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对校外培训机构哪些规制
法律分析:首先,明确设置标准。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制订,并向省级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各地标准必须达到基本要求。其次,确保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才能开展培训。严格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再者,规范培训行为。细化培训安排,践行诚实守信,规范收费管理。最后,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日常监管,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公布黑白名单。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三、依法审批登记
(五)确保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六)严格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⑵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有哪些规定
8月23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超前培训、超标培训等突出问题,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部署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已经有四部门部署专项治理的情况下,现在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意见》,其重要意义在于切实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落实专项治理的成果,避免专项治理变成“一阵风”。
这次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意见》,力图解决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比如,明确由省级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制定,并从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这对规范培训市场的供给十分重要,因为如果标准设置过高,很多机构难以达到设置标准,培训供给就有限,这就可能推高正规培训机构的价格,而价格低的非正规培训机构也会借机滋长,且游离在监管之外。
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只是从供给端进行治理,这对缓解培训热会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训机构开展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长的焦虑。针对禁止提前教学、超纲教学,《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教育培训机构备案制,有助于教育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培训内容,纠正提前教学、超前教学等问题。
应当看到,我国家庭的校外培训需求,主要源于升学竞争之下家长对提高孩子竞争能力的渴求,而且这种需求普遍存在。成绩好的学生在校内可能吃不饱,并想保持竞争优势,因此要选择校外培训;成绩差的学生在校内可能跟不上,也要选择校外培训。比如,每个假期都被学生作为“赶超”“逆袭”的机会,名义上是假期,但有的学生比上学时还累,很多学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训班度过。
⑶ 成立教育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到教育行政部门注册?
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
1.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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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
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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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
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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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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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筹设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申办报告。
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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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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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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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设培训机构在筹设期间不准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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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
(到教育行政部门可领取)?
(2)筹设情况报告。
写明筹建基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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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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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事项:①学校的名称、地址;?
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⑧章程修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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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的证明?
(5)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聘任教师和职员应有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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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拟聘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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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及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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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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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办学场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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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教学仪器、设备清单。
举办者自有的并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办理好产权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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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办学条件的可不经筹设,直接申请正式成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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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流程?
1、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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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批机关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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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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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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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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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具体看教育部门的办事效率,如果你打好关系,很快就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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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教育费附加税: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税收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⑷ 开办培训班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开培训班需要什么手续
1、首先要经过教育局的认可,拿到办学许可证。
2、到想版要开办培训机构的地区的教权育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3、申请表内需填写教育机构的指导思想、办学宗旨、形式、开办地点、招收对象、收费标准、专业名称、经费投入、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等,还需说明最终要达到的教学目标。
4、然后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证明,如学历学位证明等,等待教育局批准并颁发许可证。
5、然后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
6、最后办理税务登记并支付注册资金即可。..
⑸ 如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近年来,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造成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对此反映强烈,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工作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进入了标本兼治的新阶段。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尤其需要从国家层面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传递素质教育导向。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杜绝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自律;要深入推进中、高考改革,充分发挥考试招生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从考试内容改革看,中、高考改革都要减少对单纯记忆、重复训练内容的考查,更加注重和强化能力考查;从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看,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逐步引入招生录取环节,破除招生录取“唯分数论”。
⑹ 国办发文如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意见》提出了四方面具体措施。
三是规范培训行为。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要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证照实行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要求各地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机构名单及主要信息,对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
⑺ 教育部针对校外培训的标准来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指出,一些课余培训机构违反教育规律和学生生长发育规律,开展应试培训,增加了学生课余负担,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甚至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社会反响强烈。良心的行业不能成为一个牟利的行业。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使校外教育培训回到育人的正常轨道。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推动校外网络培训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断提高培训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帮助学生成长和发展。基于信息时代的背景,我们应该借鉴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经验,利用互联网解决互联网问题。采用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按照归档、审查、逐一检查、全面改进、加强监督的程序,循序渐进地进行规范化、规范化的步骤。
⑻ 教育培训机构场地面积要求
教育培训机构场地面积要求: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一培训时段内的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有与培训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地及设施设备,具体如下:
1、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建筑、消防、环保、卫生、抗震、防雷、用电等安全要求的固定场所。消防、安防等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危房、厂房、地下室、车库等不适合办学和有安全隐患的场地办学。
2、校外培训机构实际使用的办学场地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一培训时段内的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3、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有满足培训活动需求的教学用房和设施设备。
(8)京山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扩展阅读:
审批登记
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属地审批、属地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等申请。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统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法人登记管理。举办者在申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前,应当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名称预核准。
举办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到民政部门办理,举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申请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须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办学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的名称、地址或姓名、住址及其资质,机构的名称、地址、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培养目标、办学形式、内部管理机制、党组织设置、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机构拟登记类型等。
2、举办者材料。举办者是法人的,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举办者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联合举办者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⑼ 想办校外文化课培训学校需要哪些条件和手续
教育机构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应该到教育部门办理许可。
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
1.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3.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二、申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筹设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申办报告。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
(3)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筹设培训机构在筹设期间不准招生。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到教育行政部门可领取)
(2)筹设情况报告。写明筹建基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章程事项:①学校的名称、地址;
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⑧章程修改程序。
(4)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的证明
(5)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聘任教师和职员应有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拟聘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及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办学场地证明。
(10)教学仪器、设备清单。举办者自有的并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办理好产权变更手续。
具备办学条件的可不经筹设,直接申请正式成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具体流程
1、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见上)。
2、审批机关验证。
3、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见上)。
4、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
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具体看教育部门的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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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教育部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新政策
法律分析:1.依法审批登记。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必须证照齐全才能开展培训。
2.依法规范。必须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法制的轨道予以管理。具体就是要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业务和相关活动,自觉维护中小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二、明确设置标准
(三)确定设置标准。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制订,并向省级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
(四)遵循基本要求。各地标准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场所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师资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宗旨、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