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校外培训整治活动被“扫黄打非”办公室介入,你怎么看
据报道,为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近期,宜昌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根据暑期“护苗”行动安排和上级新闻出版部门工作要求,专门印发专项检查工作提示,要求宜昌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以及各县市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赠送非法出版物行为。
对此,不少网友将其解读为,把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扫黄打非”范畴,并称对校外培训机构侮辱性极强。而其实,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还是主要由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扫黄打非”办公室参与检查,主要还是检查培训机构销售、赠送非法出版物。因此,没必要对此进行过度解读,但是,需要警惕一种情况是,有关部门存在强化把校外培训机构纳入“扫黄打非”治理的故意,以“扫黄打非”为名,上门检查校外培训机构,一方面干扰校外培训机构的合法经营,另一方面污名化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之前发布的“双减”意见,国家是允许合法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只是禁止校外学科培训机构上市融资、资本化运作,不得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期进行学科培训,以及超标超纲教育。合法的校外学科培训机构的经营权应依法得到保障,作为满足受教育者差异化选择的校外培训机构,也是中国教育的一部分——不管学校教育怎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都无法满足所有受教育者的个性化教育需求。
客观上说,由于有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向学生、家长兜售或免费赠送没有正式出版刊号的学习资料的问题,由“扫黄打非”办公室参与联合检查,是有法可依的。据介绍,“扫黄打非”办公室的“扫黄”,是指扫除有黄色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网上淫秽色情信息等危害人们身心健康、污染社会文化环境的文化垃圾。“打非”则是指打击非法出版物,即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但是,高调强调由“扫黄打非”办公室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则存在污名化校外培训机构的倾向。国家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是“全民培训”所制造的教育焦虑与学生培训负担,并没有否定合法校外培训的教育价值。通过治理,是要让校外培训机构回到本身应该有的定位上。而不是要把校外培训机构“一扫而光”。
据有关统计,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有上千万,当前的治理,也要考虑培训业从业人员的生计与出路。毋庸置疑,有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资本化运作,过度逐利的问题,但是,大部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是在做教育事业,决不能把他们从事的职业污名化,如果监管部门把校外培训机构等同于低俗产业治理,这是不尊重校外培训机构的合法经营权的,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必须依法依规。
更需要警惕的是,为了治理可能出现的家长请私教,以及培训转到地下的治理走向,有的地方会把检查地下培训作为“扫黄打非”办公室的职责,并发动家长举报。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绝对不是善治。
疏导家长对校外培训的需求,不能靠围追堵截,采取各种极端方式堵家长的培训需求,这只能说明疏导存在问题,包括学校教育、暑期托管服务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比治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改革教育管理与评价体系。如果学校教育能做到个性化,教育不再扮演社会分层的功能,学生的成才选择变得多元,家长还会有那么旺盛的培训需求吗?
Ⅱ 具体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任务和整改包括什么
具体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包括:
一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二是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五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是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Ⅲ 哪些部门开始合力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四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正式发布。
通知还要求,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Ⅳ 2018年相关部门将如何整治校外培训
据报道,针对种种教育怪象,日前,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有关通知,要求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
三是对无证有照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证。四是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学科)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五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六是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希望各种校外培训可以得到有效的治理!
Ⅳ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有哪些规定
8月23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超前培训、超标培训等突出问题,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部署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已经有四部门部署专项治理的情况下,现在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意见》,其重要意义在于切实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落实专项治理的成果,避免专项治理变成“一阵风”。
这次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意见》,力图解决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比如,明确由省级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制定,并从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这对规范培训市场的供给十分重要,因为如果标准设置过高,很多机构难以达到设置标准,培训供给就有限,这就可能推高正规培训机构的价格,而价格低的非正规培训机构也会借机滋长,且游离在监管之外。
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只是从供给端进行治理,这对缓解培训热会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训机构开展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长的焦虑。针对禁止提前教学、超纲教学,《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教育培训机构备案制,有助于教育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培训内容,纠正提前教学、超前教学等问题。
应当看到,我国家庭的校外培训需求,主要源于升学竞争之下家长对提高孩子竞争能力的渴求,而且这种需求普遍存在。成绩好的学生在校内可能吃不饱,并想保持竞争优势,因此要选择校外培训;成绩差的学生在校内可能跟不上,也要选择校外培训。比如,每个假期都被学生作为“赶超”“逆袭”的机会,名义上是假期,但有的学生比上学时还累,很多学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训班度过。
Ⅵ 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分几个阶段进行
根据《通知》,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将部署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行动提供底数参考。计划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是全面治理的开端。下一步,将取消校外培训与招生入学的挂钩,推动落实刚刚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进一步斩断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招生的联系。
Ⅶ 4部门将怎么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
教育部等四部门将开展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针对培训机构建黑白名单制度。
坚决查处教师诱导逼迫学生上课外班
“内外联动”“疏堵结合”,《通知》还对学校方面做出规定。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这次把压力传达到个人身上,一旦发现,老师课上不讲课后到培训机构讲,一定会严肃处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说。
此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还将牵头建立《白名单》《黑名单》。《白名单》即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黑名单》将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通知》,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全面摸排已有具体时间表: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改,于今年年底前完成;第三阶段,专项督促和检查,于明年6月底前完成。
Ⅷ 教育部将如何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行动
“孩子要成长、要成才,不付出努力、没有负担是不可能的。这个世界上没有舒舒服服、轻轻松松就成才成功的事情。”近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回应了“减负”这个教育热。
陈宝生说,治理以阶梯式推进。第一阶段就是出台《通知》,已经干起来了。第二阶段是在此基础上开展全面治理整顿。这个阶段大体上在今年年底完成任务,我们要对各地逐项地提出要求。第三阶段是在前两步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对培训机构列出“黑名单”“白名单”,向全社会公布,赢得全社会的支持,同时争取全社会的监督,我们共同把这件事办好。第一步要干的就是治理。第二步就是要出台一个全面建设规范发展的意见,这个意见正在研究制定之中。
Ⅸ 教育部为什么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迅猛,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中小学生对学习的补充性需求。然而,校外培训现状却不容乐观,一些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
为迅速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专项治理行动聚焦六类不规范行为,办学隐患和办学内涵兼治,校外培训和校内教育教学行为兼治,通过打“组合拳”系统解决问题。可以概括为3个方面:
一是治理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把确保学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安置参加培训的学生。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
二是治理数学语文等学科类超纲教超前学等“应试”培训行为,把减轻学生校外负担放在最突出位置。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治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把强化学校和教师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存在的“非零起点教学”行为,严厉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坚决查处个别在职中小学校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Ⅹ 校外培训乱象多,该怎么整怎么治
发展无序、超纲教学、收费混乱、虚假宣传、安全隐患……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种种乱象,直指监管。而监管对象分散、培训需求旺盛、涉及部门众多等因素,都增加了监管的难度。治理校外培训乱象,需要标本兼治,握指成拳,同时也要切实解决好学校内、课堂内教不到位的问题。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有关部门和各地共同努力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但在一批不合规的机构被整顿、关停的同时,内容超前超标、虚假宣传、乱收费等现象仍屡禁不止。