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家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明确了对课外辅导机构发展的要求。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二、明确设置标准 (三)确定设置标准。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制订,并向省级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 (四)遵循基本要求。各地标准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场所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师资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宗旨、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❷ 教育部针对校外培训的标准来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指出,一些课余培训机构违反教育规律和学生生长发育规律,开展应试培训,增加了学生课余负担,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甚至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社会反响强烈。良心的行业不能成为一个牟利的行业。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使校外教育培训回到育人的正常轨道。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推动校外网络培训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断提高培训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帮助学生成长和发展。基于信息时代的背景,我们应该借鉴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经验,利用互联网解决互联网问题。采用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按照归档、审查、逐一检查、全面改进、加强监督的程序,循序渐进地进行规范化、规范化的步骤。
❸ 国家对培训机构的政策
法律分析:大力度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这是当前面临的紧迫难题,这个难题破不了,教育的良好生态难以形成。治理的重点是整治唯利是图、学科类培训、错误言论、师德失范、虚假广告等行为。治理的原则是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严格治理,综合运用经济、法治、行政办法,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培训内容、教材教案、收费管理、营销方式、教师资质等全方位提出要求。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第四条 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13.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14.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15.强化常态运营监管。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积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理控制学生连续线上培训时间。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❹ 校外培训机构不属于学校,有什么法律法规吗
培训机构,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专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属,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❺ 国家对于课外辅导的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破坏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社会反映强烈。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依法规范。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业务和相关活动,自觉维护中小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分类管理。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综合施策。统筹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又同步改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课后服务能力,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积极推动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做到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协同治理。强化省地(市)统筹,落实以县为主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统筹做好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形成综合治理合力,确保积极稳妥推进。
二、明确设置标准
(三)确定设置标准。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制订,并向省级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
(四)遵循基本要求。各地标准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场所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师资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宗旨、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三、依法审批登记
(五)确保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六)严格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四、规范培训行为
(七)细化培训安排。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八)践行诚实守信。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要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九)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五、强化监督管理
(十)完善日常监管。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防止重审批轻监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教育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并在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机构编制、民政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公安、应急管理、卫生、食品监管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卫生、食品条件保障的监管工作;网信、文化、工业和信息化、广电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
(十一)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县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办学行为要求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在境外上市的校外培训机构向境外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对公司经营活动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临时报告等信息,应以中文文本在公司网站(如无公司网站,应在证券信息披露平台)向境内同步公开、接受监督。对经年检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不报送年度报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二)公布黑白名单。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更新。各地可根据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将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等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对于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失信行为,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并依法公示。
六、提高中小学育人能力
(十三)提升教学质量。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鼓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潜心教书育人。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计划,开足、开齐、开好每门课程。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按照学校管理有关标准对标研判、依标整改,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创造条件。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有关教师的教师资格。
(十四)严明入学纪律。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五)做好课后服务。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中小学校要充分挖掘学校师资和校舍条件的潜力,并积极利用校外资源,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努力开辟多种适宜的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可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辅导。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七、加强组织领导
(十六)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大力推进。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在行业发展、规范、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注重多方联动,发展社区功能,加强少年宫、实践基地等场馆建设,多渠道满足中小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形成学校、家庭、社会育人合力。
(十七)做实专项治理。各地要开展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摸排,认真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分类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逐一整改到位。要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力度,通过开展自查、交叉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际成效。
