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脊灰疫苗应该打几次
如果是在北京的话,现在的免疫程序是这样的,口服糖丸(OPV)是2月龄、3月龄、4月龄各一剂次,满4周岁加强一次;如果孩子有糖丸禁忌症,可选择注射用脊灰疫苗(IPV),免疫程序有不同,2月龄、3月龄、4月龄各一针次,1岁半时加强一针次,4岁时仍需进行加强免疫,但不用注射用的了,与其他孩子一样口服糖丸。
但各地的免疫程序略有不同,如不在北京,可咨询当地预防保健机构以获得专业指导。
2. 做脊髓灰质炎病毒杀灭试验的检测机构需要什么条件,有CMA资质认定吗
做脊髓灰质炎病毒杀灭试验的检测机构,卫生部有相关规定,中科检测取得相应的消毒产品检验的CMA资质认定,并通过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试验、黑曲霉菌和分枝杆菌杀灭效果试验项目增项认定。卫生部关于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开展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试验、黑曲霉菌和分枝杆菌杀灭效果试验项目认定规定:
一、实验室条件
申报实验室应通过计量认证,并尽快进行项目增项。其中申报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试验项目的,需有独立的病毒实验室,面积≥30m2;申报黑曲霉菌杀灭试验和分枝杆菌杀灭试验项目的,需有独立的微生物实验室,面积≥15m2。
二、仪器设备条件
(一)申报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试验项目的,需有以下设备:
水浴箱 1台
生物安全柜 1台
高速离心机 1台
振荡器 1台
二氧化碳培养箱 1台
倒置显微镜 1台
超低温冰箱(-80℃) 1台
高速冷冻离心机 1台
液氮罐 2个
(二)申报黑曲霉菌杀灭试验和分枝杆菌杀灭试验项目的,需有以下设备:
温箱(30~37℃) 2台
冰箱 2台
负压生物安全柜 1台
普通离心机 1台
细菌比浊计数仪 1台
振荡器 1台
真空泵 1台
生物显微镜 1台
三、人员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请检验机构应有与申请检验机构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和质量控制人员;
2、有关人员均应熟悉相关法规和文件以及本单位质量手册的有关规定;
3、工作人员的专业应与申请检验项目相符合,技术负责人应精通本专业业务;
4、检验机构应有人员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有关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与技能;
5、各类技术人员应通过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上岗证。各类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具体要求
1、检验科室技术负责人应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消毒学专业经验;
2、校核(审核)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消毒学专业经验,并经考核合格;
3、检验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一定消毒学专业经历,经过专门培训。申请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试验项目者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
4、质量控制人员应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消毒学专业经验。
四、申请程序
省级检验机构应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方可向卫生部提出书面申请,部级检验机构直接向卫生部提出书面申请。
五、认定程序
由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申请检验机构所申请的检验项目组织成立审核组。审核组一般由3-5名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审核组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核工作:
1. 审阅申报材料;
2. 现场听取检验机构的简要介绍,并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
3.现场查看实验室和有关记录和资料。
3. 谁能告诉我牡丹江儿童免疫计划是怎么样的或者黑龙江省的儿童计划免疫计划
黑龙江省免疫规划工作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下称《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下称《规范》),确保我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提高全省免疫规划工作科学管理水平,促进免疫规划工作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促进疾病控制事业发展为根本,以规范管理为内容,以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切实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全省免疫规划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全面促进免疫规划工作。
二、活动范围
全省13个市(地)及所辖的县(区)、所辖乡(镇、街道)村级。
三、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和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控制麻疹、流脑等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加强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管理,加速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免疫规划人员培训和督导检查,不断提高免疫规划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1、适龄儿童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含麻疹成份的疫苗)、乙肝疫苗以乡为单位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5%以上;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在实施地区)等扩大免疫规划疫苗以乡为单位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上。
2、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AFP病例监测各项指标达到并超过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要求。
3、加强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乙型肝炎、百日咳、新生儿破伤风、风疹等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报告、监测和防控工作,疑似病例及时报告率100%。
4、所有预防接种单位均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单位资质认定率达到100%;在接种场所公示一类疫苗种类、免疫程序、接种方法、注意事项、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价格及相应内容等,预防接种告知率达到100%。
5、在2009年底,争取全省90%以上县、60%以上的乡(镇)完成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预防接种信息的个案管理。
6、从事免疫规划工作的人员得到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知识与技能培训率达到100%,乡村级预防接种人员持《预防接种技术合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7、以县为单位,新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95%,应补种儿童完成补种率≥90%。
8、严格实施疫苗的冷链运转,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各环节的冷链监测和管理工作,全省现有冷链设备建档率达到100%。
9、加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宣传,使群众对免疫规划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四、工作内容
