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教育培训机构场地面积最新要求独立的商铺可以吗
是可以的,教育部门相关规定中明确:教育培训机构场地为工业厂房、居民楼及其他环境专污染区域和有污属染源的区域是明令禁止的。所以说独立商铺是可以的,提醒从事教育培训的需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含教育培训相关内容和获得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的方可从事教育培训!希望回答能帮助到你并采纳!谢谢!
Ⅱ 教育培训机构场地面积要求
教育培训机构场地面积要求: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一培训时段内的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有与培训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地及设施设备,具体如下:
1、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建筑、消防、环保、卫生、抗震、防雷、用电等安全要求的固定场所。消防、安防等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危房、厂房、地下室、车库等不适合办学和有安全隐患的场地办学。
2、校外培训机构实际使用的办学场地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一培训时段内的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3、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有满足培训活动需求的教学用房和设施设备。
(2)培训机构场地要求扩展阅读:
审批登记
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属地审批、属地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等申请。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统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法人登记管理。举办者在申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前,应当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名称预核准。
举办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到民政部门办理,举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申请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须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办学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的名称、地址或姓名、住址及其资质,机构的名称、地址、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培养目标、办学形式、内部管理机制、党组织设置、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机构拟登记类型等。
2、举办者材料。举办者是法人的,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举办者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联合举办者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Ⅲ 重庆市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跨区增设培训点有场地和资金要求吗
有。
1、场地条件:校外培训机构力学场地建筑面积应不低于300平方米目位于同一楼层,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办学场地面积了平方米以上,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办学场地总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安全防范、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举办者自有的房屋作为办学场地,需具有权属证书,旦产权清楚;举办者租赁的力学场地,租用期不得低于3年;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作为力学场地。
2、资金条件:校外培训机构有稳定的经费来源,举办者属于社会组织的,净资产应不少于1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举办者属于自然人的,货市资金应不少于100万元,新设立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提供的开办资金或实缴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万元,每增设一个教学点增资数额一般不少于15万元。
Ⅳ 教育培训机构场地面积要求请问办艺术培训学校有场地大小规定吗
摘要 教育培训机构场地面积要求: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一培训时段内的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Ⅳ 素质教育机构对于场地有什么样的要求
当事人想一个教育培训机构,需要的手续和资质,全国各地的具体规定不一样,建议到当地教育部门咨询,才是最全面和最准确的信息,在这里可以提供部分信息供当事人参考。当事人所想的教育培训机构,这种机构一般属于民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都有制定相应的《民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该规定对于民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手续和资质都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以《北京市民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为例,举民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举者应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二)拟任非学历教育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专职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相关教育教学经验。(三)具有稳定的学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20万元为风险资金)。(四)具有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学场地和教学用房,校舍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面积不少于80%。房屋产权清楚,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低于3年,适合学,无安全隐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学场所。教室和公室应设在一处。(五)举计算机专业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与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六)举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机构的,其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举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机构的,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3000平方米,并按照学规模保持生均不低于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设备总值应不少于100万元,图书资料不少于10000册。按照不低于20:1的生师比配备专任教师,参照有关规定配备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人员。(七)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当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八)举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较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民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举军事、警察、宗教、政治等类培训。(九)有完善的学章程、教学计划或方案。(十)有2名以上具有专业资质的财务人员。(十一)有一定数量与开专业和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师。(十二)2名以上专职行政管理人员。申请学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学申报告。须写明举者、校长和学校名称、学校址、经费筹措来源及数额及管理使用法,学内容、培养目标、学规模、学层次、学形式、学条件(设施、设备等)、内部管理体制。举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举者为公民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二)举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举者应提交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举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档案关系所在单位意见。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学场地证明。自有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屋和土地产权证明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协议(租赁协议应写明校舍总面积和租赁期限)、消防治安、卫生合格证明文件。(五)民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机构名称、学地址;2.学宗旨、内容、规模、层次、形式等;3.资产数额、来源、性质等;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条件;8.章程修改程序;9.学校应规定的其他事项。(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决议内容,包括通过学校学章程的决议、选举董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全体成员签字)、理事长(董事长)及理事(董事)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七)拟聘财会人员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八)所设专业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九)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写明教学目标、开设课程、学习期限、教学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十)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证明。(十一)联合出资举民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学协议,并写明出资数额、方式和各自权利、义务,争议调解解决方式等。包括各地省市地区,甚至一些大城市都有制定同类规定,
Ⅵ 你好,厦门市翔安区艺术培训办理办学许可证需要的条件。场地要多少平方。
摘要 一、场地要求
Ⅶ 面积大于300以上的艺术培训机构有什么要求
Ⅷ 办培训机构需要什么条件手续
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报告和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社会组织举办的,提交组织法人资格证明;个人举办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联合举办的,须提交联合办机构协议,协议应明确联合办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形式、各方出资方式、数额、权利、义务及参与、退出办学的条件、程序等。
(三)拟聘举办人身份和学历、职称证明;拟聘管理人员情况、财务人员情况。
(四)拟任董事会(理事会)成员情况。
(五)办学方案:包括名称和地址、内部组织机构、机构规模、办学形式、师资配备、教学计划、培养方案等基本情况。
(六)培训机构章程:应符合《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有关政策法规要求,符合管理实际。
(七)资信证明:包括举办者实力资信证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开办费用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筹建费用和经费来源等证明文件。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有捐赠资产的,应说明捐赠人情况,捐赠资产数额,用途及相关证明文件。
(八)机构场址说明:包括办学场地、行政、教学用房(地)使用说明,其中自有土地、校舍应提供土地、房产产权证明,租赁校舍应提供经租赁协议。
(九)办学设施、设备、图书等证明文件。
(8)培训机构场地要求扩展阅读:
选择培训机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请选择正规的教育培训机构。正规教育培训机构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民办培训学校办学公示牌。
二、请远离非法的教育培训机构。目前市场上有二类非法培训机构:一类是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私自设立的;一类是虽经工商部门登记但仅可进行教育咨询服务的。
Ⅸ 培训机构一定要有资质吗
是的,校外培训机构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去的《办学许可证》后,再按所属类型到相关部门申领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办学许可证》申办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申办材料:
1、法人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3、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住所使用证明。(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1、培训机构场所的要求:
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2、培训机构师资的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3、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的规定: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