任务,主要职责为:
(一)卫生行政许可
1.承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2.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3.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4.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二)公共卫生监督
1.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 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医疗卫生监督
1.对医疗机构的执行资格、职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职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2.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
5.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6.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7.承办县委、县政府、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四)其他
1.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
2.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
3.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4.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5.承办县委、县政府、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