(一)突出重点,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
各地要把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条例》和《方案》要求,加强免疫规划相关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单位,建立健全免疫规划组织网络。要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与国家免疫规划有关的预防接种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免疫规划工作经费、冷链装备经费、预防接种补助经费等投入,要落实好基层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充分调动基层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常规免疫接种工作,保持高水平免疫接种率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常规免疫接种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得到及时、有效、安全的预防接种服务。不断提高免疫接种率水平,保证全省适龄儿童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含麻疹成份的疫苗)、乙肝疫苗以乡为单位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5%以上;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在实施地区)等扩大免疫规划疫苗以乡为单位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上。
(三)加强管理,推进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
全省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预防接种单位的管理,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服务人群和服务半径合理设置接种门诊,指定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厂矿、农场、林场等企事业单位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要加强对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的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城镇内预防接种单位按旬、周、日,农村乡级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当地条件按月、旬、周接种制度,为适龄儿童提供及时的免疫服务,保证接种安全,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目标要求。
(四)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各地要不断加强AFP监测系统工作,巩固和提高监测工作水平,保持高水平的流行病学监测和实验室监测工作质量,各项指标以地市为单位达到或超过WHO规定的标准。进一步完善麻疹监测系统,提高监测的敏感性和及时性。加强麻疹网络实验室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麻疹实验室监测网络,全省13个市级麻疹血清学实验室每年必须以满分成绩通过职能考核。做好麻疹、流脑、新生儿破伤风、百日咳、白喉、风疹等相关疾病的监测与控制工作,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病例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疫区处理工作,控制疾病的传播和蔓延,进一步降低发病率。
(五)加速推进我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各地要高度重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发领导层,提高各级领导对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合理配置系统运转所需设备、人员和维持经费。要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力争于2009年底前,13个市(地区)在现有基础上,全省90%以上县、60%以上的乡(镇)完成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预防接种信息的个案管理。
(六)加强免疫规划疫苗管理,维护全省冷链系统的正常运转,
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免疫规划疫苗需求计划、分发与管理。建立健全疫苗及注射器材物流帐目和领发登记,做到“使用管理有计划,出库入库有登记,登记内容要全面,帐物数量相符合,疫苗储存按要求”。加强全省免疫规划冷链系统建设与管理,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冷链监测和管理工作,保证疫苗质量。
(七)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各地要切实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指导,卫生监督机构要将此项工作列入常规工作计划,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八)加强预防接种人员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免疫规划队伍建设,对所有从事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知识与技能培训,重点加强对乡、村级接种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培训要有计划、有方案、有资料、有考核、有总结。要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的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切实加强工作人员责任心教育,增强服务意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严格执行预防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省所有承担预防接种任务的医务人员,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级接种门诊、村级卫生所、接生医院等负责接种任务的人员,必须持全省统一的《黑龙江省预防接种技术合格证书》上岗。
五、促进年活动管理措施
(一)实施“1124工程”,全面促进免疫规划工作
加大免疫规划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儿童家长对免疫规划知识的知晓率,加强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的督导检查,在全省实施“1124工程”。
“1”——每个预防接种单位必须有明显的“预防接种指定单位”标识牌。通过加强预防接种单位管理,进一步明确预防接种单位责任,同时便于人民群众监督。
“1”——每个预防接种单位至少有1块宣传免疫规划知识的宣传板,根据不同时期重点工作内容进行编写,建立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
“2”——市级、县级疾病控制机构和乡级防保机构每年逐级对辖区内所有下级单位开展2次全面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全面促进免疫规划工作。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结合“4.25”宣传日、强化免疫活动日等,通过街头宣传,在电视台、报刊或广播电台播报免疫规划知识等形式,每年进行不少于4次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等免疫规划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免疫规划工作氛围。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针对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监测与疫情处理、预防接种实施管理、冷链与疫苗管理等各项工作内容,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使免疫规划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序。
(三)考核与评价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1124工程”要求,开展宣传和督导检查,每次活动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总结。