(十八)强化问责考核。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人民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地方及相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问责。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及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不力的县(区),不得申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已经通过认定的,要下发专项督导通知书,限期整改。
(十九)重视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使改革精神、政策要义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专题报告等形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不盲目攀比,科学认识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对表现突出的校外培训机构给予宣传,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担当,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❻ 如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近年来,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造成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对此反映强烈,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工作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进入了标本兼治的新阶段。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尤其需要从国家层面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传递素质教育导向。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杜绝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自律;要深入推进中、高考改革,充分发挥考试招生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从考试内容改革看,中、高考改革都要减少对单纯记忆、重复训练内容的考查,更加注重和强化能力考查;从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看,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逐步引入招生录取环节,破除招生录取“唯分数论”。
❼ 教育部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新政策
法律分析:1.依法审批登记。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必须证照齐全才能开展培训。
2.依法规范。必须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法制的轨道予以管理。具体就是要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业务和相关活动,自觉维护中小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二、明确设置标准
(三)确定设置标准。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制订,并向省级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
(四)遵循基本要求。各地标准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场所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师资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宗旨、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❽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有哪些规定
8月23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超前培训、超标培训等突出问题,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部署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已经有四部门部署专项治理的情况下,现在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意见》,其重要意义在于切实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落实专项治理的成果,避免专项治理变成“一阵风”。
这次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意见》,力图解决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比如,明确由省级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制定,并从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这对规范培训市场的供给十分重要,因为如果标准设置过高,很多机构难以达到设置标准,培训供给就有限,这就可能推高正规培训机构的价格,而价格低的非正规培训机构也会借机滋长,且游离在监管之外。
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只是从供给端进行治理,这对缓解培训热会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训机构开展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长的焦虑。针对禁止提前教学、超纲教学,《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教育培训机构备案制,有助于教育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培训内容,纠正提前教学、超前教学等问题。
应当看到,我国家庭的校外培训需求,主要源于升学竞争之下家长对提高孩子竞争能力的渴求,而且这种需求普遍存在。成绩好的学生在校内可能吃不饱,并想保持竞争优势,因此要选择校外培训;成绩差的学生在校内可能跟不上,也要选择校外培训。比如,每个假期都被学生作为“赶超”“逆袭”的机会,名义上是假期,但有的学生比上学时还累,很多学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训班度过。
❾ 2021教育培训机构新政策
自2018年文件出台以后,校外培训机构的乱象非但没有得到改善,反而愈演愈烈。这背后有两方面的原因:
1.随着经济的不景气,大量的资本涌入教培行业,改变了很多行业的现象;
2.由于疫情的爆发,在线教育一下子有了高光的时刻,在融资等各方面都表现得特别强,比如作业帮、猿辅导在央视春晚前的广告中纷纷亮相,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2021年对校外教培行业的监管之风,一是承接了2020年爆发并常态化存在的疫情余绪。起初的整治重点,更多是围绕校外培训机构入校测温、验码登记、佩戴口罩场所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的安全方面的检查督查。二是在教育部全年的教育工作会议上,已隐隐显露出将要对多年积存的教育乱象,进行全面整治的苗头,而此中的重中之重,则落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上。
1月2日,北京市召开了第198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顺义区决定暂停开放全区51个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下培训。
1月5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河南省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培训机构收费和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多项要求。
1月8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表示,将大力度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并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培训内容、教材教案、收费管理、营销方式、教师资质等全方位提出要求。
1月12日,唐山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寒假期间严禁开展线下办班补课培训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广大教师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严禁寒假期间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办班补课培训。
1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整理的“2020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中,爆出在线培训机构乱象频发,名单中多家教育机构均被点名,舆情问题主要为课程质量差、擅自修改课程属性、机构暴雷跑路退费难以及教学资质认证等。
1月16日,北京石景山区教委官方微信发布“石景山区预付式消费信用监管和服务平台”校外培训机构注册名单,首批51家校外培训机构被纳入预付费监管平台,接受实时监管。
1月23日,基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北京市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机构进行了数次检查。其后,北京全市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和集体活动。
1月28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自2000年我国基础教育信息化正式启动以来,第一个由教育部牵头、多部门联合印发的针对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在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大规模在线教育宝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工作。
❿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中央文件落地执行,各地推出了哪些相关政策
引言: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中央文件落地执行,各地推出了哪些相关政策? 所以说现在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教育,那么很多孩子在小的时候都不断地接受校外的培训班来受到更多的学习。针对这一现象,其实很多人也认识到了校外培训班,并不会带给孩子更多思维上的培训,而是会让孩子成为学习上的机器。国家针对这一现象也提出了规范校外培训班的经历,而在这些年也成功的让更多的孩子接受到了素质的教育。
其实现在校外培训机构得到正确的整改之后,也是因为如果违背行业的规定,也会得到大量的处罚。甚至对教师来说,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次执教。于是让很多想要得到利益的老师不敢再次违规办辅导班。其实这是一个好的现象,因为这样就能够减少唯分制。让小孩在成长和学习的过程中,能够更好的展现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