省卫生厅将于2010年1月组织对各地免疫规划工作促进年活动的各项具体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在促进年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后,弄虚作假者,予以通报批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免疫规划是国家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控制和消除疫苗针对传染病的重要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提高对“免疫规划工作促进年”活动的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目标;要成立免疫规划工作促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以确保活动的各项措施和目标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促进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围绕全省工作目标,制订本地区的具体策略与措施。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开展促进年活动。要针对活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以促进免疫规划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三)实行“分片包干”制度
各市(地)、县(区)要对责任区域内的免疫规划工作实行层层“分片包干”明确责任人,全面负责 “免疫规划工作促进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实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工作,要实行绩效考核制和问责制。
(四)加强学习与交流,推广先进的经验和优秀的管理模式
各地要对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省内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发现免疫规划工作开展好的县(区)、乡镇和村级预防接种单位。要根据当地免疫规划工作特点,如城镇社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农场、矿山、林区卫生所、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等,选出不同管理模式的先进示范单位,组织现场会,开展交流与学习,将先进的经验和优秀的管理模式在全市、县(区)加以推广。
提倡和鼓励各地市间开展学习交流,互相借鉴,取长补短,汲取先进的经验和优秀的管理模式在本地区推广,促进本地区免疫规划工作。
各市(地)、县(区)要根据工作运转情况,定期通过免疫规划工作简报或阶段性总结等形式进行信息交流和反馈,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评价。
4. 什么是脊灰疫苗转换
为实现消灭脊灰野病毒病例、VAPP和VDPV病例,需要从使用OPV改变为使用IPV。我国采取逐步替换策略,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逐步在常规免疫中首剂接种IPV,替代OPV。在还需要继续使用OPV的阶段,由于目前已无Ⅱ型脊灰野病毒病例,而OPV中Ⅱ型组成部分容易导致VDPV病例并可能引起暴发,需要停用OPV中Ⅱ型组成部分,用bOPV替代tOPV,同时封存Ⅱ型脊灰病毒。在2016年5月,我国将在常规免疫中停用tOPV,启用bOPV,对停用的tOPV进行回收销毁,全国在同一时间完成脊灰疫苗替换。
5. 脊灰疫苗第一次是打针,为什么第二次就口服了针要收费
从2016年5月1日以后,脊灰疫苗免疫程序转换为第一次注射脊灰灭活疫苗,第二、三、四次有口服的脊灰疫苗,都是免费的,不收任何费用。
6. 黑龙江省国产灭活脊灰疫苗也是计划免疫规划内吗
黑龙江省国产灭活脊灰疫苗目前还没有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应该是2016年按照国家要求,全国统一开始。
7. 新行脊灰疫苗培训内容
你好:如果你的宝宝从来没有吃过糖丸(脊髓灰质炎疫苗)或者接种过IPV(注射的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并且大于2月龄,可以选择吃糖丸,也可以选择在去医院接种。
可以选择灭活的疫苗(也就是注射的)更安全,但要自己花钱。
8. 脊髓疫苗中的灭活salk株是自费的吗
是免费的。
我国2016年5月1日后实施脊灰疫苗转换策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文件,适龄儿童接种第一剂脊灰灭活疫苗属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允许脊灰灭活疫苗作为二类疫苗销售。
9. 计划免疫每月的培训内容资料!!!!急急急
2012年10月份的生物制品接种计划仍按市站计划进行。接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执行,实行每月接种制度。为圆满完成本次接种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卡介苗:出生后24小时内初免一针,在出生医院与乙肝疫苗同时分臂接种,剂量0.1毫升,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内注射,利用率达60%以上,接种率要求达到98%以上。
二、脊灰疫苗:对满两个月以上的儿童初服,共服三次,每次间隔一个月,对4周岁儿童进行加强,要求做到看服到肚,严禁家长取苗回家喂服或委托他人捎苗。初免接种率达到98%以上,加强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三、麻疹疫苗:对出生8个足月以上儿童初种一针,1.5-2岁复种,6岁加强免疫,剂量均为0.5ml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要求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初免接种率达到98%以上,加强接种率达到95%以上。8个月初免全部使用麻疹疫苗,1.5-2岁复种,6岁加强免疫.
四、百白破三联制剂:对出生3足月以上儿童进行初种,全程三针,每次间隔一个月,对1岁半至2岁儿童进行加强,剂量均为0.5ml ,〈抽前务必将安瓿摇匀〉臀部深部肌肉注射,要求接种率达到98%以上。对6岁儿童加强免疫用白破二联疫苗,剂量为0.5ml,要求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五、乙肝疫苗:对新生儿进行初种,全程三针,按“0、1、6”程序进行,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首针要求在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首针接种及时率要求达到90%以上,三针全程免疫接种率要求达到95%以上。对母亲HBsAg阳性的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HBIG(200IU)一针,同时接种第一针乙肝疫苗,分不同部位注射,推荐使用酵母10ug乙肝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计划内乙肝疫苗。
六、风疹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管理,全程免疫两针,8-18个月龄初免、6岁加强,可以使用麻腮风三联疫苗或麻风二联疫苗代替,接种率要求达到90%以上。
七、甲肝疫苗:实行“0、6”两针免疫。即1周岁初免一针,一岁半加强一针,接种率要求达到98%以上。
八、流脑疫苗:对6个月至18月龄儿童初免两针,两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3岁、6岁各加强一针,3岁加强时应与第2剂接种时间间隔1年以上,6岁加强时与第3剂间隔3年以上,均随月接种门诊进行。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初免接种率要求达到98%以上,加强接种率要求达到95%以上。初免使用A群流脑疫苗,3、6岁加强免疫使用A+C群流脑疫苗,接种A+C群流脑疫苗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
九、乙脑疫苗:8个月初免一针, 18-24月和6岁各加强免疫一针,剂量均为0.5毫升。随月接种门诊进行(7、8、9三个月除外),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基础全程接种率达到98%以上,加强免疫达到95%以上。
十、流腮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管理,列入预防接种门诊常规接种范围,免疫程序为全程两针免疫,即8-18个月龄初免、6岁加强,推荐使用麻腮风三联疫苗或麻腮二联疫苗,两针免疫接种率要求达到90%以上。
十一、如需要同时接种两种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1支注射器内接种。2种减毒活疫苗如未同时接种,应至少间隔4周再接种。
10. 为什么脊灰消灭计划出现新的威胁
因为脊髓灰质炎病毒确实比较难缠,人体又是存在个体差异的,出现新问题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